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索了好半天,也沒摸到。林遙幹脆把包裏的東西都倒出來,仍舊不見那份資料。林遙猛地意識到,資料很可能被司徒彥拿走了。為什麽?那時候他就知道自己馬上要被排擠在外了?
想到這裏,他有些坐不住,起身拿了衣服準備去衛生間穿好。褲子才拿到手,他看見了床上酣睡的司徒,衝動的念頭就在這一眼裏消弭。或許,他不該這個時候離開。
林遙耐心下來暫時把司徒彥和資料的問題放在一邊。打開筆記本電腦,整合兩個案子的線索進行分析。
姚誌案、王錚案,相同的地方不少。首先,案發時間都是深夜、兩名死者的死因都是鈍器擊打頭部、兇手食用死者身體部分的時候都用了容器,用過後都擦洗幹淨。
王錚案在前,姚誌案在後。從時間上來看,姚誌案的兇手的確有時間作下王錚案。但是,林遙總覺得兩起案件不是同一個兇手。他的看法跟司徒相同,姚誌案那個兇手要比殺了王錚的兇手聰明。
但是,通過昨晚跟司徒聊了一些情況後,這個推論似乎產生了動搖。而起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王錚家裏的那麵鏡子。
這一點,可以做一個簡單的邏輯分析。
倆人扭打,碰碎鏡子,鏡子的碎渣有一些掉進死者褲腳的折邊裏。在倆人繼續扭打的過程中,死者的腳踩到了鏡子碎渣,腳破。好吧,鏡子碎後,倆人扭打的地方馬上改變,死者沒有踩到鏡子碎渣,也是有可能的。
林遙又把主現場的布局圖打開,上麵標示了每一樣家具的位置。穿衣鏡在門旁,對著床的右下角。假設,當時兇手背對著鏡子,站在死者麵前。死者揮拳打他,兇手避過,死者的拳頭打在了鏡子上留下少許血跡。然後,兇手必須把死者撲到。死者的腳底處於無落處狀態,這才不會踩中鏡子碎片。接著,兇手騎在死者的肚子上毆打他,抓著死者的頭髮朝著床上扯。
為什麽是床?
既然兇手不在乎殺人手法,殺人過程,為什麽還要固執地把死者拖上床?亦或,兇手隻是想要一個更能施展手腳的空間?那臥室的地板才是最好的選擇啊。
等一下!
林遙想起,姚誌是先被兇手誘騙到林間。兇手將他打昏後,扛起來徒步行進約有三十分鍾,到達主現場,也就是林間的小木屋裏。其實,兇手大可不必非要進入屋子再行兇。林子走的深一些,照樣可以殺人取腦。姚誌的死亡時間,跟溫雨辰巡邏時間相互錯開。這說明兇手知道保安半夜巡邏的具體時間,所以,他成功地避開了溫雨辰。那麽,問題迴來了,兇手為什麽固執地要進入小屋?
就像王錚案一樣。兇手為什麽固執地要在床上取了死者的骨髓?
林遙再一次看屍體照片。王錚趴伏在床上,身下的床單幾乎被血染紅大半。尤其是頭部、肩部幾個位置。從血跡、痕跡兩方麵觀察,王錚就是在床上被兇手殺害,取出脊骨。確定了這一點,林遙不得不重新審視“兩起命案非同一人”的推論結果。
司徒會錯麽?
司徒也是人,隻要是人都會犯錯。況且,推論是同一兇手的結果僅僅是初步的分析,做不的數。但林遙卻認為,有些話,司徒還沒說。
不知道什麽時候,沉睡的司徒醒了,看到林遙坐在沙發上歪著頭,筆記本電腦還開著。他無奈地搖搖頭,下了床拿了毯子,輕輕地蓋在林遙的身上。
“吵醒你了?”林遙抱歉地說。
司徒坐在地上倚靠著林遙的雙腿,他看了眼筆記本上麵的資料,說:“其實,我在王錚家做的再現案發過程是錯誤的。”
果真麽?
在以往的案件推論中司徒不是沒錯過,在發覺自己走了偏路的時候,司徒很快能夠找到正確的路線。也不會因為錯了就煩惱不已。但是這一次似乎不同。
“說說看,哪裏有問題?”
“不是‘哪裏’,而是從根本上。”司徒的神色沉了下來,“在我看來,兇手偽造現場這件事就是個錯誤。兇手將現場偽裝成入室搶劫,但是有哪個搶劫犯還會吃掉屋主的骨髓?這根本起不到蒙蔽警方的作用。我不信兇手傻的連這個都不明白。”
可這也是這麽迴事。林遙開始煩惱起來。司徒的分析合情合理,既然如此,那之前的那些推論都是白做工。不過,這不要緊,隻要能摸到通往真相的大門,白做幾份工又有何妨?關鍵是司徒這個情緒,不對勁。
“司徒,既然你明白這裏麵的問題,為什麽還要跟樊雲娜爭來爭去?我不覺得你是無事生非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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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這裏,他有些坐不住,起身拿了衣服準備去衛生間穿好。褲子才拿到手,他看見了床上酣睡的司徒,衝動的念頭就在這一眼裏消弭。或許,他不該這個時候離開。
林遙耐心下來暫時把司徒彥和資料的問題放在一邊。打開筆記本電腦,整合兩個案子的線索進行分析。
姚誌案、王錚案,相同的地方不少。首先,案發時間都是深夜、兩名死者的死因都是鈍器擊打頭部、兇手食用死者身體部分的時候都用了容器,用過後都擦洗幹淨。
王錚案在前,姚誌案在後。從時間上來看,姚誌案的兇手的確有時間作下王錚案。但是,林遙總覺得兩起案件不是同一個兇手。他的看法跟司徒相同,姚誌案那個兇手要比殺了王錚的兇手聰明。
但是,通過昨晚跟司徒聊了一些情況後,這個推論似乎產生了動搖。而起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王錚家裏的那麵鏡子。
這一點,可以做一個簡單的邏輯分析。
倆人扭打,碰碎鏡子,鏡子的碎渣有一些掉進死者褲腳的折邊裏。在倆人繼續扭打的過程中,死者的腳踩到了鏡子碎渣,腳破。好吧,鏡子碎後,倆人扭打的地方馬上改變,死者沒有踩到鏡子碎渣,也是有可能的。
林遙又把主現場的布局圖打開,上麵標示了每一樣家具的位置。穿衣鏡在門旁,對著床的右下角。假設,當時兇手背對著鏡子,站在死者麵前。死者揮拳打他,兇手避過,死者的拳頭打在了鏡子上留下少許血跡。然後,兇手必須把死者撲到。死者的腳底處於無落處狀態,這才不會踩中鏡子碎片。接著,兇手騎在死者的肚子上毆打他,抓著死者的頭髮朝著床上扯。
為什麽是床?
既然兇手不在乎殺人手法,殺人過程,為什麽還要固執地把死者拖上床?亦或,兇手隻是想要一個更能施展手腳的空間?那臥室的地板才是最好的選擇啊。
等一下!
林遙想起,姚誌是先被兇手誘騙到林間。兇手將他打昏後,扛起來徒步行進約有三十分鍾,到達主現場,也就是林間的小木屋裏。其實,兇手大可不必非要進入屋子再行兇。林子走的深一些,照樣可以殺人取腦。姚誌的死亡時間,跟溫雨辰巡邏時間相互錯開。這說明兇手知道保安半夜巡邏的具體時間,所以,他成功地避開了溫雨辰。那麽,問題迴來了,兇手為什麽固執地要進入小屋?
就像王錚案一樣。兇手為什麽固執地要在床上取了死者的骨髓?
林遙再一次看屍體照片。王錚趴伏在床上,身下的床單幾乎被血染紅大半。尤其是頭部、肩部幾個位置。從血跡、痕跡兩方麵觀察,王錚就是在床上被兇手殺害,取出脊骨。確定了這一點,林遙不得不重新審視“兩起命案非同一人”的推論結果。
司徒會錯麽?
司徒也是人,隻要是人都會犯錯。況且,推論是同一兇手的結果僅僅是初步的分析,做不的數。但林遙卻認為,有些話,司徒還沒說。
不知道什麽時候,沉睡的司徒醒了,看到林遙坐在沙發上歪著頭,筆記本電腦還開著。他無奈地搖搖頭,下了床拿了毯子,輕輕地蓋在林遙的身上。
“吵醒你了?”林遙抱歉地說。
司徒坐在地上倚靠著林遙的雙腿,他看了眼筆記本上麵的資料,說:“其實,我在王錚家做的再現案發過程是錯誤的。”
果真麽?
在以往的案件推論中司徒不是沒錯過,在發覺自己走了偏路的時候,司徒很快能夠找到正確的路線。也不會因為錯了就煩惱不已。但是這一次似乎不同。
“說說看,哪裏有問題?”
“不是‘哪裏’,而是從根本上。”司徒的神色沉了下來,“在我看來,兇手偽造現場這件事就是個錯誤。兇手將現場偽裝成入室搶劫,但是有哪個搶劫犯還會吃掉屋主的骨髓?這根本起不到蒙蔽警方的作用。我不信兇手傻的連這個都不明白。”
可這也是這麽迴事。林遙開始煩惱起來。司徒的分析合情合理,既然如此,那之前的那些推論都是白做工。不過,這不要緊,隻要能摸到通往真相的大門,白做幾份工又有何妨?關鍵是司徒這個情緒,不對勁。
“司徒,既然你明白這裏麵的問題,為什麽還要跟樊雲娜爭來爭去?我不覺得你是無事生非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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