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章 出門打獵
荒野求生之挑戰亞馬遜100天 作者:燃盡的香煙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傅長雄也不多言語,直接拔出了葉楓腰間的刀…
他單手舉起,然後用力從衣服的中間,狠狠切了下去。
“噔噔噔…”
刀刃擦過鱗片的清脆聲音一晃而逝。
衣服的中間處立馬多了一條細小的劃痕,但卻並沒有被一分為二。
“哇…真有這麽硬啊!?”
傅長雄剛才這一擊用了差不多有7分力,而且尼泊爾刀無比鋒利。
再憑借他的力量水平,這要是是個人挨上的話,恐怕腦袋瞬間就會像西瓜一樣分開。
可這鱗片,竟然真的扛住了。
葉楓仔細檢查了一下衣服裏麵,也並未發現口子。
也就是說,自己要是穿上這件衣服,隻要保護好脖子和腦袋。
哪怕以後遇到高手打近身戰,就完全是處於不敗之地了。
況且真正的戰鬥,基本都是在數秒間解決。
試想一下,對方奮力揮出一刀直中葉楓的心髒。
但葉楓卻一滴血都沒流,估計對方立馬就得懵,一定會覺得是見鬼了。
“哈哈哈,好。”
葉楓開心的笑著。
之前在聽說過齊曉燕被人偷襲以後,他就很擔心自己某一天也會遇到這種事。
畢竟500萬加一身的寶貝,基本是個人都會心動。
但是這下,他再也不用擔心別人偷襲他了。
“兄弟,那魚你在哪釣的?咱再去釣幾條唄?”
“對呀楓哥,咱們要是都穿上這種衣服,那誰還敢打咱們的主意呀?”
“反正釣野豬也需要誘餌,不如就去釣魚吧?”
……
看著眾人的雙眼裏滿是熾熱,葉楓點了點頭。
是啊,誰不想提高生存幾率,一直活下去呢?
表麵上看,確實是葉楓救了他們幾個的命。
但葉楓知道,現在他的處境,才是給同伴們帶來危險的人。
如果那天他和傅長雄他們在一起,科迪亞茲幾人,肯定是第一時間選擇偷襲他,而不是齊曉燕。
同伴們要是死了,他一個人也獨木難支,依照這節目組的尿性,保不齊哪天就會被暗算。
所以,他們是一體的,誰也不能有事。
想到這,葉楓便答應了下來。
“好,收拾東西吧,等雨小一點了咱們就出發。”
“好!”
眾人答應一聲後,便開始收拾行李。
葉楓清點著武器,箭矢如今還剩下四十五根。
經過一個多小時的打磨,現在的鋒利程度又上了一個台階。
木罐做出了三個,差不多能裝一瓶礦泉水的量。
收拾完後,幾人啃著肉幹,聊著天,坐等著雨勢變小。
葉楓在心中已經有了決斷,一直以來,他都不是個坐以待斃的人。
凡事都會提前想好方案,盡可能做好準備。
這次若不是隊友受傷耗費了大量的糧食。
他不會變得如此窘迫,手上有這麽多工具,居然還能為糧食發愁。
總之,今天即便是雨不停,他也一定要出門找吃的。
活人怎麽著也不能被尿給憋死吧。
餓肚子這種感覺,他從到這裏的第一天就沒有經曆過,也絕不想經曆。
況且,今天是大雨來臨的第三天了,他也不相信會這麽一直下下去。
時間一分一秒的流逝…
一轉眼,就過了一個多小時,當葉楓起身來到窗前時。
發現外麵的大雨依舊持續在下,雖然略微有變弱的趨向,但總的來說還是很大。
這一次,他好像失算了。
“天有不測風雲,沒有天氣預報,確實很頭疼啊。”
他微微蹙起眉頭,眼中閃過一些失落和糾結。
大雨天趕路可是野外求生的大忌,尤其是像亞馬遜這樣的雨林。
很多求生小白會覺得,下雨天,毒物們都去躲雨不出來了,不應該更安全嗎?
其實不然。
在雨林這樣的環境條件下,下雨會大大增加叢林的濕度。
但如果濕度過高,而溫度又接近露點溫度的話,就一定會形成大量霧氣。
亞馬遜有一眼望不到頭的森林,如果再加上霧氣遮掩,那麽迷路是必然的。
此外,這裏有超過百分之70的泥地,雨水會將泥土衝軟。
一不小心就會導致摔傷。
想了大約幾分鍾後,葉楓還是決定要出門。
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在野外,最重要的是自身的能力。
要是沒有本事,做什麽都是大忌。
而他覺得,自己正好有。
憑借超強的記憶力,走過一次的路,他自信絕不可能會迷路。
“各位!不等了,現在就出發。”
聞言,眾人也沒有多問,反正又不是第一次在雨中趕路了。
有葉楓帶領。他們的自信心都要增加許多。
背上行李,穿上雨衣後,一行人依次爬下了樹屋,拄著杵路棍,走出了營地。
雨點打在身上時,一種久違,卻又無比熟悉的輕微推背感立刻升起。
是的,當初他們為了逃離小山坡,淋著雨趕工時,就是這種感受。
不過這還不算完,當幾人來到山腳處的石頭斜坡上時…
印入他們眼簾的,是一大片幾乎望不到頭的濃鬱白霧。
就好像西遊記裏,淩霄殿裏的地一樣,彌漫得到處都是。
之前他們還能清楚的看到山下的河流,現在已經完全被濃霧掩蓋。
偶爾能看到一些高大的綠樹或植被鑽出大霧。
不過能見度至少減去了一半,視野大大受阻。
眾人都傻傻的站在原地,目光呆滯的凝望著遠方。
這一幕,如果他們不是知道在亞馬遜的話,或許還真的會懷疑是來到了仙境。
葉楓沒有過多停留,繼續招唿著眾人趕路。
依照他的推斷,現在應該是上午的十點鍾左右。
上次去那條河釣魚的時候,走了大概有兩個半小時。
不過那次他先是尋找了屍體,一路上又耽擱了許久,才浪費了這麽多時間。
這一次要是全力趕路的話,估計隻要不到兩小時就行。
他一邊迴憶著腦中的路線,一邊用杵路棍撥開雜草,試探地麵。
就這樣,一直走了大概有半個多小時後,他們來到了那處熟悉的「w」地形。
身後的柳思思突然疑惑的開口問道:
“楓哥,咱們非要去那麽遠嗎?巨骨舌魚這種魚類,應該不止是那條河才有吧?”
他單手舉起,然後用力從衣服的中間,狠狠切了下去。
“噔噔噔…”
刀刃擦過鱗片的清脆聲音一晃而逝。
衣服的中間處立馬多了一條細小的劃痕,但卻並沒有被一分為二。
“哇…真有這麽硬啊!?”
傅長雄剛才這一擊用了差不多有7分力,而且尼泊爾刀無比鋒利。
再憑借他的力量水平,這要是是個人挨上的話,恐怕腦袋瞬間就會像西瓜一樣分開。
可這鱗片,竟然真的扛住了。
葉楓仔細檢查了一下衣服裏麵,也並未發現口子。
也就是說,自己要是穿上這件衣服,隻要保護好脖子和腦袋。
哪怕以後遇到高手打近身戰,就完全是處於不敗之地了。
況且真正的戰鬥,基本都是在數秒間解決。
試想一下,對方奮力揮出一刀直中葉楓的心髒。
但葉楓卻一滴血都沒流,估計對方立馬就得懵,一定會覺得是見鬼了。
“哈哈哈,好。”
葉楓開心的笑著。
之前在聽說過齊曉燕被人偷襲以後,他就很擔心自己某一天也會遇到這種事。
畢竟500萬加一身的寶貝,基本是個人都會心動。
但是這下,他再也不用擔心別人偷襲他了。
“兄弟,那魚你在哪釣的?咱再去釣幾條唄?”
“對呀楓哥,咱們要是都穿上這種衣服,那誰還敢打咱們的主意呀?”
“反正釣野豬也需要誘餌,不如就去釣魚吧?”
……
看著眾人的雙眼裏滿是熾熱,葉楓點了點頭。
是啊,誰不想提高生存幾率,一直活下去呢?
表麵上看,確實是葉楓救了他們幾個的命。
但葉楓知道,現在他的處境,才是給同伴們帶來危險的人。
如果那天他和傅長雄他們在一起,科迪亞茲幾人,肯定是第一時間選擇偷襲他,而不是齊曉燕。
同伴們要是死了,他一個人也獨木難支,依照這節目組的尿性,保不齊哪天就會被暗算。
所以,他們是一體的,誰也不能有事。
想到這,葉楓便答應了下來。
“好,收拾東西吧,等雨小一點了咱們就出發。”
“好!”
眾人答應一聲後,便開始收拾行李。
葉楓清點著武器,箭矢如今還剩下四十五根。
經過一個多小時的打磨,現在的鋒利程度又上了一個台階。
木罐做出了三個,差不多能裝一瓶礦泉水的量。
收拾完後,幾人啃著肉幹,聊著天,坐等著雨勢變小。
葉楓在心中已經有了決斷,一直以來,他都不是個坐以待斃的人。
凡事都會提前想好方案,盡可能做好準備。
這次若不是隊友受傷耗費了大量的糧食。
他不會變得如此窘迫,手上有這麽多工具,居然還能為糧食發愁。
總之,今天即便是雨不停,他也一定要出門找吃的。
活人怎麽著也不能被尿給憋死吧。
餓肚子這種感覺,他從到這裏的第一天就沒有經曆過,也絕不想經曆。
況且,今天是大雨來臨的第三天了,他也不相信會這麽一直下下去。
時間一分一秒的流逝…
一轉眼,就過了一個多小時,當葉楓起身來到窗前時。
發現外麵的大雨依舊持續在下,雖然略微有變弱的趨向,但總的來說還是很大。
這一次,他好像失算了。
“天有不測風雲,沒有天氣預報,確實很頭疼啊。”
他微微蹙起眉頭,眼中閃過一些失落和糾結。
大雨天趕路可是野外求生的大忌,尤其是像亞馬遜這樣的雨林。
很多求生小白會覺得,下雨天,毒物們都去躲雨不出來了,不應該更安全嗎?
其實不然。
在雨林這樣的環境條件下,下雨會大大增加叢林的濕度。
但如果濕度過高,而溫度又接近露點溫度的話,就一定會形成大量霧氣。
亞馬遜有一眼望不到頭的森林,如果再加上霧氣遮掩,那麽迷路是必然的。
此外,這裏有超過百分之70的泥地,雨水會將泥土衝軟。
一不小心就會導致摔傷。
想了大約幾分鍾後,葉楓還是決定要出門。
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在野外,最重要的是自身的能力。
要是沒有本事,做什麽都是大忌。
而他覺得,自己正好有。
憑借超強的記憶力,走過一次的路,他自信絕不可能會迷路。
“各位!不等了,現在就出發。”
聞言,眾人也沒有多問,反正又不是第一次在雨中趕路了。
有葉楓帶領。他們的自信心都要增加許多。
背上行李,穿上雨衣後,一行人依次爬下了樹屋,拄著杵路棍,走出了營地。
雨點打在身上時,一種久違,卻又無比熟悉的輕微推背感立刻升起。
是的,當初他們為了逃離小山坡,淋著雨趕工時,就是這種感受。
不過這還不算完,當幾人來到山腳處的石頭斜坡上時…
印入他們眼簾的,是一大片幾乎望不到頭的濃鬱白霧。
就好像西遊記裏,淩霄殿裏的地一樣,彌漫得到處都是。
之前他們還能清楚的看到山下的河流,現在已經完全被濃霧掩蓋。
偶爾能看到一些高大的綠樹或植被鑽出大霧。
不過能見度至少減去了一半,視野大大受阻。
眾人都傻傻的站在原地,目光呆滯的凝望著遠方。
這一幕,如果他們不是知道在亞馬遜的話,或許還真的會懷疑是來到了仙境。
葉楓沒有過多停留,繼續招唿著眾人趕路。
依照他的推斷,現在應該是上午的十點鍾左右。
上次去那條河釣魚的時候,走了大概有兩個半小時。
不過那次他先是尋找了屍體,一路上又耽擱了許久,才浪費了這麽多時間。
這一次要是全力趕路的話,估計隻要不到兩小時就行。
他一邊迴憶著腦中的路線,一邊用杵路棍撥開雜草,試探地麵。
就這樣,一直走了大概有半個多小時後,他們來到了那處熟悉的「w」地形。
身後的柳思思突然疑惑的開口問道:
“楓哥,咱們非要去那麽遠嗎?巨骨舌魚這種魚類,應該不止是那條河才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