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1章 被虐慘的原大誌
全世界最快的男人在踢球 作者:士翎衣一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第200章 被虐慘的原大誌
原大誌被陳越虐了很多次。
雖然他們兩人之間隻踢了兩場比賽,但原大誌感覺自己已經被陳越過了無數次。
也不知道是原大誌自己主動找虐還是陳越故意找他來虐,反正原大誌現在隻要閉上眼睛,就能感覺到一陣風,一陣陳越從他身邊閃過的風。
原大誌心裏是有些崩潰的。
明明自己是個前鋒,跟陳越本來就不對位。
但偏偏,陳越老是出現在他麵前,然後一次次硬趟生吃他,把他過得一點脾氣都沒有。
被虐得多了,原大誌自然也有了經驗。
現在的他,對陳越動作的預判比一般人要強得多。
果然,對手才是最了解你的人。
陳越一個動作做出來,原大誌立馬就能判斷出他想要幹什麽。
不就是想用速度生吃嗎?我還不知道?
不得不說,原大誌的判斷非常精準到位。
不過很可惜,他判斷得再精準到位也沒有用,在陳越的逆天速度之下,他的判斷隻是讓他死得更明白一點而已。
此時,原大誌本能地架起肩膀,想要利用身體擋住陳越的前進方向。
他重心下沉,紮穩馬步,拳頭緊握,隻等著跟陳越來個激烈碰撞。
然而,陳越又豈是他能擋得住的,下一瞬間,原大誌就感到身體右側一陣涼風吹過,再一眨眼,那道人影已經出現在他身前。
原大誌本來還覺得自己這個略顯犯規的動作有可能會被判犯規,甚至吃到黃牌。
但事實上,他甚至都沒有碰到陳越。
沒了!這球沒了!
這是原大誌的唯一想法。
當他眼看著那道身影從自己身旁掠過,他內心哀歎不已。
雖然此時此刻,林大迪和拉瓦萊相對陳越還有身位優勢,不過原大誌心裏很清楚,自己的這兩個隊友絕對不是那個逆天妖孽的對手。
果不其然,接下來,原大誌就眼睜睜看著陳越輕輕鬆鬆地超車林大迪和拉瓦萊,趕在皮球出界之前搶迴皮球。
陳越重新奪迴球權。
這一下,全場一片嘩然。
整座球場陷入了一陣瘋狂的唿喊聲。
這是……人球分過?!
而且,不光是人球分過,還是以一挑五的人球分過。
不光是以一挑五的人球分過,在那之前,還有一個精彩的彩虹過頂。
本以為那隻是彩虹傳球,結果實際上居然是彩虹過人?
彩虹過人,以一挑五!
這就很離譜了!
陳越的這招過人招式,在平州大球場麵對那一群社會青年時用過。
其實說起來,單論身體素質和速度,那群社會小青年並不見得比現在場上聖圖爾登的這些職業球員差。
他們差的主要在防守意識上。
職業球員的防守意識絕對碾壓業餘球員。
也就是說,能在野球場以一當五過掉五個業餘球員,絕不代表能在職業賽場上過掉五個職業球員。
但是,陳越除外。
他既然能夠在野球場上以一當五,也就能夠在正規賽場上以一當五。
因為陳越的過人,無視防守意識,無視防守陣型,無視防守戰術,無視一切!
就隻有一個字,快!
這也是陳越自從速度突破人體極限以後得出了一個結論。
那就是,隻要速度夠快,那麽一切問題都不會是問題。
人們都說博爾特踢球不行,是因為他雖然速度夠快,但腳下技術不好,所以哪怕他速度再快,也不能算是一位出眾的足球運動員。
這個說法有一定道理,但絕不是真理。
因為,事實上,博爾特踢球不行,恰恰是因為他的速度還不夠快。
這有點反常識,但事實正是如此。
因為,隻要他的速度真的足夠快,那他根本就不需要太多的技巧。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範迪克、魯本迪亞斯,都是當今足壇傑出的後衛,防守能力極強。
如果你隻是一個業餘球員,那你幾乎不可能過得了他們。
哪怕你的速度比他們快,他們也可以用防守意識和防守技術來彌補速度上的劣勢。
但如果,他們的速度,僅相當於一個八十歲殘疾老人呢?
你還會覺得,他們能防得住你嗎?
以一個八旬殘疾老人的速度和運動能力,哪怕他的意識和技術再強,他也不可能能把球踢好。
當然,範迪克、魯本迪亞斯不會是八十歲殘疾老人。
但速度是相對的,隻要你的速度夠快,那麽他們相對你來說,就是八十歲的殘疾老人。
速度不是足球的全部,這個說法成立的前提是,速度不能實現絕對碾壓。
但如果你的速度足夠快,足夠碾壓,那速度就是足球的全部,甚至是世界上所有運動的全部。
閃電俠不管玩什麽運動,都絕對是天下第一的存在。
這一次,陳越把自己的速度控製在了超出人類極限一點點。
也就是差不多比博爾特快了10%左右。
別小看這10%,就是這10%,可以讓他在跑10米的距離裏,領先博爾特足足1米。
這是非常可怕的速度。
這樣的逆天速度,要是讓外人知道了,要麽是質疑吃了藥,要麽會覺得這不是人。
但幸好,由於陳越加速的這一段距離不長,隻有四五米的樣子,所以隻憑肉眼,就隻能感覺陳越跑得特別快而已。
甚至即使有好事者專門拿這一段錄像來進行分析,也隻能得出模糊的數據。
但再快一點就不行了,再快的話,就連人類肉眼都能看出陳越的速度太反常,不像正常人類。
當看台上的觀眾,包括電腦屏幕前的觀眾,看到陳越這一次過人時,都驚呆了。
看台上,人們議論紛紛。
網絡直播間裏,直播畫麵上飄起了密密麻麻的彈幕:
“陳越牛批!”
“一挑五,彩虹過人,酣暢淋漓!”
“太厲害了!”
“黑粉出來受死!”
“是誰說花裏胡哨過不了人的?”
“黑子不說話了?不打逆風局對吧。”
……
而此時,球場上的陳越,完全沒有功夫理會外界對他的議論紛紛,而是繼續帶球突進,此時的他,擺脫了聖圖爾登針對他的那個“囚籠”以後,已經從中線附近一路推進到了大禁區弧頂外的肋部位置。
原大誌等人一路在他身後追趕。
雖然原大誌踢的位置是前鋒,但這個球畢竟是在他眼皮底下丟的,而且過人的還是那個虐了他很多次的華夏人陳越,原大誌就算拚了條老命也要對陳越窮追不舍。
原大誌一直追著陳越,從中圈附近一直追到禁區邊緣。
而此時,陳越的斜前方,還有另一名聖圖爾登的球員在協防他。
那人染著一頭黃發,眼睛又咪又小,臉上坑坑巴巴。
長得比較典型。
陳越知道,那是對方的另一名日籍球員,右邊後衛喬岡大數。
櫻花人的名字取得特別搞笑。
大誌、大迪、大數……
聽上去跟大聰明似的。
原大誌被陳越虐了很多次。
雖然他們兩人之間隻踢了兩場比賽,但原大誌感覺自己已經被陳越過了無數次。
也不知道是原大誌自己主動找虐還是陳越故意找他來虐,反正原大誌現在隻要閉上眼睛,就能感覺到一陣風,一陣陳越從他身邊閃過的風。
原大誌心裏是有些崩潰的。
明明自己是個前鋒,跟陳越本來就不對位。
但偏偏,陳越老是出現在他麵前,然後一次次硬趟生吃他,把他過得一點脾氣都沒有。
被虐得多了,原大誌自然也有了經驗。
現在的他,對陳越動作的預判比一般人要強得多。
果然,對手才是最了解你的人。
陳越一個動作做出來,原大誌立馬就能判斷出他想要幹什麽。
不就是想用速度生吃嗎?我還不知道?
不得不說,原大誌的判斷非常精準到位。
不過很可惜,他判斷得再精準到位也沒有用,在陳越的逆天速度之下,他的判斷隻是讓他死得更明白一點而已。
此時,原大誌本能地架起肩膀,想要利用身體擋住陳越的前進方向。
他重心下沉,紮穩馬步,拳頭緊握,隻等著跟陳越來個激烈碰撞。
然而,陳越又豈是他能擋得住的,下一瞬間,原大誌就感到身體右側一陣涼風吹過,再一眨眼,那道人影已經出現在他身前。
原大誌本來還覺得自己這個略顯犯規的動作有可能會被判犯規,甚至吃到黃牌。
但事實上,他甚至都沒有碰到陳越。
沒了!這球沒了!
這是原大誌的唯一想法。
當他眼看著那道身影從自己身旁掠過,他內心哀歎不已。
雖然此時此刻,林大迪和拉瓦萊相對陳越還有身位優勢,不過原大誌心裏很清楚,自己的這兩個隊友絕對不是那個逆天妖孽的對手。
果不其然,接下來,原大誌就眼睜睜看著陳越輕輕鬆鬆地超車林大迪和拉瓦萊,趕在皮球出界之前搶迴皮球。
陳越重新奪迴球權。
這一下,全場一片嘩然。
整座球場陷入了一陣瘋狂的唿喊聲。
這是……人球分過?!
而且,不光是人球分過,還是以一挑五的人球分過。
不光是以一挑五的人球分過,在那之前,還有一個精彩的彩虹過頂。
本以為那隻是彩虹傳球,結果實際上居然是彩虹過人?
彩虹過人,以一挑五!
這就很離譜了!
陳越的這招過人招式,在平州大球場麵對那一群社會青年時用過。
其實說起來,單論身體素質和速度,那群社會小青年並不見得比現在場上聖圖爾登的這些職業球員差。
他們差的主要在防守意識上。
職業球員的防守意識絕對碾壓業餘球員。
也就是說,能在野球場以一當五過掉五個業餘球員,絕不代表能在職業賽場上過掉五個職業球員。
但是,陳越除外。
他既然能夠在野球場上以一當五,也就能夠在正規賽場上以一當五。
因為陳越的過人,無視防守意識,無視防守陣型,無視防守戰術,無視一切!
就隻有一個字,快!
這也是陳越自從速度突破人體極限以後得出了一個結論。
那就是,隻要速度夠快,那麽一切問題都不會是問題。
人們都說博爾特踢球不行,是因為他雖然速度夠快,但腳下技術不好,所以哪怕他速度再快,也不能算是一位出眾的足球運動員。
這個說法有一定道理,但絕不是真理。
因為,事實上,博爾特踢球不行,恰恰是因為他的速度還不夠快。
這有點反常識,但事實正是如此。
因為,隻要他的速度真的足夠快,那他根本就不需要太多的技巧。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範迪克、魯本迪亞斯,都是當今足壇傑出的後衛,防守能力極強。
如果你隻是一個業餘球員,那你幾乎不可能過得了他們。
哪怕你的速度比他們快,他們也可以用防守意識和防守技術來彌補速度上的劣勢。
但如果,他們的速度,僅相當於一個八十歲殘疾老人呢?
你還會覺得,他們能防得住你嗎?
以一個八旬殘疾老人的速度和運動能力,哪怕他的意識和技術再強,他也不可能能把球踢好。
當然,範迪克、魯本迪亞斯不會是八十歲殘疾老人。
但速度是相對的,隻要你的速度夠快,那麽他們相對你來說,就是八十歲的殘疾老人。
速度不是足球的全部,這個說法成立的前提是,速度不能實現絕對碾壓。
但如果你的速度足夠快,足夠碾壓,那速度就是足球的全部,甚至是世界上所有運動的全部。
閃電俠不管玩什麽運動,都絕對是天下第一的存在。
這一次,陳越把自己的速度控製在了超出人類極限一點點。
也就是差不多比博爾特快了10%左右。
別小看這10%,就是這10%,可以讓他在跑10米的距離裏,領先博爾特足足1米。
這是非常可怕的速度。
這樣的逆天速度,要是讓外人知道了,要麽是質疑吃了藥,要麽會覺得這不是人。
但幸好,由於陳越加速的這一段距離不長,隻有四五米的樣子,所以隻憑肉眼,就隻能感覺陳越跑得特別快而已。
甚至即使有好事者專門拿這一段錄像來進行分析,也隻能得出模糊的數據。
但再快一點就不行了,再快的話,就連人類肉眼都能看出陳越的速度太反常,不像正常人類。
當看台上的觀眾,包括電腦屏幕前的觀眾,看到陳越這一次過人時,都驚呆了。
看台上,人們議論紛紛。
網絡直播間裏,直播畫麵上飄起了密密麻麻的彈幕:
“陳越牛批!”
“一挑五,彩虹過人,酣暢淋漓!”
“太厲害了!”
“黑粉出來受死!”
“是誰說花裏胡哨過不了人的?”
“黑子不說話了?不打逆風局對吧。”
……
而此時,球場上的陳越,完全沒有功夫理會外界對他的議論紛紛,而是繼續帶球突進,此時的他,擺脫了聖圖爾登針對他的那個“囚籠”以後,已經從中線附近一路推進到了大禁區弧頂外的肋部位置。
原大誌等人一路在他身後追趕。
雖然原大誌踢的位置是前鋒,但這個球畢竟是在他眼皮底下丟的,而且過人的還是那個虐了他很多次的華夏人陳越,原大誌就算拚了條老命也要對陳越窮追不舍。
原大誌一直追著陳越,從中圈附近一直追到禁區邊緣。
而此時,陳越的斜前方,還有另一名聖圖爾登的球員在協防他。
那人染著一頭黃發,眼睛又咪又小,臉上坑坑巴巴。
長得比較典型。
陳越知道,那是對方的另一名日籍球員,右邊後衛喬岡大數。
櫻花人的名字取得特別搞笑。
大誌、大迪、大數……
聽上去跟大聰明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