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2新物業進場衝突的前兩周,街道和社區連發幾道督辦函,要求業委會交出全部選票搬走核驗,同時給張嘉佳單獨發了一個《約談通知書》,行政施壓、恐嚇威脅兼而有之,繼續袒護盛之華物業,全麵打壓業委會。


    “看,有位業主伸張正義,將街道和社區的醜惡嘴臉全部曝光了!”


    “哪裏哪裏?”


    “璞玉城家人群,一至五群都被傳遍了。大家快看!”


    一大早,仲久遠就在業委會群告知大家。


    進入群,帶粗黑體放大,文件名——【真相曝光】看兩湖街道和北湖社區在新聘物業中的“精彩”表現!點開具體內容如下:


    全體璞玉城家人們:我是一名普通璞玉城業主,居住小區多年,小區物業擺爛、過於垃圾,今天這裏不談,相信廣大業主都有同感。現在我想表達下咱們的兩湖街道辦和北湖社區居委會,在我們小區成立業委會、選舉更換新物業過程中花樣式的表現。


    全體絕大多數業主很早就強烈要求成立業委會,一直受到街道辦和其他單位的多方阻撓。四年前小區幾百名業主聯名上訪要求成立業委會,最後在大家的努力下,成立了小區業委會籌備組,召開第一次全體業主大會公投,不知何種原因,街道和社區非常反對業委會的成立,一直拖到2022年3月才無奈地正式承認璞玉城小區業委會。80棟臨建垃圾場擾民多年未解決。85棟外暗許其他單位偷排汙水,致使好幾棟高層地下室冒灌,85棟電梯停擺近半月。96、98棟外施工導致路麵開裂下陷、房屋受損等。去年7月12至18日物業縱容所有裝修業主垃圾,在全小區無差別堆放,致使蠅蟲滿天、全城惡臭,激起群怒……至今,街道、社區解決了哪一件事?


    小區召開第二次全民選舉,街道社區又處處刁難,居然說二十幾名業主代表身份不合,理由是房產證非本人,合法夫妻還不能算業主?真是一群屍位素餐狗屁不通的家夥!要求部分所謂“非業主”的代表重選,最終還是順利選舉了57名業主代表。


    業主代表產生後,業委會諮詢區物管服務中心主任項偉俊和街道副主任於秋誌,他們當麵都說可以由全體業主代表,決定選舉是否同意選聘新物業,待業委會召集全體業主代表現場表決後,街道新來接替於秋誌的成四木和社區副書記辛寒推翻原決定,業委會一而再再而三地請示社區和街道到底如何做,社區推街道,街道耍太極——不是推脫開會,就是告知自己不能做主,最後在業委會的一再努力下,兩湖街道辦成四木副主任,北湖社區書記方郡和副書記辛寒,小區業委會及部分業主代表,於去年年1月28日下午14:46在遺愛湖社區辦公室現場開會討論,街道社區無人表態簽字,最後在全體業主強烈要求下,逼迫成四木現場手拿《民法典》,宣讀第二百七十八條新聘和選聘物業服務企業重新選聘物業內容,大家現場攝像為證,否則又出現前麵說話不算數,街道社區耍無賴推倒重來的情況。


    3月11日下午由璞玉城業委會組織小區全體業主代表,在小區養老中心召開“璞玉城小區第一屆第三次業主代表大會”,正式啟動業委會、監委會、全體業主代表、各棟樓棟長,執行第三次全體業主入戶公投,進行選聘物業第一次全體業主表決投票,經過業委會、樓棟長、業主代表及熱心業主一個多月,前後入戶調查問卷30多次,截止4月16日,參與投票戶數比例69.28%,總戶數2789戶,參與投票1933票,其中同意票1847票,反對86票,同意票在參與投票中占比高達95.55%。投票麵積比例70.23%,參與投票總麵積294327.6㎡,同意麵積276706.27㎡,反對麵積27621.33㎡,同意麵積在參與投票中占比94.01%。參與投票業主數和參與投票麵積數均超過三分之二,完全符合《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條【業主共同決定事項及表決】之第(四)選聘和新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


    根據《關於璞玉城小區選聘物業公司第一次全體業主表決票表決結果公示》(編號:璞業第(012)號)要求,璞玉城小區業主委員會已在東西大門公告欄公示,公示期15天,在公示期間,璞玉城小區黨支部和監委會未收到任何業主,實名以書麵方式提出的任何異議。然而,6月15日北湖社區居然以有業主投訴為由,要求查驗票。在要求驗票的過程中,街道、社區多次下函業委會並要求約談,社區副書記辛寒弄虛作假,先是確認13人舉報選票,後改口8人,有證人和通話錄音為證,作為一名黨員和基層政府工作人員,出爾發爾、謊話連篇,政府的公信力何在?!票不是不可以查,但已經過了公示期將近兩個月,作為政府的基層單位——社區——又開始耍無賴了。


    為了讓大家放心安心,因選票涉及個人隱私,我個人認為,選票絕不能出小區和公眾視線,而所謂的8名舉報人,為防惡意舉報及對全體已投票業主負責,必須憑身份證和房產證原件證明是否是業主,對自己的選票查驗均在樓棟長和業主代表、業委會、監委會及街道社區等的共同監督下,現場攝像留證,陽光下查驗票!


    北湖社區7月14日的《公告》,將94棟架空層建設多功能室、居民休閑娛樂室、老人活動室等,最終偷換概念,居然未經業主同意,擅改為超市、水吧,這不是愚弄百姓,假借服務為名行撈錢之實麽?85棟底下商鋪約700㎡,也是社區的(每天由物業人員打掃得幹幹淨淨,目前空著的那五間,有興趣的鄰居們可以去瞧瞧)。對麵綠洲苑已經有大幾百平辦公室,璞玉城還有價值大幾百萬的商鋪,還要將多功能室建成超市水吧賺錢,此社區是不是專門來割璞玉城全體業主的韭菜呢?請問,如此袒護盛之華物業,不顧全體業主死活的社區,這大幾百萬的商鋪難道不是開發商的利益輸送麽?否則說不通啊。


    另外,兩湖街道辦於去年底注冊成立了南江省綠坡潔麗家政服務公司,北湖社區居委會書記方郡不但在翡翠城有房,也是此公司董事,身兼多職,就是不了解翡翠城2789戶業主的疾苦。政府公職人員,拿著納稅人的錢,不好好辦事,還成立公司,跟老百姓搶生意,這不是典型的吃著碗裏看著鍋裏,還讓普羅大眾怎麽生活?


    7月9日完全依照《民法典》選舉出入圍新的物業公司,璞玉城再次召開第四次全體業主公投大會,業委會和樓棟長及業主代表冒著近40°的酷暑高溫,天天爬樓入戶,征集選票。然而,我們的社區一如既往地不支持不配合,那麽多的人員每天坐在辦公室裏吹空調喝冷飲刷手機,將為自己服務的精神徹底發揚。第四次全民公選之際,盛之華物業人員竟冒充業主到派出所報假警,社區在沒有找業委會核實的情況下,居然積極配合盛之華物業,督促派出所嚴查被舉報人。而業委會查證此報案人非小區業主,幹擾小區正常選舉活動,到轄區派出所報案,居然不受理……老百姓就那麽該被欺負啊!


    以上種種,兩湖街道、北湖社區不顧璞玉城絕大數的輿情和民怨,執意妄為,長期為盛之華物業站台。請問,是不是應該稱唿為“盛之華街道辦”、“盛之華北湖社區居委會”? 幾年來,兩湖街道和北湖社區如此辦事,實在太過“精彩”,真讓人匪夷所思啊!    一個璞玉城業主、老黨員。


    “這位鄰居說的都是事實,我可以證明!” 任少強唿出一口濁氣,深有感觸道。


    “是啊,如今還有這麽仗義執言的好黨員,真不多啊。很多都如烏龜縮在殼裏,明哲保身。唉~”仲久遠歎息地連連搖頭。


    “我們想辦法聯係上他,共同探討小區發展。”古誌傑提出建議。


    “他對細節很清楚,就好像我們幾人。無所謂了,隻要為大家發聲,不用過於在意他是怎麽了解得那麽具體,我們要團結他!”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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