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劉龍的尋找還是同以往一樣沒有結果。當思念之情被徒勞的尋找消耗得差不多的時候,我又停止這種近似大海撈針的行動。當然在尋找劉龍的期間,我也同時發現了很多可以下手的地方。我白天尋找劉龍,晚上就折迴來下手。漸漸地我感到自己的存款已經差不多能夠開一家茶館了。白天上街,我甚至在尋找出租門麵。我還考慮著茶館的裝飾,要有怎樣的特色和效果才能博得茶客們的親睞?
我沒想到這時王方會出現在這個座城市。王方是我在少管所時的室友,他比我大一歲多,在全室中他算最大,但他自甘認陳東為大哥。王方說他已經來沙水三個月了。今天總算找到我了。王方不待休息片刻,就急不可耐地告訴我分別後的情況。王方說他跑到沙水是來躲風頭的。而陳東他們又被抓進去了。從少管所出來,陳東他們真的陸續奔赴樟州,找到當年那個欺負張文的人,闖進他的家中,將他的十指齊齊地剁了。他們盡管蒙了麵,但由於這種報複的行為太顯眼了,躺在醫院裏的受害人等頭腦一清醒,就判斷出這是報複。而報複人就是當年被他剁去十個指頭的張文。條子從林州少管所查起,很快就查到了他們在樟州的聯絡方式。結果幾乎一網打盡。王方這晚是在外麵作案,才得以幸免。一周後,他隻身來到了沙水。因為沙水有他少管所的室友——那就是我。我聽了這些,不禁唏噓感慨起來。好在我沒去樟州,倘若去了,恐怕這次又免不了被抓的命運。我覺得陳東做事還是太魯莽了。你剁人家的手指頭幹嘛?好像剁了他的手指頭,張文的手指頭就會迴來似的。要報複就應該選最經濟的最有效的方法,把他的家財洗劫一空才對嘛。
我不知道是否要帶王方去我的佃租地。我想了很久,結果還是沒有帶他去。我把王方安排在一家旅行社。王方也許對我有意見,但我不管他,我得對我自己的安全負責。當然王方也應該知道這種行規。在樟州他們就因一起聚居,才導致全軍覆滅的嘛!
王方來了,我決定帶他大幹幾票。等他有了根基之後,我再收手。這樣也算對朋友有個交待。
但在當天晚上我就出事了。半夜我從睡夢中驚醒,身邊已是人影幢幢。我還沒弄清是怎麽迴事,就被人架著上了警車。當我從惺忪的睡意中完全清醒的時候,我的第一反應就是王方出賣了我。如果真是王方出賣了我,我倒是不必著急,因為我並沒有對王方說多少自己的事。王方根本就不知道出少管所後我在幹什麽。條子倒是聰明,白天我與王方在一起時他們不抓我,大概是為了照顧王方的“麵子”吧?又或許是為了端我的老巢,以便從屋裏發現什麽贓物?可他們的如意算盤打錯了。我沒有戀物癖,再美再精致的東西我盜來後都會及時處理。即使沒有被立刻處理掉,我也都埋在菜地了。至於我的存折我則用薄膜紙包著藏在郊區的一個古樹洞裏。我知道我的住所是不安全的。不說別的,清查暫住人口的條子就是一撥一撥地來。若讓他們發現了個蛛絲馬跡,我豈不是百口莫辨?
審訊開始了。條子還是老法子,想用車輪戰把我的意誌拖垮。他們輪流睡,而不讓我睡,還在我頭頂掛了一個100瓦的白熾燈泡。把我紅嘟嘟的眼睛刺得眼淚汪汪。我當然不會像以前那麽蠢了,我在少管所跟著室友學了幾招對付條子的辦法。他們想以靜製靜,我偏不讓他們這樣。我從一開始就大哭大叫,大喊大鬧。質問他們憑什麽抓人?!我一個人在郊區種自己的菜吃自己的飯,招誰惹誰了?!我這樣大吵大鬧,少不得會受些拳腳,但比起熬幾天幾晚不睡覺這滋味可好受多了。再說一個做賊的還怕什麽拳腳?
我在裏麵折騰了將近兩個小時,一個年輕的條子終於沉不住氣了,他把一個戴著手銬的人推了進來。在白光四射的燈泡下,起初我還沒認出他是誰來。後來我還是沒認出他是誰,隻覺得有一點臉熟而已。我大叫:我不認識他!我決不認識他!我若認識他我不得好死!!
年輕的條子冷笑道:你當然不認識他,可他認識你。要不我給你講個故事吧?說著一擺手,讓人把那個家夥押著退下去了。
既然他要給我講故事,我就聽好了。我想聽故事比挨拳腳總要好些。有這樣一件趣事。條子慢條絲理地說,我們去潭州追一台被盜摩托車,那台摩托車的品牌和型號都與犯罪嫌疑人招供的相同。可把車追迴送給失主時,卻發現車子的車架號和發動機號與失主購車時發票上的車架號和發動機號居然不相同。這是怎麽迴事呢?這說明車子不是從這個失主這裏偷的,那麽犯罪嫌疑人是從哪裏偷來的呢?我們繼續提審犯罪嫌疑人,可他一口咬定這台車子就是在那裏偷的。我們要他把偷車和銷贓的前後過程好好想想,他才記起四個月前偷車迴來的那天晚上,曾與另一個騎摩托車的人撞了一下,兩人都撞得摔出老遠。爬起來再看,卻發現兩台摩托車竟是一樣的。我們說的犯罪嫌疑人就是剛才那個伢子。與他相撞的人是誰呢?據他說,他曾在北郊看見過這個人在菜地種菜。那麽你說說看,這個人究竟是誰?
我聽著聽著,冷汗就從鬢發裏冒出來了。那個與他相撞的人當然就是我啦,難道他媽的就有這麽巧?那晚我們撞了一下後,竟把各自偷來的車弄混了?老天爺呀,你開開眼吧,我已經沒打算再去偷了啊,可您為什麽還要這樣捉弄我?!
但事實並不像我向老天爺訴說的那樣,如果王方不來,我也許不會再偷了。既然王方來了,我總要幹幾票以助他在沙水落腳。老天爺或許就是看不過我斷猶不斷的樣子,才想出這樣的法子來戲弄我。有一句諺言看來得改改了:自作孽,猶可活;天作孽,不可活!老天爺啊,我操你媽的十八代!!
既然條子有了真憑實據,我也不想再抵賴了。我也許可以撒謊說那晚騎的車子是自己的,可真是自己的車子怎麽可能騎錯呢?再說隻要一查我的經濟來源,就會發現我沒有能力購買車子。我也許可以說是借朋友的,可這個朋友是誰呢?條子不是傻瓜,所以我不想撒這樣的笨謊。
事實上我還得感謝條子,讓我知道他們抓住了什麽把柄。怕就怕他們明明抓住我的把柄了,卻含而不吐,而逼著要我自己招供。等我一件一件招供了自認為可能事發的案子,他們卻胸有成竹地對我說:怕不隻是這些吧?那樣的話,我的老底就會被全部掏出來。
像這樣的把柄,如果條子自己不說,就是神仙也難猜啊。所以盡管我已經被兜進去了,但這也算不幸中的萬幸吧,因為主動權已掌握在我手中。既然他們隻知道我偷摩托車,我就把自己說成個專偷摩托車的人好了。我由衷地誇了他們一句。我說他們破案真神哪!栽在他們手上我算認了。年輕的條子臉上馬上欣欣然有喜色。我向他們要了一支煙,我裝著一副要一吐為快的樣子。年輕的條子抽出煙給我點燃。我痛痛快快地吸完一支煙,又要了一杯水,然後開講。我一共講了三樁摩托車盜竊案,就再不說了。他們見我對三樁摩托車的盜竊過程講得一點也不含糊,就以為我已被徹底征服,再沒懷疑我是否有所保留。
我又被判了兩年。在這之前,條子懷疑我有同案。我輕輕鬆鬆地告訴他們,去盜竊第二輛車子的時候的確有人幫我望風。這個人便是德伢子。德伢子的租住地我也知道,我帶著他們前去抓德伢子,但我知道德伢子早不在那裏了。他們向出租戶主詢問了一些情況,發現我所言不虛,於是更加相信我了。為了讓他們完全相信我,我甚至還講起了我與德伢子的相識過程。自然也說起了宏寶的事。這些都是些陳年舊賬,我不怕他們知道。
我沒想到這時王方會出現在這個座城市。王方是我在少管所時的室友,他比我大一歲多,在全室中他算最大,但他自甘認陳東為大哥。王方說他已經來沙水三個月了。今天總算找到我了。王方不待休息片刻,就急不可耐地告訴我分別後的情況。王方說他跑到沙水是來躲風頭的。而陳東他們又被抓進去了。從少管所出來,陳東他們真的陸續奔赴樟州,找到當年那個欺負張文的人,闖進他的家中,將他的十指齊齊地剁了。他們盡管蒙了麵,但由於這種報複的行為太顯眼了,躺在醫院裏的受害人等頭腦一清醒,就判斷出這是報複。而報複人就是當年被他剁去十個指頭的張文。條子從林州少管所查起,很快就查到了他們在樟州的聯絡方式。結果幾乎一網打盡。王方這晚是在外麵作案,才得以幸免。一周後,他隻身來到了沙水。因為沙水有他少管所的室友——那就是我。我聽了這些,不禁唏噓感慨起來。好在我沒去樟州,倘若去了,恐怕這次又免不了被抓的命運。我覺得陳東做事還是太魯莽了。你剁人家的手指頭幹嘛?好像剁了他的手指頭,張文的手指頭就會迴來似的。要報複就應該選最經濟的最有效的方法,把他的家財洗劫一空才對嘛。
我不知道是否要帶王方去我的佃租地。我想了很久,結果還是沒有帶他去。我把王方安排在一家旅行社。王方也許對我有意見,但我不管他,我得對我自己的安全負責。當然王方也應該知道這種行規。在樟州他們就因一起聚居,才導致全軍覆滅的嘛!
王方來了,我決定帶他大幹幾票。等他有了根基之後,我再收手。這樣也算對朋友有個交待。
但在當天晚上我就出事了。半夜我從睡夢中驚醒,身邊已是人影幢幢。我還沒弄清是怎麽迴事,就被人架著上了警車。當我從惺忪的睡意中完全清醒的時候,我的第一反應就是王方出賣了我。如果真是王方出賣了我,我倒是不必著急,因為我並沒有對王方說多少自己的事。王方根本就不知道出少管所後我在幹什麽。條子倒是聰明,白天我與王方在一起時他們不抓我,大概是為了照顧王方的“麵子”吧?又或許是為了端我的老巢,以便從屋裏發現什麽贓物?可他們的如意算盤打錯了。我沒有戀物癖,再美再精致的東西我盜來後都會及時處理。即使沒有被立刻處理掉,我也都埋在菜地了。至於我的存折我則用薄膜紙包著藏在郊區的一個古樹洞裏。我知道我的住所是不安全的。不說別的,清查暫住人口的條子就是一撥一撥地來。若讓他們發現了個蛛絲馬跡,我豈不是百口莫辨?
審訊開始了。條子還是老法子,想用車輪戰把我的意誌拖垮。他們輪流睡,而不讓我睡,還在我頭頂掛了一個100瓦的白熾燈泡。把我紅嘟嘟的眼睛刺得眼淚汪汪。我當然不會像以前那麽蠢了,我在少管所跟著室友學了幾招對付條子的辦法。他們想以靜製靜,我偏不讓他們這樣。我從一開始就大哭大叫,大喊大鬧。質問他們憑什麽抓人?!我一個人在郊區種自己的菜吃自己的飯,招誰惹誰了?!我這樣大吵大鬧,少不得會受些拳腳,但比起熬幾天幾晚不睡覺這滋味可好受多了。再說一個做賊的還怕什麽拳腳?
我在裏麵折騰了將近兩個小時,一個年輕的條子終於沉不住氣了,他把一個戴著手銬的人推了進來。在白光四射的燈泡下,起初我還沒認出他是誰來。後來我還是沒認出他是誰,隻覺得有一點臉熟而已。我大叫:我不認識他!我決不認識他!我若認識他我不得好死!!
年輕的條子冷笑道:你當然不認識他,可他認識你。要不我給你講個故事吧?說著一擺手,讓人把那個家夥押著退下去了。
既然他要給我講故事,我就聽好了。我想聽故事比挨拳腳總要好些。有這樣一件趣事。條子慢條絲理地說,我們去潭州追一台被盜摩托車,那台摩托車的品牌和型號都與犯罪嫌疑人招供的相同。可把車追迴送給失主時,卻發現車子的車架號和發動機號與失主購車時發票上的車架號和發動機號居然不相同。這是怎麽迴事呢?這說明車子不是從這個失主這裏偷的,那麽犯罪嫌疑人是從哪裏偷來的呢?我們繼續提審犯罪嫌疑人,可他一口咬定這台車子就是在那裏偷的。我們要他把偷車和銷贓的前後過程好好想想,他才記起四個月前偷車迴來的那天晚上,曾與另一個騎摩托車的人撞了一下,兩人都撞得摔出老遠。爬起來再看,卻發現兩台摩托車竟是一樣的。我們說的犯罪嫌疑人就是剛才那個伢子。與他相撞的人是誰呢?據他說,他曾在北郊看見過這個人在菜地種菜。那麽你說說看,這個人究竟是誰?
我聽著聽著,冷汗就從鬢發裏冒出來了。那個與他相撞的人當然就是我啦,難道他媽的就有這麽巧?那晚我們撞了一下後,竟把各自偷來的車弄混了?老天爺呀,你開開眼吧,我已經沒打算再去偷了啊,可您為什麽還要這樣捉弄我?!
但事實並不像我向老天爺訴說的那樣,如果王方不來,我也許不會再偷了。既然王方來了,我總要幹幾票以助他在沙水落腳。老天爺或許就是看不過我斷猶不斷的樣子,才想出這樣的法子來戲弄我。有一句諺言看來得改改了:自作孽,猶可活;天作孽,不可活!老天爺啊,我操你媽的十八代!!
既然條子有了真憑實據,我也不想再抵賴了。我也許可以撒謊說那晚騎的車子是自己的,可真是自己的車子怎麽可能騎錯呢?再說隻要一查我的經濟來源,就會發現我沒有能力購買車子。我也許可以說是借朋友的,可這個朋友是誰呢?條子不是傻瓜,所以我不想撒這樣的笨謊。
事實上我還得感謝條子,讓我知道他們抓住了什麽把柄。怕就怕他們明明抓住我的把柄了,卻含而不吐,而逼著要我自己招供。等我一件一件招供了自認為可能事發的案子,他們卻胸有成竹地對我說:怕不隻是這些吧?那樣的話,我的老底就會被全部掏出來。
像這樣的把柄,如果條子自己不說,就是神仙也難猜啊。所以盡管我已經被兜進去了,但這也算不幸中的萬幸吧,因為主動權已掌握在我手中。既然他們隻知道我偷摩托車,我就把自己說成個專偷摩托車的人好了。我由衷地誇了他們一句。我說他們破案真神哪!栽在他們手上我算認了。年輕的條子臉上馬上欣欣然有喜色。我向他們要了一支煙,我裝著一副要一吐為快的樣子。年輕的條子抽出煙給我點燃。我痛痛快快地吸完一支煙,又要了一杯水,然後開講。我一共講了三樁摩托車盜竊案,就再不說了。他們見我對三樁摩托車的盜竊過程講得一點也不含糊,就以為我已被徹底征服,再沒懷疑我是否有所保留。
我又被判了兩年。在這之前,條子懷疑我有同案。我輕輕鬆鬆地告訴他們,去盜竊第二輛車子的時候的確有人幫我望風。這個人便是德伢子。德伢子的租住地我也知道,我帶著他們前去抓德伢子,但我知道德伢子早不在那裏了。他們向出租戶主詢問了一些情況,發現我所言不虛,於是更加相信我了。為了讓他們完全相信我,我甚至還講起了我與德伢子的相識過程。自然也說起了宏寶的事。這些都是些陳年舊賬,我不怕他們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