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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滾石唱片未來的發展,夏天的確是沒有太多關注。
畢竟他隻是持有三成股份的小股東,而不是控股股東,自然沒有必要為滾石唱片操心受累。
不過他還是給滾石唱片指了一條路,“未來的音樂潮流是r&b和電子舞曲,以及年輕貌美的青春偶像組合。”
八零、九零年代,華語音樂圈比較流行的音樂類型就是pop,也即是流行音樂。
其實流行音樂並不是一個準確的概念,所有音樂類型隻要能夠獲得大眾認可,都可以被稱為是流行音樂。比如迪斯科、節奏布魯斯、爵士樂、搖滾樂、雷鬼、嘻哈等等。
但流行音樂卻又不像搖滾、迪斯科、雷鬼、嘻哈,有那麽強烈而鮮明的特色。總體而言,流行音樂就是博采眾長,從各種音樂類型中吸收精華,進化而成的比較附和大眾審美需求的通俗歌曲。
不過大眾審美是日益變化的。而流行樂唱了幾十年,觀眾們聽也都聽厭了,所以未來的音樂潮流,是節奏更加新穎,更加刺激的r&b和電子舞曲。
r&b又名節奏藍調,四零年代就已經在美國黒人社區誕生出來。它的特點就是節奏新鮮,音質多變,長於抒情,在早期甚至有“節奏怨曲”之稱。
r&b在誕生之初,並不太受聽眾歡迎。當時最受歡迎的音樂類型是搖滾,r&b直到九零年代才引起唱片界的注意。在此之前,它一直被誤會是搖滾樂、靈魂樂和福音音樂。
r&b音樂在被業內認可之後,很快就迎來爆發期。當時歐美誕生了大量演唱r&b音樂的歌手,比如亞瑟小子、r.kelly、惠特尼·休斯頓、瑪利亞·凱麗等等。
而這股風潮刮到華語樂壇之後,也誕生出了像陶蟄、周傑輪、王力閎、胡顏斌等歌手,並且還引領了華語流行樂的新風潮。
……
電子舞曲,源於七零年代盛行一時的迪斯科舞曲。在經過二十餘年的發展變化之後,音樂類型逐漸豐富,並因此誕生了諸多流派,如house、techno、jungle、drum&bass、edmtrap、hardcore……各具特色。
早期的電子舞曲在美國並不受歡迎。因為電子舞曲的誕生是在歐洲,它跟歐洲的club文化相關聯,所以誕生之後就非常之火。
而電子舞曲,七零年代,在美國短暫紅過一陣。當時,美國好萊塢還拍了好多部歌舞片,比如大受歡迎的《油脂》、《周末夜狂熱》等等。主演約翰·屈伏塔還因為被稱為“舞王”,就連裏跟總統都在百宮親切接見過他。
但到了八零年代,迪斯科在美國就急速冷卻了。因為迪斯科舞曲的變化不多,它以4/4拍為主,具有強勁的節拍,並且每一拍都很突出。
基本上,所有歌曲隻要按照這個節拍,都可以改編成迪斯科舞曲。前世,網上那些流行歌曲的嗨版、dj版,就是這麽製作的。
正因為它的變化不多,太過簡單,所以很容易令人產生審美疲勞。在競爭壓力巨大的美國音樂市場,它自然就很快過氣了。
直到零零年左右,隨著電子舞曲的演變,各種音樂流派層出不窮,它也變得越來越豐富多彩,又重新獲得了美國民眾的認可。
……
南韓的偶像組合,也多是走電子舞曲風,載歌載舞。
因為節奏明快,舞姿矯健,顏值靚麗,所以很受年輕人的歡迎,以致在東亞乃至全球,都刮起了一陣韓流旋風。
其實南韓偶像組合的出爐,是順應當年樂壇流行的組合風。像後街男孩、超級男孩、男孩地帶、辣妹組合等等,在當年都曾經紅極一時。
不過這種組合的風格是teen-pop,也即是說吸引的是十幾歲,春情懵懂的青少年。這個階段的人正處在荷爾蒙高速分泌期,容易衝動,容易蠱惑,但同時又非常的善變。
在後街男孩當紅的時候,有成千上萬的歌迷整天什麽都不幹,完全是追著後街男孩跑。他們的每場演唱會,哪怕是在海外,她們也義無反顧的去聽,去看。
而南韓偶像組合hot當紅的時候,隊長文熙俊的家門口天天都有粉絲守在那兒,直到深夜都不肯離開,希望能夠見偶像一麵。
對偶像的癡迷程度,可見一斑。
不過teen-pop組合並不能紅太長時間,因為粉絲總會長大的,一旦長大之後,思想轉變,自然就脫粉了。即便依然喜歡那些人,但也不會像年少時候那麽癡狂,為了追星就奮不顧身。
而新一代的青少年,口味轉變,通常不會喜歡幾年前的偶像組合。就像八零後喜歡的《天龍八部》是黃日華版的,而九零後喜歡的《天龍八部》,通常則是胡軍版的。
因此即便是後街男孩這樣的男孩團體皇上皇,幾年之後也一樣過氣,不複當年的風光。
但即便偶像組合的演藝生涯很短暫,但在輝煌時期卻也真的不少撈錢。
像後街男孩的唱片最高銷量達到三千萬張以上,是全球最熱賣的專輯之一。而且環球巡迴演唱會唱了一場又一場,賺得錢數以億計。
南韓的偶像組合也很賺錢,像bigbang、東方神起、superjunior、exo等等,不僅出唱片賺錢,開演唱會賺錢,拍廣告賺錢,就連跟粉絲簡單見一麵,唱一兩首歌就能賺幾百萬。
其實搞偶像組合並不難,台灣當年的小虎隊、f4、飛輪海、she等都非常火。隻不過,台灣的唱片公司太過短視,沒有建立起像s&m、yg、jyp等經紀公司施行的練習生培養體係,導致台灣的偶像組合總有點青黃不接的感覺。
而且台灣的偶像組合,雖然顏值還不錯,但因為缺少技能培訓,所以往往隻有顏值,卻沒有其他的才藝本事。
像f4、飛輪海、5566等,要麽唱功不行,要麽跳舞不行,要麽唱歌跳舞都不行,短板多多。
粉絲雖然被他們的顏值吸引而來,但他們卻沒有才華將粉絲留住。因此他們的人氣流失的很快,甚至都還沒有建立起人氣,就已經失敗了。
相比起來,南韓的很多偶像組合,就是從小學時代就接受藝能培訓。唱歌、跳舞、才藝、綜藝、儀態、表情管理等等,再優中選優,培養出的組合色藝雙全,自然容易吸引人。
所以要想捧偶像,也不是件容易事。
對於滾石唱片未來的發展,夏天的確是沒有太多關注。
畢竟他隻是持有三成股份的小股東,而不是控股股東,自然沒有必要為滾石唱片操心受累。
不過他還是給滾石唱片指了一條路,“未來的音樂潮流是r&b和電子舞曲,以及年輕貌美的青春偶像組合。”
八零、九零年代,華語音樂圈比較流行的音樂類型就是pop,也即是流行音樂。
其實流行音樂並不是一個準確的概念,所有音樂類型隻要能夠獲得大眾認可,都可以被稱為是流行音樂。比如迪斯科、節奏布魯斯、爵士樂、搖滾樂、雷鬼、嘻哈等等。
但流行音樂卻又不像搖滾、迪斯科、雷鬼、嘻哈,有那麽強烈而鮮明的特色。總體而言,流行音樂就是博采眾長,從各種音樂類型中吸收精華,進化而成的比較附和大眾審美需求的通俗歌曲。
不過大眾審美是日益變化的。而流行樂唱了幾十年,觀眾們聽也都聽厭了,所以未來的音樂潮流,是節奏更加新穎,更加刺激的r&b和電子舞曲。
r&b又名節奏藍調,四零年代就已經在美國黒人社區誕生出來。它的特點就是節奏新鮮,音質多變,長於抒情,在早期甚至有“節奏怨曲”之稱。
r&b在誕生之初,並不太受聽眾歡迎。當時最受歡迎的音樂類型是搖滾,r&b直到九零年代才引起唱片界的注意。在此之前,它一直被誤會是搖滾樂、靈魂樂和福音音樂。
r&b音樂在被業內認可之後,很快就迎來爆發期。當時歐美誕生了大量演唱r&b音樂的歌手,比如亞瑟小子、r.kelly、惠特尼·休斯頓、瑪利亞·凱麗等等。
而這股風潮刮到華語樂壇之後,也誕生出了像陶蟄、周傑輪、王力閎、胡顏斌等歌手,並且還引領了華語流行樂的新風潮。
……
電子舞曲,源於七零年代盛行一時的迪斯科舞曲。在經過二十餘年的發展變化之後,音樂類型逐漸豐富,並因此誕生了諸多流派,如house、techno、jungle、drum&bass、edmtrap、hardcore……各具特色。
早期的電子舞曲在美國並不受歡迎。因為電子舞曲的誕生是在歐洲,它跟歐洲的club文化相關聯,所以誕生之後就非常之火。
而電子舞曲,七零年代,在美國短暫紅過一陣。當時,美國好萊塢還拍了好多部歌舞片,比如大受歡迎的《油脂》、《周末夜狂熱》等等。主演約翰·屈伏塔還因為被稱為“舞王”,就連裏跟總統都在百宮親切接見過他。
但到了八零年代,迪斯科在美國就急速冷卻了。因為迪斯科舞曲的變化不多,它以4/4拍為主,具有強勁的節拍,並且每一拍都很突出。
基本上,所有歌曲隻要按照這個節拍,都可以改編成迪斯科舞曲。前世,網上那些流行歌曲的嗨版、dj版,就是這麽製作的。
正因為它的變化不多,太過簡單,所以很容易令人產生審美疲勞。在競爭壓力巨大的美國音樂市場,它自然就很快過氣了。
直到零零年左右,隨著電子舞曲的演變,各種音樂流派層出不窮,它也變得越來越豐富多彩,又重新獲得了美國民眾的認可。
……
南韓的偶像組合,也多是走電子舞曲風,載歌載舞。
因為節奏明快,舞姿矯健,顏值靚麗,所以很受年輕人的歡迎,以致在東亞乃至全球,都刮起了一陣韓流旋風。
其實南韓偶像組合的出爐,是順應當年樂壇流行的組合風。像後街男孩、超級男孩、男孩地帶、辣妹組合等等,在當年都曾經紅極一時。
不過這種組合的風格是teen-pop,也即是說吸引的是十幾歲,春情懵懂的青少年。這個階段的人正處在荷爾蒙高速分泌期,容易衝動,容易蠱惑,但同時又非常的善變。
在後街男孩當紅的時候,有成千上萬的歌迷整天什麽都不幹,完全是追著後街男孩跑。他們的每場演唱會,哪怕是在海外,她們也義無反顧的去聽,去看。
而南韓偶像組合hot當紅的時候,隊長文熙俊的家門口天天都有粉絲守在那兒,直到深夜都不肯離開,希望能夠見偶像一麵。
對偶像的癡迷程度,可見一斑。
不過teen-pop組合並不能紅太長時間,因為粉絲總會長大的,一旦長大之後,思想轉變,自然就脫粉了。即便依然喜歡那些人,但也不會像年少時候那麽癡狂,為了追星就奮不顧身。
而新一代的青少年,口味轉變,通常不會喜歡幾年前的偶像組合。就像八零後喜歡的《天龍八部》是黃日華版的,而九零後喜歡的《天龍八部》,通常則是胡軍版的。
因此即便是後街男孩這樣的男孩團體皇上皇,幾年之後也一樣過氣,不複當年的風光。
但即便偶像組合的演藝生涯很短暫,但在輝煌時期卻也真的不少撈錢。
像後街男孩的唱片最高銷量達到三千萬張以上,是全球最熱賣的專輯之一。而且環球巡迴演唱會唱了一場又一場,賺得錢數以億計。
南韓的偶像組合也很賺錢,像bigbang、東方神起、superjunior、exo等等,不僅出唱片賺錢,開演唱會賺錢,拍廣告賺錢,就連跟粉絲簡單見一麵,唱一兩首歌就能賺幾百萬。
其實搞偶像組合並不難,台灣當年的小虎隊、f4、飛輪海、she等都非常火。隻不過,台灣的唱片公司太過短視,沒有建立起像s&m、yg、jyp等經紀公司施行的練習生培養體係,導致台灣的偶像組合總有點青黃不接的感覺。
而且台灣的偶像組合,雖然顏值還不錯,但因為缺少技能培訓,所以往往隻有顏值,卻沒有其他的才藝本事。
像f4、飛輪海、5566等,要麽唱功不行,要麽跳舞不行,要麽唱歌跳舞都不行,短板多多。
粉絲雖然被他們的顏值吸引而來,但他們卻沒有才華將粉絲留住。因此他們的人氣流失的很快,甚至都還沒有建立起人氣,就已經失敗了。
相比起來,南韓的很多偶像組合,就是從小學時代就接受藝能培訓。唱歌、跳舞、才藝、綜藝、儀態、表情管理等等,再優中選優,培養出的組合色藝雙全,自然容易吸引人。
所以要想捧偶像,也不是件容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