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主簿和李斯兩人一起,將那些布幣的數目核算清楚,然後主簿告知了,這些布幣在秦國的價值。


    李斯聽了之後,點點頭,錢幣還足夠自己兩個多月的用度,也就是說,他必須在兩個月內,趕到鹹陽,還要找到門路。


    要不然,他就要餓肚子了。


    “煩請上吏為斯兌換成秦幣。”李斯拱手道。


    主簿點點頭,卻沒有立即將錢幣卷走,而是重新做到幾案之後,抽了一支竹簡,開始在上麵寫字。


    寫完之後,主簿將竹簡遞給李斯,自己則將那些錢幣重新包好,站起身來,說道:“你在此等候,不要到處走動,我去去就來。”


    “恭送上吏。”


    看著主簿離開,李斯看向竹簡,頓時明白過來,原來這竹簡之上,記載了兌換錢幣這件事情。


    上麵記載了日期、時辰,兌換的雙方,以及兌換的數量,寫的很是詳細。


    李斯對這個辦事嚴謹的秦國小吏,頓時充滿了好感,心道,等以後自己發達了,可以提攜他一下。


    就在李斯憧憬著自己美好的未來的時候,主簿從外麵迴來了。


    將一個小包交給李斯之後,主簿道:“行了,已經兌換好了,你數一下,是不是與竹簡上所記的一樣。”


    “不用麻煩了,斯相信上吏。”李斯笑著說道。


    誰知那主簿並不領情,把臉一沉,喝道:“你想要我背上瀆職的罪名嗎?趕緊查點清楚!”


    李斯被主簿這沒來由的怒氣,嚇了一跳,趕緊將小包打開,開始數起來。


    這秦國錢幣乃是圜錢,其中一枚一枚的,甚是方便計數。


    等將這些圜錢數完之後,李斯對主簿道:“好叫上吏知曉,這圜錢之數,與竹簡上所記,當是分毫不差。”


    主簿點點頭,把手一伸,李斯會意,將竹簡交還給主簿。


    拿迴了竹簡,主簿看了看李斯,又開口說道:“李斯,你初來秦國,或許不知,在這裏,法大於情!”


    李斯點點頭,有些苦笑,他自然知道秦國重法,可是沒想到是如此的嚴謹。


    “若是沒有其他事,你且離去吧。”主簿下了逐客令。


    李斯拱拱手,退了迴去,離開官寺的時候,又碰到了那引他入內的衛卒,打過招唿後,便出了官寺。


    眼看時間尚早,李斯決定現在洛陽市井逛一逛,如今已經兌換了秦幣,或許可以買些用得著的東西。


    走了一路,見道旁有一家食肆,而此時腹中也有些饑餓,於是李斯便鑽了進去。


    食肆的店家見有客來到,便走上前來,笑問道:“客觀需要點兒什麽?”


    李斯找了個寬敞的地方,席地而坐,對店家說道:“我腹中饑餓,你這店中有何吃食?”


    “時應菜蔬、粟餅等一應俱。”店家應道。


    李斯眉頭一皺,再次問道:“可有肉食?”


    店家上下打量了一番李斯,見他風塵仆仆的樣子,便有些猶豫的說道:“店中倒是有黍臛,隻是價錢嘛------”


    黍臛,是以黍米加上肉羹做成的,價格確實比菜蔬、粟餅貴得多。


    “店家無慮,錢不是問題。”李斯笑著拍了拍自己裝錢的布包。


    店家聽得李斯拍打之聲,嘩嘩作響,知道裏麵的錢幣不少,可這人看上去並不像是有錢人的樣子啊。


    難道這錢來路不正?


    “你這錢是從何處得來的?”店家麵色不虞的問道,“若是說不出個所以然來,我便去官寺告奸!”


    李斯一愣,隨即哈哈大笑,虧得此時店中客人不多,要不然絕對引起圍觀的。


    “你笑什麽?”店家有些怒了。


    李斯將身上的驗傳取出,道:“店家休要惱怒,也休要懷疑在下,我乃楚人,今日才到洛陽,剛剛去了官寺,錄了身份,官寺也將驗傳發於在下,這錢幣自然也是在官寺處兌換而來的。”


    那店家將李斯的驗傳拿到手裏,仔細的檢查了一番,確定無誤之後,方才交還給李斯。


    李斯接過驗傳,微微一笑,道:“店家,現在我可以點黍臛了吧?”


    店家此時已經換上了一副笑臉,剛才的事就像是沒有發生過一樣,笑著說道:“那是自然,黍臛一份,多放肉羹,熱湯免費,客觀稍等。”


    看著店家離去,李斯將手中的驗傳把玩了片刻,揣進口袋之中,不禁歎道:“在秦國,有身份就是好!”


    不一會,一大份黍臛被端了上來,那店家果然沒有食言,裏麵的肉羹不少。


    雖然有些油膩,比不得在南陽縣尉騰的鹿肉,但是李斯吃的倒也是有滋有味。


    “可還合口?”


    或許對剛才自己的態度不好有所歉疚,那店家一直在李斯身邊,等候吩咐。


    當然,也可能是這個時候,店裏沒有其他客人的原因。


    李斯點點頭,道:“不錯,若是有酒就好了。”


    離開了蘭陵之後,李斯才知道,那裏的鬱酒是多麽的甘美了。


    可誰知,那店家臉色又是一變,道:“客觀可別亂說,我這食肆從不賣酒!”


    這幾句,店家喊得聲音很大,別說店裏麵了,就算是路上的行人,都能夠聽得見。


    隨即,那店家來到李斯身側,又小聲道:“自商君開始,就不允許賣酒了。”


    原來,秦國在《田律》裏明確規定了:百姓居田舍者,毋敢沽酒,田嗇夫、部佐謹禁禦之,有不從者令其有罪。


    店家還告訴李斯,秦國剛接手三川郡的時候,很多人都對這項律條不滿,違抗此令,結果,治了許多人的罪,從那以後,再也沒人敢隨便喝酒。


    當然,在過年和臘祭的時候,是個例外。


    沒有酒,卻有熱湯,奔波在外的李斯,不能太挑,就著熱湯將黍臛吃完,然後掏出二十枚半兩錢交給店家。


    店家接過錢,沒有揣起來,而是來到堂上櫃前,當著李斯的麵,將錢幣投入一個大罐子當中。


    見李斯有些疑惑,店家解釋道:“我這店是替官寺開的,所有收入為官寺所有,必須當著客官的麵,將錢幣投入這銗(xiang,四聲)中才行。”


    李斯點點頭,心道,自從踏上秦國的土地,真的是長見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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