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找出食人魔傑克,難度比找出蒙多與瑪麗亞都要大多了。
其中有兩個最主要的原因。
第一是,傑克屬於隨機流竄作案。
他不像電鋸殺人狂,隻在芝加哥作案。也不像玫瑰女王,隻在費城作案。
並且,蒙多與瑪麗亞的目標都很明確,殺人的理由也是統一。
但傑克不同,他走到哪裏殺到哪裏,受害者沒有任何共同點,至少警方沒有發現。
第二是,傑克反偵察意識很強,又精通心理學、擅長偽裝。
他每次作案都是以不同身份出現,連個切入點都沒有。
但好在,傑克都是在美國殺人,算是唯一的好消息了。
蘇墨思考了好久,想了各種可能性,最後發現,毫無辦法。
“怪不得這家夥殺了近百人,美國警方找了快30年,都沒有絲毫線索。
還真的是找不到切入點,看來,也隻能試試這個了”
他暗暗想道。
接著,蘇墨將幾十起案件的現場照片擺放在桌上。
然後,他閉上雙眼,感受著腦海裏那些細線。
果然,其中一根細線,熾熱無比。
於是乎,沒有任何猶豫,直接將這根細線給拉了出來,封印暫時解除。
一股說不清道不明的情緒瘋狂湧入,片刻後,他睜開雙眼。
“很奇怪,明明我能感覺到一股很強烈的情緒,但又異常的冷靜與理智。
嗯,不管了,出去實驗一下吧”
他也是沒有多餘的選擇,隻能用這種方式去尋找傑克。
如果用推理或者常規調查方式,去尋找傑克,那是找不到的。
所以,想要找出傑克,蘇墨隻能代入傑克對應的人格,然後親身感受一下傑克的行為模式。
隻有這樣,他才能知道,到底該怎麽去尋找傑克。
人格代入後,蘇墨偽裝成了一個流浪漢,接著就出門而去。
一個小時後,一身肮髒破爛衣服、一臉麻木、走路彎彎扭扭的蘇墨,遊蕩在紐約的街道上。
美國是一個很神奇的國家,富裕、先進、法製健全。
但即使是美國最核心的城市,依舊到處都是流浪漢、癮君子。除了城市中心的少數街道外,其餘地方都是如此。
從這點上,就能看出,這個國家並不善良。
美國對於富人很友好,但對於普通人或者窮人來說,很不友好,甚至可以說是殘忍。
看看華國,不管是大城市還是小縣城,幾乎找不到幾個真正的流浪漢。當然了,那些職業乞丐我們就不討論了。
總結一句話,共產主義對於百姓來說,是仁政。資本主義是為資本服務,對百姓來說,是殘忍而無情的。
深刻扮演流浪漢,蘇墨漫無目的到處閑逛。偶爾會有幾個人對他露出鄙視和厭惡,偶爾會有幾個小屁孩拿他取樂。
但他都不理會,隻是隨意的看著周圍的一切。
晚上十一點左右,他跟幾個流浪漢一起,躺在小巷子裏發呆。
這時候,一位西裝革履的中年男人走進巷子,對著一位流浪漢說道:
“想要錢嗎?想要的話,就跟我走”
那流浪漢聞言,二話不說,爬起身就跟著男人走了。
蘇墨看到後,一言不發,默默站起,跟了上去。
大概半個小時後,男人把乞丐帶進了一棟民房,很破舊那種。
站在一間房間門口,男人對乞丐說:“進去吧,隻要你配合著做個實驗,他們就會給你錢”
乞丐傻傻的走進了房間,很快裏麵就傳來了喊叫聲,但瞬間又消失了。
幾分鍾後,房間裏一個穿著白大褂的人走了出來,並且給了男人一捆美元。
男人接過錢數了數,點點頭,接著就離開了這裏。
蘇墨全程看在眼中,他見多識廣,一看就知道是怎麽迴事。
原來,這西裝男人,是專門給販賣器官組織送貨源的。
他的做法也很簡單,就是去找那些流浪漢,騙到這裏來,就能拿到錢。
實話說,這樣做很高明。
美國什麽都缺,就是不缺流浪漢與癮君子,業務很好做。
況且,流浪漢失蹤,沒人在意,也不會有人為了流浪漢去調查。
所以,男人做這一行很多年,從未出事。
蘇墨麵無表情,但看著西裝男人,心中滿是殺意。
此刻,在他看來,這西裝男人不是人,而是魔鬼。
神奇的是,西裝男人的臉,在蘇墨看來,變得模糊而扭曲。
又是跟蹤了一會兒,就看到男人走到了一輛車前,打開車門。
畢竟做的是見不得人的生意,所以,男人停車的位置也比較偏僻,沒有幾個人。
也就在男人即將上車的時候,蘇墨快速跑了過去,用電擊器弄暈了男人。
在查看了男人身上的證件與鑰匙等物品後,蘇墨穿上男人的衣服,開車朝著一棟小區而去。
順利進入小區,蘇墨在停車場停好車後,就提著男人走樓梯上樓。
如今蘇墨的體力,9樓很快就到了,在確認樓道沒人後,他拿出鑰匙打開門,提著男人進入了屋內。
客廳裏沒人,蘇墨檢查了一遍所有房間,都沒有人。
接著,他把男人綁在桌子上,並注射了麻醉劑。
走到廚房,他拿出幾把刀具,比較一下後,他選擇了一把鋒利的水果刀。
滿意點頭後,就朝著客廳走來。
拿著那把水果刀,他在男人臉上比了比,剛準備動手。
突然,他停了下來,用手輕輕敲了敲自己的腦袋,似乎是忘記了什麽似的。
放下刀,他拿出手機,打開音樂播放器。
接著,傳統古典的純音樂響起,他微閉雙眼深深吸了一口氣,臉上露出享受的笑容。
幾秒後,他重新拿起刀,然後走到男人身邊。
這次,他動作靈動了很多,沒多久,就已經找好了位置。
鋒利的水果刀刺入男人的臉部,鮮血滲出、皮肉翻滾。
由於麻醉劑的劑量很大,男人身體沒有絲毫的反應,就跟死了一樣。
沒多久,兩塊滑嫩的臉肉,被蘇墨給切了下來。
此時的男人,左右臉各有一個大窟窿,血肉模糊的,很是恐怖。
其中有兩個最主要的原因。
第一是,傑克屬於隨機流竄作案。
他不像電鋸殺人狂,隻在芝加哥作案。也不像玫瑰女王,隻在費城作案。
並且,蒙多與瑪麗亞的目標都很明確,殺人的理由也是統一。
但傑克不同,他走到哪裏殺到哪裏,受害者沒有任何共同點,至少警方沒有發現。
第二是,傑克反偵察意識很強,又精通心理學、擅長偽裝。
他每次作案都是以不同身份出現,連個切入點都沒有。
但好在,傑克都是在美國殺人,算是唯一的好消息了。
蘇墨思考了好久,想了各種可能性,最後發現,毫無辦法。
“怪不得這家夥殺了近百人,美國警方找了快30年,都沒有絲毫線索。
還真的是找不到切入點,看來,也隻能試試這個了”
他暗暗想道。
接著,蘇墨將幾十起案件的現場照片擺放在桌上。
然後,他閉上雙眼,感受著腦海裏那些細線。
果然,其中一根細線,熾熱無比。
於是乎,沒有任何猶豫,直接將這根細線給拉了出來,封印暫時解除。
一股說不清道不明的情緒瘋狂湧入,片刻後,他睜開雙眼。
“很奇怪,明明我能感覺到一股很強烈的情緒,但又異常的冷靜與理智。
嗯,不管了,出去實驗一下吧”
他也是沒有多餘的選擇,隻能用這種方式去尋找傑克。
如果用推理或者常規調查方式,去尋找傑克,那是找不到的。
所以,想要找出傑克,蘇墨隻能代入傑克對應的人格,然後親身感受一下傑克的行為模式。
隻有這樣,他才能知道,到底該怎麽去尋找傑克。
人格代入後,蘇墨偽裝成了一個流浪漢,接著就出門而去。
一個小時後,一身肮髒破爛衣服、一臉麻木、走路彎彎扭扭的蘇墨,遊蕩在紐約的街道上。
美國是一個很神奇的國家,富裕、先進、法製健全。
但即使是美國最核心的城市,依舊到處都是流浪漢、癮君子。除了城市中心的少數街道外,其餘地方都是如此。
從這點上,就能看出,這個國家並不善良。
美國對於富人很友好,但對於普通人或者窮人來說,很不友好,甚至可以說是殘忍。
看看華國,不管是大城市還是小縣城,幾乎找不到幾個真正的流浪漢。當然了,那些職業乞丐我們就不討論了。
總結一句話,共產主義對於百姓來說,是仁政。資本主義是為資本服務,對百姓來說,是殘忍而無情的。
深刻扮演流浪漢,蘇墨漫無目的到處閑逛。偶爾會有幾個人對他露出鄙視和厭惡,偶爾會有幾個小屁孩拿他取樂。
但他都不理會,隻是隨意的看著周圍的一切。
晚上十一點左右,他跟幾個流浪漢一起,躺在小巷子裏發呆。
這時候,一位西裝革履的中年男人走進巷子,對著一位流浪漢說道:
“想要錢嗎?想要的話,就跟我走”
那流浪漢聞言,二話不說,爬起身就跟著男人走了。
蘇墨看到後,一言不發,默默站起,跟了上去。
大概半個小時後,男人把乞丐帶進了一棟民房,很破舊那種。
站在一間房間門口,男人對乞丐說:“進去吧,隻要你配合著做個實驗,他們就會給你錢”
乞丐傻傻的走進了房間,很快裏麵就傳來了喊叫聲,但瞬間又消失了。
幾分鍾後,房間裏一個穿著白大褂的人走了出來,並且給了男人一捆美元。
男人接過錢數了數,點點頭,接著就離開了這裏。
蘇墨全程看在眼中,他見多識廣,一看就知道是怎麽迴事。
原來,這西裝男人,是專門給販賣器官組織送貨源的。
他的做法也很簡單,就是去找那些流浪漢,騙到這裏來,就能拿到錢。
實話說,這樣做很高明。
美國什麽都缺,就是不缺流浪漢與癮君子,業務很好做。
況且,流浪漢失蹤,沒人在意,也不會有人為了流浪漢去調查。
所以,男人做這一行很多年,從未出事。
蘇墨麵無表情,但看著西裝男人,心中滿是殺意。
此刻,在他看來,這西裝男人不是人,而是魔鬼。
神奇的是,西裝男人的臉,在蘇墨看來,變得模糊而扭曲。
又是跟蹤了一會兒,就看到男人走到了一輛車前,打開車門。
畢竟做的是見不得人的生意,所以,男人停車的位置也比較偏僻,沒有幾個人。
也就在男人即將上車的時候,蘇墨快速跑了過去,用電擊器弄暈了男人。
在查看了男人身上的證件與鑰匙等物品後,蘇墨穿上男人的衣服,開車朝著一棟小區而去。
順利進入小區,蘇墨在停車場停好車後,就提著男人走樓梯上樓。
如今蘇墨的體力,9樓很快就到了,在確認樓道沒人後,他拿出鑰匙打開門,提著男人進入了屋內。
客廳裏沒人,蘇墨檢查了一遍所有房間,都沒有人。
接著,他把男人綁在桌子上,並注射了麻醉劑。
走到廚房,他拿出幾把刀具,比較一下後,他選擇了一把鋒利的水果刀。
滿意點頭後,就朝著客廳走來。
拿著那把水果刀,他在男人臉上比了比,剛準備動手。
突然,他停了下來,用手輕輕敲了敲自己的腦袋,似乎是忘記了什麽似的。
放下刀,他拿出手機,打開音樂播放器。
接著,傳統古典的純音樂響起,他微閉雙眼深深吸了一口氣,臉上露出享受的笑容。
幾秒後,他重新拿起刀,然後走到男人身邊。
這次,他動作靈動了很多,沒多久,就已經找好了位置。
鋒利的水果刀刺入男人的臉部,鮮血滲出、皮肉翻滾。
由於麻醉劑的劑量很大,男人身體沒有絲毫的反應,就跟死了一樣。
沒多久,兩塊滑嫩的臉肉,被蘇墨給切了下來。
此時的男人,左右臉各有一個大窟窿,血肉模糊的,很是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