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正好,一抬頭湛藍的天空漫漫在頭頂,薄薄的雲層遮不住太陽的光。


    陽光透過林子,落在腳邊,積雪下是枯萎腐敗的落葉和枯枝,踩上去吱呀作響的聲音在刻意放輕腳步時格外刺耳。


    常威沒敢輕易動彈,寂寞的森林裏視線受阻,他的鼻子再靈敏也無法像野獸般聞道數裏外的氣味,所以並不能判斷出對方離開了多遠。


    拍了拍小黃狗的腦袋,看它在雪地裏打了兩個滾,沾上一層白雪後,沿著腳印的方向“唰”的一下竄了出去。


    過了會常威沒聽見其餘的聲音,才小聲道:“兩個人,身高都在一米七到一米七五之間,加上身上的衣服體重在一百二到一百五之間。”


    他很少說這麽籠統的數據。


    可是沒辦法啊,北方冬季,還是在深山雪地裏,你知道對方身上穿的多大碼的鞋,又穿的是棉花還是獸皮?


    “確定是敵人嗎?”


    “不確定,說不定是什麽文人雅士來賞雪的,畢竟這種千山鳥飛絕,萬徑人蹤滅的美景在關內可欣賞不到。”


    常威一本正經的胡說八道,讓範團兒明白過來,能出現在這種場景裏的,哪怕不是敵人,你也別把他當好人看。


    雪地難行,但也有它的好處,隻要發現了對方的蹤跡,就很難跟丟。


    順著腳印走就行。


    沒有得到小黃狗的迴信,常威站起身來,又觀察了一下四周,拍了下範團兒順著腳印深一腳,淺一腳的繼續前進著。


    他們不是來旅遊,既然發現了可疑的蹤跡,自然是要追上去查看的。


    這兩人明顯是朝山裏走,常威和範團兒追了半小時,還在雪地裏看到幾個製作好的陷阱。


    不是針對人的,都是一些圈套,用來套兔子或者麅子一類的中小型動物。


    唐朝非著名詩人張打油曾在《詠雪》裏寫過大雪茫茫的場景。


    江上一籠統,


    井上黑窟窿。


    黃狗身上白,


    白狗身上腫。


    常威看到小黃狗的時候,它就是一身白,而且腫了兩圈。


    在它前麵是兩座山峰之間的狹長山穀,腳印已經在雪地裏踩出一條路來,甚至能看見雪層下黑色的土地。


    看著雜亂的腳印,常威的表情嚴肅起來。


    範團兒也覺得不對,低聲問道:“是不是人數不對?”


    常威搖了搖頭,蹲下來仔細觀察著地麵的小路,過了會起身問道:“團兒姐,你長槍槍法怎麽樣?”


    “一百五十米能上靶。”她知道常威的槍法,在兗北把公安係統的精英打的不敢出聲,所以說的時候很謙虛。


    常威把自己身上的加蘭德m1c取下來遞過去,又拿過五六半,“你跟在我身後一百米,讓小黃陪著你。”


    “你要進去?”範團兒不放心道:“現在敵勢不明,會不會太冒險?”


    如果這會還有其他人,她是絕對不會放常威去冒險的。


    可惜他們現在就隻有兩個人,而自己的戰鬥技能在常威麵前當然不值得一提。


    “既然來了,總要搞清楚對麵是人是鬼,要不然我們不是白來了?”


    “要不要等大部隊找過來?”


    “我們已經脫離了河道,大部隊一時半會未必會找到這裏,我們一路過來也留下了腳印,對方這會出來就能看見,如果他們是張三一夥,肯定會逃跑。”


    範團兒便不再多說,拿過常威的兩個包裹卷,找到一處高大的鬆樹扒拉看藏進去,迴來叮囑道:“你注意安全,我就跟在你後麵。”


    兩套棉衣對於兩人來說不值錢,範團兒隻是想帶迴去做個紀念。


    山洞已經迴不去了,這套衣服得留著。


    常威嘿嘿笑了下,把五六半的子彈檢查了下,端著槍就進了小路。


    和雪地裏九淺一深的情況不同,狹窄山穀中雪層很淺,又被人來迴踩踏,早已經露出下麵的凍土,他幾乎每一步都能踩實。


    知道這會應該已經靠近敵人,他並沒有因為係統傍身就麻痹大意,除了觀察遠處是否會出現紅名,他還要小心可能存在的陷阱。


    範團兒就走在他身後百米左右,到這時才知道自己是多大的拖累。


    如果不是一直在留心,她幾乎要失去常威的蹤跡。


    少年郎就像隻狸花貓,在山林低矮的叢林裏時隱時現,每一次縱躍都能跨出去三四米的距離。


    又走了十多分鍾,常威突然聽見前方有聲音傳來,他大吃一驚,四處看了看也沒有找到人名,放輕腳步快速走了幾步,才在山穀的一側發現個山洞。


    他立刻俯身下來,縮在一叢灌木後麵,悄悄探出半個腦袋。


    說話的是兩個男人,正在山洞外麵料理著兩隻野兔和幾隻野雞。


    常威的目光留在兩個人穿的衣服上,對野兔和野雞沒有太在意,這都是正經野兔和正經野雞。


    兩人身上穿著穿帶毛領和毛袖口的皮毛大衣,而且是製式的。


    上一次看見這個款式,還是在影視劇裏關東軍的將官身上。


    常威下意識的又縮迴去,轉身對遠處的範團兒下壓了一下手掌。


    收到信號,範團兒迅速找到一處略高的位置,架好槍,不敢再前進。


    山洞前,兩人還不知道已經被盯上,一邊處理著兔子和野雞身上的毛發,一邊閑聊著。


    “要我說,咱們走就得了,躲在山裏算什麽個事啊?”扒兔子的男人年過四十,在常威的係統裏顯示叫做馬大富,是張三團夥裏的老四。


    另外一個叫做王三利的男人是老五,也是四十多歲的年紀,手裏把玩著野雞的漂亮羽毛,隨口答道:“二十噸黃金,就算少當家的肯走,你舍得嗎?”


    “還不知道有沒有呢。”馬大富抄起把雪抹了抹手裏的汙跡,恨恨道:“先遣圖肯定是廢的,軍火庫這張圖也不對,裏麵藏的根本不是張大胡子的東西,都特麽小鬼子的軍火。”


    王三利耐著性子勸道:“至少是有軍火,也許那二十噸黃金不是張大胡子的,就是小鬼子藏的呢。”


    馬大富大概是在山裏藏著心裏不爽,說話也帶著火氣,把兩隻兔子收拾好,罵道:“鬼知道有沒有金子,你特麽的就知道玩雞毛,快點弄,我肚子都餓了。”


    王三利把幾隻殺好的野雞丟過來,說話也帶著火氣,“睜開你的馬眼看清楚,老子早就弄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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