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清兩國的秘密協定很快得到落實,清廷開始集結部隊,向盛京(今沈陽)方向撤退,恭親王則留守北京,大量難以長途運輸的物品,也全部打包,運至天津大沽口碼頭囤放,待清廷控製朝鮮後,再由水路運輸過去。


    恭親王得知長女成了華皇的莊妃後,心裏別提有多開心,晚上睡著都會笑醒,所以對於留守北京是樂見其成,現如今,自己在華國的身份不同了,安全根本不是問題。要不是次子載瀅出繼給鍾郡王奕詥為嗣,他甚至計劃讓次子留在華國,畢竟,這華皇對自己的親屬還是非常照顧的。


    而且,以後自己去到朝鮮,因為背靠華皇這棵大樹,就算是兩宮太後對自己有意見,也不敢隨意處置了,想想都美。


    而李鴻章在接到撤退命令時,卻是非常猶豫,自己到底要不要跟隨清廷去朝鮮。


    自己畢竟是漢人,屁顛屁顛跑到朝鮮去繼續跟著清廷做奴才,始終覺得很別扭,他派人私下聯係華國,試圖商量投降華國的事宜,卻遭到華皇的拒絕,並警告他,如敢留在華國,將不會接受淮軍的投降。


    得,李鴻章終於明白,自己應該是華皇占領朝鮮的一枚棋子了,根本沒得選擇,這點眼界他還是有的。他私下把這事通知了淮軍各部,華軍是不會接受淮軍投降的,讓他們安心準備去朝鮮。於是,人心浮動的淮軍各部也就消停下來,不做他想。


    華國三年九月十三,公元1869年10月17日,同治皇帝鑾駕離京,標誌著清廷已經失去了作為中國正統王朝的資格,一個新的時代即將來臨。


    華軍第四近衛集團軍第四近衛軍於九月十四進駐北京城,同時進駐的還有禁軍的一個師,接管了紫禁城的護衛任務。華國皇家內務部有專門人員,對紫禁城裏的所有物品進行重新核實、登記、造冊,接管整個紫禁城的運作。


    宮裏未跟隨清廷遷移的太監、宮女、女官等,有家人、親友可以投靠的,本人申請則一律放行,沒有去處的經考察後原則上一律留用,並以華國的製度進行工資定級,作為公務人員按月領取薪水。


    當然,這些都是暫時的措施,華國不可能讓這麽多的人員為一座沒有皇帝的紫禁城服務。吳天佑的意見是直接把北京紫禁城規劃成旅遊區,供遊客觀賞昔日帝王的生活。不過。此舉遭到群臣的強烈反對。


    不少朝臣甚至提議,皇上應該放棄在長沙建設新皇城的計劃,直接定都北京,搬進北京紫禁城居住,這樣可以節省大量的錢財用於發展生產、改善民生。這種論調不僅在朝堂上,甚至在民間都有不小的唿聲。


    有鑒於此,吳天佑不得不指示政務院,對幾個有資格做首都的城市進行實地調查,搜集資料後,再討論研究,當然,這次討論必須有最終定論。


    說實話,在吳天佑看來,他不會選擇在北方這些降雨量不足的地區建都。所以,像北京、西安這樣的城市,做臨時都城是可以接受的,定都的話吳天佑不會考慮。你說洛陽、武漢、南京這些地方還可以考慮,起碼不會受到沙漠化的影響,也不會缺水,本身也有足夠的城市規模。


    而且,眾臣不知道的是,建設一個新的城區其實比改造老城區更合算,這就是後世的城市發展為什麽都選擇開發新城區,而把舊城改造放在最後處理一個重要原因,可惜吳天佑不能直說,否則群臣都會以為皇上瘋了。


    華國三年十一月十三,1869年12月15日星期三,在收集各城市的初步數據後,賀黎明、楊文才、容閎、左宗棠、賈紹明五人來到禦書房,和華皇吳天佑做定都的最後一次協商。這次,將最終確定京師所在。


    這次一共調查了西安、洛陽、開封、北京、江寧(今南京)共五個城市,其城市規模如下:


    西安城14平方公裏,其中滿城4平方公裏,漢軍城0.77平方公裏;洛陽城為1.9平方公裏;開封城為12.9平方公裏,其中滿城0.67平方公裏;北京城內城33.5平方公裏、外城25.5平方公裏,合計61平方公裏;江寧城主城為43平方公裏,其中皇城6.4平方公裏。


    數據一出,西安、開封和洛陽首先就被排除掉了,理由都是麵積太小,需要大麵積擴建,和長沙建一個新皇城區別不大,而長沙皇城已經動工了。其中最看好的洛陽城竟然隻有1.9平方公裏,就兩個紫禁城這麽大,著實讓所有人大跌眼鏡。


    其實,北京和江寧吳天佑都不喜歡,北京是因為處於幹旱地區,而江寧是太平天國鬧的,壞了吳天佑的心境,特別是自己和太平天國那段尷尬的經曆讓吳天佑感覺特別別扭,始終無法釋懷。


    好在賀黎明、楊文才、容閎、賈紹明都是選北京,不用吳天佑多費口舌。唯獨左宗棠建議采用兩京製,及仿明朝的南北直隸,北麵為北京,南麵為長沙。


    眾人皆以為左宗棠是湖南人,所以放不下長沙,不過他接下來的理由讓人耳目一新,絕不是因為他是湖南人才希望保持長沙。


    他的理由不複雜:建都北方的理由就是要對北方強大的遊牧民族形成強大壓力,以維護北境安寧,短時間內華國仍然需要這麽做。不過,隨著我軍武器的更新換代、鐵路等交通工具的不斷發展,北方遊牧民族的騎兵優勢會蕩然無存,在北方建都的理由就不存在了。


    而整個華國的經濟重心在南方,所以京師建在南方就可以更好地帶動華國的經濟發展,江寧、長沙才是首選,如果不選江寧,就隻有長沙了。


    這道理還真沒問題。最後,吳天佑決定向群臣妥協,定都北京。改長沙為中都,皇城建設照常進行,隻是放緩建設速度。


    這天,外交部尚書張斯桂帶著政務院專門製定的《大華帝國藩屬國管理條例》來請示吳天佑,這個條例就是根據吳天佑的提議製定的,按條例上的規定,今後華國的藩屬國分為藩國、保護國、屬國三類:


    一、藩國:臣服華國的國家稱為藩國。藩國為完全獨*立國家,隻需每兩年朝貢一次,華國對藩國提供有償保護;


    二、保護國:接受華國無償保護的非獨*立國家,是華國間接治理的領土,由華國駐軍提供安全保障,沒有外交權,關稅一體化,並需要向華國繳納定額稅收,國王繼任需要得到華國認可批準;


    三、屬國:是華國領土上的特殊自治區域,國王由華國任免。


    當然,這僅僅是各類藩屬國的定義,裏麵還有很詳細的具體管理條文,吳天佑粗粗掃了幾眼,也沒有發現什麽明顯不妥,就先這樣執行吧。


    見皇帝沒提什麽意見,張斯桂上前說道:“啟奏陛下,朝鮮派使團過來緊急求援,我國該如何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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