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潛月三十日,成了,幼蛇可以在他體內繁衍,我獲得了第一批聽話的油蛇,多謝他自己配製的藥劑和提供的良好處所。


    反正這個藥劑師深居簡出,幾乎沒人認識他,我完全可以取而代之,貼上胡子,穿上袍子,堂而皇之的住在莊園裏,繼續培育幼蛇。


    ……


    暮歲月十三日,天殺的毛賊,他偷走了我的戒指。還把地下室的情形告訴全鎮的人,還好我藏在門後趁機混進人群才逃出來,那個蠢賊隻拿走了戒指沒拿靈石,應該還不知道戒指的秘密,或許我有機會再拿迴來。


    ……


    暮歲月十六日,毛賊並不難找,他現在成了全鎮的英雄了。


    ……


    他認出我來了,在他大喊大叫之前,我殺了他,可我的戒指呢?這該死的混賬把它藏到哪兒去了!


    當今世上,隻有我和這本日記知道戒指的秘密,我要藏好這本日記,並在鎮中小心的追查戒指的下落。


    ……


    捕快很快找到我頭上,全鎮的人毆打我、咒罵我,拉我遊街,說我害死了他們的英雄。


    到現在我身上還火辣辣的疼,等著吧,既然我逃出來了,就該輪到你們倒黴了!


    ……


    暮歲月二十三日,我逃進了沼澤,沒人會想到我會到這裏,油蛇已經漸漸長大並聽從我的命令,但我需要更多的油蛇才能攻下整個小鎮。


    ……


    太簇月二十七日,我在沼澤核心區域找到了那個藥劑師提到的木屋,油蛇幫我抵禦外敵,讓我可以在這片危險的區域紮根,我每天都會在牆上刻一道劃痕,讓自己永遠記得這份恥辱。


    ……


    花朝月十七日,我意識到油蛇在平地上遊動太慢,不可能殺掉所有鎮民,我需要煉製一種迷煙,迷暈所有人之後再下手。


    學習煉藥術是一個大難題,但我有的是時間,還有刻苦銘心的動力。


    ……


    十年!我已經十年沒有碰過這本日記,甚至快要失去寫字的能力,隻能用整隻手攥著筆寫,但這是一個具有紀念意義的日子,書寫它們讓我感受到前所未有的暢快感。


    我的油蛇已經培育到足夠的數量,現在隻需要再去一趟盆地采摘迷魂草,就可以配製足夠數量的迷煙,我的複仇之日終於要到來了!


    悲慘的十年!孤獨的十年!難捱的十年!仇恨的十年!我終將歸來,並讓每一個唾棄我的人付出最慘痛的代價!


    ……


    到這裏就是這本日記的最後一節,宗立武頗感興趣的提筆補充起來:


    故事不錯,可你的文筆太差了,有空多讀讀書吧,還有,不要老是試圖解釋清楚動機和原因,讀者會自己想自己看,最後,不要用太多關聯詞了,讓人看著很煩,就像看一個小孩子寫文章似的。


    哦對了,外麵的油蛇被我燒光了,不好意思啊,你可能要再熬十年了。加油!


    ……


    翌日,略顯淡綠的太陽照常升起。


    不知道那個無名藥劑師看到日記會不會氣死,反正小隊已經平安的離開了小木屋。


    小白到此時才敢合眼休息,這會兒正躺在木傀的臂彎裏唿氣如蘭。


    普福安精神十足,坐在木傀肩上擺弄方塊。


    “老鬼,好點了沒有?”宗立武語氣平淡的問道。


    身旁的連桂臉色依舊有些發青,有氣無力的道:“腳下發軟,腦袋發暈,看什麽東西都模模糊糊的,還有斑斕的重影。”


    “哎喲,怪好看的嘛,要不給你打包幾條帶走吧。這是下酒的好東西啊,再給你弄兩滴吸食者的黏液。哇,那不嗨翻天啦!”宗立武毫無同情心的調笑道。


    “嗯,是挺帶感的,不過我們是不是走錯方向了?我怎麽感覺在往正北方向走啊,這裏的樹挺奇怪的,枝幹扭曲稀落,是個適合上吊的好地方。”


    宗立武不置可否的說道:“至少不用擔心被油蛇襲擊了,至於方向嘛,就不按原先的路線走了,我們直往正北,遇山翻山,遇水繞行,沒有意外的話明天這個時候就可以走出去了。”


    “跟你一起行動,遇上什麽事我都不覺得意外,不存在沒意外的說法…”連桂狀態奇差,嘴巴依舊不閑著。


    撇開運氣不談,宗立武和連桂,包括陸修都不是安分的人,他們都很熱衷於搞風攪雨、主動博取機緣。


    想等著天上掉餡餅,走到哪裏都有機緣砸到頭頂?那根本是故事書裏才會出現的情節。


    現實中,不主動爭取,好處永遠輪不到你。


    所以,一旦遇上特別的事件,他們都會上去爭一爭,即便沒有機會,也要主動攪渾水來創造機會。


    死水一潭的環境裏,好處早就被瓜分光了,像他們這種沒背景的小人物,隻能靠攪渾水才能趁亂摸兩條小魚。


    世上本就充滿著變化,再加上像他們這種“不甘天命”的家夥攪鬧,安能不亂?


    他們走到哪裏,哪裏都有“意外”,這才是正常的,風浪之中最能考驗智慧和能力,沒有膽量沒有本領的人就別亂跟著下場。


    起早貪黑的幹活,得到一點別人手縫裏漏出來的碎屑也不失為一段安逸的人生。


    “那是什麽玩意兒,一隻兔子?我沒看錯吧,這裏還有能吃的小獸?”連桂揉了揉眼睛,驚喜的叫道。


    宗立武四下看了看:“你確實看錯了,那是一隻狐狸,而且是有主的。”


    小狐紅背白腹,脖子上掛著一隻精致的銀鈴,背上有一隻綠色小包,目測隻能放進去兩本道書的樣子,估計是哪位修士的靈獸,平時讓它背幾瓶藥水之類的小巧物什。


    “你看你看,那小狐狸在幹嘛!”連桂叫道。


    那小狐與眾人保持兩三丈遠,站在一片草稞後麵,將身子立起,前足合十不停下拜,做出擬人化的祈求動作。


    宗立武摸了摸下巴,思忖片刻道:“不必管它,我們走我們的。”


    小狐狸並不願放棄,緊跟在隊伍後麵,搖著尾巴,一副可憐相。


    “去去去,你該慶幸我現在沒有胃口,不然把你抓來烤著吃了!”連桂惡狠狠的說道,“咦?它好像不是想要吃的,似乎想帶我們去什麽地方。”


    小狐搖搖蓬鬆的大尾,一步三迴頭,似乎想引領眾人往西走。


    對這隻靈狐的古怪行為,宗立武直接選擇無視,他有自己的計劃,根據地圖所示,北麵有一條長河阻路,他所去的正是這條河比較窄的方向。


    這小狐有些詭異,在沒有見到任何好處的時候,他才不會帶著隊伍去冒無端的風險呢。


    小狐一路不遠不近的跟著,時而發出一兩聲淒淒的叫聲,走得越遠,叫聲越頻繁也越淒涼,讓人不由生出一分憐憫之心和“要不跟它過去看一眼”的想法。


    若是小白清醒著,一定會提議跟它去看個究竟,可惜小狐不走運,小白這會兒睡得可沉了。


    足足跟出三四裏遠,小狐才不甘的停步,又衝小隊喚了幾聲,似是挽留,似是懇求。


    宗立武看著地圖,又抬頭分辨方向,完全充耳不聞,普福安丟了幾塊幹糧給它,就算仁至義盡了。


    隊伍漸漸消失在它眼前,它隻能垂頭喪氣的返迴原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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