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鍾耀華兩人到警局門口時,發現這裏已經圍著許多人,看他們的樣子,應該是記者之類的人物。
兩人麵麵相覷,不知道是發生什麽事情,引來這麽多的記者。
兩人好不容易進入警局內,還沒來得及詢問其他人門口為何那麽多記者,便被通知進辦公室一趟。
來到辦公室門外,敲響門,進屋後發現警司曾sir也在這裏,他正和雷肖鳳在討論著什麽。
見到是張大勇和鍾耀華的到來,都停止了交談,看向兩人。
“sir,madam你們找我們兩個是?”張大勇連忙問道。
曾sir指了指警局門口處,說道:“你們兩個應該見到外麵那裏有一大堆的記者了,他們是為了藍嘉文而來的。”
雷肖鳳看他們兩個驚訝的表情,解釋道:“你們出去沒多久,就有人帶著一幫記者來警局報案,說我們差佬包庇殺人犯,而且還讓一個殺人犯成為警隊的一份子。那人自稱是死者的妹妹,也是神父先生所說的第二故事裏麵,被燒死的女子的妹妹--淩祖絲。”
“她是來找藍嘉文的?”張大勇問道。
“沒錯。”曾sir說道,並且用手拿出一個文件檔案,遞給張大勇兩人,繼續道:“這是我叫在蘇格蘭場的朋友,傳過來的檔案。我看過了,上麵是寫著因為意外的火災導致一對情侶死亡。火災現場沒有任何可疑的地方,也沒發現到任何可疑的人出現。”
張大勇兩人簡單快速瀏覽上麵全英文的檔案,發現確如曾sir說的一樣,沒有任何能夠指名這起火災是有人縱火的,雖然上麵有人目擊到藍嘉文在火災時出現,但後麵已經排除了她作案的可能性。
鍾耀華看完後,說道:“sir,madam。其實昨晚我親耳聽到藍嘉文的哥哥承認這場火是他放的,不關藍嘉文的事情。”說著,鍾耀華便把昨晚發生的事情講了一遍。
曾sir和雷肖鳳聽完後,沉默良久,曾sir才開口道:“那他們兩兄妹現在已經不在香江了?”
“是的,我今天早上問過入境處的夥計,他們說藍嘉文兩兄妹已經在昨晚時候離開香江,搭乘飛機去澳洲了。我甚至懷疑他們有可能辦理好移民手續了。”
“是嗎?”曾sir用手指敲打著椅把手好一會,才繼續道:“華仔,你確定你昨晚聽到藍嘉文的哥哥親口,說他放火燒死淩祖絲的姐姐他們?”
“是的,sir。”
“嗯……這件事,上頭非常重視,最近這個神父先生講的故事,一哥和特首都留意的。藍嘉文這件事,阿鳳,大勇這隊人暫時迴避這件有關藍嘉文的案子,讓其他隊人來調查。”
“yes,sir。”雷肖鳳應聲道。
“而大勇你們,接下來上頭應該會派內部調查科的人下來調查的,他們問什麽,你們就迴答什麽。不需要任何擔心這事情,不會影響到你們的。”
“yes,sir。”
“好了,你們可以出去了,我還有事情和阿鳳說。對了,有關藍嘉文的哥哥故意放火殺人的事,暫時不要說給其他人知道,尤其是你大勇,現在時候不適合說給記者知道。”
“yes,sir。”說完,鍾耀華兩人就出了辦公室。
“華仔,你說嘉文這件案會怎麽處理?”張大勇小聲詢問著。
“嗯……好有可能就是說淩祖絲那邊無理取鬧,然後公布蘇格蘭場那邊的調查結果,發現沒有任何的疑點,火災是意外造成,並燒死兩個人之類的。”
“哎,我想都是。”
“沒辦法,你剛剛都看了那份檔案,那邊已經把案子變成鐵案了,沒有任何可以翻供的可能性,加上事發已經過去好幾年了,更加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到永哥殺人。就算他在法庭上說明殺人,隻要他的代表律師不太差,基本上都不可能判入獄。”
(歐美法律體係中,如果沒有決定性證據的話,就算口頭上說是自己殺了人,也是可以疑罪從無,從而被判無罪。原劇中方昭惠承認了她殺人的事實,最後還是由於沒有找到兇器證明,從而判無罪釋放。)
“嗯,加上這件案子不在香江這裏。”
鍾耀華笑道:“勇哥,如果發生在我們轄區,你一定會親手抓永哥的。”
張大勇點了點頭,沒有否認這話。
兩人迴到小隊中,並找到李忠義,小聲地說明不要讓他把事情說給其他人知道。
他們以為處理完方昭惠的案件,就能好好休息一陣子。可惜的是,第二天早上,就有人報警,說在蝴蝶澗發現一具男性屍體。
張大勇他們便立馬去往事發地點,蝴蝶澗,顧名思義,有條小河流,四周都是草木叢生,適合一個讓人遠足遊玩的地方。
法醫夥計對張大勇他們說道:“死者是被人從後麵用硬物襲擊頭部,然後失血過多而死的。屍體死亡的時間超過12小時,具體的時間需要做一個詳細的檢查。”
“勇哥,是幾個遠足的人來這裏燒烤,發現這裏有屍體後,才報警的。”孟誌輝拿著筆錄走了過來道。
這時,鍾耀華也走了過來,手上戴著手套拿著一根木棍走了過來,木棍是隨處可見的斷木,但卻有點濕漉漉的。
他拿著這木棍遞給法醫道:“夥計,你檢測一下這條木棍上麵的血液是不是死者的,同時看一下可不可以檢測出兇手的指紋。”
這條木棍,是鍾耀華靠著強大的嗅覺,順著血腥味,沿著小河流在岸邊找到的,上麵確實是附著有血液。可惜的是上麵除了血腥味,就聞不到其他味道了。
“勇哥,在屍體附近發現一個皮夾,裏麵的錢和信用卡都在,還有一個記者證。”
張大勇接過毛德芬遞來用證物袋裝好的證物,看了看上麵的記者證,發現確實是死者,上麵還寫著死者的姓名--麥子華。
“好,死者身上的貴重物品沒有丟,這件案子好有可能是仇殺。我們接下來去調查這個麥子華的記者,看看他在香江有沒有親戚,讓他們來認領屍體,同時去找到他住處和工作地方,確認一下他有沒有仇家。”
兩人麵麵相覷,不知道是發生什麽事情,引來這麽多的記者。
兩人好不容易進入警局內,還沒來得及詢問其他人門口為何那麽多記者,便被通知進辦公室一趟。
來到辦公室門外,敲響門,進屋後發現警司曾sir也在這裏,他正和雷肖鳳在討論著什麽。
見到是張大勇和鍾耀華的到來,都停止了交談,看向兩人。
“sir,madam你們找我們兩個是?”張大勇連忙問道。
曾sir指了指警局門口處,說道:“你們兩個應該見到外麵那裏有一大堆的記者了,他們是為了藍嘉文而來的。”
雷肖鳳看他們兩個驚訝的表情,解釋道:“你們出去沒多久,就有人帶著一幫記者來警局報案,說我們差佬包庇殺人犯,而且還讓一個殺人犯成為警隊的一份子。那人自稱是死者的妹妹,也是神父先生所說的第二故事裏麵,被燒死的女子的妹妹--淩祖絲。”
“她是來找藍嘉文的?”張大勇問道。
“沒錯。”曾sir說道,並且用手拿出一個文件檔案,遞給張大勇兩人,繼續道:“這是我叫在蘇格蘭場的朋友,傳過來的檔案。我看過了,上麵是寫著因為意外的火災導致一對情侶死亡。火災現場沒有任何可疑的地方,也沒發現到任何可疑的人出現。”
張大勇兩人簡單快速瀏覽上麵全英文的檔案,發現確如曾sir說的一樣,沒有任何能夠指名這起火災是有人縱火的,雖然上麵有人目擊到藍嘉文在火災時出現,但後麵已經排除了她作案的可能性。
鍾耀華看完後,說道:“sir,madam。其實昨晚我親耳聽到藍嘉文的哥哥承認這場火是他放的,不關藍嘉文的事情。”說著,鍾耀華便把昨晚發生的事情講了一遍。
曾sir和雷肖鳳聽完後,沉默良久,曾sir才開口道:“那他們兩兄妹現在已經不在香江了?”
“是的,我今天早上問過入境處的夥計,他們說藍嘉文兩兄妹已經在昨晚時候離開香江,搭乘飛機去澳洲了。我甚至懷疑他們有可能辦理好移民手續了。”
“是嗎?”曾sir用手指敲打著椅把手好一會,才繼續道:“華仔,你確定你昨晚聽到藍嘉文的哥哥親口,說他放火燒死淩祖絲的姐姐他們?”
“是的,sir。”
“嗯……這件事,上頭非常重視,最近這個神父先生講的故事,一哥和特首都留意的。藍嘉文這件事,阿鳳,大勇這隊人暫時迴避這件有關藍嘉文的案子,讓其他隊人來調查。”
“yes,sir。”雷肖鳳應聲道。
“而大勇你們,接下來上頭應該會派內部調查科的人下來調查的,他們問什麽,你們就迴答什麽。不需要任何擔心這事情,不會影響到你們的。”
“yes,sir。”
“好了,你們可以出去了,我還有事情和阿鳳說。對了,有關藍嘉文的哥哥故意放火殺人的事,暫時不要說給其他人知道,尤其是你大勇,現在時候不適合說給記者知道。”
“yes,sir。”說完,鍾耀華兩人就出了辦公室。
“華仔,你說嘉文這件案會怎麽處理?”張大勇小聲詢問著。
“嗯……好有可能就是說淩祖絲那邊無理取鬧,然後公布蘇格蘭場那邊的調查結果,發現沒有任何的疑點,火災是意外造成,並燒死兩個人之類的。”
“哎,我想都是。”
“沒辦法,你剛剛都看了那份檔案,那邊已經把案子變成鐵案了,沒有任何可以翻供的可能性,加上事發已經過去好幾年了,更加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到永哥殺人。就算他在法庭上說明殺人,隻要他的代表律師不太差,基本上都不可能判入獄。”
(歐美法律體係中,如果沒有決定性證據的話,就算口頭上說是自己殺了人,也是可以疑罪從無,從而被判無罪。原劇中方昭惠承認了她殺人的事實,最後還是由於沒有找到兇器證明,從而判無罪釋放。)
“嗯,加上這件案子不在香江這裏。”
鍾耀華笑道:“勇哥,如果發生在我們轄區,你一定會親手抓永哥的。”
張大勇點了點頭,沒有否認這話。
兩人迴到小隊中,並找到李忠義,小聲地說明不要讓他把事情說給其他人知道。
他們以為處理完方昭惠的案件,就能好好休息一陣子。可惜的是,第二天早上,就有人報警,說在蝴蝶澗發現一具男性屍體。
張大勇他們便立馬去往事發地點,蝴蝶澗,顧名思義,有條小河流,四周都是草木叢生,適合一個讓人遠足遊玩的地方。
法醫夥計對張大勇他們說道:“死者是被人從後麵用硬物襲擊頭部,然後失血過多而死的。屍體死亡的時間超過12小時,具體的時間需要做一個詳細的檢查。”
“勇哥,是幾個遠足的人來這裏燒烤,發現這裏有屍體後,才報警的。”孟誌輝拿著筆錄走了過來道。
這時,鍾耀華也走了過來,手上戴著手套拿著一根木棍走了過來,木棍是隨處可見的斷木,但卻有點濕漉漉的。
他拿著這木棍遞給法醫道:“夥計,你檢測一下這條木棍上麵的血液是不是死者的,同時看一下可不可以檢測出兇手的指紋。”
這條木棍,是鍾耀華靠著強大的嗅覺,順著血腥味,沿著小河流在岸邊找到的,上麵確實是附著有血液。可惜的是上麵除了血腥味,就聞不到其他味道了。
“勇哥,在屍體附近發現一個皮夾,裏麵的錢和信用卡都在,還有一個記者證。”
張大勇接過毛德芬遞來用證物袋裝好的證物,看了看上麵的記者證,發現確實是死者,上麵還寫著死者的姓名--麥子華。
“好,死者身上的貴重物品沒有丟,這件案子好有可能是仇殺。我們接下來去調查這個麥子華的記者,看看他在香江有沒有親戚,讓他們來認領屍體,同時去找到他住處和工作地方,確認一下他有沒有仇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