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初,秋收進入尾聲,魏延頒布第二道政令,限糧令。
當然,適用於益州的限糧令,和荊州的不一樣,畢竟益州世家眾多,很多世家存糧都不少,少則一兩萬斛,多則十幾萬斛都有,而一些中小世家的大部分財富,都集中在糧草上。
如果照搬限糧令,將糧食價格設定上限,不用想,好不容易安定下來的蜀中,又會有無數的反叛軍湧現,得不償失。
所以,益州的限糧令,隻限製出售對象,隻能以市場價賣給各地官府,禁止向外來商人出售,否則也通敵罪論處。
至於政令實施的時間,要等荊州秋收完畢才會推行,既然武的不行,魏延就要來文的,用市場行為把糧價給打下來,先給世家們放放血。
……
托魏延的福,精耕細作之法流傳甚廣,所以近些年的糧價下降得很快,在劉備入蜀前,較之前幾年動輒一斛上萬錢,現在一斛最多才千錢左右,降幅超過了九成。
蜀中的很多世家,在糧價低於千錢時,瘋狂購入糧秣,將本來繼續下降的糧價,一直穩定在了千錢左右。
一方麵,長江水位下降,北方已經連續兩年發生大旱,糧食減產嚴重,作為傳承已久的世家,他們敏銳的察覺到不對,所以大肆囤積糧秣,為以後可能發生的大旱做好準備。
另一方麵,他們也是想穩定糧價,讓他們的財富,不至於因為糧價暴跌而縮水,畢竟土地最終還是拿來耕種糧食的,糧食不值錢,土地的產值自然就低了。
但天不遂人願,隨著益州被劉備統治,糧價又開始下跌了,目前已經不足八百錢一斛了,而且還有下跌的趨勢,急得益州世家們牙癢癢。
至於原因嘛,還不是荊州低廉的糧價。
自魏延開墾湘江平原以來,荊南糧食年年豐收,加上嚴厲打擊屯糧行為,導致荊州的糧價,已經跌到最穀底,不管糧食質量如何,統統二百錢一斛。
而且二百錢一斛,不是糧價跌不下去了,而是官府的收購價就是二百錢,低於二百錢,還不如直接賣給官府呢,一來二去,荊州各大府庫,糧秣都快堆不下了,劉備他何時打過這種富裕仗啊。
後來,諸葛亮出了主意,以糜家的名義,成立了一個商隊,專門負責走私糧秣,以千錢的價格,賣給北方的商人。
不然在北方大旱的情況下,曹操哪裏來的資本,先西征韓遂,而後又南下攻伐孫權。
自八月份以來,諸葛亮又要開掘一條超長的人工河,試圖再造幾個湘江平原的消息,讓長沙,乃至整個荊州百姓為之沸騰,而修改限糧令的定價唿聲,也越來越高。
在荊南地區,已經有官員喊出,要將糧價恢複到中平元年之前,一斛三十錢的水平,消息一經傳出,荊、益兩地震動不已。
雖然荊州有限糧令,禁止糧食大宗交易,讓糧食除軍用外,沒有一粒流入益州,但益州世家們,也非常擔心限糧令被廢除,所以都默契的賣存糧,這才導致糧價一跌再跌。
至於在十一月之前,將糧食運到漢中賣掉,想法是不錯,可魏延早就下令,讓巴郡各關卡,嚴查糧食交易,一經發現沒收所有,並以通敵罪處置。
關門打狗,一個都別想跑!
……
十月初
馬良領軍抵達成都,加上從巴西返迴的大軍,成都雲集近四萬大軍,將校數十。
“糜竺、糜芳、張南聽令”
“屬下在”
“令糜竺為蜀郡監察使,負責監察違反限糧令的世家豪族,一應發現,拒不配合者直接抄家,所有男丁女眷押送至涪城大營關押,財產就地封存。
糜芳領三千罰罪軍,張南領其部屬三千,在糜竺帳下聽令,務必保護糜竺安全”
糜竺不用多說,他和劉備關係密切,又有領略荊州的經驗,特別適合來處理錯綜複雜的蜀郡,估計以他們的關係,就算糜竺將李嚴斬殺,劉備也不會拿他怎樣。
至於糜芳嘛,聽說他在白水關自作主張,在楊、高二人的首級未到之時,就想收編白水軍,導致被二人親兵圍殺,如果不是張南、馮習二人及時搭救,恐怕早就屍體一具了。
所以,本次取得蜀中後,所有將校都官升了一階,從校尉到中郎將,領兵三千到五千不等,也就糜芳一個人,還在原地踏步,依舊是個校尉。
為了保住糜芳小命,也為了杜絕這樣的事再次發生,魏延索性將他調離邊關,讓他統領罰罪軍,以後和他兄長一起,抄家滅族去,免得再來禍害人了,一舉多得啊。
“屬下遵命!”
不出眾人預料,魏延指名道姓要糜竺,不就為了此事麽。
“馬良、沙檮、蔣琬、霍峻聽令”
“屬下在”
“令馬良為犍為郡監察使,負責監察任何不法行為,一旦發現作奸犯科、偷稅漏稅、欺壓百姓者,隻要證據確鑿,自太守以下,皆可自處之。
餘者三人,皆在馬良帳下聽候差遣,不得違抗”
犍為郡靠近南中,有不少的蠻族生活在此,民風較為彪悍,一旦被查明,要施以懲戒,世家肯定不會束手就擒,必定會反抗,所以調集大軍去圍捕,才是上上之選。
而且馬良、沙檮二人,一個對蠻族接觸較深,一個就是蠻族,在麵對南蠻時,肯定要比其他人來得輕鬆,所以犍為郡,必須由馬良以及荊州兵來。
“我等領命”
有糜竺在前,馬良能監察犍為郡,都在堂中文武的預料中,畢竟監察一事,蜀中文官來不行,很容易勾連、包庇。
隻是讓所有人意外的是,馬良監察的範圍,竟然包括犍為郡太守許靖,這其中透露的信息,就有點耐人尋味了。
再聯想到不久前,前犍為郡太守,現益州從事祭酒王宗,被發現在府中懸梁自盡,看來,魏延要拿府庫失火來做文章啊。
一想到這裏,堂內益州文武不由汗毛聳立,蜀郡府庫失火,他們也難辭其咎啊。
當然,適用於益州的限糧令,和荊州的不一樣,畢竟益州世家眾多,很多世家存糧都不少,少則一兩萬斛,多則十幾萬斛都有,而一些中小世家的大部分財富,都集中在糧草上。
如果照搬限糧令,將糧食價格設定上限,不用想,好不容易安定下來的蜀中,又會有無數的反叛軍湧現,得不償失。
所以,益州的限糧令,隻限製出售對象,隻能以市場價賣給各地官府,禁止向外來商人出售,否則也通敵罪論處。
至於政令實施的時間,要等荊州秋收完畢才會推行,既然武的不行,魏延就要來文的,用市場行為把糧價給打下來,先給世家們放放血。
……
托魏延的福,精耕細作之法流傳甚廣,所以近些年的糧價下降得很快,在劉備入蜀前,較之前幾年動輒一斛上萬錢,現在一斛最多才千錢左右,降幅超過了九成。
蜀中的很多世家,在糧價低於千錢時,瘋狂購入糧秣,將本來繼續下降的糧價,一直穩定在了千錢左右。
一方麵,長江水位下降,北方已經連續兩年發生大旱,糧食減產嚴重,作為傳承已久的世家,他們敏銳的察覺到不對,所以大肆囤積糧秣,為以後可能發生的大旱做好準備。
另一方麵,他們也是想穩定糧價,讓他們的財富,不至於因為糧價暴跌而縮水,畢竟土地最終還是拿來耕種糧食的,糧食不值錢,土地的產值自然就低了。
但天不遂人願,隨著益州被劉備統治,糧價又開始下跌了,目前已經不足八百錢一斛了,而且還有下跌的趨勢,急得益州世家們牙癢癢。
至於原因嘛,還不是荊州低廉的糧價。
自魏延開墾湘江平原以來,荊南糧食年年豐收,加上嚴厲打擊屯糧行為,導致荊州的糧價,已經跌到最穀底,不管糧食質量如何,統統二百錢一斛。
而且二百錢一斛,不是糧價跌不下去了,而是官府的收購價就是二百錢,低於二百錢,還不如直接賣給官府呢,一來二去,荊州各大府庫,糧秣都快堆不下了,劉備他何時打過這種富裕仗啊。
後來,諸葛亮出了主意,以糜家的名義,成立了一個商隊,專門負責走私糧秣,以千錢的價格,賣給北方的商人。
不然在北方大旱的情況下,曹操哪裏來的資本,先西征韓遂,而後又南下攻伐孫權。
自八月份以來,諸葛亮又要開掘一條超長的人工河,試圖再造幾個湘江平原的消息,讓長沙,乃至整個荊州百姓為之沸騰,而修改限糧令的定價唿聲,也越來越高。
在荊南地區,已經有官員喊出,要將糧價恢複到中平元年之前,一斛三十錢的水平,消息一經傳出,荊、益兩地震動不已。
雖然荊州有限糧令,禁止糧食大宗交易,讓糧食除軍用外,沒有一粒流入益州,但益州世家們,也非常擔心限糧令被廢除,所以都默契的賣存糧,這才導致糧價一跌再跌。
至於在十一月之前,將糧食運到漢中賣掉,想法是不錯,可魏延早就下令,讓巴郡各關卡,嚴查糧食交易,一經發現沒收所有,並以通敵罪處置。
關門打狗,一個都別想跑!
……
十月初
馬良領軍抵達成都,加上從巴西返迴的大軍,成都雲集近四萬大軍,將校數十。
“糜竺、糜芳、張南聽令”
“屬下在”
“令糜竺為蜀郡監察使,負責監察違反限糧令的世家豪族,一應發現,拒不配合者直接抄家,所有男丁女眷押送至涪城大營關押,財產就地封存。
糜芳領三千罰罪軍,張南領其部屬三千,在糜竺帳下聽令,務必保護糜竺安全”
糜竺不用多說,他和劉備關係密切,又有領略荊州的經驗,特別適合來處理錯綜複雜的蜀郡,估計以他們的關係,就算糜竺將李嚴斬殺,劉備也不會拿他怎樣。
至於糜芳嘛,聽說他在白水關自作主張,在楊、高二人的首級未到之時,就想收編白水軍,導致被二人親兵圍殺,如果不是張南、馮習二人及時搭救,恐怕早就屍體一具了。
所以,本次取得蜀中後,所有將校都官升了一階,從校尉到中郎將,領兵三千到五千不等,也就糜芳一個人,還在原地踏步,依舊是個校尉。
為了保住糜芳小命,也為了杜絕這樣的事再次發生,魏延索性將他調離邊關,讓他統領罰罪軍,以後和他兄長一起,抄家滅族去,免得再來禍害人了,一舉多得啊。
“屬下遵命!”
不出眾人預料,魏延指名道姓要糜竺,不就為了此事麽。
“馬良、沙檮、蔣琬、霍峻聽令”
“屬下在”
“令馬良為犍為郡監察使,負責監察任何不法行為,一旦發現作奸犯科、偷稅漏稅、欺壓百姓者,隻要證據確鑿,自太守以下,皆可自處之。
餘者三人,皆在馬良帳下聽候差遣,不得違抗”
犍為郡靠近南中,有不少的蠻族生活在此,民風較為彪悍,一旦被查明,要施以懲戒,世家肯定不會束手就擒,必定會反抗,所以調集大軍去圍捕,才是上上之選。
而且馬良、沙檮二人,一個對蠻族接觸較深,一個就是蠻族,在麵對南蠻時,肯定要比其他人來得輕鬆,所以犍為郡,必須由馬良以及荊州兵來。
“我等領命”
有糜竺在前,馬良能監察犍為郡,都在堂中文武的預料中,畢竟監察一事,蜀中文官來不行,很容易勾連、包庇。
隻是讓所有人意外的是,馬良監察的範圍,竟然包括犍為郡太守許靖,這其中透露的信息,就有點耐人尋味了。
再聯想到不久前,前犍為郡太守,現益州從事祭酒王宗,被發現在府中懸梁自盡,看來,魏延要拿府庫失火來做文章啊。
一想到這裏,堂內益州文武不由汗毛聳立,蜀郡府庫失火,他們也難辭其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