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8章 鬱金香
大明:讓你上吊,沒讓你重建大明 作者:火之虎vvvv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十七人董事會,其中出身阿姆斯特丹的,就有八人。
排名第二的是澤蘭省——4人。
其他地區,都隻有象征性的一人。
明麵上,荷蘭東印度公司是一個私人海盜集團。
而真正操縱荷蘭東印度公司的,卻是阿姆斯特丹的權貴們。
也就是荷蘭本土豪門。
在十七人董事會中,占據了八個名額的阿姆斯特丹權貴,隻要拉攏了任何一個人,就有了壓倒性的優勢。
換句話說,荷蘭東印度公司,不過是披著私人皮,又套上官府外衣的權貴集團罷了。
而這八人的背景……
雖然荷蘭記載中,沒有他們背後的家族。
但是,卻是有跡可循的。
這八人背後的勢力,還要朝前翻。
阿姆斯特丹,建立了現代意義上的第一所政權交易所。
實際上荷蘭的這個輝煌,還和哈布斯堡家族有關。
1516年,哈布斯堡家族的聯姻手段,再見成效。
西班牙國王斐迪南死後,神聖羅馬帝國哈布斯堡王朝皇帝查理五世,成功吞並了西班牙。
至此,查理五世統治的領域包括——
西班牙(除本土外,還包括那不勒斯、撒丁島、西西裏島和美洲殖民地)、奧地利、低地國家,及名義上的神聖羅馬帝國,還有非洲的突尼斯、奧蘭等。
他的帝國跨越兩個半球,被稱為“日不落帝國”。
哈布斯堡家族,掌握了基督教。
而這時候的基督教,施行“什一稅”。
什一稅傷害了荷蘭貴族的利益,於是他們開始謀求獨立。
經過八十年戰爭,萬曆九年(1581年),剛剛獲得獨立的荷蘭,看似是“尼德蘭聯省共和國”的勝利,實際上卻是新教徒的勝利。
也就是耶穌會的失敗。
如此一來,耶穌會自然不會善罷甘休。
為了對抗耶穌會勢力,獨立的荷蘭開始放鬆政策,引入外部援手。
猶太人開始湧入荷蘭。
至此,已經六十多年了。
猶太人的湧入,使得荷蘭進入了大盛時期。
也從此進入了被資本操縱時期。
(而上一個被操縱的,是元朝。)
荷蘭的阿姆斯特丹城,稍微對曆史了解一點的,就會明白,就在十年前,這座城爆發了“鬱金香股災。”
起因於一朵花的災難。
1593年,一個名叫克盧修斯的人,在奧地利發現了一種非常漂亮的花。
於是帶走了一些它的種子。
而後,克盧修斯從維也納輾轉到了荷蘭。
由於荷蘭的氣候土壤,非常適合這種花的生長。
在克盧修斯的悉心栽培之下,沒多久便開出了鮮豔的花朵。
當時有人給它取名叫做“tuber1d”,也就是今天我們所熟悉的鬱金香。
由於當時荷蘭沒有這種植物,因此,在荷蘭,鬱金香屬於稀有花卉。
而且開花後的確十分美豔,故而贏得了權貴階層的青睞,一時間被達官顯貴們所追捧。
一些投機商人(主要是猶太人),目睹這一現象之後,開始了針對鬱金香的投機行為。
他們先是出高價收購鬱金香球莖,然後以更高價格,倒賣給宮廷的貴族們。
漸漸地,由這種花所帶來的狂熱,成為了一種流行趨勢。
更多的人加入到了買賣鬱金香的行列裏,就連賣魚和賣菜的販夫走卒們,都參與到了鬱金香買賣中去。
他們願意傾家蕩產買下一支鬱金香球莖,因為他們相信,有人會出雙倍以上的價錢將它買走。
到了1634年,大量外國商人,聽聞荷蘭鬱金香買賣非常紅火,便奔赴荷蘭參與到了鬱金香投機當中。
導致原本已經是天價的鬱金香球莖價格,再一次飛漲。
至此,這場鬱金香狂熱,已經持續了長達30餘年。
而同時,這也是收割的盛宴!
繼以色目人身份,在元朝大賺一筆之後,猶太人再次迎來財富的增長。
阿姆斯特丹交易所,為了滿足鬱金香的狂熱交易,專門為此設立了買賣會場。
在此後的兩年裏,一支最普通鬱金香球莖的價格,漲到了64盾(荷蘭金幣,大約3.56克黃金)。
此時,是1637年的1月。
僅僅一個月後,這支鬱金香球莖的價格,就成了1668盾。
漲幅令人匪夷所思!
暴增……
換來的絕對不是投機的迴報!
而是——資本的收割!
短短一個月時間,一朵鬱金香暴增26倍!
接近一天翻一倍……
換句話說,今天投入一百銀比索(哈布斯堡銀幣),明天就能收迴200銀比索!
這是何等的吸引人。
在這個“恐怖利潤”的刺激下,整個歐洲都瘋狂了。
無盡錢財,湧向了荷蘭,去購買這個叫做“鬱金香”的花朵。
長達三十多年的炒作,所有人都堅定不移的相信一件事——那就是可以不相信哈布斯堡的皇帝、可以不相信教皇,絕對要相信鬱金香的造富能力。
(就好像82,瘋狂的君子蘭……一盆君子蘭,相當於一月工資的2500倍。)
然而更令所有人都出乎意料的是——就在短短兩天後,災難來臨了!
一支鬱金香球莖的價格,約等於0.15盾。
這一天是1637年2月4日。
這被稱為“人類金融史上的第一次股災”。
無數在航海中得到了財富的冒險家、銀行家、資本家、權貴……
跳海自盡!
背後的操盤手,正是猶太人。
而鬱金香事件,就是荷蘭衰落的開始。
經過“鬱金香事件”,猶太人不聲不響的拿到了荷蘭大權。
換句話說,此時的荷蘭經濟、政治,已經被猶太人掌控。
就連東印度公司,也不例外。
十七人董事會中,控股的八個阿姆斯特丹權貴,一多半都來自猶太勢力。
猶太人通過控股阿姆斯特丹八人,達到了控股十七人董事會的目的。
又通過控股十七人董事會,達到了控製東印度公司的目的。
看似以小博大,實際上這樣的操作,卻是金融中最常用的手段。
比如不愛錢,控製千億集團的,就是區區幾十萬的“小公司”。
……
排名第二的是澤蘭省——4人。
其他地區,都隻有象征性的一人。
明麵上,荷蘭東印度公司是一個私人海盜集團。
而真正操縱荷蘭東印度公司的,卻是阿姆斯特丹的權貴們。
也就是荷蘭本土豪門。
在十七人董事會中,占據了八個名額的阿姆斯特丹權貴,隻要拉攏了任何一個人,就有了壓倒性的優勢。
換句話說,荷蘭東印度公司,不過是披著私人皮,又套上官府外衣的權貴集團罷了。
而這八人的背景……
雖然荷蘭記載中,沒有他們背後的家族。
但是,卻是有跡可循的。
這八人背後的勢力,還要朝前翻。
阿姆斯特丹,建立了現代意義上的第一所政權交易所。
實際上荷蘭的這個輝煌,還和哈布斯堡家族有關。
1516年,哈布斯堡家族的聯姻手段,再見成效。
西班牙國王斐迪南死後,神聖羅馬帝國哈布斯堡王朝皇帝查理五世,成功吞並了西班牙。
至此,查理五世統治的領域包括——
西班牙(除本土外,還包括那不勒斯、撒丁島、西西裏島和美洲殖民地)、奧地利、低地國家,及名義上的神聖羅馬帝國,還有非洲的突尼斯、奧蘭等。
他的帝國跨越兩個半球,被稱為“日不落帝國”。
哈布斯堡家族,掌握了基督教。
而這時候的基督教,施行“什一稅”。
什一稅傷害了荷蘭貴族的利益,於是他們開始謀求獨立。
經過八十年戰爭,萬曆九年(1581年),剛剛獲得獨立的荷蘭,看似是“尼德蘭聯省共和國”的勝利,實際上卻是新教徒的勝利。
也就是耶穌會的失敗。
如此一來,耶穌會自然不會善罷甘休。
為了對抗耶穌會勢力,獨立的荷蘭開始放鬆政策,引入外部援手。
猶太人開始湧入荷蘭。
至此,已經六十多年了。
猶太人的湧入,使得荷蘭進入了大盛時期。
也從此進入了被資本操縱時期。
(而上一個被操縱的,是元朝。)
荷蘭的阿姆斯特丹城,稍微對曆史了解一點的,就會明白,就在十年前,這座城爆發了“鬱金香股災。”
起因於一朵花的災難。
1593年,一個名叫克盧修斯的人,在奧地利發現了一種非常漂亮的花。
於是帶走了一些它的種子。
而後,克盧修斯從維也納輾轉到了荷蘭。
由於荷蘭的氣候土壤,非常適合這種花的生長。
在克盧修斯的悉心栽培之下,沒多久便開出了鮮豔的花朵。
當時有人給它取名叫做“tuber1d”,也就是今天我們所熟悉的鬱金香。
由於當時荷蘭沒有這種植物,因此,在荷蘭,鬱金香屬於稀有花卉。
而且開花後的確十分美豔,故而贏得了權貴階層的青睞,一時間被達官顯貴們所追捧。
一些投機商人(主要是猶太人),目睹這一現象之後,開始了針對鬱金香的投機行為。
他們先是出高價收購鬱金香球莖,然後以更高價格,倒賣給宮廷的貴族們。
漸漸地,由這種花所帶來的狂熱,成為了一種流行趨勢。
更多的人加入到了買賣鬱金香的行列裏,就連賣魚和賣菜的販夫走卒們,都參與到了鬱金香買賣中去。
他們願意傾家蕩產買下一支鬱金香球莖,因為他們相信,有人會出雙倍以上的價錢將它買走。
到了1634年,大量外國商人,聽聞荷蘭鬱金香買賣非常紅火,便奔赴荷蘭參與到了鬱金香投機當中。
導致原本已經是天價的鬱金香球莖價格,再一次飛漲。
至此,這場鬱金香狂熱,已經持續了長達30餘年。
而同時,這也是收割的盛宴!
繼以色目人身份,在元朝大賺一筆之後,猶太人再次迎來財富的增長。
阿姆斯特丹交易所,為了滿足鬱金香的狂熱交易,專門為此設立了買賣會場。
在此後的兩年裏,一支最普通鬱金香球莖的價格,漲到了64盾(荷蘭金幣,大約3.56克黃金)。
此時,是1637年的1月。
僅僅一個月後,這支鬱金香球莖的價格,就成了1668盾。
漲幅令人匪夷所思!
暴增……
換來的絕對不是投機的迴報!
而是——資本的收割!
短短一個月時間,一朵鬱金香暴增26倍!
接近一天翻一倍……
換句話說,今天投入一百銀比索(哈布斯堡銀幣),明天就能收迴200銀比索!
這是何等的吸引人。
在這個“恐怖利潤”的刺激下,整個歐洲都瘋狂了。
無盡錢財,湧向了荷蘭,去購買這個叫做“鬱金香”的花朵。
長達三十多年的炒作,所有人都堅定不移的相信一件事——那就是可以不相信哈布斯堡的皇帝、可以不相信教皇,絕對要相信鬱金香的造富能力。
(就好像82,瘋狂的君子蘭……一盆君子蘭,相當於一月工資的2500倍。)
然而更令所有人都出乎意料的是——就在短短兩天後,災難來臨了!
一支鬱金香球莖的價格,約等於0.15盾。
這一天是1637年2月4日。
這被稱為“人類金融史上的第一次股災”。
無數在航海中得到了財富的冒險家、銀行家、資本家、權貴……
跳海自盡!
背後的操盤手,正是猶太人。
而鬱金香事件,就是荷蘭衰落的開始。
經過“鬱金香事件”,猶太人不聲不響的拿到了荷蘭大權。
換句話說,此時的荷蘭經濟、政治,已經被猶太人掌控。
就連東印度公司,也不例外。
十七人董事會中,控股的八個阿姆斯特丹權貴,一多半都來自猶太勢力。
猶太人通過控股阿姆斯特丹八人,達到了控股十七人董事會的目的。
又通過控股十七人董事會,達到了控製東印度公司的目的。
看似以小博大,實際上這樣的操作,卻是金融中最常用的手段。
比如不愛錢,控製千億集團的,就是區區幾十萬的“小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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