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我就出了洞穴。


    爬上了雪峰山的高處,采集了很多雪蓮和冰原上的珍稀藥草迴來。


    在我午後迴來時,看到母熊站在洞口,正在想我是不是離開了。


    我把藥草給它去聞聞,然後指指它的傷口。


    用一個凹陷的石坑,我用燧石搗碎了這些藥,抓在手裏,把藥汁擠在母熊的傷口上。


    然後把開裂的傷口用這藥渣填平,外麵貼上我用樹脂熬出的樹皮膏。


    冰熊的傷治療好,我也該走了。


    至少這一天的雪,下得小了許多。


    威脅到母熊的狐狼群,已經被我強勢滅殺,除去了一半,事實它們要想再度的迴來,也需要數年的積累,那時的小熊也長大了。


    母熊看著我要走,帶著我走出這個山穀,在一個山窪這裏,它示意我跟著它進去。


    這冰封之地,無人之處,其實我也不信會有什麽寶貝的。


    但是我走進這個無人之地時,看到雪地上人類的屍體和遺棄的很多戰甲長矛,弓箭和戰斧等等兵器時,我才明白過來,這是很久以前,困在這一片山穀中的人類武者,他們在被凍死前,曾經在這一片山嶽中,經曆了一番怎樣的掙紮。


    母熊用爪,跑著地麵的冰雪。


    它在暗示我可以挖出它們,至少這些人類的兵器,對我而言會是有用的。


    雖然大多的鋼甲鏽蝕,兵器也是不堪一用。


    在其中,我翻找了三十幾具屍骨,最終找到了一件白鋼盔甲,一把白鋼劍。


    這是某位人類城主的貴族衣甲。


    於是,我最後還是重返了人類的遠古文明世界,就此有了武士的盔甲和長劍。


    我用帝王腰帶把這口劍掛在腰裏,身體還披掛著狼皮大衣。


    從任何角度來看,都很貨真價值的稱為韃靼人。


    畢竟,全身的,我煥發著一種蠻荒原始部族,獵人獨有的野性。


    告別了大地暴熊的領地,我朝著東方的原野方向走去。


    哪裏要穿過3000公裏的荒漠,1000多公裏的亂石戈壁灘,2000多公裏的原始蠻荒雨林,800公裏沼澤,才可能抵達中部平原的湖區。


    這樣遙遠的大陸架行程,我沒有航班,更沒有高鐵,也沒有兔子在路邊,拉著你胳膊上無牌照的長途大巴。


    一路,你得用走的。


    我穿著鏽跡斑斑的盔甲,全身裹著狼皮,最終下到低海拔的沙漠區時,麵前是一片黃橙橙的沙地,大漠


    這裏事實在冬季,也是幹旱與酷熱的。


    要想順利的穿越大沙漠,需要的是水,還不是食物的問題。


    這是毒蛇和蠍子的世界,也是土狼和荒漠藏羚羊的世界。


    我背後有一張不怎麽強悍的反曲弓,和十幾根鏽蝕了箭頭的箭。


    一路想走出沙漠,我唯有靠這個東西來涉獵取食。


    從那些屍體骨骸邊上拿到的皮囊水袋,此前塞滿了冰雪,此刻已經在兩日的酷暑中,變成了甘冽清純的水。


    看著麵前的沙漠上,像是黃色波浪一樣的沙丘,不時吹過的黃沙煙霧,我知道沒有60天,我絕對係走不過去。


    沙漠裏是不能跑的,這樣會增加水分的流失,高溫酷暑下的心跳加速,會導致人的最終缺氧休克。


    我不能丟掉頭頂的鋼盔,這是用來煮飯的湯鍋。


    更不能丟棄全身的狼皮。夜裏在沙漠的沙地上睡,會有零下30極度的苦寒。


    這是一個冷起來全身打寒顫,熱起來想蛻皮的沙漠環境。


    我邁開步伐不緊不慢的走著,盡量的在沙漠裏走最筆直的直線。


    在看到遠處的狼群時,我就最快的遠離它們,躲在下風口繞過去它們的領地。


    這不是呈現一個人類,孤單身影體現勇敢的時機,因為沙漠土狼一群就是30多隻,最多的可能多達200幾十隻。


    何況我的弓箭隻有13根,還是很不吉利的數字。


    身上不是有一把全鋼的長劍麽?


    它一看就是鏽蝕了上千年,不知道什麽時候砍東西,就會“嘎嘣”斷裂的一種東西。


    至少此刻佩戴者還有一點安全感和一種依仗,畢竟總比拿根木棍強。


    遇到沙漠戈壁上吃苔蘚和草根的羚羊,就不要輕易的放過了。


    這會是很美味的野生羊肉,至少一隻羚羊可以提供一個人20多天的口糧。


    在幾百隻的羊群中找一隻大個的射掉,至少可以讓人一個月不愁食物來源。


    隻是在這樣的羊群經過一大片毫無遮蓋和石頭的戈壁荒野時,人類和狐狼,都是很難靠近羊群200米的事實。


    遑論從士兵身上獲得的弓箭,最多射程150米。


    這和我概念中的獵鷹碳鋼弓,射程700米係不一樣的概念。


    那樣的弓需要臂力300多斤,還要弓弦係高強度的鋼絲。迴彈弓臂還有上下兩根高迴力彈簧。


    隻是我有辦法用原始的弓箭射到羚羊,那就是觀察羚羊的遷徙方向,在外圍順著它們的去向,繞到前麵的,容易躲藏的山頭和石頭背後,在天快黑下來前在羚羊群走過來時動手。


    最多射殺一頭,不斷的追著它,直到它倒下不動為止。


    被箭射中的羚羊會至少跑70米,才會倒下,一半受傷的羚羊會跑到第二天天亮才會倒地,自然人是不可能跟著跑一宿的。


    最終隻能在15分鍾後放棄,如果跟著血跡找一天,能在盡頭看到血液流盡死去的羚羊,這還算是有得吃,或許晚一點過去,羚羊全部被土狼吃光了,還把自己送進土狼群裏。


    這就是蠻荒大自然,帶給人類的一個客觀事實。


    一個很真實的世界。


    事實當一個人孤獨的走在沙漠裏,並不是什麽危險,都能用眼直觀的可以看到的。


    我站在沙漠中,點燃一根用幹枯苔蘚卷的煙抽時,一邊的地麵,岩石裂縫裏,就很快的爬出來一條長1.3米的眼鏡蛇。


    它早就嗅到了人類一身的汗臭,早就準備好了一口咬到人的腳踝。


    一旦把一個人放到了,附近的十幾條蛇就能開一個美食party。


    蛇會從幹枯的人口裏爬出來,把這個太陽曬了一個多月的人類木乃伊,當成它們新的別墅......


    其實我早看到腳邊上來的一條蛇,提起鋼靴一腳踩踏......蛇頭立刻崩裂,蛇身盤曲抽搐起來。


    一手抓起蛇的脖子,把稀爛的蛇頭隨意丟掉,用犀利的小刀破開它的肚子,擠出蛇膽一口吞下......


    然後丟掉這條死翹翹的蛇,拍拍灰塵仆仆的身體,繼續上路。


    有興趣的可以把蛇剝了皮,丟在有點潮濕背著太陽的一麵卵石灘塗上,不到半個小時,會爬出來幾十隻蠍子。


    用鋼線串起這些巴掌大的蠍子,晚上就可以美美的吃一頓烤蠍。


    不過尾巴這玩意得揪掉,如果不希望中毒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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