該計劃超越了法律,超越了憲法——它建立了在美國憲法或者聯邦法律裏沒有授權的指定新美國總統的程序——這個問題遠非一位法律教授或者裏根政府的反對派杜撰出來的批評。相反,這是裏根時代的這項計劃中內在的問題,是整個演習的部分理論基礎。
這些演習研究的一個問題是小組採取什麽樣的具體措施來建立自己的“可信度”。應該採取什麽行動向美國公眾、美國的盟國和蘇聯領導人表明,現在領導美國的是“約翰?布洛克總統”或“馬爾科姆?鮑德裏奇總統”,他應該被視為美國合法的領袖?這些小組研究過的一個選擇,是由這位內閣部長下令讓一艘美國潛艇從大洋深處上潛,因為能調動潛艇上潛,就能證明像布洛克或鮑德裏奇這些此前被認為僅僅是農業部長或者商務部長的人,現在已經完全控製了美國的軍隊。(是否控製著軍隊,也是美國政府用來判斷一個外國政府在發生政變之後是否應與某位外國領導人打交道的相同的標準。)
美國憲法及其第25條修正案規定,一旦總統死亡或者失去工作能力,由副總統接任,但都沒有對一旦副總統死亡或者失去工作能力的繼任順序做出規定。聯邦法律,特別是最近的1947年《總統繼任法案》,做了更具體的規定:如果副總統死亡或者無法工作,由眾院議長擔任總統。按照繼任順序,在他之後是參院臨時議長(一般由多數黨內任職時間最長的參議員擔任),然後是內閣成員按照他們的內閣職務設立時間的先後來排序,排在最前麵的是國務卿,然後是財政部長和國防部長。
在某些情況下,裏根的秘密計劃將這些憲法和法令的規定擱置一旁;它越過法律規定的總統繼任的層級結構,建立起自己一套產生新任美國總統的過程。總的想法是將注意力集中在速度和政府的延續性上,盡量避免冗長繁瑣的程序。
“我們麵臨的一個棘手問題是,在遭受核攻擊之後,是否應該重組國會,”一位參與者解釋道,“最後的決定是不重組國會,沒有國會運作起來更容易些。”(這位參與者指的是設計該計劃的官員們的討論內容;沒有跡象顯示拉姆斯菲爾德、切尼或者其他的組長在這些討論中起過作用。)首先,大家認為重組國會需要的時間過長。此外還有一個問題:如果國會真的復會,就有可能選舉一位新的眾議長,這個人就會比按照裏根的秘密計劃指定為“總統”的農業部長或者商務部長更具有合法性,可想而知,他很可能對總統的職位提出挑戰。選舉新的眾議長不僅需要時間,而且會造成潛在的混亂。
艾森豪政府在西維吉尼亞州白色硫磺泉的格林布萊爾休養勝地修建了一個龐大的地下設施,以便在遭受核打擊期間和之後,給國會議員提供藏身之地。4雖然裏根政府沒有棄置這個為國會建立的設施,但它決定集中研究製定一旦出現核危機,在國會議員、甚至包括眾議長和參院臨時議長的作用大大削弱的情況下,如何產生新任美國總統的計劃。
第33節:在善與惡的大決戰中(3)
裏根是根據一項秘密行政令設立他的政府延續計劃的。根據曾經一度擔任裏根總統國家安全事務助理的羅伯特?麥克法蘭的說法,是總統本人最終決定由誰來擔任每個特別小組的組長,比如切尼和拉姆斯菲爾德。在裏根的國安會裏,該項秘密計劃的“行動官”是後來在伊朗反政府武裝醜聞中的核心人物奧利弗?諾斯。5喬治?h.w.布希副總統被授權負責其中部分行動,負責具體管理計劃的是名為國家計劃辦公室的新政府機構。該辦公室在華盛頓地區有自己的辦公樓,受一位二星將軍的領導,每年還有一筆高達數億美元的秘密預算。其中大部分經費被用來購置先進的通訊設備,供這些新成立的小組與美國軍事指揮官們安全地進行對話。實際上,關於這些秘密計劃的零星細節之所以被披露出來,是因為有人指控由於這些通訊設備合同給了私營公司因而造成了浪費和舞弊,另外,設備也出現過故障。6
演習的時間通常選在國會休會期間,這樣三個小組組長之一的切尼就可以盡可能少地耽誤國會的工作。雖然切尼、拉姆斯菲爾德和其他的組長們參加了每一場演習,但是,扮演新“總統”的裏根內閣成員卻根據他們在某個特定時間是否能抽出身來而變換。一次,司法部長埃德?米斯參加了演習,那是在1986年6月18日的淩晨,他們從安德魯斯空軍基地出發,那是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沃倫?伯格辭職的第二天早晨。一位官員記得當時看著米斯,心想:“先是最高法院有人辭職,現在是美國打起了核戰爭——真夠倒黴的。”
除了指定的白宮辦公廳主任和他的“總統”,每個小組還包括國務院、國防部、中情局以及各個國內政策部門的代表。這是為了演習在核戰爭中如何運行整個聯邦政府。一度曾考慮過讓維吉尼亞州和馬裏蘭州州長以及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市長也參與進來,但是,這個想法被放棄了,因為這些官員沒有必要的安全許可。
演習有意設計得非常緊張,因為處在核戰爭邊緣的美國可想而知不會是一片寧靜。參與者們匆忙集合,在淩晨時分工作和活動,居住在軍事基地,吃的是部隊那種大批量生產的幹方便食品。整個一次政府延續性演習要持續兩個星期左右,但事實上每個小組參與的時間僅為三四天。一個小組離開華盛頓,完成演習,然後與第二組進行交接,按照設計,就仿佛他們真的處在“核戰爭”一觸即發的狀態。然後,第一組的成員退出演習,他們可以健康地、不受放射性汙染地迴家了,第二組接著進行他們管理美國的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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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演習研究的一個問題是小組採取什麽樣的具體措施來建立自己的“可信度”。應該採取什麽行動向美國公眾、美國的盟國和蘇聯領導人表明,現在領導美國的是“約翰?布洛克總統”或“馬爾科姆?鮑德裏奇總統”,他應該被視為美國合法的領袖?這些小組研究過的一個選擇,是由這位內閣部長下令讓一艘美國潛艇從大洋深處上潛,因為能調動潛艇上潛,就能證明像布洛克或鮑德裏奇這些此前被認為僅僅是農業部長或者商務部長的人,現在已經完全控製了美國的軍隊。(是否控製著軍隊,也是美國政府用來判斷一個外國政府在發生政變之後是否應與某位外國領導人打交道的相同的標準。)
美國憲法及其第25條修正案規定,一旦總統死亡或者失去工作能力,由副總統接任,但都沒有對一旦副總統死亡或者失去工作能力的繼任順序做出規定。聯邦法律,特別是最近的1947年《總統繼任法案》,做了更具體的規定:如果副總統死亡或者無法工作,由眾院議長擔任總統。按照繼任順序,在他之後是參院臨時議長(一般由多數黨內任職時間最長的參議員擔任),然後是內閣成員按照他們的內閣職務設立時間的先後來排序,排在最前麵的是國務卿,然後是財政部長和國防部長。
在某些情況下,裏根的秘密計劃將這些憲法和法令的規定擱置一旁;它越過法律規定的總統繼任的層級結構,建立起自己一套產生新任美國總統的過程。總的想法是將注意力集中在速度和政府的延續性上,盡量避免冗長繁瑣的程序。
“我們麵臨的一個棘手問題是,在遭受核攻擊之後,是否應該重組國會,”一位參與者解釋道,“最後的決定是不重組國會,沒有國會運作起來更容易些。”(這位參與者指的是設計該計劃的官員們的討論內容;沒有跡象顯示拉姆斯菲爾德、切尼或者其他的組長在這些討論中起過作用。)首先,大家認為重組國會需要的時間過長。此外還有一個問題:如果國會真的復會,就有可能選舉一位新的眾議長,這個人就會比按照裏根的秘密計劃指定為“總統”的農業部長或者商務部長更具有合法性,可想而知,他很可能對總統的職位提出挑戰。選舉新的眾議長不僅需要時間,而且會造成潛在的混亂。
艾森豪政府在西維吉尼亞州白色硫磺泉的格林布萊爾休養勝地修建了一個龐大的地下設施,以便在遭受核打擊期間和之後,給國會議員提供藏身之地。4雖然裏根政府沒有棄置這個為國會建立的設施,但它決定集中研究製定一旦出現核危機,在國會議員、甚至包括眾議長和參院臨時議長的作用大大削弱的情況下,如何產生新任美國總統的計劃。
第33節:在善與惡的大決戰中(3)
裏根是根據一項秘密行政令設立他的政府延續計劃的。根據曾經一度擔任裏根總統國家安全事務助理的羅伯特?麥克法蘭的說法,是總統本人最終決定由誰來擔任每個特別小組的組長,比如切尼和拉姆斯菲爾德。在裏根的國安會裏,該項秘密計劃的“行動官”是後來在伊朗反政府武裝醜聞中的核心人物奧利弗?諾斯。5喬治?h.w.布希副總統被授權負責其中部分行動,負責具體管理計劃的是名為國家計劃辦公室的新政府機構。該辦公室在華盛頓地區有自己的辦公樓,受一位二星將軍的領導,每年還有一筆高達數億美元的秘密預算。其中大部分經費被用來購置先進的通訊設備,供這些新成立的小組與美國軍事指揮官們安全地進行對話。實際上,關於這些秘密計劃的零星細節之所以被披露出來,是因為有人指控由於這些通訊設備合同給了私營公司因而造成了浪費和舞弊,另外,設備也出現過故障。6
演習的時間通常選在國會休會期間,這樣三個小組組長之一的切尼就可以盡可能少地耽誤國會的工作。雖然切尼、拉姆斯菲爾德和其他的組長們參加了每一場演習,但是,扮演新“總統”的裏根內閣成員卻根據他們在某個特定時間是否能抽出身來而變換。一次,司法部長埃德?米斯參加了演習,那是在1986年6月18日的淩晨,他們從安德魯斯空軍基地出發,那是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沃倫?伯格辭職的第二天早晨。一位官員記得當時看著米斯,心想:“先是最高法院有人辭職,現在是美國打起了核戰爭——真夠倒黴的。”
除了指定的白宮辦公廳主任和他的“總統”,每個小組還包括國務院、國防部、中情局以及各個國內政策部門的代表。這是為了演習在核戰爭中如何運行整個聯邦政府。一度曾考慮過讓維吉尼亞州和馬裏蘭州州長以及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市長也參與進來,但是,這個想法被放棄了,因為這些官員沒有必要的安全許可。
演習有意設計得非常緊張,因為處在核戰爭邊緣的美國可想而知不會是一片寧靜。參與者們匆忙集合,在淩晨時分工作和活動,居住在軍事基地,吃的是部隊那種大批量生產的幹方便食品。整個一次政府延續性演習要持續兩個星期左右,但事實上每個小組參與的時間僅為三四天。一個小組離開華盛頓,完成演習,然後與第二組進行交接,按照設計,就仿佛他們真的處在“核戰爭”一觸即發的狀態。然後,第一組的成員退出演習,他們可以健康地、不受放射性汙染地迴家了,第二組接著進行他們管理美國的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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