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年初春,鐵木真在斡難河老營召開了庫裏台大會,豎起九足白旗,建國號為大蒙古國。


    身為蒙力克之子的闊闊出此時已經獲得了與長生天溝通的能力,被稱為“通天巫”,在他與長生天交流之後,偉大的長生天也賜下了對於鐵木真的封號——“成吉思汗”,意為擁有四海的汗。


    順天意而生,順天意而即位。當年那個草原上的窮小子,現在要代表長生天來統治這片廣袤無垠的大地了。


    新的國家建立了,自然要產生新的製度。


    以前草原上的部族製度明顯已經不適應現在的情況了,畢竟百家爭鳴變成蒙古部一家獨大,所以改變當前的社會製度是最重要的。


    ()我這一段寫得會比較長,希望大家能耐心觀看)因為以現代人的眼光來看,鐵木真隻不過是把蒙古諸部從氏族製帶到了封建製,但這在文化程度極低的草原上卻是一個跨時代的驚天之舉;其重要意義不亞於秦始皇的車同軌、書同文。


    首先,鐵木真在總結了前代製度的基礎上製定了領地授封製度,而這一製度的基礎就是千戶製度。


    千戶製度始於金朝,是世襲的軍事組織製度,設立該製度的初衷就是為了安置宋朝的降將。


    因為金朝在建立時,實行的是猛安謀克製度,這種製度就是百姓戰時自備軍械打仗,閑時從事各類生產,屬於軍政合一的製度;但宋朝將領投降過來之後,金朝並不信任他們,不可能讓他們融入原先的金朝政治體製中,於是便在猛安謀克製的基礎上單獨設置了與他平行的千戶製,但隻是單純的軍事製度,即宋將統領宋兵,並不統領百姓,其意義就是為了安撫宋朝降將,緩解金朝內部的宋金衝突。


    而蒙古此時設立的千戶製度更類似於金朝的猛安謀克製度,千夫長是世襲製,上馬管軍,下馬管民。


    但誰也想不到,一百多年後,明代又將千戶製度又恢複成了金朝時期那種單純的軍事組織製度。


    其實在征伐乃蠻部之前,鐵木真已經在自己的本部人馬進行了試驗,現在則是將這種製度推廣到整個草原;他將全國百姓劃分為95個千戶,分別委任88位將領和功臣為千戶那顏(千夫長),這種製度讓鐵木真的汗權得到了更大的加強與集中,因為以前的部落製度的根本在於各部首領,強盛的就可以肆意擴張,弱小的則是被消滅殆盡,而千戶製則避免了這一情況的發生;因為每個千戶的編製和規模都是固定的,千戶那顏可以世襲,但是必須經過大汗的同意,同時大汗可以隨時撤換與調動各千戶那顏。


    南宋使臣徐霆曾在《黑韃靼事略》中記載:“霆所過沙漠,其地自韃主、偽後、太子、公主、親族而下,各有疆界。”


    除了諸千戶以外,為了表彰有突出貢獻的功臣,鐵木真又封了四個萬戶,分別是:木華黎為左手萬戶,博爾術為右手萬戶,納牙阿為中軍萬戶,豁兒赤為森林中百姓萬戶,同時被賜予“達剌罕”的稱號(意為自由的人)。


    但這種萬戶更類似於榮譽頭銜,實際統治的部眾遠遠達不到一萬戶,而“達剌罕”稱號擁有者也享有八項特權,即:“1、在汗廷宴飲時允許喝盞;2、可擁有帶弓箭的侍衛;3、犯九罪而不罰;4、戰爭中所有俘獲歸己;5、圍獵中所得獵物歸己;6、自由選擇牧場;7、隨時可以覲見可汗;8、免除所有賦稅”。


    除了以上幾人外,還有一個人也被賜予了“達剌罕”的稱號,這個人就是鎖兒罕失剌老人,他不僅救過鐵木真三次,而且還給予了鐵木真生命中最為寶貴的溫暖與愛護,鐵木真十分感激這一家人,其女合答安被封為第四斡爾朵的皇後,其子赤剌溫被封為“四傑”之一,並代父掌管一個千戶。


    在這之後,鐵木真又將東部最肥沃牧場分給了自己的母親訶額侖夫人與幾個弟弟,這些人也被後世稱為“東道諸王”;西部的諸多牧場則分給了自己的嫡子,這些人被稱為“西道諸王”。


    論功行賞完畢,整個草原上其樂融融,每個人都得到了應有的封賞,整個草原上再無民族之分,他們現在擁有了一個共同的名字——蒙古人。


    但正所謂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現在蒙古帝國的繁榮與凝聚是係於成吉思汗個人的,想要讓自己創建的帝國世代繁榮下去,就必須要有完整的法律來約束所有人。


    在蒙古帝國建立之前的草原上,所有的社會秩序都是靠著世代相傳流傳下來的,每個部落所遵守的行為準則都是不一樣的,而現在帝國建立,大封群臣的同時不僅是打破了原有的階級固化,更是將舊有的行為準則都動搖了,很多人不理解為什麽論功行賞會動搖原有的準則,那我就簡單舉個例子。


    蒙古部和塔塔兒部是世仇,鐵木真的父親死前甚至曾下遺言讓他的繼任者殺掉所有高過車輪的塔塔兒男人,但現在塔塔兒部的所有人都已經歸降了鐵木真,有些甚至還成為了他部下的千戶那顏,那鐵木真要不要遵循蒙古部的傳統,殺光他們?


    塔塔兒部的將領又要不要遵循他們的祖訓,再次背叛鐵木真?


    答案顯而易見。


    所以為了安定秩序、鞏固統治,鐵木真便下令製定法律,並賜名為《大紮撒》(紮撒意為法令)。


    《大紮撒》的內容構成其實很簡單,頒布的法令也多是以草原上舊有的習俗為基礎來改編的,目的自然是加強統治,規範百姓。


    從他的兩條總則就能看出:第一條、天賜成吉思汗的大紮撒不容置疑;第二條、一個民族,如果子女不遵從父親的教誨,弟弟不遵從兄長的勸誡;丈夫不信任妻子,妻子不順從丈夫;公公不讚許兒媳,兒媳不尊敬公公;長者不管教幼者,幼者不尊重長者;那顏隻寵信其親屬而疏遠陌生人;富有者吝惜私有財物而損害公有財物的,那麽必將被敵人所擊敗,家戶衰落,國家消亡。


    因此成吉思汗頒布大閘撒提醒所有民眾,必須提高警惕,所有那顏(官員)和哈剌楚(平民)都必須遵守,這樣長生天就會保佑我們完成大業。


    大紮撒不能更改,必須千年、萬年、世代流傳下去。


    如果我們說《大紮撒》是一部法律的話,其實並不準確,他更像一本草原準則,因為其中除了國家製度與法律條文外,還有各行各業的製度規範。


    但在這些法律條款裏,死刑竟然是最常見的刑罰。


    私自給俘虜衣服或者食物者,處死;擅自離開所屬千戶、百戶者,處死;收容者亦處死;圍獵中縱逸野獸逃跑者,處死……


    如果說上麵這些律法看起來類似於軍法,嚴厲一些也情有可原,那麽下麵這些法律肯定是我們現代人所理解不了的,比如:在水中或者灰燼中便溺者,處死;說謊者,處死;偷盜他人重要財物者,處死,並將其妻、子及所有的財物送予被偷盜之人……


    讓我印象最深的是這一條,以信托基金經商累計虧本三次的,處死。


    如果這條法律適用到現在,我估計現代的這些商業大亨,可能都要被成吉思汗砍掉一大半。


    但除了這些殘酷的法律條例之外,也有一些法律條款領先於當時的先進社會製度。


    比如:每個人不管貧賤還是富貴都需要勞動,這一條就很有眾生平等的意思在裏麵;再比如,尊重每一種宗教信仰,但任何一種宗教都不能享有特權,也體現著信仰自由,這在當時的東方或者西方都是不可能出現在正式法典內的。


    除此之外,有一條法令也很有意義——大蒙古國兒童必須學習畏吾兒文字。


    不識字的鐵木真把這條法令列入了《大紮撒》中,位居國家製度的第五條,或許隻有吃了沒文化的虧,才能深刻的理解到再窮不能窮教育這句話的含義吧。


    這也讓我想起了約翰·赫爾達的一句話——文化的進步是曆史的規律。


    但為什麽要學習畏吾兒的文字呢?


    答案很簡單,因為當時的蒙古沒有自己的文字。


    從這點上就不難看出,當時的世界人民都覺得蒙古草原上全是未開化的野人是有原因的,一個民族之所以能被稱之為民族,不僅僅是因為有血緣關係的傳承,隻靠血緣傳承的那叫部落;真正的民族是應該有自己的文化傳承的,比如說我們的中華民族,單單隻是漢族麽?不,中華民族指的不僅僅是漢族,還有蒙古族、維吾爾族、藏族、壯族、苗族等等一係列的民族,這所有的民族共同組成的一個文化整體被我們傳承下來並尊重和認可,才造就了今天的中華民族。


    但在當時的社會環境中來說,中華民族肯定指的就是單一的漢族,畢竟民族的融合不是一蹴而就的,而鐵木真想要做的,就是創造屬於草原的民族——蒙古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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