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節的這一天,一大早柳河縣縣令陳思哲就被一陣急促的擊鼓聲從夢中驚醒。之後命人將擊鼓之人帶到大堂,擊鼓人乃是城中地保。陳縣令問道:“為何擊鼓?”
地保神情慌張地說道:“我們那邊有一個叫張麻子的人,她的娘子昨天夜裏被人殺了。”陳思哲一聽出了命案,片刻都不敢耽擱立馬帶上鋪頭和仵作等人,命地保前麵帶路前往案發現場。
一行人來到現場一看,一股濃烈的血腥味撲鼻而來,隻見死者馮氏一絲不掛地仰臥在地上,胸口的位置插著一把匕首,應該是被人一刀斃命,而且地上流淌的血液早已凝固;
馮氏的衣服被扔在一邊,上麵也沾滿了血漬,一架紡車翻倒在馮氏身邊,紡車上麵還有沒有弄完的棉花,地上不遠處還有一個破舊的方凳和一盞用來盛燈油的豁口破碗,燈油和燈撚子也被灑落一地。
看完命案現場之後,陳思哲心中已經對案件有了幾分猜測。從死者的家庭環境可以看出,死者家境並不富裕,應該說是比較貧苦,每天熬夜紡線,按理來說燈油應該都是計算著用的,通常情況下一般要等到燈油全部燒幹之後才會停止勞作。如今燈油灑落一地,而且門栓上還有被利器撬動過的痕跡,從種種跡象可以斷定,死者當時正在紡線,兇手是用匕首將門栓悄悄撥開,然後趁著夜色潛入屋內將死者馮氏給奸殺了……
這邊的仵作此時也剛好驗完屍體,他向陳縣令稟報道:“大人,從血液的凝固狀態可以推斷出死者應該是死於半夜時分,死者脖頸處有明顯的勒痕,兇手應該是將死者勒暈之後將其衣服拔光打算強奸死者,但是不知什麽原因導致他中途放棄,並且一刀將死者殺害。而且死者家中的物品並沒有翻動過的痕跡,應該不是為財殺人!”
陳思哲看了一眼死者見其赤身裸體,便吩咐手下找來一件床單將死者身體遮蓋,並命人抬到室外等待入殮。接著叫來地保問道:“死者已經死去多時,為什麽到現在還沒有見到她的丈夫張麻子呢?”
地保連忙彎腰迴答道:“迴大人的話,這個張麻子當年可是咱們縣最有名的劊子手,刀法幹淨利落,很多死囚的家屬為了讓親人少受罪,都會花錢請他去行刑,有時候就連州府都會叫他過去處決死囚。
此人唯一的愛好就是喝酒,五年前的一天晚上他在外麵喝酒,因為喝的太多就醉倒在路邊,第二天早上被人發現的時候他就已經中風癱瘓了,不知道是身上沾惹因果太多的緣故還是喝酒鬧得,反正坊間眾說紛紜。
自從張麻子癱瘓在床之後,馮氏害怕他身上得褥瘡,就專門請人在天棚外掏了一個窗戶,天熱的時候就將張麻子托舉到上麵涼快涼快……今天大家都被馮氏的事情鬧得手忙腳亂,早就忘了理會張麻子,也不知道他怎麽樣了。”說著地保用手指指了指屋外的天棚。
陳思哲順著地保所指的方向抬頭看去,隻見屋外的天棚上麵鋪著被褥和涼席,涼席上仰麵躺著一個蓬頭垢麵的男人,看樣子應該已經好久沒有洗過澡了,此時男人費力地扭著脖子,口水順著嘴角不停地往裏流著,一雙眼直勾勾地盯著他看。
地保和幾名鋪頭連忙上去將張麻子攙扶下來,可是此時的他已經徹底傻了,隻會用眼盯著人看,任憑口水順著嘴角流淌,不管如何詢問,他都是隻字不提。
但是圍觀的鄰居卻是眾口一詞,都說張麻子之前雖然身子活動不便,但是口齒卻沒有任何問題,如今變成這副模樣,指定是被昨天晚上的事情給嚇傻了。
陳思哲見狀也隻能放棄從張麻子口中線索的念頭了,就當他轉身打算離開之時,就見他眉頭一皺,緊接著用鼻子使勁地嗅了嗅,猛地扭頭問向身邊的捕快道:“你有沒有聞到,這間屋子裏除了有濃烈的血腥味外,好像中間還摻雜著一股酒氣?”
捕快們聽後心中滿是不解,於是也學著陳思哲的樣子用鼻子用力地嗅了嗅 ,果真如陳縣令所說一樣,血腥味中摻雜著一股似有似無的酒氣。其中一名捕快疑惑地說道:“張麻子身上並無酒味,而且他也不可能喝酒……難道這酒氣是兇手留下來的?”
對於這個觀點陳思哲非常地認同,他點了點頭說道:“本官也是這麽認為的。”隨後他命隨行的捕快將張麻子安排到驛站住下,兇案現場封存外人不得入內,另外命人前往馮氏的娘家,讓她的娘家人前來收屍,不管如何總得先讓死者入土為安才是,待兇手捉拿歸案之後必將給死者一個交代。
其實這個案件並不複雜,因為張麻子親眼目睹了整個兇案過程,隻要他說出殺人兇手是誰,事情便立馬水落石出,可偏偏唯一的目擊者張麻子還被兇手給嚇傻了。
陳思哲帶著眾人迴到縣衙之後,立刻召集幾名得力幹將前往書房分析案情。陳思哲說道:“自從張麻子中風癱瘓之後,家中沒有了經濟來源,從馮氏熬夜紡線就可以看出他們的生活並不富裕,兇手應該不是為了錢財殺人。
我發現死者馮氏相貌俊俏,如今整日守著一個癱子,難免有好色之徒惦記,依我所看此案動機非情既奸。”
這時鋪頭插嘴說道:“大人,我已經詢問過他們家周圍的幾戶鄰居,他們都說馮氏為人其實還算不錯,隻可惜男人長年癱瘓在床。馮氏開始還能安份守己,可是日子久了她便耐不住寂寞,便與城西頭的王秀才暗中來往。
馮氏一介女流之輩也沒有什麽勞動力,而且張麻子身體狀況也不是很好,還需要經常吃藥,一個月下來花費也不少,好在王秀才每個月都會資助她一筆銀子,所以才堅持到了現在。
其實他們的那點苟且之事左鄰右舍全都知道,隻是考慮到馮氏一個女人獨自照顧癱瘓的丈夫的確不容易,而且一照顧就是怎麽多年,畢竟久病床前無孝子,更何況是同林鳥的夫妻呢!馮氏沒有離他而去就已經算是仁至義盡了,所以大家對此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全當不知道。”
“沒想到其中還有這般隱情!”陳思哲突然一拍桌案,說道:“這種偷情苟且之事,原比不得正常夫妻,可能王秀才日久生厭想要與她斷絕關係,可是馮氏卻糾纏不放。也有可能馮氏索求無度,致使王秀才無力支付,所以才痛下殺手……不管如何先將王秀才帶來。”陳思哲果斷下令。
不到一個時辰王秀才就被幾名衙役踉踉蹌蹌地押到了縣衙,此時的王秀才醉眼迷離,滿嘴酒氣,直到現在還沒有全完醒酒。眾人一看心中已經有了七八分的確定,隻有喝成這樣,才能讓留在現場的酒氣久久無法散去。
可是當陳思哲詢問他昨天夜裏沒有沒外出過的時候,不料王秀才卻一口咬定道:“大人,學生昨日與幾個文友聚會,以七夕為題作詩比試,輸者請客喝酒,所以我們幾人全部喝的酩酊大醉。學生迴到家後便直接睡覺了,一直睡到官爺敲門才醒。如果大人不信,學生的妻子張氏可以給我作證。”
於是陳思哲又令人將王秀才的妻子帶到大堂,張氏來到堂前陳思哲厲聲問道:“堂下之人可是張氏?”
張氏嚇得連忙跪下,聲音顫抖地迴到:“民女正是……”
“你丈夫昨晚迴到家後可曾外出過?”
“不曾,昨晚相公迴來時已經醉的不成樣子,到家後便倒頭就睡了,夜裏我還服侍他喝過幾次茶水。”張氏小心翼翼地迴答道,從始至終她都沒敢抬頭。
陳思哲沒有想到結果會是這樣,他思索片刻後命手下將王秀才夫妻二人暫時押下,並且特意交代將二人分開收監,等候再次審問。
前不久衙門裏剛剛來了一位書吏,名叫鄭仲,此人思維敏捷,多謀善斷,陳思哲經過暗中觀察發覺此人是個人才,於是打算以後重用。
當王氏夫婦被帶下去之後,陳思哲便扭頭問向鄭仲道:“剛才那名婦人為什麽一直不敢抬頭,她是害怕本官還是心中有鬼。”其實他心中早已有了判斷,之所以還要問實際是有意考考鄭仲。
鄭仲對此也是心知肚明,他思索了一下說道“迴大人的話,張氏的丈夫好歹也是個秀才,正所謂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兩人早夕相處張氏的見識自然不比尋常婦人,可是她今日說話吞吞吐吐,必定是心中有鬼。”陳思哲聽完之後滿意地點了點頭。
陳思哲當即命人將張氏帶來準備再次審問。可是當詢問到王秀才夜裏是否外出過,張氏依然一口咬定丈夫昨天夜裏宿醉一宿,一直在家睡覺不曾外出過。而且最後還特意說了一句:“剛才官爺去家裏帶他的時候,我還特意問了他一句‘夜裏有沒有出過門,他也說醉了一整夜那都沒有去過。’”
陳思哲聽完之後猛地將驚堂木狠狠地砸在公案之上,怒喝道:“大膽刁婦,事到如今竟然還敢欺瞞本官,來人啊!將這刁婦掌嘴十下!”
兩名衙役上前將張氏按住,一頓耳光抽下去,抽的張氏哀嚎不斷:“民女冤枉!”
“事到如今你居然還敢喊冤?本官問你,你之前可是說過,昨天夜裏數次服侍丈夫喝茶,既然如此那你為什麽還要追問他夜裏有沒有出去過呢?這隻能說明你之前說的全是假話,你根本就不知道他昨天夜裏到底在幹什麽?”陳思哲厲聲質問道.
這一番話將張氏問的啞口無言,見到陳縣令又將手伸向令簽打算繼續對她用刑,張氏嚇得連忙磕頭說道:“大老爺,民婦知道錯了,我不該欺騙您......”見謊言已被揭穿,張氏自知無法繼續隱瞞無奈之下隻能招供。
原來昨天夜裏,王秀才迴到家後一身酒氣,張氏也的確服侍過他茶水,但是因為嫌棄丈夫身上的酒氣難聞,而且還借酒對她糾纏不休,於是等到王秀才睡著之後,她變悄悄地來到了鄰居李寡婦家中借住了一宿。不過,夜裏的時候她的確沒有聽見自家院門有過響動。第二天天剛亮她就早早地迴到了家中,見到丈夫依然睡得的死豬一樣,由此她便確定丈夫夜裏沒有出過門。
陳思哲聽完之後心中一喜,隨即便將李寡婦傳喚過來,經過詢問確定這次張氏沒有說謊,於是便讓地保先將人帶迴去聽候處理。
王秀才再次被帶到公堂,看完妻子的供詞之後,他不解地問道:“拙荊去鄰居家過夜,學生的確不知。可學生有一事不明?喝醉睡覺乃是人之常情的事情,難道睡覺還觸犯了王法不成?”
“喝酒睡覺自然無罪,可如果醉酒殺人那就不同了!王秀才,你最好還是將如何殺死馮氏的經過從實招來,省的到時候在受皮肉之苦。”陳思哲一拍驚堂木厲聲問道。
聽到這話之後,王秀才雙眼頓時圓瞪,驚唿道:“你說什麽?”王秀才呆愣在原地久久無言,過了許久緩過神的他‘撲通’一聲跪倒在地,說道:“大人冤枉呀!馮氏是誰?學生與她素不相識,怎麽可能殺她?還望大人明察!”
陳思哲聽罷眉頭一皺,厲聲喝道:“好一個惡徒,枉你還是讀過聖賢書的人,竟做出如此有傷風化之事,現在已有多人證明你與張麻子的妻子馮氏之間有苟且之事,證詞在此,你還想狡辯不成?”說著陳思哲將幾張鄰居的證詞丟到了他的麵前,王秀才看後低頭不語。
陳思哲繼續說道:“分明是你對馮氏日久生厭,之後因厭成恨,最後徒起殺心。現在竟然還裝出一副事不關己的樣子,來人,給我狠狠地打,我就不信他不招!”
起先王秀才還一口否認認識馮氏,可是在無情的板子像雨點似的落下去之後,一介書生的王秀才便承受不住了。他招供道,張麻子自打中風癱瘓之後,他就猜測風韻猶存的馮氏必然饑渴難耐,於是他就開始對馮氏提供一些金錢上的資助來換取對方的好感,而馮氏也恰好到了如狼似虎的歲數,幹柴遇上烈火兩人很快就有了奸情。
可是讓他沒有想到的是,馮氏竟然是一個貪得無厭的女人,她總是以兩人的奸情為要挾不停地向他索要財物,這讓他有些無法接受,兩人的事情本來就見不得光,馮氏可以破罐破摔無所謂,可是他卻不行,一旦東窗事發自己的前途可就全完了,於是他就開始琢磨如何將這個無情無義眼裏隻有金錢的女人除掉。
昨晚他的確與幾位好友喝酒作詩,但是酒後的他並沒有第一時間迴家,而是懷揣匕首去了馮氏的家。他假裝要與其尋歡作樂,結果趁馮氏不備之際,掏出匕首將對方殺死,因為當時他的確喝了不少酒,所以很多細節的地方已經不記得了,隻隱約記得他迴家的時候路過一條小河,他便將帶血的衣服和匕首往河裏一丟便迴家了......
陳思哲聽完王秀才的供詞之後深深地出了一口氣,正當他要宣布結案之際,鄭仲突然來到他的身邊悄悄地拉了拉他的衣袖,低聲說道:“大人,難道你不覺得這個案子破的太容易了嗎?”
陳思哲身子微微一頓,問道:“此話怎講?”
鄭仲有些支支吾吾不知該如何說明,陳思哲看出對方心中有顧慮,便笑著說道:“有什麽問題但說無妨,本官絕不是那小肚雞腸之人。”
“既然如此那學生就直說了。”鄭仲沉思了一下,說道:“其實這個案子至少有四個疑點:第一就是死者的血衣,如果真如王秀才說所的那樣他是在假裝尋歡的時候將其殺死的,那馮氏的衣服應該是小心的放在床上才是,怎麽可能隨便的丟在地上呢?最奇怪的是衣服上有大量的血跡,應該是死者被殺後兇手才將其脫下丟到一邊的,不然衣服上不會有如此多的血跡。
第二就是王秀才對馮氏家裏的情況應該非常清楚的,他既然要殺死馮氏,為什麽還要留下張麻子這個活口呢?所以兇手一定不是王秀才,而是一個對馮氏家裏情況一無所知的陌生人......不然張麻子必將被滅口!
剛才王秀才口供裏提到,他迴家的路上將匕首和血衣丟到了河裏,可是作案兇器明明就在案發現場他何來丟棄隻說,此乃是第三個疑點。”
陳思哲聽得是連連點頭,繼續問道:“那第四個疑點是什麽?”
鄭仲沉聲說道:“第四個就是張麻子,像張麻子這種當過劊子手的人,沒有癱瘓之前不知道砍過多少人的腦袋,什麽樣的血腥場麵沒有見過,怎麽可能會被如此普通的殺人過程給嚇傻了呢?唯一能解釋過去的就是張麻子一直在跟我們裝傻充愣。”
經過鄭仲這麽一說,陳思哲仔細一想的確如此,死者是被一刀斃命可見兇手的刀法既準又狠,的確不像是王秀才這種手無縛雞之力的一介書生能夠辦到的。妻子被人殺害,張麻子卻故意裝傻充愣不肯提供線索,難道這背後還有什麽隱情?
事關人命陳思哲不敢怠慢,當即決定連夜再度提審王秀才。
公堂之上,陳思哲再次讓王秀才將殺人過程的所有細節在詳細的敘說一遍。王秀才還是一口咬定自己當時醉的厲害很多事情已經記不起來了,並且還說他料想到殺人的時候血必然會濺到身上,所以他事先從一個逃荒人的手裏高價買了一件舊衣衫用來作案,事後將沾有血跡的衣服丟了......
“哎!你心甘情願為兇手抵命,按理來說與本官無關,這樣我不但可以立馬結案,而且還能給百姓一個交代,但是殺人真兇卻依舊逍遙法外,你相好也死的不明不白,這些難道就是你想看到的嗎?”陳思哲此時已經看出來了,王秀才所謂的那些馮氏貪得無厭,與他相好就是為了錢財之說,其實就是為自己殺人編造出來的一個理由,他對馮氏應該是有真感情的,所以陳思哲才決定采取攻心之術。
王秀才此時已經流淚滿麵,過了好一會兒才緩和過來,隻見他長歎一聲終於說出了實話,他的確沒有殺馮氏。之前之所以一心求死,那是因為他雖然與張氏是結發夫妻,可是張氏性格潑辣跋扈,而且還好吃懶做,在家與他撒潑打滾,在外還搬弄是非經常與街坊四鄰爭吵不斷,各種煩心事攪得他無法專心讀書,最終兩人的關係到了名存實亡的地步。
也就在這個時候,王秀才遇上了馮氏,也正是馮氏讓他重新感受到了人生的樂趣。馮氏曾和他私下約定,讓他先忍耐幾年,雖然張麻子已經癱瘓在床,不管如何他們始終夫妻一場,所以馮氏想先盡好為妻之道,等到張麻子壽終後,他就將張氏休掉,然後續娶馮氏為妻。
可誰能想到馮氏竟然會被人殘忍殺害在家中,得知此事之後,王秀才頓時覺得人生了然無趣,而且通奸醜事已經暴露,自己的功名也必然會被革去,這樣一來自己以後再無前途可言。想到這裏他就覺得不如一死了之來的痛快,一來可以擺脫張氏的糾纏,二來也可以跟馮氏去黃泉之下做一對鬼夫妻。
從王秀才的供詞中陳思哲聽出來,他和妻子張氏的關係很僵。雖然張氏不具備殺人的能力,可萬一她有奸夫呢?她會不會指使奸夫殺害馮氏,然後借機嫁禍給自己的丈夫?
想到這裏陳思哲連忙叫來鋪頭,然後命他暗中調查張氏平時的所作所為,重點調查她有沒有特別相好的男人,尤其要留意初六那天她有沒有什麽異常的舉動。
隻過了短短一天的時間,鋪頭就帶了讓陳思哲眼前一亮的消息。經過明察暗訪鋪頭得知王秀才的妻子張氏的確嫉妒馮氏,因為有人在廟裏曾聽到她為張麻子祈禱:“懇求觀世音菩薩讓張麻子可以長命百歲,如果他死了,那我就沒有好日子過了。”而且正如王秀才所說的那樣,張氏這個人很不會為人處世,街坊四鄰盡數被她得罪光了,除了跟李寡婦偶爾串串門外,與其他鄰居基本就沒有來往。這個李寡婦家中除了一個十二三歲的男孩外再無人丁,可見這張氏並無相好。
案子到這裏線索再次斷了。
自從張麻子被安排到驛站之後,陳思哲基本就將所有公務搬到了驛站中辦理,閑暇之時便會來看望張麻子,尋問他是否吃的飽,住的舒服?可迎來的卻是一雙呆愣的眼神直勾勾地盯著他看,直到有一次張麻子看著看著,眼睛裏慢慢地流下了渾濁的眼淚……
陳思哲見狀心中一喜,連忙說道:“麻子兄弟,你大可放心,隻要你還活著一天,本官就會像親兄弟一樣待你,絕對不會放任不管,本官可對天發誓決不食言。殺害你妻子的兇手王秀才已經招供,本官判他斬立決,現在隻要刑部的文書下來就可以執行了......”
“大人!”這一聲陳思哲已經等待了許久,張麻子終於開口說話了“這段時間大人如事無巨細的照顧小人,小人實在沒臉再裝下去了......”
陳思哲一聽心中大喜,連忙吩咐一旁的仆人趕緊去倒杯茶水,請張麻子先喝點水在慢慢細說。
不管王秀才做錯了什麽,但他始終還是一個讀書人,他與馮氏私通也有所避諱,所以總是夜裏偷偷過來在窗外給馮氏發出暗號。馮氏聽到暗號之後就會悄悄來到偏房與他親熱。張麻子癱瘓之後日常生活全靠馮氏照顧,所以明知妻子與人通奸他也隻能忍耐。
案發當晚,馮氏隻顧忙著紡線,絲毫沒有察覺到屋內進來外人,兇手輕手輕腳地繞到她的身後一把掐住後頸,馮氏拚命反抗奈何力氣太小始終無法掙脫,最後被掐到暈厥過去。兇手扯開馮氏的衣服,一刀將其斃命.....完事之後兇手還掏出火折子吹亮確認馮氏已死,然後將馮氏的衣服褪去......
“大人,那天晚上小人看的清清楚楚兇手一定不是王秀才。”張麻子留著眼淚繼續說道:“其實我也十分痛惜妻子,可案發當時我隻能眼睜睜地看著她被歹人害死卻無力搭救。兇手走後,小人突然想到了王秀才,心中的仇恨也被點燃,所以小人決定裝傻充楞,這樣,殺人兇手的帽子自然就會落到王秀才的頭上。”
陳思哲點了點頭道:“你剛才說兇手殺完人後點亮了火折子,那你可看清楚他的長相?”
“迴大人,當時兇手吹亮火折子的時候正好背對著小人,當時亮光也就是一晃眼的功夫,小人實在看不清那人的麵目。但是我卻發現了他的一個非常明顯的特征。”
原來劊子手都有一個習慣,因為常年在刑場砍頭,所以每次看的人的時候他們都會不由自主的看向對方的脖子......而張麻子作為當時最有名的劊子手自然也有這個習慣,那天晚上兇手在吹亮火折子的一瞬間,張麻子習慣性地朝著兇手的脖梗出看去,他發現那個人的脖子比尋常人粗了很多,而且在大椎穴的位置長還有一個非常大的肉瘤。
聽到這條線索後陳思哲興奮地連忙起身對著張麻子就是行了一禮“兄弟,你可是幫了本官一個大忙。”說完便立刻命人將鋪頭喚來,然後在其耳邊吩咐了一通.......
陳思哲派出大量人手四處查找脖子後麵長有肉瘤的男人,沒過幾天,捕快們就查到在城外的李家莊有一個名叫李四的男人符合這個特征,而且巧合的是此人還是張氏的朋友李寡婦的表弟。
以前李四隔三差五就會來到表姐家走動,但是不知什麽原因,最近半年多的時間卻不曾上門,於是鄰居們便懷疑這對表親之間一定是起了隔閡。除此以外捕快們還查到了另外一條線索,李家村有一個進城賣燒餅的人,就在前幾天此人賣完燒餅迴家的時候,李寡婦讓他給李四捎了一串銅錢,拜托李四在初六的時候給姨娘的墳前燒點紙錢。
聽完捕快們的匯報之後,陳思哲終於鬆了一口氣,對著鄭仲開心的笑道:“太好了,現在案子終於有眉目了!七月十五便是鬼節,可是李寡婦卻讓李四初六就去上墳燒紙,其實這就是李寡婦給李四的暗語。”說完,便安排手下兵分兩路,一路去逮捕嫌犯李四,另外一路則前往李四的家中搜查,結果在李四家找到了還未清洗的血衣。
在人證和物證麵前,李四縱是想抵賴也無濟於事,很快便招認了自己的殺人罪行。
原來張氏早就發現丈夫與馮氏私通的事情,心中的妒火難熄,便經常去找李寡婦訴苦。沒想到這李寡婦也不是個什麽好東西,她見王秀才別無近親,就動起了歪心思。她心想如果王秀才死了,然後讓表弟將張氏娶了,到時候豈不是人財兩得?
於是張氏在李寡婦的撮合下很快就和李四勾搭成奸。最後經過幾人的密謀,張氏想出了一個一件雙雕的毒計,那就是忍耐一時饑渴,與李四斷絕一切來往以掩人耳目,然後讓李四前去馮氏家中以討水的名義觀察好地形和熟悉她們家的情況。
按照往年的慣例,七夕節前後幾天王秀才都會和城中的文人雅士相聚一堂吟詩作賦把酒言歡,這幾天王秀才幾乎每天都是大醉而歸。於是張氏便按照事先計劃好的,讓李寡婦暗中通知李四提前潛入城內,在初六這天晚上將馮氏殺掉,第二天在悄悄混出城,到時候等到王秀才被定罪砍頭,一切都塵埃落定之後李四在迴來迎娶張氏過門,然後兩人就可以心安理得地享受王秀才留下來的豐厚遺產。
而且歹毒的張氏還在公堂之上假意故意袒護王秀才,誤導陳思哲將犯罪嫌疑人引到王秀才身上.....
好在陳縣令明察秋毫將案件審明,這才沒有釀成大禍。看著案宗陳思哲長歎一聲:難怪死者的血衣上沒有留下刀口。原來這一切都是他們精心計劃好的,為的就是誤導自己將這起命案看成是‘野鴛鴦’通奸翻臉殺人的假象!
最後王秀才被無罪釋放,張氏與奸夫李四合謀殺害馮氏,並且想要嫁禍王秀才謀奪其家產,被判處斬立決。李寡婦為二人牽線搭橋,暗中幫忙通風報信,最後被判發配邊疆。
地保神情慌張地說道:“我們那邊有一個叫張麻子的人,她的娘子昨天夜裏被人殺了。”陳思哲一聽出了命案,片刻都不敢耽擱立馬帶上鋪頭和仵作等人,命地保前麵帶路前往案發現場。
一行人來到現場一看,一股濃烈的血腥味撲鼻而來,隻見死者馮氏一絲不掛地仰臥在地上,胸口的位置插著一把匕首,應該是被人一刀斃命,而且地上流淌的血液早已凝固;
馮氏的衣服被扔在一邊,上麵也沾滿了血漬,一架紡車翻倒在馮氏身邊,紡車上麵還有沒有弄完的棉花,地上不遠處還有一個破舊的方凳和一盞用來盛燈油的豁口破碗,燈油和燈撚子也被灑落一地。
看完命案現場之後,陳思哲心中已經對案件有了幾分猜測。從死者的家庭環境可以看出,死者家境並不富裕,應該說是比較貧苦,每天熬夜紡線,按理來說燈油應該都是計算著用的,通常情況下一般要等到燈油全部燒幹之後才會停止勞作。如今燈油灑落一地,而且門栓上還有被利器撬動過的痕跡,從種種跡象可以斷定,死者當時正在紡線,兇手是用匕首將門栓悄悄撥開,然後趁著夜色潛入屋內將死者馮氏給奸殺了……
這邊的仵作此時也剛好驗完屍體,他向陳縣令稟報道:“大人,從血液的凝固狀態可以推斷出死者應該是死於半夜時分,死者脖頸處有明顯的勒痕,兇手應該是將死者勒暈之後將其衣服拔光打算強奸死者,但是不知什麽原因導致他中途放棄,並且一刀將死者殺害。而且死者家中的物品並沒有翻動過的痕跡,應該不是為財殺人!”
陳思哲看了一眼死者見其赤身裸體,便吩咐手下找來一件床單將死者身體遮蓋,並命人抬到室外等待入殮。接著叫來地保問道:“死者已經死去多時,為什麽到現在還沒有見到她的丈夫張麻子呢?”
地保連忙彎腰迴答道:“迴大人的話,這個張麻子當年可是咱們縣最有名的劊子手,刀法幹淨利落,很多死囚的家屬為了讓親人少受罪,都會花錢請他去行刑,有時候就連州府都會叫他過去處決死囚。
此人唯一的愛好就是喝酒,五年前的一天晚上他在外麵喝酒,因為喝的太多就醉倒在路邊,第二天早上被人發現的時候他就已經中風癱瘓了,不知道是身上沾惹因果太多的緣故還是喝酒鬧得,反正坊間眾說紛紜。
自從張麻子癱瘓在床之後,馮氏害怕他身上得褥瘡,就專門請人在天棚外掏了一個窗戶,天熱的時候就將張麻子托舉到上麵涼快涼快……今天大家都被馮氏的事情鬧得手忙腳亂,早就忘了理會張麻子,也不知道他怎麽樣了。”說著地保用手指指了指屋外的天棚。
陳思哲順著地保所指的方向抬頭看去,隻見屋外的天棚上麵鋪著被褥和涼席,涼席上仰麵躺著一個蓬頭垢麵的男人,看樣子應該已經好久沒有洗過澡了,此時男人費力地扭著脖子,口水順著嘴角不停地往裏流著,一雙眼直勾勾地盯著他看。
地保和幾名鋪頭連忙上去將張麻子攙扶下來,可是此時的他已經徹底傻了,隻會用眼盯著人看,任憑口水順著嘴角流淌,不管如何詢問,他都是隻字不提。
但是圍觀的鄰居卻是眾口一詞,都說張麻子之前雖然身子活動不便,但是口齒卻沒有任何問題,如今變成這副模樣,指定是被昨天晚上的事情給嚇傻了。
陳思哲見狀也隻能放棄從張麻子口中線索的念頭了,就當他轉身打算離開之時,就見他眉頭一皺,緊接著用鼻子使勁地嗅了嗅,猛地扭頭問向身邊的捕快道:“你有沒有聞到,這間屋子裏除了有濃烈的血腥味外,好像中間還摻雜著一股酒氣?”
捕快們聽後心中滿是不解,於是也學著陳思哲的樣子用鼻子用力地嗅了嗅 ,果真如陳縣令所說一樣,血腥味中摻雜著一股似有似無的酒氣。其中一名捕快疑惑地說道:“張麻子身上並無酒味,而且他也不可能喝酒……難道這酒氣是兇手留下來的?”
對於這個觀點陳思哲非常地認同,他點了點頭說道:“本官也是這麽認為的。”隨後他命隨行的捕快將張麻子安排到驛站住下,兇案現場封存外人不得入內,另外命人前往馮氏的娘家,讓她的娘家人前來收屍,不管如何總得先讓死者入土為安才是,待兇手捉拿歸案之後必將給死者一個交代。
其實這個案件並不複雜,因為張麻子親眼目睹了整個兇案過程,隻要他說出殺人兇手是誰,事情便立馬水落石出,可偏偏唯一的目擊者張麻子還被兇手給嚇傻了。
陳思哲帶著眾人迴到縣衙之後,立刻召集幾名得力幹將前往書房分析案情。陳思哲說道:“自從張麻子中風癱瘓之後,家中沒有了經濟來源,從馮氏熬夜紡線就可以看出他們的生活並不富裕,兇手應該不是為了錢財殺人。
我發現死者馮氏相貌俊俏,如今整日守著一個癱子,難免有好色之徒惦記,依我所看此案動機非情既奸。”
這時鋪頭插嘴說道:“大人,我已經詢問過他們家周圍的幾戶鄰居,他們都說馮氏為人其實還算不錯,隻可惜男人長年癱瘓在床。馮氏開始還能安份守己,可是日子久了她便耐不住寂寞,便與城西頭的王秀才暗中來往。
馮氏一介女流之輩也沒有什麽勞動力,而且張麻子身體狀況也不是很好,還需要經常吃藥,一個月下來花費也不少,好在王秀才每個月都會資助她一筆銀子,所以才堅持到了現在。
其實他們的那點苟且之事左鄰右舍全都知道,隻是考慮到馮氏一個女人獨自照顧癱瘓的丈夫的確不容易,而且一照顧就是怎麽多年,畢竟久病床前無孝子,更何況是同林鳥的夫妻呢!馮氏沒有離他而去就已經算是仁至義盡了,所以大家對此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全當不知道。”
“沒想到其中還有這般隱情!”陳思哲突然一拍桌案,說道:“這種偷情苟且之事,原比不得正常夫妻,可能王秀才日久生厭想要與她斷絕關係,可是馮氏卻糾纏不放。也有可能馮氏索求無度,致使王秀才無力支付,所以才痛下殺手……不管如何先將王秀才帶來。”陳思哲果斷下令。
不到一個時辰王秀才就被幾名衙役踉踉蹌蹌地押到了縣衙,此時的王秀才醉眼迷離,滿嘴酒氣,直到現在還沒有全完醒酒。眾人一看心中已經有了七八分的確定,隻有喝成這樣,才能讓留在現場的酒氣久久無法散去。
可是當陳思哲詢問他昨天夜裏沒有沒外出過的時候,不料王秀才卻一口咬定道:“大人,學生昨日與幾個文友聚會,以七夕為題作詩比試,輸者請客喝酒,所以我們幾人全部喝的酩酊大醉。學生迴到家後便直接睡覺了,一直睡到官爺敲門才醒。如果大人不信,學生的妻子張氏可以給我作證。”
於是陳思哲又令人將王秀才的妻子帶到大堂,張氏來到堂前陳思哲厲聲問道:“堂下之人可是張氏?”
張氏嚇得連忙跪下,聲音顫抖地迴到:“民女正是……”
“你丈夫昨晚迴到家後可曾外出過?”
“不曾,昨晚相公迴來時已經醉的不成樣子,到家後便倒頭就睡了,夜裏我還服侍他喝過幾次茶水。”張氏小心翼翼地迴答道,從始至終她都沒敢抬頭。
陳思哲沒有想到結果會是這樣,他思索片刻後命手下將王秀才夫妻二人暫時押下,並且特意交代將二人分開收監,等候再次審問。
前不久衙門裏剛剛來了一位書吏,名叫鄭仲,此人思維敏捷,多謀善斷,陳思哲經過暗中觀察發覺此人是個人才,於是打算以後重用。
當王氏夫婦被帶下去之後,陳思哲便扭頭問向鄭仲道:“剛才那名婦人為什麽一直不敢抬頭,她是害怕本官還是心中有鬼。”其實他心中早已有了判斷,之所以還要問實際是有意考考鄭仲。
鄭仲對此也是心知肚明,他思索了一下說道“迴大人的話,張氏的丈夫好歹也是個秀才,正所謂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兩人早夕相處張氏的見識自然不比尋常婦人,可是她今日說話吞吞吐吐,必定是心中有鬼。”陳思哲聽完之後滿意地點了點頭。
陳思哲當即命人將張氏帶來準備再次審問。可是當詢問到王秀才夜裏是否外出過,張氏依然一口咬定丈夫昨天夜裏宿醉一宿,一直在家睡覺不曾外出過。而且最後還特意說了一句:“剛才官爺去家裏帶他的時候,我還特意問了他一句‘夜裏有沒有出過門,他也說醉了一整夜那都沒有去過。’”
陳思哲聽完之後猛地將驚堂木狠狠地砸在公案之上,怒喝道:“大膽刁婦,事到如今竟然還敢欺瞞本官,來人啊!將這刁婦掌嘴十下!”
兩名衙役上前將張氏按住,一頓耳光抽下去,抽的張氏哀嚎不斷:“民女冤枉!”
“事到如今你居然還敢喊冤?本官問你,你之前可是說過,昨天夜裏數次服侍丈夫喝茶,既然如此那你為什麽還要追問他夜裏有沒有出去過呢?這隻能說明你之前說的全是假話,你根本就不知道他昨天夜裏到底在幹什麽?”陳思哲厲聲質問道.
這一番話將張氏問的啞口無言,見到陳縣令又將手伸向令簽打算繼續對她用刑,張氏嚇得連忙磕頭說道:“大老爺,民婦知道錯了,我不該欺騙您......”見謊言已被揭穿,張氏自知無法繼續隱瞞無奈之下隻能招供。
原來昨天夜裏,王秀才迴到家後一身酒氣,張氏也的確服侍過他茶水,但是因為嫌棄丈夫身上的酒氣難聞,而且還借酒對她糾纏不休,於是等到王秀才睡著之後,她變悄悄地來到了鄰居李寡婦家中借住了一宿。不過,夜裏的時候她的確沒有聽見自家院門有過響動。第二天天剛亮她就早早地迴到了家中,見到丈夫依然睡得的死豬一樣,由此她便確定丈夫夜裏沒有出過門。
陳思哲聽完之後心中一喜,隨即便將李寡婦傳喚過來,經過詢問確定這次張氏沒有說謊,於是便讓地保先將人帶迴去聽候處理。
王秀才再次被帶到公堂,看完妻子的供詞之後,他不解地問道:“拙荊去鄰居家過夜,學生的確不知。可學生有一事不明?喝醉睡覺乃是人之常情的事情,難道睡覺還觸犯了王法不成?”
“喝酒睡覺自然無罪,可如果醉酒殺人那就不同了!王秀才,你最好還是將如何殺死馮氏的經過從實招來,省的到時候在受皮肉之苦。”陳思哲一拍驚堂木厲聲問道。
聽到這話之後,王秀才雙眼頓時圓瞪,驚唿道:“你說什麽?”王秀才呆愣在原地久久無言,過了許久緩過神的他‘撲通’一聲跪倒在地,說道:“大人冤枉呀!馮氏是誰?學生與她素不相識,怎麽可能殺她?還望大人明察!”
陳思哲聽罷眉頭一皺,厲聲喝道:“好一個惡徒,枉你還是讀過聖賢書的人,竟做出如此有傷風化之事,現在已有多人證明你與張麻子的妻子馮氏之間有苟且之事,證詞在此,你還想狡辯不成?”說著陳思哲將幾張鄰居的證詞丟到了他的麵前,王秀才看後低頭不語。
陳思哲繼續說道:“分明是你對馮氏日久生厭,之後因厭成恨,最後徒起殺心。現在竟然還裝出一副事不關己的樣子,來人,給我狠狠地打,我就不信他不招!”
起先王秀才還一口否認認識馮氏,可是在無情的板子像雨點似的落下去之後,一介書生的王秀才便承受不住了。他招供道,張麻子自打中風癱瘓之後,他就猜測風韻猶存的馮氏必然饑渴難耐,於是他就開始對馮氏提供一些金錢上的資助來換取對方的好感,而馮氏也恰好到了如狼似虎的歲數,幹柴遇上烈火兩人很快就有了奸情。
可是讓他沒有想到的是,馮氏竟然是一個貪得無厭的女人,她總是以兩人的奸情為要挾不停地向他索要財物,這讓他有些無法接受,兩人的事情本來就見不得光,馮氏可以破罐破摔無所謂,可是他卻不行,一旦東窗事發自己的前途可就全完了,於是他就開始琢磨如何將這個無情無義眼裏隻有金錢的女人除掉。
昨晚他的確與幾位好友喝酒作詩,但是酒後的他並沒有第一時間迴家,而是懷揣匕首去了馮氏的家。他假裝要與其尋歡作樂,結果趁馮氏不備之際,掏出匕首將對方殺死,因為當時他的確喝了不少酒,所以很多細節的地方已經不記得了,隻隱約記得他迴家的時候路過一條小河,他便將帶血的衣服和匕首往河裏一丟便迴家了......
陳思哲聽完王秀才的供詞之後深深地出了一口氣,正當他要宣布結案之際,鄭仲突然來到他的身邊悄悄地拉了拉他的衣袖,低聲說道:“大人,難道你不覺得這個案子破的太容易了嗎?”
陳思哲身子微微一頓,問道:“此話怎講?”
鄭仲有些支支吾吾不知該如何說明,陳思哲看出對方心中有顧慮,便笑著說道:“有什麽問題但說無妨,本官絕不是那小肚雞腸之人。”
“既然如此那學生就直說了。”鄭仲沉思了一下,說道:“其實這個案子至少有四個疑點:第一就是死者的血衣,如果真如王秀才說所的那樣他是在假裝尋歡的時候將其殺死的,那馮氏的衣服應該是小心的放在床上才是,怎麽可能隨便的丟在地上呢?最奇怪的是衣服上有大量的血跡,應該是死者被殺後兇手才將其脫下丟到一邊的,不然衣服上不會有如此多的血跡。
第二就是王秀才對馮氏家裏的情況應該非常清楚的,他既然要殺死馮氏,為什麽還要留下張麻子這個活口呢?所以兇手一定不是王秀才,而是一個對馮氏家裏情況一無所知的陌生人......不然張麻子必將被滅口!
剛才王秀才口供裏提到,他迴家的路上將匕首和血衣丟到了河裏,可是作案兇器明明就在案發現場他何來丟棄隻說,此乃是第三個疑點。”
陳思哲聽得是連連點頭,繼續問道:“那第四個疑點是什麽?”
鄭仲沉聲說道:“第四個就是張麻子,像張麻子這種當過劊子手的人,沒有癱瘓之前不知道砍過多少人的腦袋,什麽樣的血腥場麵沒有見過,怎麽可能會被如此普通的殺人過程給嚇傻了呢?唯一能解釋過去的就是張麻子一直在跟我們裝傻充愣。”
經過鄭仲這麽一說,陳思哲仔細一想的確如此,死者是被一刀斃命可見兇手的刀法既準又狠,的確不像是王秀才這種手無縛雞之力的一介書生能夠辦到的。妻子被人殺害,張麻子卻故意裝傻充愣不肯提供線索,難道這背後還有什麽隱情?
事關人命陳思哲不敢怠慢,當即決定連夜再度提審王秀才。
公堂之上,陳思哲再次讓王秀才將殺人過程的所有細節在詳細的敘說一遍。王秀才還是一口咬定自己當時醉的厲害很多事情已經記不起來了,並且還說他料想到殺人的時候血必然會濺到身上,所以他事先從一個逃荒人的手裏高價買了一件舊衣衫用來作案,事後將沾有血跡的衣服丟了......
“哎!你心甘情願為兇手抵命,按理來說與本官無關,這樣我不但可以立馬結案,而且還能給百姓一個交代,但是殺人真兇卻依舊逍遙法外,你相好也死的不明不白,這些難道就是你想看到的嗎?”陳思哲此時已經看出來了,王秀才所謂的那些馮氏貪得無厭,與他相好就是為了錢財之說,其實就是為自己殺人編造出來的一個理由,他對馮氏應該是有真感情的,所以陳思哲才決定采取攻心之術。
王秀才此時已經流淚滿麵,過了好一會兒才緩和過來,隻見他長歎一聲終於說出了實話,他的確沒有殺馮氏。之前之所以一心求死,那是因為他雖然與張氏是結發夫妻,可是張氏性格潑辣跋扈,而且還好吃懶做,在家與他撒潑打滾,在外還搬弄是非經常與街坊四鄰爭吵不斷,各種煩心事攪得他無法專心讀書,最終兩人的關係到了名存實亡的地步。
也就在這個時候,王秀才遇上了馮氏,也正是馮氏讓他重新感受到了人生的樂趣。馮氏曾和他私下約定,讓他先忍耐幾年,雖然張麻子已經癱瘓在床,不管如何他們始終夫妻一場,所以馮氏想先盡好為妻之道,等到張麻子壽終後,他就將張氏休掉,然後續娶馮氏為妻。
可誰能想到馮氏竟然會被人殘忍殺害在家中,得知此事之後,王秀才頓時覺得人生了然無趣,而且通奸醜事已經暴露,自己的功名也必然會被革去,這樣一來自己以後再無前途可言。想到這裏他就覺得不如一死了之來的痛快,一來可以擺脫張氏的糾纏,二來也可以跟馮氏去黃泉之下做一對鬼夫妻。
從王秀才的供詞中陳思哲聽出來,他和妻子張氏的關係很僵。雖然張氏不具備殺人的能力,可萬一她有奸夫呢?她會不會指使奸夫殺害馮氏,然後借機嫁禍給自己的丈夫?
想到這裏陳思哲連忙叫來鋪頭,然後命他暗中調查張氏平時的所作所為,重點調查她有沒有特別相好的男人,尤其要留意初六那天她有沒有什麽異常的舉動。
隻過了短短一天的時間,鋪頭就帶了讓陳思哲眼前一亮的消息。經過明察暗訪鋪頭得知王秀才的妻子張氏的確嫉妒馮氏,因為有人在廟裏曾聽到她為張麻子祈禱:“懇求觀世音菩薩讓張麻子可以長命百歲,如果他死了,那我就沒有好日子過了。”而且正如王秀才所說的那樣,張氏這個人很不會為人處世,街坊四鄰盡數被她得罪光了,除了跟李寡婦偶爾串串門外,與其他鄰居基本就沒有來往。這個李寡婦家中除了一個十二三歲的男孩外再無人丁,可見這張氏並無相好。
案子到這裏線索再次斷了。
自從張麻子被安排到驛站之後,陳思哲基本就將所有公務搬到了驛站中辦理,閑暇之時便會來看望張麻子,尋問他是否吃的飽,住的舒服?可迎來的卻是一雙呆愣的眼神直勾勾地盯著他看,直到有一次張麻子看著看著,眼睛裏慢慢地流下了渾濁的眼淚……
陳思哲見狀心中一喜,連忙說道:“麻子兄弟,你大可放心,隻要你還活著一天,本官就會像親兄弟一樣待你,絕對不會放任不管,本官可對天發誓決不食言。殺害你妻子的兇手王秀才已經招供,本官判他斬立決,現在隻要刑部的文書下來就可以執行了......”
“大人!”這一聲陳思哲已經等待了許久,張麻子終於開口說話了“這段時間大人如事無巨細的照顧小人,小人實在沒臉再裝下去了......”
陳思哲一聽心中大喜,連忙吩咐一旁的仆人趕緊去倒杯茶水,請張麻子先喝點水在慢慢細說。
不管王秀才做錯了什麽,但他始終還是一個讀書人,他與馮氏私通也有所避諱,所以總是夜裏偷偷過來在窗外給馮氏發出暗號。馮氏聽到暗號之後就會悄悄來到偏房與他親熱。張麻子癱瘓之後日常生活全靠馮氏照顧,所以明知妻子與人通奸他也隻能忍耐。
案發當晚,馮氏隻顧忙著紡線,絲毫沒有察覺到屋內進來外人,兇手輕手輕腳地繞到她的身後一把掐住後頸,馮氏拚命反抗奈何力氣太小始終無法掙脫,最後被掐到暈厥過去。兇手扯開馮氏的衣服,一刀將其斃命.....完事之後兇手還掏出火折子吹亮確認馮氏已死,然後將馮氏的衣服褪去......
“大人,那天晚上小人看的清清楚楚兇手一定不是王秀才。”張麻子留著眼淚繼續說道:“其實我也十分痛惜妻子,可案發當時我隻能眼睜睜地看著她被歹人害死卻無力搭救。兇手走後,小人突然想到了王秀才,心中的仇恨也被點燃,所以小人決定裝傻充楞,這樣,殺人兇手的帽子自然就會落到王秀才的頭上。”
陳思哲點了點頭道:“你剛才說兇手殺完人後點亮了火折子,那你可看清楚他的長相?”
“迴大人,當時兇手吹亮火折子的時候正好背對著小人,當時亮光也就是一晃眼的功夫,小人實在看不清那人的麵目。但是我卻發現了他的一個非常明顯的特征。”
原來劊子手都有一個習慣,因為常年在刑場砍頭,所以每次看的人的時候他們都會不由自主的看向對方的脖子......而張麻子作為當時最有名的劊子手自然也有這個習慣,那天晚上兇手在吹亮火折子的一瞬間,張麻子習慣性地朝著兇手的脖梗出看去,他發現那個人的脖子比尋常人粗了很多,而且在大椎穴的位置長還有一個非常大的肉瘤。
聽到這條線索後陳思哲興奮地連忙起身對著張麻子就是行了一禮“兄弟,你可是幫了本官一個大忙。”說完便立刻命人將鋪頭喚來,然後在其耳邊吩咐了一通.......
陳思哲派出大量人手四處查找脖子後麵長有肉瘤的男人,沒過幾天,捕快們就查到在城外的李家莊有一個名叫李四的男人符合這個特征,而且巧合的是此人還是張氏的朋友李寡婦的表弟。
以前李四隔三差五就會來到表姐家走動,但是不知什麽原因,最近半年多的時間卻不曾上門,於是鄰居們便懷疑這對表親之間一定是起了隔閡。除此以外捕快們還查到了另外一條線索,李家村有一個進城賣燒餅的人,就在前幾天此人賣完燒餅迴家的時候,李寡婦讓他給李四捎了一串銅錢,拜托李四在初六的時候給姨娘的墳前燒點紙錢。
聽完捕快們的匯報之後,陳思哲終於鬆了一口氣,對著鄭仲開心的笑道:“太好了,現在案子終於有眉目了!七月十五便是鬼節,可是李寡婦卻讓李四初六就去上墳燒紙,其實這就是李寡婦給李四的暗語。”說完,便安排手下兵分兩路,一路去逮捕嫌犯李四,另外一路則前往李四的家中搜查,結果在李四家找到了還未清洗的血衣。
在人證和物證麵前,李四縱是想抵賴也無濟於事,很快便招認了自己的殺人罪行。
原來張氏早就發現丈夫與馮氏私通的事情,心中的妒火難熄,便經常去找李寡婦訴苦。沒想到這李寡婦也不是個什麽好東西,她見王秀才別無近親,就動起了歪心思。她心想如果王秀才死了,然後讓表弟將張氏娶了,到時候豈不是人財兩得?
於是張氏在李寡婦的撮合下很快就和李四勾搭成奸。最後經過幾人的密謀,張氏想出了一個一件雙雕的毒計,那就是忍耐一時饑渴,與李四斷絕一切來往以掩人耳目,然後讓李四前去馮氏家中以討水的名義觀察好地形和熟悉她們家的情況。
按照往年的慣例,七夕節前後幾天王秀才都會和城中的文人雅士相聚一堂吟詩作賦把酒言歡,這幾天王秀才幾乎每天都是大醉而歸。於是張氏便按照事先計劃好的,讓李寡婦暗中通知李四提前潛入城內,在初六這天晚上將馮氏殺掉,第二天在悄悄混出城,到時候等到王秀才被定罪砍頭,一切都塵埃落定之後李四在迴來迎娶張氏過門,然後兩人就可以心安理得地享受王秀才留下來的豐厚遺產。
而且歹毒的張氏還在公堂之上假意故意袒護王秀才,誤導陳思哲將犯罪嫌疑人引到王秀才身上.....
好在陳縣令明察秋毫將案件審明,這才沒有釀成大禍。看著案宗陳思哲長歎一聲:難怪死者的血衣上沒有留下刀口。原來這一切都是他們精心計劃好的,為的就是誤導自己將這起命案看成是‘野鴛鴦’通奸翻臉殺人的假象!
最後王秀才被無罪釋放,張氏與奸夫李四合謀殺害馮氏,並且想要嫁禍王秀才謀奪其家產,被判處斬立決。李寡婦為二人牽線搭橋,暗中幫忙通風報信,最後被判發配邊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