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惠嘴角輕微動了動,撇出一個不屑的弧度。


    「說說案子吧,你想達到什麽效果。」


    「輸掉吧。」


    「原因。」


    「贏也好。」


    「你沒想法?」


    「你有就夠了。」


    富酬不再說話了,他不說話,她更不可能說話。


    按理委託人不管事又聽話是最理想的,但隻有了解一件事才能從中獲利。


    「了解一下你的信用狀況。」富酬翻開手邊的筆記本,「經濟收入。」


    「打工。」


    「全職?」


    「無。」


    「不是作家?」


    「不知道,我自認是。」


    「債務。」


    「無。」


    「針對這點最好不要說謊。」


    「我絕不欠人的。」


    「家庭狀況。」


    「孤兒。」


    「實話。」


    「我十五歲離家出走東京,孤兒。」


    「原因。」


    「法官會問?」


    「未必。」


    「我想知道。」


    「我覺得剛才那位男士更適合為我辯護。」


    油鹽不進的女人,富酬轉移話題:「你向跡部集團出版社提出訴訟的依據。」


    「一時衝動。」


    「後悔可以撤訴。」


    「我不後悔。」


    「官司無論輸贏,你的名聲都不會好。」


    「無所謂。」


    「自殘或自殺的有歷史醫療記錄嗎?」


    她的頭沉重遲緩的扭向富酬:「我沒病。」


    富酬和她交談了不到十分鍾,得到關於她的基本情報:思維敏捷,理性包裹著敏感,生存欲物慾極低。


    憑兒玉害不了她,也幫不了她。


    「這案子操作空間挺大的。」


    迴去右京說明他那邊的情況。


    「她雖然被校長送進精神病院遭受不公,但先前率先動手打了校長這方麵不占理。」


    之前奈奈子患病到去世期間,她的父母正經受叛逆的兒子心理問題的衝擊和性別錯位帶來的外界影響而焦頭爛額,沒能見到女兒最後一麵,可是得知了隱情後,富酬仍不確定能否將他們的行為合理化。不了解就沒有發言權,所以接下了案子。


    富酬翻開茶幾上兒玉帶來那本破舊小說,留心聽右京說話:「你說『她』?」


    「清水佑的心理認知就是『她』。不是女裝癖,是男身女心的跨性別者。」


    富酬頷首以示了解,他手底是美惠的小說,如果沒有見到作者本人,他下輩子都不會翻開。


    一位知名演員某天突然跳樓,警方判定為自殺,他心理醫師的戀人不接受這個事實,對此展開調查,一係列深藏的謎團和過往的情感糾葛漸漸浮出……


    無趣老套的簡介,看幾頁就去工作吧。


    一夜過去,麵臨開庭的清晨,右京起來做早飯,富酬居然還在沙發上,看起來好像整整一夜沒挪地方。


    「你又通宵?」


    富酬一副深思神情的揉著太陽穴,右京從他手裏抽出小說,看來這就是讓他通宵的源頭了。


    「很好看?」


    富酬躬身將臉埋進膝蓋,聲音低靡。


    「有利可圖。」


    右京弄不懂富酬想什麽,隻是感覺他似乎有些難過。


    再一抬頭,富酬則如往常一般準備上庭。


    庭前五分鍾美惠姍姍來遲。


    「有人臥軌,電車急停,抱歉遲了。」


    「沒關係。」富酬見她氣喘籲籲,短髮跑的淩亂,有些想幫她理順,「早見老師。」


    美惠被他一聲老師叫的發懵:「諷刺我?」


    「我看過你的書了。」


    「怎麽什麽垃圾都看?」


    「……」


    「富酬律師你也有被嗆住的時候啊。」


    語速快而尖刻的男聲,說話不帶停頓,不用看富酬都知道是誰了,擁有聽著就欠揍這種特質的同行隻他一人。


    古美門研介,圈子裏另一位常勝將軍,作風無恥程度與富酬難分高下。


    他身邊跟著個清秀佳人,黛真知子,他個人事務所新招攬的助理律師。


    「今天……」


    古美門剛開口,富酬徑直越過他。


    「法庭之外你我沒有對話的必要。」


    一旁的黛還是頭一次見除了古美門律師的前妻,氣場不遜於古美門的人。


    「出版社合法經營,不僅沒有侵犯早見女士的著作權,還善心的出版了她既無前景又無商業價值的小說,這樣居然被告上法庭,天理何在。」


    許是憋著氣,開庭沒多久古美門就發起了猛攻。


    「何況她無價值的小說都是侵犯了他人勞動成果得來的。」


    黛推出一塊白板,上方貼滿了美惠的小說與熱門輕小說文章相似的個別字句。


    「著作權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許可使用合同和轉讓合同中著作權人未明確許可、轉讓的權利,未經著作權人同意,另一方當事人不得行使。」


    「我想被告律師可以迴去重修法典了。」富酬迴敬,「您所說的著作權法第二十二第二項規定,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發表的作品可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


    富酬下場來到白板邊,仔細端看兩邊文章用彩筆標出的雷同之處。


    </br>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綜]累金鑠骨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繁體小說網隻為原作者付一錢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付一錢並收藏[綜]累金鑠骨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