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到大,我沒有過過生日,甚至自己都不記得這件事。


    爸媽似乎跟我一樣,總是生日過後許久,這才想起來。


    當她把色香味俱不全的番茄炒雞蛋,放在桌上時。


    我覺得,好溫暖,心裏被什麽東西填滿,踏實而愉悅。


    從那一刻起,我想,我要娶她,讓她幸福一輩子。


    很順利,沒多久,我們戀愛了。


    我真的好愛她,從不對她發脾氣,給她我擁有的一切。


    我們相愛足足六年,最後好聚好散。


    家裏窮,買不起房子,我想早點跟她結婚。


    於是,畢業後,花了兩年時間準備,創業賭一把。


    不出意外,輸了,其實沒輸。


    隻要我沒良心,放棄道德,一樣可以贏。


    最後,還是沒能跨過心底那道紅線,坦然接受失敗。


    我愛她,所以不能讓她一直等我。


    早就做好心理準備,贏了,娶她,輸了,讓她對我失望。


    很明顯,她對我失望,我們順利分手。


    離開那天,我在心裏告訴自己:“離她遠點吧,最好不見,這樣,就不會耽擱她了”


    其實,我不甘心,不是沒能娶她不甘心,而是給她的太少。


    我發誓,一旦有能力,我會默默給她很多東西。


    這年,我26歲,迴到雲城。


    在陌生的城裏租了一間出租屋,我在裏麵躺了足足一年。


    這一年,手機關機,誰也不見,誰也不聯係。


    隻是睡覺、看書。


    太累了,想要休息,真的累,累到我一根手指都不想動。


    其實那時候,我抑鬱症已經很嚴重了,隻是不知道。


    大概是躺平的第七個月,我試圖自殺過一次。


    說來也是命不該絕,那時候看到一本書,名叫道君。


    看完以後,腦袋似乎被什麽東西給捅破一樣,變得更加清醒。


    然後,就沒有想過自殺。


    當然了,內心還是空洞的很,很累!


    我意識到自己生病了,就開始自學心理學,最後確認,確實是抑鬱症。


    用了幾個月時間,看了很多書,數不清多少。


    最後,應該是康複了吧,至少我這麽覺得。


    一年左右後,我離開這裏,去父母那邊跟他們住了一個多月,最後選擇出國。


    沒有告訴任何人,我去了泰國。


    那時候想法很簡單,我的前半生太累,想為自己活一次。


    至於為什麽去泰國?不知道,也許是因為近吧!


    去泰國不是走常規路線,覺得很無趣。


    我先去了邊境,表麵上,那裏風平浪靜,實際上並不是。


    我記得很清楚,當時,我是被一個瘦高個帶過去的。


    一路上,什麽都沒有發生,跟我一起的還有另外十幾個人,男女都有。


    等到我們到達目的地後,通過打聽,我才知道。


    那個瘦高個,是當地出名的走爺,專門做走私生意。這家夥手上起碼幾十條人命,而且有點瘋。


    聽說,瘦高個有次帶人之時,有個女人說他臭,偷偷說的。


    最後,瘦高個把這女人,還有跟女人一起那幾人,全殺了。


    聽完後,我有些後怕,在我看來,瘦高個雖然不善言辭,但感覺挺和善。


    那一刻開始,我才驚覺,我已經離開華國。


    我在泰國東邊一處小鎮落腳,找了一間環境不好不差的房子住下。


    沒有什麽計劃,一切隨心。


    我住那條街區,有很多站街女,應該說,泰國這邊到處都是。


    晚上基本不出門,不安全。


    但有天晚上,煙癮犯了,沒辦法,出門買煙。


    由於匆匆忙忙,不注意撞到一個人,那是一個皮膚黝黑的光頭,一看就不好惹。


    我趕緊道歉,但光頭貌似不滿意,對我推推搡搡。


    眼看,就要發生打鬥,我也做好殺人準備。


    對,隻要光頭動手,我就會殺了他,不會給機會。


    我的人生信條是,要麽不出手,出手就不會留下隱患。


    大不了,殺了人我連夜跑路。


    可就在光頭即將動手時,一個女人跑了過來,跟光頭說了幾句,光頭就罵罵咧咧離開了。


    我見過這個女人,不止一次,是一位站街女。


    她告訴我,這裏人就這樣,讓我下次注意點。


    說完,她就跑迴去繼續站街。


    沒有過多在意,但也暗暗記住,以後這女人需要幫忙,力所能及,我不會含糊。


    接下來幾天,一切如舊。


    直到半個月後,我從外麵迴來,就看到這女人正在被打。


    沒有去幫忙,對方人多,我又不是傻子。


    等到這幾個人走後,我拿著藥過去,什麽也沒說。


    其他的,幫不了,我又不是本地人,惹不起這些黑道。


    她沒有在意我袖手旁觀,反而笑嘻嘻跟我聊起來。


    那天,我們聊了很多,她叫皮拉,是巴基斯坦人,被賣到這裏來的。


    這女人很慘,她的經曆,任何一個女人都會瘋。


    但皮拉有點不同,她經常笑,看起來有些樂觀。


    從那以後,我們成了朋友,我不在意她身份,隻是覺得皮拉人不錯。


    一個月後,她抽時間找到我,屋裏。


    她一邊脫衣服一邊說:“也許,我快死了。


    在死前,我希望跟一個我不討厭的男人睡,林東,能滿足我這個願望嗎?”


    聞言,我搖了搖頭,一把把她按在沙發上。


    坐在她對麵,我認真問道:“你要死了?為什麽”


    她告訴我,她很快就要被挖掉器官,拿去賣。


    後來她又說了很多話,我都沒有理會,隻是在思考。


    想了很久,唉,沒辦法,終究是不能置之不理。


    於是,我告訴皮拉:“你信我嗎?給我一天時間,我會想出辦法,帶你走”


    皮拉點頭,然後還要跟我睡,我拒絕。


    不是嫌棄她不幹淨,實話說,我覺得皮拉比大多數女人都幹淨。


    隻是,我無法跟自己不愛的女人上床,這是心理潔癖。


    要把一個女人無聲無息帶走,辦法不要太多。


    甚至粗暴一點,租一輛車,直接逃命都很可能成功。


    當然了,我想的辦法更好。


    我的辦法是,半夜時分,趁著兩個大漢不注意,一人一刀。


    沒錯,我殺了兩個人,然後立馬帶著皮拉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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