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從前,在某個地方住著一名不暢銷的賣唱歌手。


    但是,歌手對此心存疑問,覺得所謂的「不暢銷」到底代表了什麽。


    頗為自負的歌手認為,自己的歌不是商品。最大的問題在於,一個人麵對任何事情都用能不能賺錢作為評價標準的話,他的心靈未免也太貧乏了。


    歌唱是門藝術。所謂的藝術是追求、體現美的媒介。美本來就淩駕於利益得失和興趣之上,是種打動人心的事物,不對,是那種感動就稱作美。


    有人正是因為被歌手的歌感動,在他的歌中感受到美,所以才會來找他,想與他搭檔組成樂隊,另外也有人因此想邀他舉辦演唱會。然後,當歌手因為這些事情被盛讚為金雞蛋、這樣一定會賺錢時,就會歪過頭覺得「這樣好奇怪喔,錢這種東西一點都不重要吧?」。歌手認為,隻要唱出讓人全身起雞皮疙瘩的歌曲,和聽眾心靈相通,獲得融為一體的感覺就心滿意足了。這真的遠遠勝過和女孩上床,沒體驗過的人可能無法想像吧,但這種感覺真的是難以名狀地讚。


    歌手會創作、演唱歌曲,征服聽眾的心,在某一帶擁有廣大的歌迷。歌手身邊也有樂隊同伴,起初和他們的關係非常良好,但是之後摩擦就越來越多。之所以會這樣,都是因為歌手把帶來賺錢消息的那些人都趕走了。


    無論歌手還是樂隊,都是揮汗辛勤工作,利用閑暇之餘練習,並且全心投入辦好演唱會。歌手覺得,能做到這樣不就好了,若是采取這種模式,唱歌就用不著顧忌賺不賺錢了。但是,樂隊同伴看來對此是心有不滿。


    「我們的話一定會暢銷的。」


    他們這麽主張。


    「我們肯定會紅,靠音樂就有飯吃了。」


    因為這麽一來就不必工作,可以把所有心力都投注在音樂上。


    「我說你們啊……」歌手卻出言告誡樂隊同伴。


    「若真變成那樣,到時候我們的歌唱和演奏,都不會再是純粹的歌唱和演奏了吧。若是靠音樂賺錢,那就和工作沒什麽兩樣了吧。」


    即使如此,樂隊的同伴們還是對他說「沒那迴事,而且我們這樣邊工作邊搞音樂,差不多已經到了極限」。


    「欸,我們就來試試看啦,不會有問題的。我們的話絕對可以,肯定是一次就大紅。」


    歌手最終還是被說動了。


    「好吧,我們就來試試。不過相對地,我還是會維持一貫作風,會照我想做的方式去做喔,你們能接受吧?」


    「就照你說的。」樂隊同伴們異口同聲答應了。因此,歌手就照自己想做的方式去做了。


    在歌唱方麵,歌手一絲不苟,每每全力以赴。在創作方麵也一樣,不隻全心投入,根本是拚上性命。歌手隻會真誠不諱地、一五一十地把自己內心真正的想法、感受到的事物、思考的事情寫成歌詞。這樣的作法毫不留餘地,偶爾甚至無情到殘酷的地步。


    若是真的真誠不諱,就不可能隻會美美地描繪打從心底深愛的女子。有時看到上床後睡死打唿的女子,也會瞬間覺得她麵目可憎。有時候也會想破口大罵「你煮飯怎麽可以這麽難吃」,有的夜晚也會想著其他女人手淫。啊啊,但是現在這個時候我在世上最愛的就是你|能這樣不顧羞恥和體麵大喊,就是真的真誠不諱。自己明天會怎麽想,自己也不知道。或許有一天會有如敝屐般拋棄你,但此時此刻我是深愛著你。


    即使麵對的是樂隊同伴,歌手也沒有打迷糊仗。


    「你們演奏得那麽爛,我看得了吧。為什麽不能專注做好現在的事情就好啊?想紅去多投胎幾次比較快啦。我很喜歡你們沒錯,但現在是恨不得馬上宰了你們。因為你們心思都沒放在正事上啊,被我說中了吧?」


    歌手再三暴怒。


    「賺錢才不是重點。你們這些混帳給我搞清楚,我搞音樂才不是為了賺錢。退一百步,不,退一萬步來講,能順便賺錢當然好,但是我們的目標才不是賺錢。如果搞音樂的目的變成是想要賺錢、為了賺錢,那一切就毀了,這樣子創作出來的東西根本不配叫做歌曲,毫無去唱去聽的價值。完全沒那種價值啦。我們明明合作那麽久了,為什麽不懂這個道理?你們什麽時候變成這種膚淺的人渣了啊?相較之下,你們還遠遠不如一灘嘔吐物。比起你們這群廢物,我現在寧願喜歡在大便上飛來飛去的蒼蠅。我根本沒辦法喜歡現在的你們。你們馬上去死一死算了,真的。」


    樂隊同伴無法忍受這樣的他,因此接二連三離開,最後整支樂隊隻剩下歌手一人。


    隻剩下歌手的樂隊,已經稱不上是樂隊了。盡管如此,歌手對外依舊使用樂隊名稱,真誠不諱地拚命創作歌曲,並且投入所有情感歌唱。歌手無所畏懼,勇敢唱出一首首有關愛與憎恨、正義與不正義、什麽「反正一切都是假道理」以及世上矛盾,還有真實、謊言與自由相關的歌曲。


    「各位,聽說你們都很喜歡我……」


    歌手詢問了聽眾。


    「你們到底為什麽喜歡我?我有什麽優點?因為我唱歌很好聽嗎?因為我會寫出觸動人心的歌詞?因為覺得我像你們的代言者?還是覺得,喜歡我這種家夥的自己是種特別的存在?可是啊,我唱歌不是為了謀求這些,我隻是為自己而唱,再說這些歌描寫的是我的心情,不是你們的心情,我和你們是完完全全不同的個體,幾乎沒有重疊的部分吧?但是你們卻用一副很了解我的樣子,談論著我的事情,這還滿怪的吧?至少我完全不了解你們。要了解一個人,並沒有這麽簡單吧?你們這些人真的那麽喜歡我嗎?我除了不會欺騙你們之外,沒辦法保證任何事,那麽你們又能跟我保證什麽?」


    有人評論歌手是商業主義的犧牲者、藝術的殉道者。


    有人則斷言歌手就像小朋友那樣極度以自我為中心,隻是重度的自我感覺良好,隻是個自詡革命家的小鬼頭、自以為是的小醜。


    更有人冷笑預言,歌手可能自以為是個遭遇悲慘的天才,但簡單來說,與這個世界格格不入就代表他沒有才華,雖然他也不是沒有創作出聽起來還不錯的歌曲,不過應該很快就會直接沉寂無聞,遭大眾遺忘。


    「我沒差,你們愛講什麽都隨你們講。」


    歌手撇下這句話後,便將針對這些評論的反駁寫成了歌曲。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畢竟,沒有覺悟會遭反擊痛毆的人,就不該揮出拳頭。這些人或許隻是想從遠處扔扔石子,但歌手終究不是默默佇立的稻草人,若是受到這般攻擊,也是能迴丟石頭的。


    被打就要打迴去|這是歌手信奉的準則,絕不是心裏想想就算了,一定會說出口,並且加以琢磨闡述。歌手的話語變成銳利的刀刃,傷害到其他人。但是,人類有時候就是會被不經意的一句話深深刺傷內心。要人不受傷,也不傷人的話,根本沒人可以活下去。


    當身心都傷痕累累,這些地方還不斷淌出血來,縱使就快因出血過多而死了,依舊拖著沉重的步伐,不停、不停地往前邁進|這不就是人類最美麗的身影嗎?


    一個人如果不想受到傷害,其實可以上吊自殺就好,這麽一來,便再也不會受傷了。反正,隻要是人總有一天都會死,現在死跟明天死都一樣。雖然可能會有人生氣地說「你怎麽可以說走就走」,或哀傷地說「你為什麽會死」,但死者本身什麽都不會知道。如果很痛、痛到受不了、痛到無法忍受,轉身逃避就好,就算有誰想要製止,也一定製止不了真的想了結自己性命的人。自殺這個緊急出口,其實無時無刻都在我們身邊,是個非常實在的選擇。雖然有人主張自殺是種極大的罪孽,但在亡者墓碑上放上罪孽這顆大石頭,也隻不過是生者痛快,已死之人根本不痛不癢。畢竟,人一離世,就是灰飛煙滅不複存在。


    歌手從未央求過,別再批評我、別再打我、別再踹我、別再丟我石頭了。


    「隨你們便,想講什麽就講出來。要痛打我、要狠咬我都沒差喔。想用大石塊敲碎我的腦袋,也非常歡迎。但是,我也會照我的方式去做,不會默默挨打的。我們就一起互相傷害到渾身是血吧,這樣可以吧,很公平吧?」


    人們就這樣和一人樂隊、這個歌手漸行漸遠。


    有個人跟他這麽說過。


    「我已經受夠你了,跟你在一起根本是活受罪。」


    結果,也有人大罵歌手「你就是任性而已」。


    「啊,對啊,我就是任性啦。然後呢?」


    「惱羞了唷。看來你永遠都隻會是個長不大的小孩,永遠都不會有長進了。你好歹也替別人想想,可不可以成熟點啊。不過我看你是不可能了,畢竟你就隻是個愚蠢的小屁孩,你還覺得自己這樣很帥氣吧。你大錯特錯啦。」


    這個人脹紅臉大吼一陣子後就到其他地方去了,再也沒有迴來過。


    也有人背對著歌手告訴他「你已經沒救了」。


    「說白了,大家都是這麽想的。還搞不懂狀況的,就隻有你本人吧。」


    歌手感到費解,因為他一如往昔真誠地創作歌曲,拚命唱歌。歌手沒有任何改變。明明如此,樂隊同伴卻自顧自開始作起貪得無厭的夢,覺得「可以的,我們可以的,一定會紅」,再加上人們不斷吹捧,大家都紛紛變得自恃甚高,然後過沒多就開始抱怨、破口大罵說「對你太失望了」、「事情不該是這樣才對」、「人的忍耐也是會有限度的」之類的話,然後與歌手漸行漸遠。


    歌手也曾愛過幾名女孩,但她們也是一個樣。


    一開始明明都說什麽「我們這樣肯定是命中注定」、「不管發生什麽事,我們永不分離」、「直到死的那一天我都想跟你在一起」、「反正你就是不準拋棄我」,但不知不覺間抱怨開始變多,就會說出「我不懂你的溫柔」、「你做人也太失敗」、「你這個廢物」、「你這個瑕疵品」、「你這個神經病大變態」,甚至是「把我花在你身上的時間還來」、「你這個沒出息的家夥」、「跟吃軟飯的沒兩樣」等一堆不堪入耳的話語。自己實在是太過火大就踹了她們,最後就會有人指控「啊我受傷了」、「我流鼻血了」、「我骨頭錯位了」等等,當中更有人會跑來死纏爛打說「還不快拿錢來賠」。


    然而隻有一個人。


    就隻有一個女孩和其他人截然不同。


    她對歌手說「認識你那天,我其實不喜歡你的歌」。


    「你唱歌時就是從頭吼到尾,細膩度不夠,又很自我陶醉,與其說是即興,更像是臨場發揮,甚至能講是當場敷衍,真的是有夠奇特。你主張你的歌是種藝術,這未免也太自以為是了。簡單來說,我覺得你就是台自慰機器,要你在人前表演自慰,你還會大肆炫耀『像這樣麵不改色在大家麵前自慰的我,大家覺得如何啊,很猛吧』。」


    歌手當然是怒不可遏。但是歌手確實很重視每個瞬間的獨特性,比起專注於歌唱技巧,他更講究要如何表現最真實的自我,因此如果想自慰,就算在人們麵前也一樣會自慰,而且還會自賣自誇說「這就是真實的我、這就是實力派的行事風格,厲害吧?」。她說的那番話是切中核心,自己若是生氣,便會顯得太過無理取鬧了。


    「你說的或許很對,隻是讓我很火大。」


    歌手這麽告訴她。


    「你那樣的態度很文青,比你的歌還討我喜歡。」


    「我聽不懂你在說什麽耶,反正我現在想上你,可以嗎?」


    「這個主意不錯。然後我想像饑渴很久一樣,激烈地連續做個好幾次後,再慢慢地觀察你這個人。其實,這就是我的作風。」


    「那麽現在就來吧。」


    兩人的關係就這樣拉開序幕。交往期間他們雖然常有口角,但歌手從沒衝動地對她動過粗。因為她早就跟歌手約法三章在前,如果對她使用暴力,那個瞬間起自己就會由愛轉恨,無條件分手。歌手當下也明白,既然她已明講,肯定會說到做到。


    女孩這個人十分真誠。歌手和她在一起後發覺,自己並不真誠,隻是全心全意想要表現得真誠。


    歌手為了證明自己很真誠,所以才會忍不住指責眾人|你們這些家夥都是騙子,過著充斥虛假的人生,在這一點上我跟你們不同,徹徹底底地不同,我既真誠又純潔又高尚,和你們這些家夥完全不一樣。


    然而她並非如此。她就隻是真誠地在別人眼前做自己。


    歌手打著寫有真誠二字的招牌,穿著多層帶有真誠色調的衣服,激昂地說著「我很真誠」,一直以來都自認是天下最真誠的人。


    女孩則是不管別人怎麽看待她,都不會放在心上。令人感覺她的心地無比清透,讓人無法捉摸,但又沒撒過半個謊。


    歌手一直相信,真誠處世是正道。正因為是正道,所以就應該要真誠,必須保持真誠才行|這就是歌手的想法。


    然而以女孩來說,正道與否一點都不重要,她就是真誠以對。即使穿著衣服走在路上,對她而言,這和裸體時並沒有兩樣。歌手覺得她很漂亮,然而一這麽告訴她,她驚訝得傻在原地。


    她偶爾會開口唱歌。由於唱得實在太好聽,因此問了她是不是有受過什麽訓練,結果聽說她的母親年輕時是歌手,而她是聽著母親唱的搖籃曲長大的。她沒有創作歌曲,唱的都是她母親以前唱過的歌,和時下的流行歌。但是她出聲一唱,無論是哪首歌都會變得像是她的原創曲,深深打動人心。


    歌手感到沮喪。


    「聽你唱歌,我的心好像都要碎了。才華果然很殘酷。我肯定是覺得自己的歌裏好像少了些什麽,得想辦法補足才行,所以才會想寫誰也寫不出來的歌詞,因為我一直想成為特別的存在。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這個目標。我如果有唱歌的才華,無論唱什麽歌,隻要唱出口應該就能唱成自己的歌。但是,這件事我辦不到。」


    結果,女孩露出不可思議的神情對歌手說。


    「你如果沮喪成那樣子的話,封嗓別唱不就好了。」


    但若是封嗓不唱,就會失去歌手這個職業,如今就已不多的收入更是會降到零,別人問自己是什麽人時,也不能用「現在正從事這樣的這種職業」來自我介紹了。一名歌手如果失去歌手的身分,那該何去何從啊。


    歌手坦率吐露,好害怕自己不再是名歌手。


    「你如果失去這個身分,可能會難過一陣子,但之後會覺得其實沒什麽大不了的。」


    她若無其事地這麽說。


    「我也很害怕會失去你。」


    「為什麽你會失去我?」


    「因為我覺得我不再是歌手後,你不會想跟我繼續在一起。」


    「你是不是歌手根本一點都不重要。再說,我又不喜歡你的歌,我剛認識你時沒跟你講過嗎?」


    歌手覺得有趣地笑了,但笑著笑著開始感傷了起來。最後他決定放棄唱歌,然後告訴女孩:


    「要不要去旅行啊?去個遠一點的地方吧?」


    「好啊。」


    女孩立刻答覆,但罕見地提出附帶條件。


    「如果你再也不迴來這裏的話,我們現在馬上就出發去旅行吧。」


    兩人打包好行李,手牽著手邁出了步伐。他們沒有設定目的地,覺得隨當下心情而定,走往想要走的方向就好,若不想繼續走,停下來休息也行。沒有人命令兩人去做什麽,就算有人指使他們,兩人應該也不會理會吧。


    他們決定,就隻有遇到想看的事物時,才會睜大眼睛,碰見不想看的事物時就閉起雙眼,默默走過去就好。


    在朝露沾濕的草叢中,或湖麵倒映月影的夜晚,當女孩想唱歌時,便會開口吟唱。至於已經不是歌手的旅人,則是聽著她的歌聲聽到入迷。


    在一個許多星星墜下的日子,女孩這麽說。


    「這趟旅程總有一天會結束吧。」


    「就算旅程結束,我也還是會待在你身邊喔。」


    「但是,無論是我還是你,之後總會死的。」


    「我們還不會死啦。」


    「可是,總有一天會死的。你想比我先死,還是晚死?」


    「我絕不想看到你死掉。」


    「那麽,你就先死。我目送走你後,我再孤獨死去。」


    「我也不想你這樣。」


    「我也討厭這樣就是了。」


    「即使如此,我們終究都還是會死」,女孩像是放棄般這麽說。旅人本就深愛她到無法自拔的地步,現在更是變得猶如發狂似地珍視女孩,認為她是世上無可取代的存在。然後,旅人也了解到,旅途中她所看見的風景與自己所看見的,其實似是而非。因為旅人感覺這趟旅程就像沒有盡頭,因而雀躍不已。但是女孩依舊相信任何旅程終都會有結束的一天,眼睛始終盯著這個理所當然的事實。兩人剩餘的共處時光,就如沙漏中的沙粒,一顆一顆落下,不停流逝。他們無法減緩沙子流逝的速度,也無法得知沙子什麽時候會全數落盡。


    在星辰墜落的天空底下,旅人緊緊抱住女孩,向神明祈願。神啊,請讓我永遠和她在一起,縱使命中注定死亡會分隔我倆,但不管發生任何事情都請不要拆散我們。旅人心想,啊啊,我還不想感到幸福。如果感覺到自己比任何人任何事都還要幸福,就隻能讓時間凝結在那個瞬間、隻能結束自己的人生了。我會殺了她後再自殺|雖然自己也不想這麽做,但到那時候也隻剩這個方法了。


    「欸,我想去看海。」


    「好啊,我們去看海吧。」


    即使旅程總有一天會結束,但兩人還是會繼續活下去。旅人已經做好打算,隻要女孩想去哪,自己天涯海角都會同行。


    在前往海邊的途中,女孩主動談起了自己。


    「我曾有過一位姊姊,她大我六歲,長得非常漂亮。在我九歲那年,姊姊生病過世了,一切都瞬間變了。明明年紀輕輕就被斷絕生路的人不是我,而是姊姊。但打從姊姊過世那時候起,我的人生就完全變了樣。」


    「那我問你,那時候你曾想過想讓你姊姊也看看這片海嗎?」


    「我完全沒有那麽想過。摧殘姊姊的那種病非常兇猛,姊姊當時非常痛苦。有一天她應該是忍不下去了吧,所以才跟我說了那些話。她說『真羨慕你,你應該沒什麽病痛,也能繼續活著,一直活著,活得好久、好久,可以去做好多事情,我實在羨慕死這樣的你了』,然後姊姊哭了。不過可悲的是,我那時候居然埋怨姊姊,畢竟姊姊會生病又不是我害的。當下很想跟她說,能不能不要亂遷怒,但最後還是忍住沒說。因為姊姊不久於人世,非常可憐。」


    「你姊姊有跟你道歉吧。」


    「有,我跟她說別放在心上,畢竟我還不會死,所以不會在意那些話,姊姊要說些更過分的話也沒關係。但是,那次之後姊姊就沒再訴苦過,就這麽走了。」


    兩人在海邊度過了好幾日。後來迴想才覺得,那時候不應該待在那裏,應該要立刻離開才對。但是,在一個地方待上數日,如果喜歡甚至還會待更久,根本不是什麽值得一提的事情。畢竟兩人一如往常,隻是在決定好下一個目的地前,在那裏小歇一會兒而已。


    那是個濃霧彌漫的早晨。兩人也是第一次遇到連自己腳邊都看不太清楚的濃霧。


    當下是好奇心更勝危機意識。他們來到海岸。霧大到將手往前伸出,指尖都會變得迷蒙不清。兩人行走時幾乎隻能仰賴聲音、海浪拍打岸邊時發出的聲響,當然也互相緊緊牽著手。


    然而旅人相當不安,總覺得明明牽著手,卻不知為何有種會走散的感覺。就是越小心不要走散,就越想要離開女孩身邊。不過,自己終究是沒有離開,所以也隻能維持這種狀態。不過旅人在煩躁到快要發瘋的同時,卻很滿意自己還沒有滿足、還沒有感到幸福。


    女孩沒有開口說話,旅人也隻是默默繼續前進。


    話說迴來,這霧也太濃了吧。明明已經是太陽出來也不足為奇的時間,卻還看不到像是太陽的存在。直到剛剛,打上岸邊的波浪偶爾還會碰濕鞋子,但現在好像不太對勁,明明是走向大海,浪潮的聲音卻越來越小。


    女孩依舊不發一語,旅人這時突然很想聽她歌唱。


    正當想開口拜托「你能不能唱個幾句」時,女孩出聲嘀咕。


    「我問你,這裏是哪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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