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一楊誌賣刀的幾種思考
水滸密碼:解密一百單八將 作者:席光偉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楊誌出身顯赫,乃楊家將的後代,楊令公的孫子。若論出身,梁山一百零八條好漢除了柴進和關勝就要數楊誌了。俗話說“將不過三代”,楊家將到了楊誌這一輩已經遠沒有先前聲名顯赫,已走向沒落。
楊家將在北宋中期可說是戰功赫赫且聲名鵲起,然而新興貴族高太尉對楊家將好像並不感冒。盡管楊誌錢也花了、禮也送了,可高俅並不買他的賬。大筆一揮批了個“不”字,楊誌跑官要官的理想徹底破滅。
錢都花在了送禮上,楊誌最後連吃飯的錢也沒了。被逼無奈,楊誌決定賣了祖傳的那把寶刀。楊誌這把寶刀“寶”在何處?用楊誌的話說是“第一件,砍銅剁鐵,刀口不卷;第二件,吹毛得過;第三件,殺人刀上沒血”。如此神奇的一把刀肯定價格不菲吧,楊誌要價是三千貫。宋時的貨幣計量單位很多人都不熟悉,三千貫到底相當於現在的人民幣多少呢?
在宋時一千文銅錢為一貫,一貫錢可兌換一兩銀子,當時的一兩銀子大約相當於現在三百~四百元人民幣。比如,牛二對楊誌說“什麽鳥刀,要賣許多錢!我三十文買一把,也切得肉,切得豆腐”。一文錢相當於人民幣三角~四角,三十文相當於現在九元~十二元。按現在來說,九元~十二元買一把刀很合情合理。再比如,下迴書吳用請阮氏三兄弟喝酒,一兩銀子買了一甕酒、二十斤熟牛肉和一對大雞。還有剩餘,阮小二又捎帶還了以前的酒錢。一兩銀子合三百元~四百元人民幣,按現在來說,三百多元買那些東西也很合理。於是我們有了以下推算:一千文錢=一貫錢=一兩銀子=三百~四百元人民幣。
楊誌那把刀要價三千貫,三千貫相當於現在人民幣多少呢?計算結果是九十萬~一百二十萬元。一把刀值人民幣一百多萬,比林衝那把三十多萬的刀貴了整整三倍,難怪潑皮牛二千方百計想賴了楊誌這把刀。
作為楊家將的後代,楊誌骨子裏的血性還是有的。當潑皮牛二百般抵賴要奪刀時,楊誌骨子裏的鬥誌被激發了出來。高俅欺負我也還罷了,你牛二也敢欺負我?楊誌對準牛二連砍三刀,為害一方的潑皮“血流滿地,死在地上”。書上沒有交代那把寶刀上是不是沾了血,不過出於對楊誌這條好漢的信任,他應該不會說謊。我們可以想象成那把刀依然鋥亮,滴血未沾。
還有一件事令人想不通,楊誌殺死牛二後沒有像上次陷了“花石綱”那樣一走了之,這次他選擇了自首。同樣是死罪,為什麽差別這麽大呢?
也許在楊誌眼裏,“花石綱”是皇差。把皇上交代的事辦砸了,如何對得起列祖列宗?楊家將以前可都是衝鋒陷陣的,到了楊誌這裏連幾塊石頭都擺弄不好。迴去自首的話,不是丟祖宗的臉嗎?所以楊誌當了迴鴕鳥。殺牛二則不同,牛二隻不過是個無賴和地痞。好漢殺歹人,天經地義。即使報官償命,也沒辱沒了祖宗。
楊誌雖然選擇了自首,但他並不傻。他也不想“找死”,他對周圍的人道:“潑皮既已死了,你們都來同灑家去官府裏自首。”也就是請人做個旁證。證什麽?證他是過失殺人,而非故意殺人。這楊誌關鍵時刻頭腦冷靜且臨危不亂,還能想著依靠群眾的力量,這一點倒像他的祖宗。
楊誌應過武舉,也曾做過殿司製使這樣的小官,他一開始也想如他祖宗那樣“把一身本事,邊庭上一槍一刀,搏個封妻蔭子,也與祖宗爭口氣”。然而楊誌很不幸,遇上了高俅和牛二這兩個奸徒。前者是大奸,後者是小奸,前者廢了楊誌的前程;後者毀了楊誌的清白。官沒撈到,寶刀卻充了公,人財兩空。可歎楊誌,一個好出身,一身好武藝,竟連最起碼的理想都實現不了。可歎楊誌,根紅苗正,武藝絕倫,堂堂大宋朝廷竟沒有一個識貨的。
楊家將在北宋中期可說是戰功赫赫且聲名鵲起,然而新興貴族高太尉對楊家將好像並不感冒。盡管楊誌錢也花了、禮也送了,可高俅並不買他的賬。大筆一揮批了個“不”字,楊誌跑官要官的理想徹底破滅。
錢都花在了送禮上,楊誌最後連吃飯的錢也沒了。被逼無奈,楊誌決定賣了祖傳的那把寶刀。楊誌這把寶刀“寶”在何處?用楊誌的話說是“第一件,砍銅剁鐵,刀口不卷;第二件,吹毛得過;第三件,殺人刀上沒血”。如此神奇的一把刀肯定價格不菲吧,楊誌要價是三千貫。宋時的貨幣計量單位很多人都不熟悉,三千貫到底相當於現在的人民幣多少呢?
在宋時一千文銅錢為一貫,一貫錢可兌換一兩銀子,當時的一兩銀子大約相當於現在三百~四百元人民幣。比如,牛二對楊誌說“什麽鳥刀,要賣許多錢!我三十文買一把,也切得肉,切得豆腐”。一文錢相當於人民幣三角~四角,三十文相當於現在九元~十二元。按現在來說,九元~十二元買一把刀很合情合理。再比如,下迴書吳用請阮氏三兄弟喝酒,一兩銀子買了一甕酒、二十斤熟牛肉和一對大雞。還有剩餘,阮小二又捎帶還了以前的酒錢。一兩銀子合三百元~四百元人民幣,按現在來說,三百多元買那些東西也很合理。於是我們有了以下推算:一千文錢=一貫錢=一兩銀子=三百~四百元人民幣。
楊誌那把刀要價三千貫,三千貫相當於現在人民幣多少呢?計算結果是九十萬~一百二十萬元。一把刀值人民幣一百多萬,比林衝那把三十多萬的刀貴了整整三倍,難怪潑皮牛二千方百計想賴了楊誌這把刀。
作為楊家將的後代,楊誌骨子裏的血性還是有的。當潑皮牛二百般抵賴要奪刀時,楊誌骨子裏的鬥誌被激發了出來。高俅欺負我也還罷了,你牛二也敢欺負我?楊誌對準牛二連砍三刀,為害一方的潑皮“血流滿地,死在地上”。書上沒有交代那把寶刀上是不是沾了血,不過出於對楊誌這條好漢的信任,他應該不會說謊。我們可以想象成那把刀依然鋥亮,滴血未沾。
還有一件事令人想不通,楊誌殺死牛二後沒有像上次陷了“花石綱”那樣一走了之,這次他選擇了自首。同樣是死罪,為什麽差別這麽大呢?
也許在楊誌眼裏,“花石綱”是皇差。把皇上交代的事辦砸了,如何對得起列祖列宗?楊家將以前可都是衝鋒陷陣的,到了楊誌這裏連幾塊石頭都擺弄不好。迴去自首的話,不是丟祖宗的臉嗎?所以楊誌當了迴鴕鳥。殺牛二則不同,牛二隻不過是個無賴和地痞。好漢殺歹人,天經地義。即使報官償命,也沒辱沒了祖宗。
楊誌雖然選擇了自首,但他並不傻。他也不想“找死”,他對周圍的人道:“潑皮既已死了,你們都來同灑家去官府裏自首。”也就是請人做個旁證。證什麽?證他是過失殺人,而非故意殺人。這楊誌關鍵時刻頭腦冷靜且臨危不亂,還能想著依靠群眾的力量,這一點倒像他的祖宗。
楊誌應過武舉,也曾做過殿司製使這樣的小官,他一開始也想如他祖宗那樣“把一身本事,邊庭上一槍一刀,搏個封妻蔭子,也與祖宗爭口氣”。然而楊誌很不幸,遇上了高俅和牛二這兩個奸徒。前者是大奸,後者是小奸,前者廢了楊誌的前程;後者毀了楊誌的清白。官沒撈到,寶刀卻充了公,人財兩空。可歎楊誌,一個好出身,一身好武藝,竟連最起碼的理想都實現不了。可歎楊誌,根紅苗正,武藝絕倫,堂堂大宋朝廷竟沒有一個識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