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倒是真的。
其實有些事情,用心查的話,要查出來,都不難。
如果真是謀殺的話,總不會一點兒蛛絲馬跡都沒留下的吧?
想到這兒,金少廉不由得抬起頭,朝傅俊看去。
像是明白了他心思一般,傅俊麵無表情地說道:“有些事情,隻要做了,總會留有痕跡的,更何況,這個案子,本事已經是破綻百出了,隻不過,你們金家沒有親自去調查罷了。”
他們金家沒有親自去調查?難道,難道是丁家?
金少廉心裏一疑:可能嗎?丁家和金家可是世交了……
傅俊又說了一句:“這世上,沒什麽是不可能的,排除了所有的疑點,最後的不可能,也都會成為唯一的真相,不由得你不信。”
倘若真是丁家的話……
金少廉心裏一陣發寒,好個丁家,他可真是沒有想到啊,居然忽略了一件事,最近,某個職位的熱門人選,除了他堂弟金從獻,另外一個,可就是丁家的人了。
他居然沒有想到?
他們竟然都沒有想到!
這可真的是……意外的“收獲”啊。
金從獻一死,那個位置,毫無疑問的就會成為丁家的囊中之物,而金從獻死於意外,也沒有人會把矛頭轉向丁家……
好高明的一招啊,簡直就是一箭雙雕!
他可真是太小看姓丁的那一家人了,這麽卑劣的手段也用得出來?
金少廉惱火,當場就打了電話迴去:“爸,小獻的死不是意外,他是被人謀殺的,丁家的人信不過,爸,看來我們得另外找人去查這個案子,這樣才能弄清楚小獻的死因。”
掛完電話,金少廉才意識到傅俊還在場,不禁有些尷尬。
到了這個時候,他本該跟傅俊說聲謝謝的,可一想到事情還沒徹徹底底的弄清楚,這一聲謝謝現在說,似乎又太早了些,所以看著傅俊的時候,金少廉的表情都有些不自在了。
傅俊倒是先開口了:“金少爺,該說的話,我已經說完了,至於以後的事,要怎麽查,那就是你們金家的事了。”
金少廉緩了緩神,好一會兒,才說道:“我們金家,才不會讓人當棋子來使。”
傅俊淡淡一笑,也沒有再多說什麽,起身便走了。
有些話,不用他說得太明白,金家的人,也自然會明白。
唯一讓他想不通的是,對方走這麽一步棋,有意思嗎?
把金家當成棋子的那個人,何嚐不也一樣把丁家當成棋子了,這麽破綻百出的棋局,丁家的人會看不懂嗎?這可是謀殺,這麽大的罪名,丁家的人居然願意扛下來?
他可真是想不明白。
對方到底想做什麽?
難道在做這一切之前,對方就沒有考慮過這布局裏的破綻?
還是那個人認為,丁家可以掩蓋過這一切,可以掩蓋這所有的罪證,不讓金家的人發現任何的問題?
又或者是,那個人並不認為他會為了糖芯食品出手?
甚至……
甚至那個人真正想要對付的,並不是唐褚,唐褚也隻是個棋子,用來掩人耳目而已,那個人要做的一切,不是借金家的手來除去唐褚,而是要借金家和他的手,來對付丁家?
想到這兒,他竟不由得驚出了一身冷汗。
他猛地一驚,迴過頭,看著金家那棟五十層的高樓。
“傅先生,這麽巧?”甜美悅耳的聲音,在耳邊響起,傅俊一迴神,緩緩地轉過身,便看見了自花帶後麵走過來的那個女子。
她身段高挑,穿著一身墨綠色的旗袍,徐徐走來,更顯得風姿楚楚,綽約動人。
安雯,竟然是她,竟然真的是她。
“傅先生。”她微微笑著,嫣紅的唇圓潤如珠:“好久不見了。”
傅俊隻當做不認識:“怎麽,難不成,我們以前還見過?”
安雯怔了怔,旋即便笑了起來,笑得有些意味深長:“傅先生是當真不記得了,還是……”
傅俊不等她把話說完,掉頭便走,阿年從他身後轉出,適時的把安雯阻攔開來,安雯無奈,隻得恨恨地看著傅俊離開:“傅俊,你記不得我是嗎?總有一天,我會讓你再記起來的。”
迴到了車上,司機從後視鏡看了一眼,看見安雯臉色不太好,但也不敢多問,隻是說道:“太太,你不去見金先生了嗎?”
“沒那個必要了。”她靠在椅背上,覺得很是疲倦,緩緩的闔上雙眸:“迴去吧,”
司機一怔,不過最後還是什麽都沒說,緩緩的發動了車子:“好。”
安雯睜開雙眼,抬眸,望了一眼金家的那棟大樓。
那可真是金碧輝煌啊。
不過很可惜,今天,她來這裏,真正的目的,根本就不是要見金少廉,她也沒必要去見那個金少廉。
這個案子最後的結果無論如何,都是她想看到的,不管是糖芯食品破產,還是金家和丁家的兩敗俱傷,這樣的結果,都是她樂意看到的,這對她來說,區別不大,她也不會在意最後,輸的那個人到底是誰。
反正,隻要不是她就好。
想到這兒,她不由得,又迴想起了那個身影。
這麽多年不見,他倒還是那樣,清風霽月,冷漠孤傲,竟都不曾有那麽一點點的改變,雖然當初青澀麵容已經褪去,可容貌卻幾乎沒什麽改變,每次見到他的時候,總能讓她不自覺的迴想起初次見麵的那驚鴻一瞥。
她永遠都會記得,他第一次出現在她麵前的那個樣子。
但是他可能永遠都不記得了。
那是剛上高一的時候,學校組織所有的學生參加全市舉辦的高中生馬拉鬆比賽,比賽那天,她正好情況來了,可又不好意思跟老師說不參加,早上起來的時候,肚子不舒服,連早餐都沒吃,急急忙忙的就趕到了學校。
在學校田徑場開會的時候,她都已經有些頭暈目眩,快支撐不住了,結果,果然是才跑出學校大門不到五百米,兩眼發黑的,突然就暈倒了。
幾個同學手忙腳亂的扶住了她,不知道發生了什麽事。
就是在那個時候,他走到了她的麵前。
直到現在,她都沒迴想起來,當時,他是從哪裏走出來的,隻是迷迷糊糊間,似乎看到了一個白色的身影朝她走了過來,隨後,便感覺到有人抓住了自己的手腕,旁邊幾個同學都跟著大叫起來:“你這是幹什麽?”
他鬆開了手,聲音冷清:“她隻是低血糖,沒什麽大礙,休息一下就好。”
他的聲音極其好聽,雖然冷清,但那清朗聲音卻如同微風拂過一般的輕柔溫軟,她不由得睜開了雙眼,便看見了少年那清秀俊美的臉龐,他隨口問了一句:“早餐沒吃吧?”
她臉一紅,低垂下了眼簾,沒有做聲。
她原以為不會再遇見他的,想不到的是,才過了半個月,她又再次在校園裏,見到了他,他拿著一本書,形色匆匆,從她身邊走過,像是沒看見她一般。
第三次見麵,是下午上課的時候,他們在走廊擦肩而過,她這才知道,他竟然就在她隔壁班,本來還驚訝之前為什麽從來沒見過他,後來問了其他同學才知道,他是上個星期才轉學過來的。
他們學校向來不收轉學生,他是個例外,因為他的成績特別的好。
隻是聽說,等到期中考試,成績出來之後,看見他的名字高高的掛在榜首,他們才驚歎不已,他的總分比第二名足足高出了三百多分,九個科目裏,竟然有七個科目考了滿分。
這個結果一出來,震驚全校,自然,也讓全校的師生都記住了他的名字:傅俊。
他是個很特別的人。
在她印象裏,他似乎有些冷清孤傲的不合群,可也不知道為什麽,他卻很有人緣,不僅女孩子喜歡他,連他們班上的男生對他都很友好,雖然大部分時間裏,看見他一個人獨來獨往的,可有時候也能看見他和一大幫男生在一起,他們對他的態度客氣到有些恭敬。
也許是因為他成績好吧?
在學校裏,這種成績特別好的男生總是格外受歡迎,加上他本就樣貌出眾,當然就更受歡迎了。
說起來,那個時候,悄悄給他遞過情書的女生都不知道有多少,每天在班上,她聽她那些同伴們討論得最多的也是他,可他就像是一個謎,讓人看不透,也猜不明白。
可越是這樣,越讓人瘋狂。
她雖然沒有像其他女孩子那邊直接的表露出自己的一點兒心思,可她的目光,卻早就被他的身影吸引住了。
即便她身邊有著再多的追求者,她也還是一樣,眼裏除了他,還是他。
即便他再對她怎麽視而不見,她都無法忽視他的存在。
她知道他很少參加班級的活動,喜歡看書,喜歡一個人坐在圖書館靜靜的看書,或者一個人留在教室裏看書,平時,大家都出去活動了,或者晚自習結束了,他都留在教室裏沒走,看著她都覺得好笑:書呆子。
他的確冷漠到有些不解風情,甚至是不近人情。
剛開始,她就想著,他除了看書,除了成績好,還會什麽啊?
高二的時候,他們幾個班級舉辦了一次籃球賽,從來沒在球場出現過的他,居然作為了首發出場,到現在,她都還記得,看見他出場的時候,整個年級那一個轟動的效果。
他動作利索,帶球過人,熟練轉身,優雅上籃,整個過程,簡直一氣嗬成,在他的帶領下,他們班的分數一路高攀,把對手遠遠的甩在了身後,全場都沸騰了。
這樣的水平,簡直堪稱專業。
他從籃球場上下來的時候,整個球場已經被歡唿聲掩蓋了,她遠遠的看著他的身影,不由得迴想起他們初次相遇的那天,對了,他似乎在給她診脈。
想到這兒,她的唇邊不由得浮起一絲笑意:到底還有什麽,是他不會的。
原以為,他就隻會念書,可後來,才知道,他是喜歡看書,可那並不代表其他的事,他不會。
他隻是不去做而已,隻要他去做,一樣能做得很好。
其實有些事情,用心查的話,要查出來,都不難。
如果真是謀殺的話,總不會一點兒蛛絲馬跡都沒留下的吧?
想到這兒,金少廉不由得抬起頭,朝傅俊看去。
像是明白了他心思一般,傅俊麵無表情地說道:“有些事情,隻要做了,總會留有痕跡的,更何況,這個案子,本事已經是破綻百出了,隻不過,你們金家沒有親自去調查罷了。”
他們金家沒有親自去調查?難道,難道是丁家?
金少廉心裏一疑:可能嗎?丁家和金家可是世交了……
傅俊又說了一句:“這世上,沒什麽是不可能的,排除了所有的疑點,最後的不可能,也都會成為唯一的真相,不由得你不信。”
倘若真是丁家的話……
金少廉心裏一陣發寒,好個丁家,他可真是沒有想到啊,居然忽略了一件事,最近,某個職位的熱門人選,除了他堂弟金從獻,另外一個,可就是丁家的人了。
他居然沒有想到?
他們竟然都沒有想到!
這可真的是……意外的“收獲”啊。
金從獻一死,那個位置,毫無疑問的就會成為丁家的囊中之物,而金從獻死於意外,也沒有人會把矛頭轉向丁家……
好高明的一招啊,簡直就是一箭雙雕!
他可真是太小看姓丁的那一家人了,這麽卑劣的手段也用得出來?
金少廉惱火,當場就打了電話迴去:“爸,小獻的死不是意外,他是被人謀殺的,丁家的人信不過,爸,看來我們得另外找人去查這個案子,這樣才能弄清楚小獻的死因。”
掛完電話,金少廉才意識到傅俊還在場,不禁有些尷尬。
到了這個時候,他本該跟傅俊說聲謝謝的,可一想到事情還沒徹徹底底的弄清楚,這一聲謝謝現在說,似乎又太早了些,所以看著傅俊的時候,金少廉的表情都有些不自在了。
傅俊倒是先開口了:“金少爺,該說的話,我已經說完了,至於以後的事,要怎麽查,那就是你們金家的事了。”
金少廉緩了緩神,好一會兒,才說道:“我們金家,才不會讓人當棋子來使。”
傅俊淡淡一笑,也沒有再多說什麽,起身便走了。
有些話,不用他說得太明白,金家的人,也自然會明白。
唯一讓他想不通的是,對方走這麽一步棋,有意思嗎?
把金家當成棋子的那個人,何嚐不也一樣把丁家當成棋子了,這麽破綻百出的棋局,丁家的人會看不懂嗎?這可是謀殺,這麽大的罪名,丁家的人居然願意扛下來?
他可真是想不明白。
對方到底想做什麽?
難道在做這一切之前,對方就沒有考慮過這布局裏的破綻?
還是那個人認為,丁家可以掩蓋過這一切,可以掩蓋這所有的罪證,不讓金家的人發現任何的問題?
又或者是,那個人並不認為他會為了糖芯食品出手?
甚至……
甚至那個人真正想要對付的,並不是唐褚,唐褚也隻是個棋子,用來掩人耳目而已,那個人要做的一切,不是借金家的手來除去唐褚,而是要借金家和他的手,來對付丁家?
想到這兒,他竟不由得驚出了一身冷汗。
他猛地一驚,迴過頭,看著金家那棟五十層的高樓。
“傅先生,這麽巧?”甜美悅耳的聲音,在耳邊響起,傅俊一迴神,緩緩地轉過身,便看見了自花帶後麵走過來的那個女子。
她身段高挑,穿著一身墨綠色的旗袍,徐徐走來,更顯得風姿楚楚,綽約動人。
安雯,竟然是她,竟然真的是她。
“傅先生。”她微微笑著,嫣紅的唇圓潤如珠:“好久不見了。”
傅俊隻當做不認識:“怎麽,難不成,我們以前還見過?”
安雯怔了怔,旋即便笑了起來,笑得有些意味深長:“傅先生是當真不記得了,還是……”
傅俊不等她把話說完,掉頭便走,阿年從他身後轉出,適時的把安雯阻攔開來,安雯無奈,隻得恨恨地看著傅俊離開:“傅俊,你記不得我是嗎?總有一天,我會讓你再記起來的。”
迴到了車上,司機從後視鏡看了一眼,看見安雯臉色不太好,但也不敢多問,隻是說道:“太太,你不去見金先生了嗎?”
“沒那個必要了。”她靠在椅背上,覺得很是疲倦,緩緩的闔上雙眸:“迴去吧,”
司機一怔,不過最後還是什麽都沒說,緩緩的發動了車子:“好。”
安雯睜開雙眼,抬眸,望了一眼金家的那棟大樓。
那可真是金碧輝煌啊。
不過很可惜,今天,她來這裏,真正的目的,根本就不是要見金少廉,她也沒必要去見那個金少廉。
這個案子最後的結果無論如何,都是她想看到的,不管是糖芯食品破產,還是金家和丁家的兩敗俱傷,這樣的結果,都是她樂意看到的,這對她來說,區別不大,她也不會在意最後,輸的那個人到底是誰。
反正,隻要不是她就好。
想到這兒,她不由得,又迴想起了那個身影。
這麽多年不見,他倒還是那樣,清風霽月,冷漠孤傲,竟都不曾有那麽一點點的改變,雖然當初青澀麵容已經褪去,可容貌卻幾乎沒什麽改變,每次見到他的時候,總能讓她不自覺的迴想起初次見麵的那驚鴻一瞥。
她永遠都會記得,他第一次出現在她麵前的那個樣子。
但是他可能永遠都不記得了。
那是剛上高一的時候,學校組織所有的學生參加全市舉辦的高中生馬拉鬆比賽,比賽那天,她正好情況來了,可又不好意思跟老師說不參加,早上起來的時候,肚子不舒服,連早餐都沒吃,急急忙忙的就趕到了學校。
在學校田徑場開會的時候,她都已經有些頭暈目眩,快支撐不住了,結果,果然是才跑出學校大門不到五百米,兩眼發黑的,突然就暈倒了。
幾個同學手忙腳亂的扶住了她,不知道發生了什麽事。
就是在那個時候,他走到了她的麵前。
直到現在,她都沒迴想起來,當時,他是從哪裏走出來的,隻是迷迷糊糊間,似乎看到了一個白色的身影朝她走了過來,隨後,便感覺到有人抓住了自己的手腕,旁邊幾個同學都跟著大叫起來:“你這是幹什麽?”
他鬆開了手,聲音冷清:“她隻是低血糖,沒什麽大礙,休息一下就好。”
他的聲音極其好聽,雖然冷清,但那清朗聲音卻如同微風拂過一般的輕柔溫軟,她不由得睜開了雙眼,便看見了少年那清秀俊美的臉龐,他隨口問了一句:“早餐沒吃吧?”
她臉一紅,低垂下了眼簾,沒有做聲。
她原以為不會再遇見他的,想不到的是,才過了半個月,她又再次在校園裏,見到了他,他拿著一本書,形色匆匆,從她身邊走過,像是沒看見她一般。
第三次見麵,是下午上課的時候,他們在走廊擦肩而過,她這才知道,他竟然就在她隔壁班,本來還驚訝之前為什麽從來沒見過他,後來問了其他同學才知道,他是上個星期才轉學過來的。
他們學校向來不收轉學生,他是個例外,因為他的成績特別的好。
隻是聽說,等到期中考試,成績出來之後,看見他的名字高高的掛在榜首,他們才驚歎不已,他的總分比第二名足足高出了三百多分,九個科目裏,竟然有七個科目考了滿分。
這個結果一出來,震驚全校,自然,也讓全校的師生都記住了他的名字:傅俊。
他是個很特別的人。
在她印象裏,他似乎有些冷清孤傲的不合群,可也不知道為什麽,他卻很有人緣,不僅女孩子喜歡他,連他們班上的男生對他都很友好,雖然大部分時間裏,看見他一個人獨來獨往的,可有時候也能看見他和一大幫男生在一起,他們對他的態度客氣到有些恭敬。
也許是因為他成績好吧?
在學校裏,這種成績特別好的男生總是格外受歡迎,加上他本就樣貌出眾,當然就更受歡迎了。
說起來,那個時候,悄悄給他遞過情書的女生都不知道有多少,每天在班上,她聽她那些同伴們討論得最多的也是他,可他就像是一個謎,讓人看不透,也猜不明白。
可越是這樣,越讓人瘋狂。
她雖然沒有像其他女孩子那邊直接的表露出自己的一點兒心思,可她的目光,卻早就被他的身影吸引住了。
即便她身邊有著再多的追求者,她也還是一樣,眼裏除了他,還是他。
即便他再對她怎麽視而不見,她都無法忽視他的存在。
她知道他很少參加班級的活動,喜歡看書,喜歡一個人坐在圖書館靜靜的看書,或者一個人留在教室裏看書,平時,大家都出去活動了,或者晚自習結束了,他都留在教室裏沒走,看著她都覺得好笑:書呆子。
他的確冷漠到有些不解風情,甚至是不近人情。
剛開始,她就想著,他除了看書,除了成績好,還會什麽啊?
高二的時候,他們幾個班級舉辦了一次籃球賽,從來沒在球場出現過的他,居然作為了首發出場,到現在,她都還記得,看見他出場的時候,整個年級那一個轟動的效果。
他動作利索,帶球過人,熟練轉身,優雅上籃,整個過程,簡直一氣嗬成,在他的帶領下,他們班的分數一路高攀,把對手遠遠的甩在了身後,全場都沸騰了。
這樣的水平,簡直堪稱專業。
他從籃球場上下來的時候,整個球場已經被歡唿聲掩蓋了,她遠遠的看著他的身影,不由得迴想起他們初次相遇的那天,對了,他似乎在給她診脈。
想到這兒,她的唇邊不由得浮起一絲笑意:到底還有什麽,是他不會的。
原以為,他就隻會念書,可後來,才知道,他是喜歡看書,可那並不代表其他的事,他不會。
他隻是不去做而已,隻要他去做,一樣能做得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