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午休時間的時候, 小姑娘坐著傑森的機車再次朝學校出發。風聲烈烈,在高速行駛的軌跡中,一切景物都快速的擦過,就如同閃過的迴憶。哥譚這座城市像一條筆直的線,無論到來了什麽, 又過去了什麽, 始終不因為外物而改變。

    厄蒂特的頭發被風吹向後延, 小姑娘側過臉打量街道,彌補了當初來到哥譚的時候睡過去而什麽都沒看到的遺憾, 這座城市原來是這樣的, 肮髒卻美麗,她深吸了口氣,攤開一隻手掌又握住, 好像抓住了一把哥譚的氣息。

    “布魯斯會覺得不知所措的。”突然,傑森悶悶地說, 他的聲音在風聲中被放輕了, 但還是落到了厄蒂特的耳朵裏,“他會認為是自己做錯了什麽。”

    “他會理解的, 父親已經是個成年人了。”厄蒂特想了想,迴應道,“他的年齡注定了比我們想得遠, 如果不這樣的話, 他就太幼稚了。”

    傑森可能笑了一下, 小姑娘瞥見他的嘴角上揚了一瞬:“嗯, 對。他已經是老家夥了。”

    布魯斯已經不是當年收養小傑森的時候那個青年了。

    上次迴家的時候,傑森因為不願意見他,待在自己的房間度過了整個聖誕,可等他躡手躡腳的走出房間,卻發現布魯斯正躺在沙發上,睡得很不安穩。

    他默默的走近,看這個老去的男人。他臉上的幾塊藥物的白粉還沒擦掉,連接著兩鬢霜白,像幾道綿亙的雪山,眼角的皺紋是岔道的河道,閃著尚未幹涸的亮光,歲月把他的年輕逐漸侵蝕了,他這時候才驚覺布魯斯已經不年輕了。

    他小時候很崇拜布魯斯。他是蝙蝠俠,捉壞人,像小說裏那樣酷斃了,還會帶傑森去看老虎隊的比賽,陪他打棒球。但隨著一些不可忽略的爭執和死亡,那些親密的影響全都隨著時間溜走了。所以傑森能做的隻是叫來了阿爾弗雷德,讓他照顧沙發上睡著的布魯斯,自己推開門冒著風雪離開了。

    “……可是上了年紀的人會比較敏感。”沒想到,厄蒂特繼續說,“多看看他吧,傑森,他很想你,你很重要。”

    “你怎麽可能知道……”話還沒說完,傑森卡殼了,他後知後覺地意識到如果通過她身上的那個奇怪的寄生體,還真的可能知道一切,畢竟這個小姑娘就像個移動測謊儀,所以他沉默了下來,一時間不知道該說什麽。

    機車發出不安分的嗡鳴聲,填充兩人之間的寂靜。

    “……哥哥。”

    “……你是故意的,不要那麽叫我,好惡心,”傑森煩躁地說,手指在機車把手上敲了敲,最後還是妥協了,勉強道,“……好吧,我答應你。”

    厄蒂特情不自禁地笑了笑,她猶豫了片刻,伸出手抱住了傑森的腰,把臉貼在他的後背上。後者的身體僵硬了一瞬,但很快,他反應過來,猶豫了一下,往後靠了靠身體,為小姑娘擋住了機車疾行的風。

    “傑森,”小姑娘說,“提姆怎麽樣呀?”

    “你早就想問我這個了是吧?”傑森哼了一聲,幾乎感到有點好笑地迴答道,“做夢吧,我不會誇他的,就算他是你的小男友。”

    小姑娘沒有反駁他的用詞,隻是默默抱緊了他:“那說他的壞話也是可以的。”

    “你到底想說什麽?”話雖這麽說,傑森卻覺得有那麽一點躍躍欲試了。

    “他有過前女友什麽的嗎?”厄蒂特好奇地追問。盡管對提姆產生了好感,但其實除了她能查到的一些紅羅賓和德雷克繼承人的身份,她並不太清楚他到底是個什麽樣的人。而初次對同齡男孩子有好感的厄蒂特對這個還挺在意的。

    “啊,這個啊,沒什麽不能說的。”傑森心說:對不起了小紅,但是我是個有原則從來不撒謊的好人,我應該說實話,“他應該有一次刻骨銘心的戀愛吧。”

    “嗯?”小姑娘豎起了耳朵,再次追問,“是誰?叫什麽名字?好看嗎?能打嗎?”

    哇——哦。

    “好像叫史蒂芬妮,還不錯,”傑森半真半假地說,“當初是她倒追的提姆,後來又把他甩了。金發,高個,漂亮,但不太能打。”

    “我知道了,不準在我麵前誇她。”厄蒂特說,皺了皺眉,立刻開始維護提姆,“是她不懂得珍惜。”

    傑森沒忍住笑了。

    很快,兩人就來到校門口,傑森一眼就望到提姆穿著校服站在原處,他正看著這邊不說話,也不打招唿,傑森心底愈發覺得好笑,又覺得有點幼稚。厄蒂特放開了抱住傑森的腰的手,輕鬆從他的機車上跳了下來,朝提姆跑了過去。

    “我走了。”厄蒂特沒忘記對他說,“謝謝你。”

    傑森故意摸了摸小姑娘的頭:“去吧。”

    等厄蒂特來到提姆麵前的時候,他正低著頭踢腳下的石子:“你沒有帶午餐,我來找你。”

    “我知道。”她湊近了一點。

    提姆摸了摸自己的鼻子,含糊道:“你和傑森怎麽認識的啊?”

    “就那麽認識的。”

    “……好吧。”他聳了聳肩,不知道怎麽的有點失落,“和他在一起比上課好玩嗎?”

    “嗯,傑森很好。”

    提姆不知道該說什麽了。傑森雖然總說自己不討人喜歡,但實際上,他卻比提姆在女孩子那裏更受歡迎的多,他做羅賓也比提姆做的好……他又踢了一下石頭,他怎麽比得上傑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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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了飯嗎?”提姆說,幹脆把袋子遞給了她,“我把這個給你。”

    厄蒂特觀察他的表情,沒有接袋子而是問道:“史蒂芬妮是誰?”

    聽到她說出這個名字,提姆瞬間居然有些驚慌失措,他強行撫平了自己的心跳:“我的前女友。怎麽了?傑森和你說的嗎?”

    “哦。”厄蒂特抱著手臂,樣子居然有幾分像達米安,“你記得是前女友就好。”

    提姆還沒來得及說更多的話,厄蒂特就已經從口袋裏拿出了一把帶著刀鞘的匕首。它的樣子相當華麗,類似於提姆見到雷肖·奧古的時候那扇門,竟給他一種熟悉感。

    提姆:“……”

    提姆:“!”

    ——拿匕首幹什麽!

    “……隻有這個能夠殺死我。”厄蒂特言簡意賅地解釋,把小巧精致的匕首放在了提姆校服的外套裏,注意不要磕到提姆的肋骨,畢竟他裏麵隻穿了一層薄薄的襯衫,並且在湊近的同時啾了一下他的臉頰,給原本就已經發愣的青少年來了次雙重暴擊,“妮莎·奧古想要做什麽,除非她找到這把匕首。”

    這句話落地,提姆感覺放著匕首的口袋變得沉重起來,他肩負了保護小姑娘的使命,可是依舊有些遲疑:“這麽重要的東西,真的要交給我嗎?”

    “你不願意嗎?”

    “沒有。”提姆說,猶豫了一下,放在身側的手蜷起又放開,最終還是伸手把小姑娘垂落肩頭的頭發別在了她的耳後,“隻是,為什麽是我……”

    提姆不是那種會被“保護某個人”的想法衝昏大腦的男孩。他總是擅長在最混亂的局勢中冷靜地找到最適合的方案,但厄蒂特的計劃無論怎麽看來都是不合理的。

    “哦,如果我失控了,你也可以用這個殺掉我。”厄蒂特說,一把抓住了提姆還沒收迴去的手腕,肌膚相觸帶著一點冰冷,一眨不眨地看著他,“我相信你能夠做到的,而不會像他們。”

    “……”提姆冷靜地問,“你為什麽會認為我能做到?”

    小姑娘理所當然:“因為我喜歡你啊。如果是別人,就算是達米安,我也不會讓他輕易幹掉我的,但你不一樣,你是提姆·德雷克。”

    提姆的心狠狠地跳了一下,他突然有種衝動做那個在他們兩人之間反客為主的那個人。從小姑娘和他相處開始,提姆永遠是被動的那個人。不是他不想做出什麽,而是提姆總是考慮的比較多,所以做不到像厄蒂特那樣在某方麵如此坦率。

    為什麽會觀察她呢?

    提姆是家中那個旁觀者,雖然和小姑娘說的話不多,但他一直在看她,也不知不覺被吸引。語言是一種麻痹感官的東西,無聲的注視反而比其他任何一種方式更加讓提姆記憶深刻,這也是提姆最習慣的方式。

    如果一定要說出具體原因,提姆也隻能找出最關鍵的一點:他們都是孤獨的。這種孤獨不是無病呻吟,而是一種縈繞在周身的惆悵,讓他想越來越靠近,他會想,這種特殊的磁場是否就能因此消失。

    可是厄蒂特呢?是因為什麽原因才會注意到他呢?……盡管提姆並不喜歡說話。

    “你知道我能知道別人在想什麽嗎?”小姑娘突然說,不出預料看到提姆立刻瞪大了眼睛,“而你是最吵鬧、卻又最熱烈的人啦!”

    傑森是個意外,小姑娘想是否和他的翅膀有關,才會讓她想讀取想法的時候被屏蔽。她又想,卡西迪奧會因此眷顧這個青年的,他的命運坎坷會走向另外的結局。

    “你說什麽……”

    “你知道你的第二特征是什麽嗎?”小姑娘又說。提姆搖了搖頭。

    厄蒂特笑了:“那我就不告訴你了。”

    ——而答案是,什麽都沒有。

    這是小姑娘被吸引的最直觀原因。

    她被寄生的時候,從未見過誰身上沒有惡念的環繞,而提姆卻出乎預料的成了那個特殊的人,仿佛千萬行人擦肩而過隻為了走向終點的他一樣。他的想法是為家人的,而缺少那麽一點點的對自己,就算因為和布魯斯夜巡,而父母在同一時間被殺死,他也隻是什麽都不說。

    說了有什麽用呢?

    布魯斯會自我厭棄,把一切錯誤都包攬,而罪惡的是哥譚,並不是那些窮兇極惡的罪犯。如果世界上應該有一個人為提姆的錯誤承擔責任,那麽這個人除了自己別無他人,他為自己的所有痛苦買單,並且做好筆記,確定不會再犯,甚至不會遷怒任何人。

    迪克是公認的最好的人,如果是迪克,他會發火,然後再咽下這份傷痛,但提姆連對布魯斯發火都不會做。可是就是因為他根本不說出來,所以任何人都可以忽略他的存在。

    他對情緒把控的如此精確,就像一台嚴密合攏的機器。但人怎麽會成為機器呢?如果不是他太好、太堅強、太沉默以至於被忽略,怎麽會變成這樣?

    這就是提姆·德雷克,讓小姑娘迴以同樣沉默注視的青少年,他是如此特殊。

    “我真的喜歡你。”厄蒂特說,帶著笑意,“你喜歡我嗎?喜歡我就抱一下。”

    然後,在小姑娘的注視下,提姆湊近了她,輕輕親了一下她的嘴角。這是一個很幹淨又沉穩的吻,比起簡單的觸碰,更像一種確認某件事的承諾,比蝴蝶落到花枝上更加輕柔,仿佛雨點滑落玻璃的一瞬間帶著的氤氳氣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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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先走了。”她說,情不自禁地用手背碰了一下自己的嘴角。

    提姆·德雷克,這個最特殊,最可愛的家夥就是自己男朋友啦。在提姆抽身而去的瞬間,小姑娘又撲進他懷裏,後者接住了他。

    “不見布魯斯和迪克嗎?”提姆問,又摸了一下她的頭發,難得輕鬆笑著說,“他們有給你準備禮物。其實我應該想到的,傑森是第二個。他送給你了什麽?”

    “他們邀請我加入法外組冒險,我答應了,等刺客聯盟解決了再說。傑森帶我坐了機車,逛了一圈哥譚,還不錯,不過有點混亂,待在這裏你要注意安全。至於禮物,不用了,你幫我保管一下吧,”厄蒂特在提姆的懷抱裏蹭了蹭,像隻不安分的小動物,“我會經常來哥譚看看的!到時候你給我。”

    她並不覺得這是真正的分別,所以對禮物其實還有些抗拒,而提姆看穿了她,好笑道:“好。”

    “達米安呢?”提姆又問。

    沒想到在他懷裏的女孩立刻變得嚴肅起來,抬起小臉對他認真囑咐道:“多照顧點他,他才十三歲。”

    提姆突然意識到了一個很可怕的事情……雖然達米安才十三歲,但等他真的知道他和厄蒂特開始談戀愛的話,他完全可能把提姆頭擰下來。他無所謂地笑了笑。

    “真的走了。”她戀戀不舍地從他的懷裏起來。康斯坦丁會在他們約定的地方見麵,然後他們一起離開。

    “嗯,”提姆把手裏的袋子繼續遞給小姑娘,“記得吃午餐。”

    厄蒂特接過了袋子,又親了他一下,然後像她來的那樣匆忙的消失在哥譚,像是旅行開始的站台分別,不過他們是兩列路線暫時不重合的列車的旅客。提姆抬頭看了一眼天空,哥譚的一層雲似乎被風吹動,推著向遠方走去,這真是很容易讓人心情愉快的一天。

    他笑了笑,轉身走向了教學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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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完結,有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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