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幾乎同時臥倒,並且在臥倒的瞬間對著對方射擊。


    “砰”


    “砰砰砰”


    槍響過後,處於下方一點的韋恩,快速用屍體擋在自己身前。


    腦子裏快速判斷:“對方有槍,手槍,剛才開了一槍,最多還有5發子彈”


    而拉德也是同樣的操作,先是用屍體擋在自己身前,腦子裏分析著:


    “法克,對方是步槍,不能拚子彈,隻能想其他辦法!”


    瞬間的安靜後,韋恩不露頭,對著拉德的位置,又是連續發射。


    “砰砰砰”


    子彈打在肯尼屍體上,發出一陣陣悶響。


    拉德一邊感受著屍體傳來的動靜,一邊急速思考,很快,他就有了決定。


    “繼續對射,我不占優勢,遊擊戰我也是必敗,子彈太少。


    因此,隻能突進。


    這個距離,大概三十米左右,我快速衝刺,需要5秒左右。


    但不能直線衝刺,迂迴衝刺的話,大概需要8到10秒。


    嗯,可以賭一把,隻要近身,就是我贏”


    他之所以這樣想,除了自己實力強大外,在剛才的搜索中,他還在叢林裏找到了一把戰刀,如今就在他身上。


    有了決定,便不再猶豫。


    身體快速站起,並朝著側麵跑去,手裏的槍也是再次開火。


    “砰”


    韋恩聽到槍響,再次躲避。


    然後,等他再次看向對麵時,人影還在,隻不過是躺地上的。


    而在側麵,一道人影正朝著他快速衝來,並且不斷變換位置。


    “法克,這是拉德!”


    沒有任何猶豫,他也是起身就跑。但他跑的方向,不是拉德的方向,而是平原方向。


    他可不傻,雖然這樣硬剛,他也不一定會輸。


    但明明有武器優勢,為什麽還要跟拉德賭運氣呢?


    所以,他很理智的沒有選擇跟拉德硬剛,而是朝著平原跑。


    如果拉德追上來,到了平原,他有信心殺死拉德。


    如果拉德不跟上,那就算了,大不了繼續找機會。


    兩人實力差距很小,速度也差不多。


    所以距離沒有縮小,都是跑一會兒來上一槍看看運氣。


    10秒後,韋恩已經快要進入平原了。拉德停下腳步,朝著反方向跑去。


    “算了,是韋恩,這家夥不好對付。


    就是可惜了我4發子彈,隻剩兩發了”


    想了想,拉德轉身離去。


    而韋恩,看到拉德離開,並沒有什麽表情,隻是覺得可惜。


    要是拉德上頭繼續追,他就能在平原上殺掉拉德。


    不過也就可惜一會兒,他也就不管了。


    就這樣,兩人點到即止,盡管戰鬥隻有短短不到兩分鍾,確是驚險萬分。


    但凡有一人犯錯,都會瞬間被殺,這就是高手對決,步步殺機!


    遊戲開始到現在,已經過去了兩個小時。


    雖然也算精彩,但卻隻是淘汰了四個人。


    如今還剩下第一殺拉德、第三殺魯恩、第七殺拉布黛兒、第九殺哈哈卡、第十殺銘心、第十一殺韋恩。


    直播間。


    “我丟,這兩個老陰比好慫,這就不打了?”


    “樓上的,李俊基就很勇,你看看他,墳頭草都快兩米高了”


    “我發現了,這些殺手都好猥瑣,隻有第十殺看起來很酷!”


    “確實,你看他,現在又要去搞事了”


    “臥槽,這個銘心,開掛了吧,居然找到了這個!”


    “有好戲看了”


    “期待”


    。。。。。。


    幾乎把整個建築區翻遍了,銘心終於在一間廁所內,發現了一個小箱子。


    打開一看,裏麵不是武器,而是一塊定位器。


    雖然不是武器,但他一臉興奮,差點就高興的跳起來了!


    這玩意兒,在他看來,比任何武器都有用。


    拿起來看了看,定位器上有六個點,五個紅點一個黑點。


    不用猜,黑點代表他自己,其他五點紅點,代表還活著的人。


    根本不需要猶豫,提著唐刀,他就朝著離他最近的一個紅點跑去。


    第三殺魯恩是英國人,性格低調,但內心十分變態。


    咳咳,他喜歡男人,這是英國老傳統了。


    從遊戲開始之後,他毫不猶豫就跑進山區。


    理由很簡單,山區地勢複雜又容易隱藏,最適合他搞偷襲了。


    最為一名擅長製造意外死亡的殺手,他習慣用腦子殺人,並不喜歡正麵戰鬥。


    幸運的是,他在山區溜達許久後,居然在某處山洞裏,找到了一把槍,還是狙擊槍。


    本來吧,如果他拿著狙擊槍去平原,幾乎能立於不敗之地。


    但他想了想還是放棄了,覺得目標太大,還是山區安全。


    此刻,他正趴在某處山頂,用狙擊槍看著周圍的一切。


    隻要有人進入他的射擊範圍,就必死無疑。


    銘心根據定位,先是跑進山區,然後就躲在一棵樹後麵,看到了山頂的魯恩。


    站在這座山的山底,他仰頭觀察,片刻後,露出欣喜。


    “看來,是女王給我帶來了幸運,居然被我遇到了有狙的獵物”


    這座山比較高,大概有五六十米的垂直高度。


    當然了,這裏的高,指的是在島嶼上算高的。其他的山,基本都是二三十米高那種。


    這個高度,加上怪石嶙峋,爬上去不困難。


    銘心作為一名華國人,身輕如燕是特點,所以,爬山對他而言很容易。


    為了不發出什麽聲音,他很慢,幾乎是一步一步往上,落地更是謹慎。


    魯恩的視野隻能照顧到麵前的方向,其他方向他不可能都照顧到。


    因此,每隔一段時間,他就會換一個方向瞄準。


    但即使這樣,每次他的視野盲區還是有三個方向。


    而銘心就是從他背後方向往上爬的,這就是有定位的好處,就像是開圖。


    大概二十來分鍾後,銘心到了山頂,他露出腦袋看著幾米外的魯恩。


    此刻的魯恩,依舊保持著趴地姿態、一動不動。


    微微笑了笑,他不再猶豫,這個距離,狙擊槍對他毫無威脅。


    身體瞬間跳起,然後就朝著魯恩衝刺而去,手裏的唐刀在月光下,閃爍著森森白光,讓人心生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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