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了一把臉以後,杜克就拿著錢來到了前台點了點東西,然後就找了一個地方坐了下去。
一杯廉價的咖啡加上兩個漢堡,這就是杜克的一頓飯,手頭沒有太多錢的杜克,他很清楚自己當前因為營養不良而導致的虛弱,必定會影響自己接下來的一些行動,補充能量才是他當前的首選,至於健康什麽的,還是等到他能夠住進豪宅以後,再去和自己找的營養師討論健康的問題吧。
因為有些過於饑餓了,所以杜克在進食的時候並沒有注意自己的形象,本身就很是兇悍的造像,讓本來就不大的餐館裏麵,出現了好幾位拚桌的顧客。
杜克雖然注意到了那些人的舉動,但他知道自己改變不了外貌協會的認知,而且他也不在意那些家夥會怎麽看待自己,他需要做的,就是在這個世界中活下去,生存,才是生物的本能。
付過錢之後,杜克就離開了小餐館,剛剛看了一眼時間,現在還不到上午十一點,而且看樣子並不像是陰雨天,這讓杜克對於這座城市的情況很是好奇,為此他選擇掏錢買了一份報紙,作為充實自己了解這個世界的起點。
其中頭版頭條就是韋恩夫婦於犯罪巷被殺,根據他對於這則新聞的仔細閱讀,他對於這對夫婦的死亡原因產生了懷疑,掌握著這座城市大部分經濟命脈的資本家,竟然會在夜色中被槍殺,這對於一座城市的經濟建設都會是一種巨大的影響,尤其是韋恩企業這個支撐了哥譚大部分工作崗位的用工大戶,要是因為托馬斯·韋恩的死亡而內亂,說不定就是一陣下崗潮。
盡管杜克感覺這種事情在正常情況下不可能發生,可僅僅這張報紙上的那些信息,讓他感覺到這座城市的秩序好像很特別。
“由罪犯掌控的城市嗎?這可真是一個巨大的驚喜。”
想到了自己當前的任務後,杜克突然對這座城市產生了興趣,雖然心中的野獸已經被他關了迴去,可現在他很想要進入黑暗好好觀察一下。
隻是在報紙上,很多東西都是不會刊登出來的,為此杜克隻能自己去尋找了。
在簡單地清理了一下自己的妝容後,杜克主動走進了警局,作為一個沒有身份的人,他自然需要一個安全的身份,隻是剛剛來到了這座城市的他,在人生地不熟的情況下,也就隻能按照自己最習慣的方式去處理問題了。
一個隻記得自己姓名的失憶者,這在哥譚市其實並不少見,隻是看著杜克那兇悍的麵容,負責接待他的警察還是下意識地查閱了一下通緝犯資料,結果他發現眼前這個看似兇惡的男人,並不是一位通緝犯,那麽這個問題就很難處理了。
現在的時間可是1988年,其他城市的戶籍資料在哥譚根本就查閱不了,在無法確定杜克是哪裏人的情況下,這位警察的心中有了一個想法。
“你現在有住的地方嗎?”
“沒有,當我有意識的時候,我倒在一個小巷當中。”
“那麽你先到我的朋友那裏住一段時間,我會幫你聯係一下附近城市的同事,看看有沒有你的信息,如果沒有的話,就隻能想辦法為你辦理一個新的個人資料了。”
在去給自己的“朋友”打電話的時候,那個警察還好好觀察了一下杜克的身形,足夠高大威猛,再加上那副兇相,絕對是當黑幫打手的好料子,而且加入了黑幫,自然也就有了在哥譚市活下去的希望。
要知道,像是杜克這種沒有身份信息的人,在這個時代可是太多了,各種各樣的偷渡客,都會為了搏一搏,而選擇來到美國發展,雖然不清楚杜克的失憶是真是假,但既然都來到哥譚了,那麽讓杜克體驗一個哥譚的生活,是他這位哥譚警察的義務。
等到那位“朋友”來接杜克的時候,那位警察拿到了五百美金的介紹費,而杜克自然也是注意到了這一點,不過他並沒有聲張,反而是跟著那個人上了車之後,才開口說道:“我是被他賣給你了嗎?”
“沒錯,兄弟,你的長相看起來比我更像是壞蛋,你是從什麽地方來的?”
“我失憶了。”
“哦,兄弟,你不需要騙我,你現在已經是我們的一分子了,不要擔心你過去的案子,在哥譚,那些案子隻會成為過去。”
“我真的失憶了,我醒來的時候是在一個小巷,在我準備走出來的時候,有三個混蛋想要拿走我身上的一切,然後我殺死了他們,緊接著我去吃了一頓午飯,在買了一份報紙之後,就來到了警局,我不清楚我是什麽人,我隻知道我想要活下去。”
“老兄,你一定會喜歡哥譚的。”
聽到杜克的自我介紹,來接杜克的人露出了驚喜的表情,本來隻是想要招一個看門的小弟,結果卻發現找了一個能打的家夥,這對於他們這個小幫派來說,可是不錯的消息。
哥譚市雖然有著一定秩序,大人物們劃分好了蛋糕,底層的小幫派們隻是那些大人們飼養的狗,他們對於那些大人物來說並非必需品,哪怕是同一個幫派下麵的小幫派之間也會有衝突,大家都是為了賺錢、瀟灑,那麽為什麽自己不能拿到更多的利益。
除了那高高在上的大人物們,哪怕是幹掉了自己的老大,成為了新的話事人,這對於哥譚的黑幫來說也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隻要不影響那些人賺錢,那麽自己養的狗換了一個顏色,那又有什麽區別呢?
就這樣,杜克被帶到了一個酒吧的外麵,在這裏杜克見到了他的老大,一個名為布魯斯特·馬丁的家夥。
“傑森,這就是你花了五百買迴來的家夥,看起來腦子不太好用的樣子。”
“馬丁老大,恩科街的那三個人是他殺的,他失憶了,他隻想要活下去,所以那個迪恩那三個白癡就那麽死了。”
“哦?”
馬丁聽到了小弟的匯報後,立即露出了感興趣的表情,立即從沙發上坐正了身體。
“你能夠做什麽?”
“不知道,我說過了,我失憶了,如果你想要我幫你完成工作,最好先找個人教教我,馬丁老大。”
啪
馬丁將手中的酒杯摔在了地上,隻是下一秒杜克就將鐵釺插進了他的脖子中。
一杯廉價的咖啡加上兩個漢堡,這就是杜克的一頓飯,手頭沒有太多錢的杜克,他很清楚自己當前因為營養不良而導致的虛弱,必定會影響自己接下來的一些行動,補充能量才是他當前的首選,至於健康什麽的,還是等到他能夠住進豪宅以後,再去和自己找的營養師討論健康的問題吧。
因為有些過於饑餓了,所以杜克在進食的時候並沒有注意自己的形象,本身就很是兇悍的造像,讓本來就不大的餐館裏麵,出現了好幾位拚桌的顧客。
杜克雖然注意到了那些人的舉動,但他知道自己改變不了外貌協會的認知,而且他也不在意那些家夥會怎麽看待自己,他需要做的,就是在這個世界中活下去,生存,才是生物的本能。
付過錢之後,杜克就離開了小餐館,剛剛看了一眼時間,現在還不到上午十一點,而且看樣子並不像是陰雨天,這讓杜克對於這座城市的情況很是好奇,為此他選擇掏錢買了一份報紙,作為充實自己了解這個世界的起點。
其中頭版頭條就是韋恩夫婦於犯罪巷被殺,根據他對於這則新聞的仔細閱讀,他對於這對夫婦的死亡原因產生了懷疑,掌握著這座城市大部分經濟命脈的資本家,竟然會在夜色中被槍殺,這對於一座城市的經濟建設都會是一種巨大的影響,尤其是韋恩企業這個支撐了哥譚大部分工作崗位的用工大戶,要是因為托馬斯·韋恩的死亡而內亂,說不定就是一陣下崗潮。
盡管杜克感覺這種事情在正常情況下不可能發生,可僅僅這張報紙上的那些信息,讓他感覺到這座城市的秩序好像很特別。
“由罪犯掌控的城市嗎?這可真是一個巨大的驚喜。”
想到了自己當前的任務後,杜克突然對這座城市產生了興趣,雖然心中的野獸已經被他關了迴去,可現在他很想要進入黑暗好好觀察一下。
隻是在報紙上,很多東西都是不會刊登出來的,為此杜克隻能自己去尋找了。
在簡單地清理了一下自己的妝容後,杜克主動走進了警局,作為一個沒有身份的人,他自然需要一個安全的身份,隻是剛剛來到了這座城市的他,在人生地不熟的情況下,也就隻能按照自己最習慣的方式去處理問題了。
一個隻記得自己姓名的失憶者,這在哥譚市其實並不少見,隻是看著杜克那兇悍的麵容,負責接待他的警察還是下意識地查閱了一下通緝犯資料,結果他發現眼前這個看似兇惡的男人,並不是一位通緝犯,那麽這個問題就很難處理了。
現在的時間可是1988年,其他城市的戶籍資料在哥譚根本就查閱不了,在無法確定杜克是哪裏人的情況下,這位警察的心中有了一個想法。
“你現在有住的地方嗎?”
“沒有,當我有意識的時候,我倒在一個小巷當中。”
“那麽你先到我的朋友那裏住一段時間,我會幫你聯係一下附近城市的同事,看看有沒有你的信息,如果沒有的話,就隻能想辦法為你辦理一個新的個人資料了。”
在去給自己的“朋友”打電話的時候,那個警察還好好觀察了一下杜克的身形,足夠高大威猛,再加上那副兇相,絕對是當黑幫打手的好料子,而且加入了黑幫,自然也就有了在哥譚市活下去的希望。
要知道,像是杜克這種沒有身份信息的人,在這個時代可是太多了,各種各樣的偷渡客,都會為了搏一搏,而選擇來到美國發展,雖然不清楚杜克的失憶是真是假,但既然都來到哥譚了,那麽讓杜克體驗一個哥譚的生活,是他這位哥譚警察的義務。
等到那位“朋友”來接杜克的時候,那位警察拿到了五百美金的介紹費,而杜克自然也是注意到了這一點,不過他並沒有聲張,反而是跟著那個人上了車之後,才開口說道:“我是被他賣給你了嗎?”
“沒錯,兄弟,你的長相看起來比我更像是壞蛋,你是從什麽地方來的?”
“我失憶了。”
“哦,兄弟,你不需要騙我,你現在已經是我們的一分子了,不要擔心你過去的案子,在哥譚,那些案子隻會成為過去。”
“我真的失憶了,我醒來的時候是在一個小巷,在我準備走出來的時候,有三個混蛋想要拿走我身上的一切,然後我殺死了他們,緊接著我去吃了一頓午飯,在買了一份報紙之後,就來到了警局,我不清楚我是什麽人,我隻知道我想要活下去。”
“老兄,你一定會喜歡哥譚的。”
聽到杜克的自我介紹,來接杜克的人露出了驚喜的表情,本來隻是想要招一個看門的小弟,結果卻發現找了一個能打的家夥,這對於他們這個小幫派來說,可是不錯的消息。
哥譚市雖然有著一定秩序,大人物們劃分好了蛋糕,底層的小幫派們隻是那些大人們飼養的狗,他們對於那些大人物來說並非必需品,哪怕是同一個幫派下麵的小幫派之間也會有衝突,大家都是為了賺錢、瀟灑,那麽為什麽自己不能拿到更多的利益。
除了那高高在上的大人物們,哪怕是幹掉了自己的老大,成為了新的話事人,這對於哥譚的黑幫來說也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隻要不影響那些人賺錢,那麽自己養的狗換了一個顏色,那又有什麽區別呢?
就這樣,杜克被帶到了一個酒吧的外麵,在這裏杜克見到了他的老大,一個名為布魯斯特·馬丁的家夥。
“傑森,這就是你花了五百買迴來的家夥,看起來腦子不太好用的樣子。”
“馬丁老大,恩科街的那三個人是他殺的,他失憶了,他隻想要活下去,所以那個迪恩那三個白癡就那麽死了。”
“哦?”
馬丁聽到了小弟的匯報後,立即露出了感興趣的表情,立即從沙發上坐正了身體。
“你能夠做什麽?”
“不知道,我說過了,我失憶了,如果你想要我幫你完成工作,最好先找個人教教我,馬丁老大。”
啪
馬丁將手中的酒杯摔在了地上,隻是下一秒杜克就將鐵釺插進了他的脖子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