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在七十年代發家致富[穿書] 作者:香芋酥皮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嘰嘰嘰!”
“吱吱吱!”
“咯咯咯!”
大清早的,鳥叫聲,蟬叫聲,雞叫聲,不絕於耳。
淩晨昨晚熬夜到了兩點,原本就困的要命,聽見這些聲音,他轉了一下身,用被子捂住耳朵,想繼續睡。
要死的,好不容易有個周末,能睡睡懶覺,哪來的這麽多吵人的動物?他們小區這是變成了動物園嗎?
又睡了幾分鍾,淩晨卻突然反應過來了,不對啊!他住的地方,周圍可全是摩天大樓,別說雞了,鳥都很少見到一隻,所以剛才的聲音哪來的?
想到這裏,淩晨終於舍得睜開了他那雙眼睛,不過淩晨的一雙眼睛就像被膠水粘住似的,他費力好大的勁才睜開。
發黃的牆壁一看就有了一些年頭,牆壁上麵還有許多不知道的黑色物體,房梁上到處是灰塵,還有許多蜘蛛網,屋頂的瓦片有塊好像壞了,淩晨都能清晰的看見外麵的陽光。
而淩晨,現在正睡著一張老式上了紅色油漆的木床上,身上蓋的是大花棉被,整間屋子裏隻有一個黑漆漆的衣櫃,以及一個掉了漆的書桌。
周圍的一切都很陌生,淩晨揉了揉眼,覺得自己應該是還沒睡醒,還在做夢。
再睡一會吧!今天的夢實在太奇怪了,要知道淩晨隻有在孤兒院的時候,才住過這種房子,而他離開孤兒院,已經十年了。
還是覺得頭重腳輕的,淩晨沉沉浮浮的睡了過去,卻在夢中看到了另一個人的一生。
……
大清早的,淩奶奶把兒子媳婦能幹的全趕去上工,小的幾個也全部趕出去挖野菜打豬草去了。
“我告訴你們啊!全部手腳都給我放輕一點,要是吵著我大孫子,我和你們沒完。”
好久沒有聽見淩奶奶這麽小聲說話了,淩家其他沒覺得哪裏奇怪的,隻是隨著淩奶奶說完話,他們身體都不由自主的抖了抖。
特別是淩家的幾個女孩子,聽到淩奶奶的話,都害怕的低下頭,走路更是小心翼翼的。
沒辦法,淩奶奶最重男輕女,要是吵醒了她的寶貝疙瘩,揍一頓是輕的,還要餓上一天。
本來因為淩奶奶偏心,看不上女孩子,她們平時就隻吃了七分飽,這要是再餓上一天,命都要去了半條。
而且,餓肚子的滋味很難受,餓起來的時候,眼前就是有一把泥巴,也能抓來吃了,那種難受勁,隻有自己知道。
為了不餓肚子,淩奶奶的話在淩家那就是聖旨,誰也不敢反抗她。
等人全部走了,淩奶奶迴了自己屋子,從錢罐裏拿了錢和票,樂滋滋的出去了。
“大壯,給我來半斤肥肉。”來到豬肉攤子,淩奶奶仔細看了一會兒,才指著最好的地方要了半斤。
“好嘞!”大壯手起刀落,把切好的肉放在在秤上,剛好半斤多一點。
大壯像沒看到似的,直接把肉拴好,遞給淩奶奶,“淩奶奶,你的肉。”
淩奶奶見大壯識趣的樣子,心裏滿意,臉上也帶了笑容。
想到家裏已經一個月沒見葷腥了,淩奶奶再開口,“大壯,再給我來兩根骨頭。”
大壯照樣挑了最好的兩根,還幫淩奶奶砍好了,這時他才問,“淩奶奶,家裏有什麽好事啊?”要不然向來摳門的她今天怎麽舍得大出血了?
淩奶奶露出了一個大大的笑容,“我大孫子迴來了,可憐的孩子,跟著他爹媽在外麵吃不好喝不好,現在迴家了,我可不得給他補補。”
大壯:“……!!”好想爆粗口,就淩晨那白白嫩嫩白斬雞的樣子,還受苦了,淩奶奶是眼瞎嗎?
不過想到淩晨可是淩家唯二的兩根獨苗苗,淩奶奶重視也正常,再說這是別人家的事,大壯也就是在心裏嘀咕,嘴上卻說:“那是應該的。”
“好了,我不和你說了,我孫子要醒了,我得去給他做飯去,”說完,淩奶奶風風火火的走了。
後麵的大壯心想,這淩家是把淩晨當祖宗了吧!太陽都曬屁股了,還不起,還要年紀一大把的淩奶奶給他做早飯,果然隻要苗少,待遇就好啊!
不過,從這以後,大壯心裏就對淩晨瞧不起了,他以前總聽別人說淩晨被淩家人寵壞了,他還以為是別人嫉妒,可今天看來,人家說的的確是實話。
若淩晨真的像別人說的,肩不能挑手不能扛,比豬還懶,那還能有什麽未來?要知道,即使淩晨他爸有工作,淩晨會接班,可淩晨要是不肯幹,有工作也沒用,遲早得被擼了。
若淩晨知道大壯的心裏想法,一定會大喊一聲“冤枉。”
要知道他因為是孤兒,從小為了活著,起得比雞早,睡得比狗晚,硬是靠自己,三十歲就在北京全款買了房子(雖然是在六環),可他隻靠自己,能在六環買上房子,自覺已經可以了。
沒想到,他就是起晚了一天,就被人說成了廢物,竇娥都沒他冤。
不過,此淩晨已經非淩晨了,若是從前的淩晨,被人說成廢物,其實也不冤。
這時候,淩晨已經再次清醒了,他來來迴迴的掃視了房間十來遍,又不信邪的掐了自己一把,很痛,不是做夢,這一切都告訴淩晨,他……穿越了。
淩晨沒想到,他不過是睡了一覺,起床就發現,自己居然從8102年,穿越到了1976年。
若是換一個人,發現自己穿越了,估計會高興的跳了起來,可淩晨就想仰天長嘯,他真的不想穿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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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淩晨奮鬥了十幾年,經過千辛萬苦才從一個搬磚的混成了一個老板,有房有車,眼看就要娶上白富美,走上人生巔峰,結果就一覺,他一朝迴到解放前了。
不僅他拚搏的一切都沒了,他還迴到了1976年,這個又窮又苦,買顆糖都要票的年代。
還不止這一點,從剛才的記憶中,淩晨還發現,他居然穿越成了他昨晚看過的一本小說裏,與他同名的男配。
淩晨平時把自己累成狗,他唯一放鬆的娛樂,就是在睡前看會兒小說。
而他昨晚看的小說,是最近大火的年代文,書名他忘了,反正講的就是一個下鄉的女知青,在農村艱苦奮鬥,又努力考上大學,和男主在大學裏相愛,攜手致富的小說。
事實上,這本書是本瑪麗蘇文,女主在裏麵漂亮得不行,招惹了很多男人,但她獨愛男主一個。
而且這本書,有很多配角,淩晨,就是書裏最悲催的炮灰男配,女主的——前未婚夫。
是的,前未婚夫,按照書裏說的,淩晨家是村裏一霸,他爺爺是退伍老紅軍,他大伯是公社大隊長,他爸是國營飯店的大廚,三叔是村裏的會計,他小叔還是軍營裏的團長。
淩家上一輩雖然兄弟多,可到了淩晨他們這一輩,就隻有淩晨和小叔家的淩宇。
淩宇被小叔帶到了軍營,幾年也不一定迴來一次,在淩奶奶們身邊的,就隻有淩晨一個獨苗。
可想而知,作為獨苗,從小,淩晨就被全家人寵著,他長到十六歲,從沒下過一次地洗過一件衣服,甚至十歲的時候穿衣服都是淩奶奶她們幫忙穿的。
要不是淩晨還有點羞恥心,估計飯淩奶奶她們都能給淩晨喂到嘴裏。
這樣的淩晨,被說成廢物一點都不過。
而女主剛好就分到了淩晨他們紅旗公社,還被淩晨看上了,淩晨想娶女主,女主不答應,被淩晨逼迫,她絞盡腦汁,才哄的淩晨先和她訂婚,等兩人大點再結婚。
後來,女主考上大學,淩家還使了手段阻攔女主,好在淩晨就是個象牙塔裏的小嫩草,被女主三兩下哄了過去,偷了他大伯的印章,女主才能走掉。
後麵,等女主考上大學,遇上了真命天子,各路優質男神,淩晨這個瘌□□想吃天鵝肉的人,自然要被炮灰了。
淩晨雖然和小說裏的男配同名,他卻覺得男配蠢極了,明明有一手好牌,卻非要看上女主,最後落到家破人亡的地步,當時淩晨就想,若是換成他,他一定不會過成男配那樣子。
淩晨卻沒想到,他就是想一想而已,第二天醒來卻真的穿越成了小說裏的淩晨,早知道昨晚許願能成真,他一定會許願成為世界首富,而不是許願來到這個艱苦的年代。
“唉!”摸了一把自己手臂上軟趴趴的肥肉,淩晨一個鯉魚打滾起床,算了,船到橋頭自然直,既然來到這裏,他就暫時先好好在這裏過下去吧!起碼在這裏,他有家人了,家人還很疼愛他。
淩晨當時之所以想成為小說裏的淩晨,主要就是,小說裏麵,淩晨有很多愛他的家人。
淩晨從小就是一個孤兒,他雖然身體健康,卻被人扔在了孤兒院,淩晨不知道他是被父母扔了,還是有其他意外。
他從小就想找到自己的父母,找了這麽多年卻一點消息也沒有。
越得不到什麽,就越想有什麽,淩晨最羨慕的,就是別人有家人,他沒有。
所以他才會想成為小說裏的男配,畢竟這本小說裏,淩晨真的是很幸福了。
爺爺奶奶爸爸媽媽大伯三叔四叔都疼他,雖說就是他們的疼愛害了淩晨,可對於孤兒淩晨來說,他們的疼愛即使帶毒,淩晨也夢寐以求。
“吱吱吱!”
“咯咯咯!”
大清早的,鳥叫聲,蟬叫聲,雞叫聲,不絕於耳。
淩晨昨晚熬夜到了兩點,原本就困的要命,聽見這些聲音,他轉了一下身,用被子捂住耳朵,想繼續睡。
要死的,好不容易有個周末,能睡睡懶覺,哪來的這麽多吵人的動物?他們小區這是變成了動物園嗎?
又睡了幾分鍾,淩晨卻突然反應過來了,不對啊!他住的地方,周圍可全是摩天大樓,別說雞了,鳥都很少見到一隻,所以剛才的聲音哪來的?
想到這裏,淩晨終於舍得睜開了他那雙眼睛,不過淩晨的一雙眼睛就像被膠水粘住似的,他費力好大的勁才睜開。
發黃的牆壁一看就有了一些年頭,牆壁上麵還有許多不知道的黑色物體,房梁上到處是灰塵,還有許多蜘蛛網,屋頂的瓦片有塊好像壞了,淩晨都能清晰的看見外麵的陽光。
而淩晨,現在正睡著一張老式上了紅色油漆的木床上,身上蓋的是大花棉被,整間屋子裏隻有一個黑漆漆的衣櫃,以及一個掉了漆的書桌。
周圍的一切都很陌生,淩晨揉了揉眼,覺得自己應該是還沒睡醒,還在做夢。
再睡一會吧!今天的夢實在太奇怪了,要知道淩晨隻有在孤兒院的時候,才住過這種房子,而他離開孤兒院,已經十年了。
還是覺得頭重腳輕的,淩晨沉沉浮浮的睡了過去,卻在夢中看到了另一個人的一生。
……
大清早的,淩奶奶把兒子媳婦能幹的全趕去上工,小的幾個也全部趕出去挖野菜打豬草去了。
“我告訴你們啊!全部手腳都給我放輕一點,要是吵著我大孫子,我和你們沒完。”
好久沒有聽見淩奶奶這麽小聲說話了,淩家其他沒覺得哪裏奇怪的,隻是隨著淩奶奶說完話,他們身體都不由自主的抖了抖。
特別是淩家的幾個女孩子,聽到淩奶奶的話,都害怕的低下頭,走路更是小心翼翼的。
沒辦法,淩奶奶最重男輕女,要是吵醒了她的寶貝疙瘩,揍一頓是輕的,還要餓上一天。
本來因為淩奶奶偏心,看不上女孩子,她們平時就隻吃了七分飽,這要是再餓上一天,命都要去了半條。
而且,餓肚子的滋味很難受,餓起來的時候,眼前就是有一把泥巴,也能抓來吃了,那種難受勁,隻有自己知道。
為了不餓肚子,淩奶奶的話在淩家那就是聖旨,誰也不敢反抗她。
等人全部走了,淩奶奶迴了自己屋子,從錢罐裏拿了錢和票,樂滋滋的出去了。
“大壯,給我來半斤肥肉。”來到豬肉攤子,淩奶奶仔細看了一會兒,才指著最好的地方要了半斤。
“好嘞!”大壯手起刀落,把切好的肉放在在秤上,剛好半斤多一點。
大壯像沒看到似的,直接把肉拴好,遞給淩奶奶,“淩奶奶,你的肉。”
淩奶奶見大壯識趣的樣子,心裏滿意,臉上也帶了笑容。
想到家裏已經一個月沒見葷腥了,淩奶奶再開口,“大壯,再給我來兩根骨頭。”
大壯照樣挑了最好的兩根,還幫淩奶奶砍好了,這時他才問,“淩奶奶,家裏有什麽好事啊?”要不然向來摳門的她今天怎麽舍得大出血了?
淩奶奶露出了一個大大的笑容,“我大孫子迴來了,可憐的孩子,跟著他爹媽在外麵吃不好喝不好,現在迴家了,我可不得給他補補。”
大壯:“……!!”好想爆粗口,就淩晨那白白嫩嫩白斬雞的樣子,還受苦了,淩奶奶是眼瞎嗎?
不過想到淩晨可是淩家唯二的兩根獨苗苗,淩奶奶重視也正常,再說這是別人家的事,大壯也就是在心裏嘀咕,嘴上卻說:“那是應該的。”
“好了,我不和你說了,我孫子要醒了,我得去給他做飯去,”說完,淩奶奶風風火火的走了。
後麵的大壯心想,這淩家是把淩晨當祖宗了吧!太陽都曬屁股了,還不起,還要年紀一大把的淩奶奶給他做早飯,果然隻要苗少,待遇就好啊!
不過,從這以後,大壯心裏就對淩晨瞧不起了,他以前總聽別人說淩晨被淩家人寵壞了,他還以為是別人嫉妒,可今天看來,人家說的的確是實話。
若淩晨真的像別人說的,肩不能挑手不能扛,比豬還懶,那還能有什麽未來?要知道,即使淩晨他爸有工作,淩晨會接班,可淩晨要是不肯幹,有工作也沒用,遲早得被擼了。
若淩晨知道大壯的心裏想法,一定會大喊一聲“冤枉。”
要知道他因為是孤兒,從小為了活著,起得比雞早,睡得比狗晚,硬是靠自己,三十歲就在北京全款買了房子(雖然是在六環),可他隻靠自己,能在六環買上房子,自覺已經可以了。
沒想到,他就是起晚了一天,就被人說成了廢物,竇娥都沒他冤。
不過,此淩晨已經非淩晨了,若是從前的淩晨,被人說成廢物,其實也不冤。
這時候,淩晨已經再次清醒了,他來來迴迴的掃視了房間十來遍,又不信邪的掐了自己一把,很痛,不是做夢,這一切都告訴淩晨,他……穿越了。
淩晨沒想到,他不過是睡了一覺,起床就發現,自己居然從8102年,穿越到了1976年。
若是換一個人,發現自己穿越了,估計會高興的跳了起來,可淩晨就想仰天長嘯,他真的不想穿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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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淩晨奮鬥了十幾年,經過千辛萬苦才從一個搬磚的混成了一個老板,有房有車,眼看就要娶上白富美,走上人生巔峰,結果就一覺,他一朝迴到解放前了。
不僅他拚搏的一切都沒了,他還迴到了1976年,這個又窮又苦,買顆糖都要票的年代。
還不止這一點,從剛才的記憶中,淩晨還發現,他居然穿越成了他昨晚看過的一本小說裏,與他同名的男配。
淩晨平時把自己累成狗,他唯一放鬆的娛樂,就是在睡前看會兒小說。
而他昨晚看的小說,是最近大火的年代文,書名他忘了,反正講的就是一個下鄉的女知青,在農村艱苦奮鬥,又努力考上大學,和男主在大學裏相愛,攜手致富的小說。
事實上,這本書是本瑪麗蘇文,女主在裏麵漂亮得不行,招惹了很多男人,但她獨愛男主一個。
而且這本書,有很多配角,淩晨,就是書裏最悲催的炮灰男配,女主的——前未婚夫。
是的,前未婚夫,按照書裏說的,淩晨家是村裏一霸,他爺爺是退伍老紅軍,他大伯是公社大隊長,他爸是國營飯店的大廚,三叔是村裏的會計,他小叔還是軍營裏的團長。
淩家上一輩雖然兄弟多,可到了淩晨他們這一輩,就隻有淩晨和小叔家的淩宇。
淩宇被小叔帶到了軍營,幾年也不一定迴來一次,在淩奶奶們身邊的,就隻有淩晨一個獨苗。
可想而知,作為獨苗,從小,淩晨就被全家人寵著,他長到十六歲,從沒下過一次地洗過一件衣服,甚至十歲的時候穿衣服都是淩奶奶她們幫忙穿的。
要不是淩晨還有點羞恥心,估計飯淩奶奶她們都能給淩晨喂到嘴裏。
這樣的淩晨,被說成廢物一點都不過。
而女主剛好就分到了淩晨他們紅旗公社,還被淩晨看上了,淩晨想娶女主,女主不答應,被淩晨逼迫,她絞盡腦汁,才哄的淩晨先和她訂婚,等兩人大點再結婚。
後來,女主考上大學,淩家還使了手段阻攔女主,好在淩晨就是個象牙塔裏的小嫩草,被女主三兩下哄了過去,偷了他大伯的印章,女主才能走掉。
後麵,等女主考上大學,遇上了真命天子,各路優質男神,淩晨這個瘌□□想吃天鵝肉的人,自然要被炮灰了。
淩晨雖然和小說裏的男配同名,他卻覺得男配蠢極了,明明有一手好牌,卻非要看上女主,最後落到家破人亡的地步,當時淩晨就想,若是換成他,他一定不會過成男配那樣子。
淩晨卻沒想到,他就是想一想而已,第二天醒來卻真的穿越成了小說裏的淩晨,早知道昨晚許願能成真,他一定會許願成為世界首富,而不是許願來到這個艱苦的年代。
“唉!”摸了一把自己手臂上軟趴趴的肥肉,淩晨一個鯉魚打滾起床,算了,船到橋頭自然直,既然來到這裏,他就暫時先好好在這裏過下去吧!起碼在這裏,他有家人了,家人還很疼愛他。
淩晨當時之所以想成為小說裏的淩晨,主要就是,小說裏麵,淩晨有很多愛他的家人。
淩晨從小就是一個孤兒,他雖然身體健康,卻被人扔在了孤兒院,淩晨不知道他是被父母扔了,還是有其他意外。
他從小就想找到自己的父母,找了這麽多年卻一點消息也沒有。
越得不到什麽,就越想有什麽,淩晨最羨慕的,就是別人有家人,他沒有。
所以他才會想成為小說裏的男配,畢竟這本小說裏,淩晨真的是很幸福了。
爺爺奶奶爸爸媽媽大伯三叔四叔都疼他,雖說就是他們的疼愛害了淩晨,可對於孤兒淩晨來說,他們的疼愛即使帶毒,淩晨也夢寐以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