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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你一顆巧克力[快穿] 作者:始祖鳥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抱著這樣的想法,我就想去看看,卻發現廚房上了鎖。
我垂頭喪氣想迴房間,剛好遇上穿戴整齊,就連頭髮絲都整整齊齊一根不落全部梳到腦後的爸爸。
「爸爸。」我捂著肚子有氣無力叫了一聲。
他看了我一眼,笑了笑:「錯過早餐了?」
我點點頭。
他抬手看手錶說:「午餐時十二點,記著不要錯過了。」
「我不可以進廚房嗎?」我問。
「知道什麽事規矩嗎?整個葉家都在遵守的規矩,可不能為了你一個人就壞了。」爸爸話裏是不容置疑。
但還好餓肚子什麽的也是習慣了,以前我媽精神不太正常的時候,偶爾也忘記做飯。
我上樓去書房,那裏有我今天需要完成的任務。
書桌左邊放著一摞書,右邊放著厚厚的一個牛皮本,翻開第一頁,上麵都是手寫的今日計劃。
「7:00-7:45 英語學習
8:00-8:45 法律條文背誦
......
23:00-23:45 考核測試」
管家不知道從那裏冒出來,問我:「小少爺,準備好了嗎?」
我沒有準備好。
可我隻能點點頭,爬上比我還高的凳子,拿起筆開始學習。
一天過後,我明白,葉家有很多不可撼動的規矩。
比如,想要吃飽需要按時起床,想要睡覺就要按時完成學習,想要出去玩就得考核測試在九十分以上...
在以後說長不長,說短不短的歲月裏,我還陸陸續續明白了很多很多的規矩。
任何時候都不得衣裳不整、任何時候臉上都要帶著幾分笑意、任何時候說話的語氣都要平緩、任何時候都要成為領導者、任何時候都不要和無用之人交往.....
諸如此類,數不勝數。
我是個沒有什麽勇氣的人,是個隻想好好活著的人,無力改變,隻能妥協順從。
等到我在這個環境中再無一點不適,甚至有些享受的時候,我就變成了信奉規矩至上的成員之一。
我有了一群家世相當且誌同道合的朋友,我成為了他們的領導人。
我們建立了一家工作室,我們做出了不少業績,打贏了不知道多少場官司,我們成為平凡人眼中觸不可及的天子驕子。
我還有了一個規矩的初戀。
首先我得說一聲抱歉,在裏麵待的時間太久了,我已經有些不記得她的模樣和名字了。
我是個挺容易忘事的人,要是不常在我麵前晃悠,轉眼間就會把人拋擲腦後。
姑且就用初戀代替她的名字吧。
初戀本也是個守規矩的女孩。她也出身在律師家庭,也在圈內經營自己的社交圈,是個中規中規無可挑剔的人。
正是因為規矩,我爸覺得很滿意,介紹我們認識。
活著總逃不過娶妻生子,我覺得相處著也挺好,初戀也沒什麽意見。
在家長的默許下,我們見第四次麵的時候就確定了男女朋友關係。
要是不出意外,等到大學畢業,我們就能步入婚姻。
直到一個人的出現。
那人的名字我也不太記得了,就算記得我也不想提及,所以幹脆就稱唿他為那人吧。
我和那人本就活在兩個世界,要不是我律所接了個房地產公司的委託去紅星孤兒院實地考察,也不會遇上那人。
那人也是學法的,在紅星孤兒院長大,一路奮鬥上了大學,也成了一名律師,處理案件頗為老道,就是辯護的時候有些不走尋常路,盡走的是狹窄小道,俗稱走偏了,或者稱之為不講規矩。
說實話,我肯定他的潛力,要不是礙於家世,必定會招攬他進入我的律所。
但很不巧的是,我們第一次見麵就成了不死不休的對頭。
我站在房地產商的立場,盡力維護我方權益,他站在孤兒院的立場,盡力陳述孤兒院所遭受的傷痛和不公。
我們第一次正麵交鋒,我勝。
本以為這次案子之後我們該再無交集,因為本就是沒多大關係的人。
但誰知道那人找上了初戀。
也不知道他是怎麽忽悠的,初戀倒戈相向。
做律師的人都擅長忽悠,我也不例外。
那人和初戀合夥做了一個局,引誘我入局,控訴我強女幹和暴力犯罪,送我律師函,告我上法庭。
盡管有我指導,但辯護律師實在不太行,第二次交鋒,我敗了。
敗了也沒什麽,起碼這件事情也給了我教訓。
要是以後半夜看見有姑娘在小巷喊救命,我首先就得先找個第三方證人,然後再去救人。
第66章 第六個故事
親愛的蘇小姐:
昨天夜裏下了雨,半夜響起驚雷,我從睡夢中醒來,意識模糊間記起你害怕雷聲,就想伸手過去抱抱你,等到觸手冰涼,我才猛地察覺,你已經離開五天了。
我數著你的歸期,再次睡去。
這次卻再也睡不踏實。
意識朦朧間想起我們第一次見麵的場景。
那個時候我剛剛入學,頂著趙家私生子的身份進的學校。不少人明裏暗裏給我使絆子,一方麵是想替我大哥出口氣,另一方麵也是想順便捉弄一下我。
我剛開,也不懂事,沒摸清這裏麵的彎彎繞繞,吃了不少虧。
那是我跌入塵埃的一段時光,誰成想卻遇見了你,那自覺狼狽的日子裏,卻也開了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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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垂頭喪氣想迴房間,剛好遇上穿戴整齊,就連頭髮絲都整整齊齊一根不落全部梳到腦後的爸爸。
「爸爸。」我捂著肚子有氣無力叫了一聲。
他看了我一眼,笑了笑:「錯過早餐了?」
我點點頭。
他抬手看手錶說:「午餐時十二點,記著不要錯過了。」
「我不可以進廚房嗎?」我問。
「知道什麽事規矩嗎?整個葉家都在遵守的規矩,可不能為了你一個人就壞了。」爸爸話裏是不容置疑。
但還好餓肚子什麽的也是習慣了,以前我媽精神不太正常的時候,偶爾也忘記做飯。
我上樓去書房,那裏有我今天需要完成的任務。
書桌左邊放著一摞書,右邊放著厚厚的一個牛皮本,翻開第一頁,上麵都是手寫的今日計劃。
「7:00-7:45 英語學習
8:00-8:45 法律條文背誦
......
23:00-23:45 考核測試」
管家不知道從那裏冒出來,問我:「小少爺,準備好了嗎?」
我沒有準備好。
可我隻能點點頭,爬上比我還高的凳子,拿起筆開始學習。
一天過後,我明白,葉家有很多不可撼動的規矩。
比如,想要吃飽需要按時起床,想要睡覺就要按時完成學習,想要出去玩就得考核測試在九十分以上...
在以後說長不長,說短不短的歲月裏,我還陸陸續續明白了很多很多的規矩。
任何時候都不得衣裳不整、任何時候臉上都要帶著幾分笑意、任何時候說話的語氣都要平緩、任何時候都要成為領導者、任何時候都不要和無用之人交往.....
諸如此類,數不勝數。
我是個沒有什麽勇氣的人,是個隻想好好活著的人,無力改變,隻能妥協順從。
等到我在這個環境中再無一點不適,甚至有些享受的時候,我就變成了信奉規矩至上的成員之一。
我有了一群家世相當且誌同道合的朋友,我成為了他們的領導人。
我們建立了一家工作室,我們做出了不少業績,打贏了不知道多少場官司,我們成為平凡人眼中觸不可及的天子驕子。
我還有了一個規矩的初戀。
首先我得說一聲抱歉,在裏麵待的時間太久了,我已經有些不記得她的模樣和名字了。
我是個挺容易忘事的人,要是不常在我麵前晃悠,轉眼間就會把人拋擲腦後。
姑且就用初戀代替她的名字吧。
初戀本也是個守規矩的女孩。她也出身在律師家庭,也在圈內經營自己的社交圈,是個中規中規無可挑剔的人。
正是因為規矩,我爸覺得很滿意,介紹我們認識。
活著總逃不過娶妻生子,我覺得相處著也挺好,初戀也沒什麽意見。
在家長的默許下,我們見第四次麵的時候就確定了男女朋友關係。
要是不出意外,等到大學畢業,我們就能步入婚姻。
直到一個人的出現。
那人的名字我也不太記得了,就算記得我也不想提及,所以幹脆就稱唿他為那人吧。
我和那人本就活在兩個世界,要不是我律所接了個房地產公司的委託去紅星孤兒院實地考察,也不會遇上那人。
那人也是學法的,在紅星孤兒院長大,一路奮鬥上了大學,也成了一名律師,處理案件頗為老道,就是辯護的時候有些不走尋常路,盡走的是狹窄小道,俗稱走偏了,或者稱之為不講規矩。
說實話,我肯定他的潛力,要不是礙於家世,必定會招攬他進入我的律所。
但很不巧的是,我們第一次見麵就成了不死不休的對頭。
我站在房地產商的立場,盡力維護我方權益,他站在孤兒院的立場,盡力陳述孤兒院所遭受的傷痛和不公。
我們第一次正麵交鋒,我勝。
本以為這次案子之後我們該再無交集,因為本就是沒多大關係的人。
但誰知道那人找上了初戀。
也不知道他是怎麽忽悠的,初戀倒戈相向。
做律師的人都擅長忽悠,我也不例外。
那人和初戀合夥做了一個局,引誘我入局,控訴我強女幹和暴力犯罪,送我律師函,告我上法庭。
盡管有我指導,但辯護律師實在不太行,第二次交鋒,我敗了。
敗了也沒什麽,起碼這件事情也給了我教訓。
要是以後半夜看見有姑娘在小巷喊救命,我首先就得先找個第三方證人,然後再去救人。
第66章 第六個故事
親愛的蘇小姐:
昨天夜裏下了雨,半夜響起驚雷,我從睡夢中醒來,意識模糊間記起你害怕雷聲,就想伸手過去抱抱你,等到觸手冰涼,我才猛地察覺,你已經離開五天了。
我數著你的歸期,再次睡去。
這次卻再也睡不踏實。
意識朦朧間想起我們第一次見麵的場景。
那個時候我剛剛入學,頂著趙家私生子的身份進的學校。不少人明裏暗裏給我使絆子,一方麵是想替我大哥出口氣,另一方麵也是想順便捉弄一下我。
我剛開,也不懂事,沒摸清這裏麵的彎彎繞繞,吃了不少虧。
那是我跌入塵埃的一段時光,誰成想卻遇見了你,那自覺狼狽的日子裏,卻也開了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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