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坦白”地交待道:“其實是小風求我出主意的,他是整件事情的始作俑者哦!我是從犯,被逼無奈的那種喲……”


    再說未風,他是被逼著迴家休息的。


    潘雲出了這樣的問題,他整個人都是戒備狀態的,然後刺蝟狀態撐了四天,被全家架迴去休息,但是躺著沒過幾小時,就趁著大家不注意溜到醫院去看潘雲了。


    未風推門進病房的時候,潘雲已經醒了,腦袋上還纏著白色的紗布,腰下墊著軟枕,一隻手纏著厚厚的紗布,沒有受傷的手裏捧著書,坐在陽光下,看上去很安靜,臉色雖然有些蒼白,卻還算精神。


    未風眼睛一亮,卻不禁心裏埋怨,怎麽潘雲醒了都沒人通知他!


    “雲,你醒了?好些了嗎?”未風走到潘雲床前,心裏有些忐忑。雖然已經從理莎口中得知,潘雲為他不惜大鬧會場,但是他依舊不敢相信,自己做了這麽多年的美夢竟然這麽快就成真了。


    半躺半坐在病床上的潘雲,對於他突如其來的造訪似乎非常吃驚,他的表情僵了一僵,隨即很是防備地皺起眉頭問:“你是誰?”


    未風聽到這三個字,隻覺得一陣眩暈。他碧色的瞳孔猛地一縮,渾身都冒出了冷汗。


    潘雲見未風臉色突然變得慘白,遲了一遲,卻仍舊是防備的。他放下書本,把身子往床裏側縮了一縮,繼續說“你可能進錯房間了。”


    未風覺得自己很可能是還在做夢,他下意識地捏了一下自己的手背。痛覺非常真實,這真實的觸感,再一次提醒他,現在發生的如同八點檔一般的狗血橋段,都是真的──潘雲失憶了,不再記得他,遑論愛他。


    未風沒辦法控製自己的行動,他撲向潘雲,試圖抱住對方。


    潘雲見未風還杵著不走,居然還像瘋了一樣試圖抱他。他的眉頭皺得更緊了,身體拚命往後躲,避開未風一個又一個擁抱,還伸手按了護士鈴。


    兩個人就這樣,你抱我躲地對峙著,沒等到護士,卻等到了理莎。


    理莎看到未風在潘雲這裏,表現出很吃驚的樣子。


    “小風,你怎麽來了!”


    她走到潘雲床前,看著主角兩人劍拔弩張的模樣,忍不住嘆了口氣,雖然做出痛心疾首的樣子,可波光熠熠的眸子卻裏帶著某種玩味:“看來也不用我告訴你了,你應該是知道了。”她的表情恰到好處,有遺憾也有惋惜:“潘雲他失憶了。”


    這句話,對未風來說,不啻驚雷。他心的一角像是被什麽東西咬住了,那些好不容易得來的東西,在一瞬間便成了泡影。他整個人向後退了一步,搖晃了幾下才站定身子。


    按未風的性子,這個情況該是好好爆發一下的時候,可他實在是太難過了,根本沒力氣去爆發,各種委屈各種不甘心,讓他終於控製不住一把把潘雲扯在懷裏,狠狠地抱住說:“我不要,我不要!我不允許你不記得!你好不容易才有一點點喜歡我的……”他的臉埋在潘雲的肩窩裏,聲音模糊不清。


    潘雲隻覺得自己的肩頸慢慢地被液體狀的東西打濕,他沉默了一刻,終於嘆出一口氣來。沒有受傷的手輕輕地抱住未風顫動著的背:“我還是沒辦法像你這個小混蛋一樣狠心!騙我這麽久。我……”潘雲的聲音頓了一頓,臉也紅了起來。磨蹭了好久,他才得以在理莎雙眼放光的注視下,俯在未風耳邊輕聲說:“我哪止一點的喜歡。”


    他是潘雲啊,那個對待愛情,曾經比誰都坦白,後來比誰都膽怯的潘雲。


    他等了溫陌十年,等來的卻是一個落空的擁抱。一個人能有多少勇氣?少年時候被磨盡的勇敢,又豈是那“一點點的喜歡”能夠喚起的?


    未風,如你所願。他終於敢愛你了。他終於放下,他少年夢中念念不忘的溫陌。開始愛你了!


    未風的心像是被羽毛撓著,他的眼淚更是止不住了。他喜歡潘雲,喜歡了整整十三年。潘雲喜歡溫陌十年,他喜歡潘雲,比潘雲喜歡溫陌還多三年,潘雲等了溫陌十年,他等潘雲,比潘雲等溫陌還多三年。


    潘雲二十八歲,他用了生命的近三分之一去愛溫陌。


    而未風十八歲,他幾乎用盡他全部的年輕,去期待潘雲實現他一時興起的諾言。


    “怎麽了,還哭啊?都是差一點就訂婚的大人了,居然還像小時候一樣,動不動就哭鼻子。”


    聽到“訂婚”兩個字,未風的身子又輕輕一顫,他像是想起了什麽,從潘雲肩上抬起臉,從褲子口袋裏拿出一個紅色的絲絨盒。他的聲音還是哭腔很重,好在淚是止住了:“你昏迷的時候,我就決定了,等你醒過來,我就想你求婚。不管你答不答應,反正我是決定了,我一定要你嫁給我!就算你的不答應,我也還是要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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