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著對方依然烏黑的頭發,自己卻已兩鬢斑白,一如兩人這半生,對方仕途雖不廣,但勝在安穩,自己卻科場蹉跎,黯然迴鄉教書。
張夫子感歎一聲,從袖中拿出兩張紙,遞給了劉知縣:“孟譙細看。”
劉知縣接過,初時不解,但好在政務嫻熟,敏感許多,很快發現了端倪,神情漸漸凝重起來。又聽張夫子述說前因後果後,不勝感歎又不禁自責道:“治下出了如此大善之人,我劉孟譙竟一無所知,還讓其蒙受不白之冤,受宵小所欺,我這個知縣失責呀。”
聞言,張夫子張嘴欲說什麽,但想了想,終是搖頭歎息。
劉知縣細心收起紙張,鄭重道:“還要多謝子善兄告知,不然我為小人所欺矣。請子善兄放心,此事我定會處置妥當。”
劉知縣乘坐馬車離去了,張夫子望著車影漸漸消失,此事有知縣插手,相信很快就會平息。但張夫子並沒有放鬆下來,反而顯得心事重重。
他望向遠方青黛色的山影,良久歎息一聲,霧影朦朧,往日清晰的影像也變得模糊了。
事情確實如張夫子所料的那樣,很快就解決了,縣裏張貼了布告,宣告了押錄其人(押司)偽造公文,亂用職權,勾結乞丐幫夥鹿三,欺上瞞下,欺壓良善。如今縣衙查清真相,將押司羈押入獄,緝捕鹿三,快餐鋪封條無效,並對其往日善行,口頭褒獎。
楊漢從黃六郎與乞兒等人口中得知了結果,黃六郎欣喜的道:“飯鋪又可以重新開業了。”說完,就匆匆離去忙飯鋪開業的事情去了。楊漢望了乞兒一眼,後者皺著眉頭不知在想什麽。楊漢笑道:“去看看你們的書冊去吧,張夫子就要來了,明日是你們開蒙的日子。”
楊漢迴了小院,與芽兒兩人坐在門檻上,怔怔發呆。太陽正盛,楊漢卻感覺不到暖意,不是為剛才的事。內幕哪裏都有,沒必要糾結,後世他看多了。他隻是有點感慨,所謂的布告不過是遮羞布而已,手段隔著千年竟也如出一轍。楊漢想到了古代各朝都是異地為官,防止官民勾結,看來效果並不好啊。
知縣是外來之人,要想施政得當,官期平穩渡過,必須要本地勢力配合。手腕高明強硬的官員,強龍壓過了地頭蛇,將當地勢力收拾的服服帖帖;有的則反被欺壓,政令出不了縣衙,被當成了廟裏的泥胎菩薩;甚至有灰溜溜被人趕走的;最多的還是屈服了,與當地勢力同流合汙,大家都好,可唯獨苦了百姓,有冤難伸。
還是那句話說的好啊,“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迴家賣紅薯。”
......
飯店轉危為安了,重新開業,黃六郎更為的忙碌了,他不光要忙物色店鋪,再開新店的事情,還有楊漢交給他的任務。
楊漢既然承諾了建造書院,那就一定要辦到。黃六郎負責此事確實力有不逮,楊漢也不能將所有事情全壓在他身上,逮著一個人往死裏使,不然非累死不可。不過好在此事不需耗費太多精力,楊漢交代了他隻負責掌管錢財的支出,其他的事情有人會替他辦的。
黃六郎將信將疑,膽戰心驚的進了縣衙,長這麽大,這是他平生第一次進縣衙。好在事情真像漢哥兒說的,縣衙裏果然有錄事親自接待,並說是知縣親自交代下來的,建造書院的事今後由他與快餐鋪共同負責。並會派遣兩名吏人常駐工地,督促營造事宜。
楊漢為何如此篤定的讓黃六郎去縣衙呢,這說起來再簡單不過。一是,有張夫子的麵子在,二嘛,這是有目共睹實打實的政績,隻要知縣還有一點仕途上進之心,就不可能視而不見,更不可能任由下麵的人上下其手,他反而要督促此事,盡量辦的漂亮。
總的來說,算是雙贏吧,不,三贏。
一,楊漢完成了承諾,還了張夫子的人情,還潛在的為乞兒等人找了個庇護之人,庇護之所。一旦書院建成,不說感恩,隻要張夫子還有點惻隱之心,就不會坐視乞兒等人被人欺淩。而楊漢給乞兒等人的設定是,有飯鋪作為後盾,衣食無憂,會在書院中一直讀書,至於以後能走到哪一步就看他們自己了。
二,張夫子“立功”“為師”兩全其美,名聲更進一步,人人景仰。
三,劉知縣,一旦書院建成,就是鐵打的政績,而且教化之功一向被視為官員銓選的重要依據。作為有可能成為大宋第五大書院的督造知縣,甚至策劃者,這是一輩子的閃光點,仕途無憂了。
所以,楊漢不用考慮劉知縣究竟是好官還是壞官,甚至不用擔心有人貪汙之類的,劉知縣會比他還重視,他隻需出錢就行了。
其實還有第四贏,有人願意出巨資為自己的政績鋪路,劉知縣會明白飯鋪的重要性的。所以,飯鋪今後算是有了“丹書鐵劵”了,本來楊漢作為飯鋪的東家,受益者應該是他,誰讓他不能出麵呢,好處隻能由黃六郎領受了。
所以,黃六郎作為飯鋪明麵上的負責人,在書院建造期間,他就算壞事做盡,隻要不鬧得天怒人怨,也會有人保他無事。大不了再張貼一張布告,推個替罪羊罷了。
官府出麵召集營造隊,出麵采買建築材料,價格比市價還低,黃六郎常常跟縣衙派駐的兩名吏人去城外工地巡視,作陪應酬都是免不了的。日子一久,黃六郎過慣了處處有人奉承討好的日子,不免有些飄飄然,但好在他有自知之明,尤其是在楊漢笑著告訴他那些都是些惡狼,表麵勸酒暗地裏則盤算著如何將他剝皮吃肉後,他算是徹底嚇醒了。
書院建造的速度很快,劉知縣為了趕工期,要求必須在地麵封凍前完成第一期工程。而在這期間,飯鋪瘋狂擴張,開到了二十家,一路上有官府保駕護航,沒理由不順利。楊漢有時候也擔憂一旦書院建造完成,飯鋪會不會被人卸磨殺驢,但他也不是全無防範。
他做這一切都是為了乞兒等人,他可以不賺錢,但目標不能失敗,不然他做這一切都沒有意義。
再加上有張夫子這個君子擋在前麵,一些邪魔歪道想必還靠近不了乞兒等人。
注1:押錄。或稱押司、典押。上述方誌所稱“人吏“的主體在北宋主要指押錄(押司錄事的省稱)。押錄因宋徽宗政和年間曾改稱典史,所以又常稱典押,它是宋朝承襲五代舊製在縣府中設置的職位最高的吏員,可以算作縣中的主管吏。最初,押錄有前、後或上、下之分,由稅戶輪差,仁宗時,“諸縣後行各抽充州吏,以二年替,仍輪上州充知後典“。[4]熙寧年間,祗候典實行召募製,從此,縣吏不再抽差充州吏。作為人吏之首,押錄的職掌範圍很寬。主要有以下三點:其一,收發、簽押、保管諸案文書。北宋末年成書的《作邑自箴》卷5,列有多條內容,表明押錄參預了縣級各種公務文書的接納、督促檢察辦理進度、簽字印押等過程。?其二,催征賦稅。押錄一開始就負有招誘亡戶歸業、管理田賦稅籍、督征賦租之責。如宋初詔令督責開封府各縣設法招誘流亡複業,“過限不首,本縣令佐,並本村大戶、地鄰戶長、典押,並當科責“[5](《食貨》69之36)。宋真宗末年,浮梁縣名叫臧有金的一戶,“素豪橫,不肯輸租“,往往由裏正等代交。胡順之為縣令後,先後派裏正、手力前往臧家催稅,均無效,遂“使押司錄事繼之“,押錄又催不到,縣令隻好親自出馬[1](卷95)。為了保證賦稅的順利征收,在編造稅簿時,典押、鄉書手必須簽上自己的名字,然後由令佐押字用印。其三,協助辦理獄訴案件。押錄有收接民眾訴狀,分類分等交給官員審理之職責,[5]?有及時通知人追捕緝拿犯人之責,緝捕違限,“委官先追押錄重斷“[6](卷11,p642)。
注2:胥吏對地方政務的危害又是非常突出的,特別是由於官員士大夫對公吏既依賴又敵視,於是,兩宋文獻中批評公吏的記載連篇累牘。早在北宋仁宗景佑四年,蘇舜欽已經指出:州縣之吏,多是狡惡之人,窺伺官僚,探刺旨意,清白者必多方以誤之,貪婪者則陷利以製之,然後析律舞文,鬻獄市令,上下其手,輕重厥刑,變詐奇邪,無所不作。苟或敗露,立便逃亡,稍候事平,複出行案。設有強明牧宰,督察太嚴,則締連諸曹,同時亡命;或獄訟未具,遂停鞫劾;賦稅起納,無人催驅。近年以來,習成此弊。……實政理之巨蠹,黎民之大害焉[12](卷874)。
注3:宋代地方官不但實行嚴格的鄉貫迴避製,而且往往實行遠近交替的均勞逸任用原則,縣官一般每三年滿任便調任一個陌生的地方,特殊情況下,或不滿三年即已離任。而胥吏實行召募製後,沒有任期,多由當地熟諳縣政利弊的專業化胥吏長期連任,他們或相互引薦,或父兄繼任,長期把持一方,使初來乍到的縣官不得不依靠他們,容忍他們的專權。宋人認為,“吏強官弱“的根本原因就在於此[23](卷8);[5](《職官》60之39)。現代學者也多將此列為原因之一。
胥吏為惡,也有官員的無能與縱容的原因。宋代吏人的政治地位是很低的,法令有許多嚴懲吏人的規定,[11]?州守縣令都有權直接將其繩之以法。如果官員嚴明執法,敢作敢為,還是可以防止吏人過於專橫的。就大量吏人專橫的事例看,主要是官員的貪庸不明或怠於政事造成的。所謂“縣令不明,則吏因差役並緣為奸“[16](卷2);[5](《食貨》14之28)。正是因為縣官不得其人或治吏不嚴,政務一切付之胥吏,才導致了吏人因緣請托,假借官府權威而專權的結果。[12]而南宋時,有些地方官自詡清高,不願關心政務,甚至嘲笑那些勤政者。“今之世,有勤於吏事者,反以鄙俗目之。而詩酒遊宴,則謂之風流嫻雅,此政之所以多疵,民之所以受害也“
張夫子感歎一聲,從袖中拿出兩張紙,遞給了劉知縣:“孟譙細看。”
劉知縣接過,初時不解,但好在政務嫻熟,敏感許多,很快發現了端倪,神情漸漸凝重起來。又聽張夫子述說前因後果後,不勝感歎又不禁自責道:“治下出了如此大善之人,我劉孟譙竟一無所知,還讓其蒙受不白之冤,受宵小所欺,我這個知縣失責呀。”
聞言,張夫子張嘴欲說什麽,但想了想,終是搖頭歎息。
劉知縣細心收起紙張,鄭重道:“還要多謝子善兄告知,不然我為小人所欺矣。請子善兄放心,此事我定會處置妥當。”
劉知縣乘坐馬車離去了,張夫子望著車影漸漸消失,此事有知縣插手,相信很快就會平息。但張夫子並沒有放鬆下來,反而顯得心事重重。
他望向遠方青黛色的山影,良久歎息一聲,霧影朦朧,往日清晰的影像也變得模糊了。
事情確實如張夫子所料的那樣,很快就解決了,縣裏張貼了布告,宣告了押錄其人(押司)偽造公文,亂用職權,勾結乞丐幫夥鹿三,欺上瞞下,欺壓良善。如今縣衙查清真相,將押司羈押入獄,緝捕鹿三,快餐鋪封條無效,並對其往日善行,口頭褒獎。
楊漢從黃六郎與乞兒等人口中得知了結果,黃六郎欣喜的道:“飯鋪又可以重新開業了。”說完,就匆匆離去忙飯鋪開業的事情去了。楊漢望了乞兒一眼,後者皺著眉頭不知在想什麽。楊漢笑道:“去看看你們的書冊去吧,張夫子就要來了,明日是你們開蒙的日子。”
楊漢迴了小院,與芽兒兩人坐在門檻上,怔怔發呆。太陽正盛,楊漢卻感覺不到暖意,不是為剛才的事。內幕哪裏都有,沒必要糾結,後世他看多了。他隻是有點感慨,所謂的布告不過是遮羞布而已,手段隔著千年竟也如出一轍。楊漢想到了古代各朝都是異地為官,防止官民勾結,看來效果並不好啊。
知縣是外來之人,要想施政得當,官期平穩渡過,必須要本地勢力配合。手腕高明強硬的官員,強龍壓過了地頭蛇,將當地勢力收拾的服服帖帖;有的則反被欺壓,政令出不了縣衙,被當成了廟裏的泥胎菩薩;甚至有灰溜溜被人趕走的;最多的還是屈服了,與當地勢力同流合汙,大家都好,可唯獨苦了百姓,有冤難伸。
還是那句話說的好啊,“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迴家賣紅薯。”
......
飯店轉危為安了,重新開業,黃六郎更為的忙碌了,他不光要忙物色店鋪,再開新店的事情,還有楊漢交給他的任務。
楊漢既然承諾了建造書院,那就一定要辦到。黃六郎負責此事確實力有不逮,楊漢也不能將所有事情全壓在他身上,逮著一個人往死裏使,不然非累死不可。不過好在此事不需耗費太多精力,楊漢交代了他隻負責掌管錢財的支出,其他的事情有人會替他辦的。
黃六郎將信將疑,膽戰心驚的進了縣衙,長這麽大,這是他平生第一次進縣衙。好在事情真像漢哥兒說的,縣衙裏果然有錄事親自接待,並說是知縣親自交代下來的,建造書院的事今後由他與快餐鋪共同負責。並會派遣兩名吏人常駐工地,督促營造事宜。
楊漢為何如此篤定的讓黃六郎去縣衙呢,這說起來再簡單不過。一是,有張夫子的麵子在,二嘛,這是有目共睹實打實的政績,隻要知縣還有一點仕途上進之心,就不可能視而不見,更不可能任由下麵的人上下其手,他反而要督促此事,盡量辦的漂亮。
總的來說,算是雙贏吧,不,三贏。
一,楊漢完成了承諾,還了張夫子的人情,還潛在的為乞兒等人找了個庇護之人,庇護之所。一旦書院建成,不說感恩,隻要張夫子還有點惻隱之心,就不會坐視乞兒等人被人欺淩。而楊漢給乞兒等人的設定是,有飯鋪作為後盾,衣食無憂,會在書院中一直讀書,至於以後能走到哪一步就看他們自己了。
二,張夫子“立功”“為師”兩全其美,名聲更進一步,人人景仰。
三,劉知縣,一旦書院建成,就是鐵打的政績,而且教化之功一向被視為官員銓選的重要依據。作為有可能成為大宋第五大書院的督造知縣,甚至策劃者,這是一輩子的閃光點,仕途無憂了。
所以,楊漢不用考慮劉知縣究竟是好官還是壞官,甚至不用擔心有人貪汙之類的,劉知縣會比他還重視,他隻需出錢就行了。
其實還有第四贏,有人願意出巨資為自己的政績鋪路,劉知縣會明白飯鋪的重要性的。所以,飯鋪今後算是有了“丹書鐵劵”了,本來楊漢作為飯鋪的東家,受益者應該是他,誰讓他不能出麵呢,好處隻能由黃六郎領受了。
所以,黃六郎作為飯鋪明麵上的負責人,在書院建造期間,他就算壞事做盡,隻要不鬧得天怒人怨,也會有人保他無事。大不了再張貼一張布告,推個替罪羊罷了。
官府出麵召集營造隊,出麵采買建築材料,價格比市價還低,黃六郎常常跟縣衙派駐的兩名吏人去城外工地巡視,作陪應酬都是免不了的。日子一久,黃六郎過慣了處處有人奉承討好的日子,不免有些飄飄然,但好在他有自知之明,尤其是在楊漢笑著告訴他那些都是些惡狼,表麵勸酒暗地裏則盤算著如何將他剝皮吃肉後,他算是徹底嚇醒了。
書院建造的速度很快,劉知縣為了趕工期,要求必須在地麵封凍前完成第一期工程。而在這期間,飯鋪瘋狂擴張,開到了二十家,一路上有官府保駕護航,沒理由不順利。楊漢有時候也擔憂一旦書院建造完成,飯鋪會不會被人卸磨殺驢,但他也不是全無防範。
他做這一切都是為了乞兒等人,他可以不賺錢,但目標不能失敗,不然他做這一切都沒有意義。
再加上有張夫子這個君子擋在前麵,一些邪魔歪道想必還靠近不了乞兒等人。
注1:押錄。或稱押司、典押。上述方誌所稱“人吏“的主體在北宋主要指押錄(押司錄事的省稱)。押錄因宋徽宗政和年間曾改稱典史,所以又常稱典押,它是宋朝承襲五代舊製在縣府中設置的職位最高的吏員,可以算作縣中的主管吏。最初,押錄有前、後或上、下之分,由稅戶輪差,仁宗時,“諸縣後行各抽充州吏,以二年替,仍輪上州充知後典“。[4]熙寧年間,祗候典實行召募製,從此,縣吏不再抽差充州吏。作為人吏之首,押錄的職掌範圍很寬。主要有以下三點:其一,收發、簽押、保管諸案文書。北宋末年成書的《作邑自箴》卷5,列有多條內容,表明押錄參預了縣級各種公務文書的接納、督促檢察辦理進度、簽字印押等過程。?其二,催征賦稅。押錄一開始就負有招誘亡戶歸業、管理田賦稅籍、督征賦租之責。如宋初詔令督責開封府各縣設法招誘流亡複業,“過限不首,本縣令佐,並本村大戶、地鄰戶長、典押,並當科責“[5](《食貨》69之36)。宋真宗末年,浮梁縣名叫臧有金的一戶,“素豪橫,不肯輸租“,往往由裏正等代交。胡順之為縣令後,先後派裏正、手力前往臧家催稅,均無效,遂“使押司錄事繼之“,押錄又催不到,縣令隻好親自出馬[1](卷95)。為了保證賦稅的順利征收,在編造稅簿時,典押、鄉書手必須簽上自己的名字,然後由令佐押字用印。其三,協助辦理獄訴案件。押錄有收接民眾訴狀,分類分等交給官員審理之職責,[5]?有及時通知人追捕緝拿犯人之責,緝捕違限,“委官先追押錄重斷“[6](卷11,p642)。
注2:胥吏對地方政務的危害又是非常突出的,特別是由於官員士大夫對公吏既依賴又敵視,於是,兩宋文獻中批評公吏的記載連篇累牘。早在北宋仁宗景佑四年,蘇舜欽已經指出:州縣之吏,多是狡惡之人,窺伺官僚,探刺旨意,清白者必多方以誤之,貪婪者則陷利以製之,然後析律舞文,鬻獄市令,上下其手,輕重厥刑,變詐奇邪,無所不作。苟或敗露,立便逃亡,稍候事平,複出行案。設有強明牧宰,督察太嚴,則締連諸曹,同時亡命;或獄訟未具,遂停鞫劾;賦稅起納,無人催驅。近年以來,習成此弊。……實政理之巨蠹,黎民之大害焉[12](卷874)。
注3:宋代地方官不但實行嚴格的鄉貫迴避製,而且往往實行遠近交替的均勞逸任用原則,縣官一般每三年滿任便調任一個陌生的地方,特殊情況下,或不滿三年即已離任。而胥吏實行召募製後,沒有任期,多由當地熟諳縣政利弊的專業化胥吏長期連任,他們或相互引薦,或父兄繼任,長期把持一方,使初來乍到的縣官不得不依靠他們,容忍他們的專權。宋人認為,“吏強官弱“的根本原因就在於此[23](卷8);[5](《職官》60之39)。現代學者也多將此列為原因之一。
胥吏為惡,也有官員的無能與縱容的原因。宋代吏人的政治地位是很低的,法令有許多嚴懲吏人的規定,[11]?州守縣令都有權直接將其繩之以法。如果官員嚴明執法,敢作敢為,還是可以防止吏人過於專橫的。就大量吏人專橫的事例看,主要是官員的貪庸不明或怠於政事造成的。所謂“縣令不明,則吏因差役並緣為奸“[16](卷2);[5](《食貨》14之28)。正是因為縣官不得其人或治吏不嚴,政務一切付之胥吏,才導致了吏人因緣請托,假借官府權威而專權的結果。[12]而南宋時,有些地方官自詡清高,不願關心政務,甚至嘲笑那些勤政者。“今之世,有勤於吏事者,反以鄙俗目之。而詩酒遊宴,則謂之風流嫻雅,此政之所以多疵,民之所以受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