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林隊他們一籌莫展的時候,另外一個公安也出事了。
這迴是個男同誌。
隻不過,長得十分的瘦小。
和王豔一樣,徐超也是被殺死之後,掏出內髒,赤裸懸掛。
現場也留下了狼心狗肺四個字。
顯然,這又是一起連環殺人案。
一開始的時候,林隊他們認為,這兩位死亡的公安之間肯定是有聯係的。
比如,共同辦理了什麽案件,導致兇手不滿,繼而實施殺人之類的。
雖然現在兩人如今並不在同一個派出所,但說不定之前曾經一起合作調查過某個案件。
更何況,公安機關人員調動也是比較頻繁的。
死亡的公安李大同同誌是個臨時工,但臨時工被安排調配,以方便轉正也是常有的事情。
抱著這種想法,林隊他們將王豔和李大同的社交都翻了個遍。
然而,兩個人就是完全的陌生人,唯一的交集就是,兩人都是在市醫院出生的,還是在不同的年月。
有人還想往男女方向上扯,推測會不會是因為兩人又婚外行為,被他們的對象知道了,憤慨之下,才殺了他們並留下了“狼心狗肺”的評價。
不過,李大同就算了,王豔的行蹤軌跡幾乎都是透明的。
一下班就要趕迴家幹家務照顧孩子的她,根本就沒有時間和李大同約會。
除非是帶著她剛剛四歲半的兒子。
王豔家裏人都說了,她上班的時候,婆婆幫忙看著孩子,但隻要是下班時間,孩子都是她自己帶的。
幾乎沒有例外的時候。
四歲半也是認人的年紀了。
公安將李大同的照片展示給他看,小孩很聽話,抱著照片,紅腫著眼睛看了半天,最後還是默默搖了搖頭:“我不認識這位叔叔......”
他轉頭看著抱著自己的爸爸,哭著說道:“我已經看了照片了,爸爸,媽媽什麽時候迴來啊?”
他爸沒有迴答他,隻是情深看起來十分的萎靡。
對於孩子爸來講,公安機關的這一行為,不就是在說,王豔和那個李大同有超乎尋常的行為嗎?
現在,孩子並不認識李大同,這讓孩子爸鬆了一口氣的同時,又對公安機關的猜測感覺到惱火。
同樣覺得很氣憤的,是李大同的妻子。
她很相信自己的丈夫,覺得公安機關這樣的猜測,就是在侮辱李大同。
在男女關係方麵,他們並沒有調查出更多的內容,無數的線索都告訴他們,李大同和王豔之間並沒有聯係。
不過,在調查李大同的時候還是有些發現的。
和王豔不同,李大同雖然是個臨時工,卻是個膽大的,貪汙錢款達到了幾萬塊錢。
隻要給他點錢,一些不算是重要的案子,他就能給按下來。
當然,他一個臨時工是沒有這麽大的作用的。
其實性質已經類似於詐騙了。
原本涉案的性質就不算嚴重,馬上就要釋放的時候,李大同會和涉案人員的家屬說些似是而非的話,家屬一著急,就想花錢消災。
給了他錢,涉案人員就被放出來了,家屬就認為,是這個錢起了作用。
身邊有人也涉嫌案件之後,這些家屬就會給他們介紹李大同。
李大同照單全收。
被放出來了,就是他的功勞,他收錢收的理所當然。
沒被放出來,那就是他也沒有辦法,錢還給家屬,於他也沒有多大的損失。
就這樣,短短半年,他就掙了不少錢。
林隊他們順著這個線索查,但是,被他欺騙的人直到現在也不知道真相。
更何況,這件事情和王豔也沒有關係,所以查到最後依舊是沒有任何的思路。
這迴是個男同誌。
隻不過,長得十分的瘦小。
和王豔一樣,徐超也是被殺死之後,掏出內髒,赤裸懸掛。
現場也留下了狼心狗肺四個字。
顯然,這又是一起連環殺人案。
一開始的時候,林隊他們認為,這兩位死亡的公安之間肯定是有聯係的。
比如,共同辦理了什麽案件,導致兇手不滿,繼而實施殺人之類的。
雖然現在兩人如今並不在同一個派出所,但說不定之前曾經一起合作調查過某個案件。
更何況,公安機關人員調動也是比較頻繁的。
死亡的公安李大同同誌是個臨時工,但臨時工被安排調配,以方便轉正也是常有的事情。
抱著這種想法,林隊他們將王豔和李大同的社交都翻了個遍。
然而,兩個人就是完全的陌生人,唯一的交集就是,兩人都是在市醫院出生的,還是在不同的年月。
有人還想往男女方向上扯,推測會不會是因為兩人又婚外行為,被他們的對象知道了,憤慨之下,才殺了他們並留下了“狼心狗肺”的評價。
不過,李大同就算了,王豔的行蹤軌跡幾乎都是透明的。
一下班就要趕迴家幹家務照顧孩子的她,根本就沒有時間和李大同約會。
除非是帶著她剛剛四歲半的兒子。
王豔家裏人都說了,她上班的時候,婆婆幫忙看著孩子,但隻要是下班時間,孩子都是她自己帶的。
幾乎沒有例外的時候。
四歲半也是認人的年紀了。
公安將李大同的照片展示給他看,小孩很聽話,抱著照片,紅腫著眼睛看了半天,最後還是默默搖了搖頭:“我不認識這位叔叔......”
他轉頭看著抱著自己的爸爸,哭著說道:“我已經看了照片了,爸爸,媽媽什麽時候迴來啊?”
他爸沒有迴答他,隻是情深看起來十分的萎靡。
對於孩子爸來講,公安機關的這一行為,不就是在說,王豔和那個李大同有超乎尋常的行為嗎?
現在,孩子並不認識李大同,這讓孩子爸鬆了一口氣的同時,又對公安機關的猜測感覺到惱火。
同樣覺得很氣憤的,是李大同的妻子。
她很相信自己的丈夫,覺得公安機關這樣的猜測,就是在侮辱李大同。
在男女關係方麵,他們並沒有調查出更多的內容,無數的線索都告訴他們,李大同和王豔之間並沒有聯係。
不過,在調查李大同的時候還是有些發現的。
和王豔不同,李大同雖然是個臨時工,卻是個膽大的,貪汙錢款達到了幾萬塊錢。
隻要給他點錢,一些不算是重要的案子,他就能給按下來。
當然,他一個臨時工是沒有這麽大的作用的。
其實性質已經類似於詐騙了。
原本涉案的性質就不算嚴重,馬上就要釋放的時候,李大同會和涉案人員的家屬說些似是而非的話,家屬一著急,就想花錢消災。
給了他錢,涉案人員就被放出來了,家屬就認為,是這個錢起了作用。
身邊有人也涉嫌案件之後,這些家屬就會給他們介紹李大同。
李大同照單全收。
被放出來了,就是他的功勞,他收錢收的理所當然。
沒被放出來,那就是他也沒有辦法,錢還給家屬,於他也沒有多大的損失。
就這樣,短短半年,他就掙了不少錢。
林隊他們順著這個線索查,但是,被他欺騙的人直到現在也不知道真相。
更何況,這件事情和王豔也沒有關係,所以查到最後依舊是沒有任何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