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米尼克想不到湯馬士騎士願意付錢買了她。他眼珠一轉,又有了一個鬼主意:「湯馬士大人,原本這個女奴是有問題的,所以隻值30個金幣,但很感謝仁慈的騎士大人你出手治療了她,她現在沒問題了。以艾琳這種美貌少女,經過那些可惡的異教徒賣到東方,可以拍賣出3百金幣也不止。」他頓了頓:「但因為你的仁慈,所以我算便宜一點,就賣給你,作價3百個金幣吧!」
多米尼克洋洋自得。
本來收30個金幣,讓出一個女奴,算是化算合理。但在自己這位未來伯爵這邊,人家看來,他在大騎士麵前顯得弱了氣勢。
他這個伯爵長子,本來也是可以參與十字軍的。但一來伯爵十多年前在戰場上被殺怕了,知道刀劍無眼,舍不得把大兒子這個首位繼承人送上戰場。而他自己也不大敢去參加十字軍。但這樣,在兩個弟弟和諸多貴族麵前,便顯得自己很懦弱。
在老爸麵前,更被兩個弟弟比了下去。
因為老二找到了逃奴,小弟入選了當騎士侍從。將來有機會憑自己本事,得到公主冊封騎士。
而自己,除了是頭胎長子,沒什麽本事,未來隻能乖乖地等老爸去世才輪到他繼承。
這表示,他的地位,其實並非最穩妥的。
他須要表現自己的能力。
當下便要耍一耍他這個未來領主的權術計謀和威風。
“漫天開價,落地還錢”這種談判手法,在西方也是有的。
他要故意刁難湯馬士騎士,三番四次拒絕!最後才賣個人情給湯馬士騎士。
他要湯馬士騎士欠他們家一個人情,這樣,不論將來伯爵領有事,或是他弟弟犯,也可以求湯馬士騎士出手相助。
「啊!」聽到這話,準新娘和新郎都嚇呆了。
3百金幣?!天哪!
一輩子也還不了這筆錢啊!
為一個初次見麵的女奴,值得嗎?!
我其實單純是孤獨,想找個女孩子陪我生活而已。
找誰都可以啊!
之前是感覺自己賺了點錢很風光,似乎有錢也沒地方去花。
現在,是知道自己幾斤幾両了。在領主貴族麵前,他還是個窮人啊!
犯不著開罪兩個領主,還要付出畢生代價……太不劃算了!
他心裏有怯意,想退縮了。
湯馬士騎士也麵露疑難之色。
金幣他要多少有多少。
但這樣亂花,一是不值得,二是會破壞本地經濟,造成通漲。而且,被人知道他有這麽多錢,又人傻錢多,以後他買貨時不被當冤大頭亂砍才奇怪。
他望向公主,見公主亦麵有難色。
她亦在考量。
一個女奴,花天價買迴來,送給治下一個領民當妻子?!
肯定不成!
那麽他倆還得起這筆錢嗎?
她有善心,但也不想被湯馬士騎士感覺她是敗家娘。
她猶豫了。
「我……」羅傑突然鼓起勇氣直接跪哭了:「大人,我不訂婚了!」他猛搖頭:「我放棄了!」
多米尼克愕然一下,然後狠狠地瞪了羅傑一眼:“你小子好啊!居然又破壞我的事!”
羅傑更害怕了。
「你別害怕,我會幫你。」湯馬士騎士安撫他。
「不!領主大人,小民想清楚了。我決定取消訂婚。」羅傑:「我其實不愛她。我們今天才見麵。結婚的決定太急了。我後悔了。」
他想清楚了。
這個女孩,已經不可能是他的妻子了。
他背不起這個責任。
真要勉強堅持下去,說不定將來他會在外出跑生意時,橫死在某條路邊樹林裏,然後屍骨無存,成為野狼群的口中美食。
「你真的是這樣想?」
「是的。」他對女孩充滿歉意地說:「我後悔了。艾琳,對不起!」
艾琳淚流滿臉,泣不成聲。
下巴疙瘩。
壞了! 3百個金幣啊!這就沒了?!我本想還價1百個金幣便成交,那知這個小屁民這軟骨頭,這便退縮了?!
「太好了!」博格丹才不管艾琳能不能賣到3百個金幣,反正肯定也不進他口袋。
「湯馬士騎士大人,我可以帶走她迴去完成我的初夜權任務了吧?」
他傲視眾人,尤其洋洋自得地望向自己的繼母和兩個弟妹。
卡米爾伯爵夫人麵沉如水。兩個弟妹憤然含怒鄙視他們這個兄長。
博格丹才不會理會。要的就是氣你們,讓你們不爽!他感覺又狠狠地報複了她們,吐氣揚眉。仿佛自己又贏了一局。
怎麽樣?卡米爾伯爵夫人,我就愛這樣做!
任你怎麽樣說破嘴,這就是我們貴族的權利,我就是這樣提醒你們,你們的出身低賤,別在我麵前得意忘形!
博格丹一步步走向哭倒地上的可憐女孩艾琳。
湯馬士感覺好憋屈。
中世紀初期,騎士精神其實並未普及整個歐洲,騎士們更著重的是維護他們貴族本身的權益。但在後期教會和吟遊詩人的宣傳誇大下,憐憫弱小和主持正義這些主張才變得更重視。
原曆史上的騎士,做到湯馬士現在這個程度,已經算是主持了公義。以當個時代的約定俗成,他自己也是既得利益者,他也有領地內領民的初夜權。
沒有騎士會去背逆自己的貴族階級去救她。
連教士也幫不上忙。
因為當時的教會對貴族妥協,容忍了奴隸的繼續存在。奴隸是貴族的財產,粗暴幹涉便是侵犯了貴族的權利。
但湯馬士融合了未來東方大國來客亞倫的思想,幾十本武俠小說裏,東方俠客任俠好義,不為自己利益,不惜生死,為公義鋤強扶弱,救民於水火的思想已經深深影響到他了!
所以他就是看不過眼!
想做個好人,發揮一下騎士精神,伸張一下正義,憐憫一下弱小,便這麽難的麽?!
他媽的!
你敬酒不吃吃罰酒吧?!
湯馬士也決定拋出大招!
「慢著!」他伸手阻止了博格丹:「就3百個金幣,我買下她了,她轉到我的領地。假如你還有不滿意……根據貴族的法則,」湯馬士正要脫他的手套:「我們來為她的貞潔決鬥吧!」
「啊!」人們都傻眼了!
包括博格丹,他也當場傻眼了!
他的麵龐都抽搐了。
他怎麽敢跟大騎士決鬥啊?!
眼見麵前的騎士馬上要丟手套給他。他要不接受騎士比武,要不提前投降認輸,否則硬要撐下去,後果堪虞。
「湯馬士大人,我同意了!這個女奴是你的了!」老伯爵笑哈哈地快步走出來,一手拉住了湯馬士要脫手套的手掌。
「傻子!一個農奴女兒賣3百個金幣這麽多還不夠麽?!」伯爵爽朗大笑,推開次子博格丹:「現在你老爸還在呢!我決定賣了!」
多米尼克洋洋自得。
本來收30個金幣,讓出一個女奴,算是化算合理。但在自己這位未來伯爵這邊,人家看來,他在大騎士麵前顯得弱了氣勢。
他這個伯爵長子,本來也是可以參與十字軍的。但一來伯爵十多年前在戰場上被殺怕了,知道刀劍無眼,舍不得把大兒子這個首位繼承人送上戰場。而他自己也不大敢去參加十字軍。但這樣,在兩個弟弟和諸多貴族麵前,便顯得自己很懦弱。
在老爸麵前,更被兩個弟弟比了下去。
因為老二找到了逃奴,小弟入選了當騎士侍從。將來有機會憑自己本事,得到公主冊封騎士。
而自己,除了是頭胎長子,沒什麽本事,未來隻能乖乖地等老爸去世才輪到他繼承。
這表示,他的地位,其實並非最穩妥的。
他須要表現自己的能力。
當下便要耍一耍他這個未來領主的權術計謀和威風。
“漫天開價,落地還錢”這種談判手法,在西方也是有的。
他要故意刁難湯馬士騎士,三番四次拒絕!最後才賣個人情給湯馬士騎士。
他要湯馬士騎士欠他們家一個人情,這樣,不論將來伯爵領有事,或是他弟弟犯,也可以求湯馬士騎士出手相助。
「啊!」聽到這話,準新娘和新郎都嚇呆了。
3百金幣?!天哪!
一輩子也還不了這筆錢啊!
為一個初次見麵的女奴,值得嗎?!
我其實單純是孤獨,想找個女孩子陪我生活而已。
找誰都可以啊!
之前是感覺自己賺了點錢很風光,似乎有錢也沒地方去花。
現在,是知道自己幾斤幾両了。在領主貴族麵前,他還是個窮人啊!
犯不著開罪兩個領主,還要付出畢生代價……太不劃算了!
他心裏有怯意,想退縮了。
湯馬士騎士也麵露疑難之色。
金幣他要多少有多少。
但這樣亂花,一是不值得,二是會破壞本地經濟,造成通漲。而且,被人知道他有這麽多錢,又人傻錢多,以後他買貨時不被當冤大頭亂砍才奇怪。
他望向公主,見公主亦麵有難色。
她亦在考量。
一個女奴,花天價買迴來,送給治下一個領民當妻子?!
肯定不成!
那麽他倆還得起這筆錢嗎?
她有善心,但也不想被湯馬士騎士感覺她是敗家娘。
她猶豫了。
「我……」羅傑突然鼓起勇氣直接跪哭了:「大人,我不訂婚了!」他猛搖頭:「我放棄了!」
多米尼克愕然一下,然後狠狠地瞪了羅傑一眼:“你小子好啊!居然又破壞我的事!”
羅傑更害怕了。
「你別害怕,我會幫你。」湯馬士騎士安撫他。
「不!領主大人,小民想清楚了。我決定取消訂婚。」羅傑:「我其實不愛她。我們今天才見麵。結婚的決定太急了。我後悔了。」
他想清楚了。
這個女孩,已經不可能是他的妻子了。
他背不起這個責任。
真要勉強堅持下去,說不定將來他會在外出跑生意時,橫死在某條路邊樹林裏,然後屍骨無存,成為野狼群的口中美食。
「你真的是這樣想?」
「是的。」他對女孩充滿歉意地說:「我後悔了。艾琳,對不起!」
艾琳淚流滿臉,泣不成聲。
下巴疙瘩。
壞了! 3百個金幣啊!這就沒了?!我本想還價1百個金幣便成交,那知這個小屁民這軟骨頭,這便退縮了?!
「太好了!」博格丹才不管艾琳能不能賣到3百個金幣,反正肯定也不進他口袋。
「湯馬士騎士大人,我可以帶走她迴去完成我的初夜權任務了吧?」
他傲視眾人,尤其洋洋自得地望向自己的繼母和兩個弟妹。
卡米爾伯爵夫人麵沉如水。兩個弟妹憤然含怒鄙視他們這個兄長。
博格丹才不會理會。要的就是氣你們,讓你們不爽!他感覺又狠狠地報複了她們,吐氣揚眉。仿佛自己又贏了一局。
怎麽樣?卡米爾伯爵夫人,我就愛這樣做!
任你怎麽樣說破嘴,這就是我們貴族的權利,我就是這樣提醒你們,你們的出身低賤,別在我麵前得意忘形!
博格丹一步步走向哭倒地上的可憐女孩艾琳。
湯馬士感覺好憋屈。
中世紀初期,騎士精神其實並未普及整個歐洲,騎士們更著重的是維護他們貴族本身的權益。但在後期教會和吟遊詩人的宣傳誇大下,憐憫弱小和主持正義這些主張才變得更重視。
原曆史上的騎士,做到湯馬士現在這個程度,已經算是主持了公義。以當個時代的約定俗成,他自己也是既得利益者,他也有領地內領民的初夜權。
沒有騎士會去背逆自己的貴族階級去救她。
連教士也幫不上忙。
因為當時的教會對貴族妥協,容忍了奴隸的繼續存在。奴隸是貴族的財產,粗暴幹涉便是侵犯了貴族的權利。
但湯馬士融合了未來東方大國來客亞倫的思想,幾十本武俠小說裏,東方俠客任俠好義,不為自己利益,不惜生死,為公義鋤強扶弱,救民於水火的思想已經深深影響到他了!
所以他就是看不過眼!
想做個好人,發揮一下騎士精神,伸張一下正義,憐憫一下弱小,便這麽難的麽?!
他媽的!
你敬酒不吃吃罰酒吧?!
湯馬士也決定拋出大招!
「慢著!」他伸手阻止了博格丹:「就3百個金幣,我買下她了,她轉到我的領地。假如你還有不滿意……根據貴族的法則,」湯馬士正要脫他的手套:「我們來為她的貞潔決鬥吧!」
「啊!」人們都傻眼了!
包括博格丹,他也當場傻眼了!
他的麵龐都抽搐了。
他怎麽敢跟大騎士決鬥啊?!
眼見麵前的騎士馬上要丟手套給他。他要不接受騎士比武,要不提前投降認輸,否則硬要撐下去,後果堪虞。
「湯馬士大人,我同意了!這個女奴是你的了!」老伯爵笑哈哈地快步走出來,一手拉住了湯馬士要脫手套的手掌。
「傻子!一個農奴女兒賣3百個金幣這麽多還不夠麽?!」伯爵爽朗大笑,推開次子博格丹:「現在你老爸還在呢!我決定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