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布陸軍元帥此刻在打電話向“狼穴”的希特勒報告前麵11月中旬進攻列寧格勒的軍事部署情況。


    我則背著兩把步槍,和一個重四十斤的補給包,裏麵有四塊tnt炸藥(硝酸甘油炸彈)。手裏拿著一把五連發的,德軍巡邏士兵的kar98k卡賓槍。


    98k毛瑟步槍於1935年成為德軍的標準製式步槍,因為它的連續發射係統性能優秀,並且卡彈率低,上彈很便捷,使得很多善於利用它的狙擊手,裝上10倍瞄準鏡之後如虎添翼。


    我不打算用這種400米狙擊精度的獵槍,來殺北集團軍勒布陸軍元帥。


    也不打算用任何步槍來射殺德軍。


    其實過分的暴露自己的狙殺技能,也是一種戰略意義上的失敗。


    我從身邊高四米的機槍堡壘下匍匐爬過去。


    我甚至於能聞到碉堡裏,德軍抽“金字塔”羊屎煙的味道。


    德軍的觀察員再拿望遠鏡看夜幕下的視線中一切景物,幾乎是間隔一分鍾看一次。


    機槍手就在他身邊說笑著,我能抬頭看到一把mg34機槍的槍管從暗堡裏伸出來。


    我把一顆手榴彈放在這下麵。


    然後我背著背包和槍包,手裏挎著98k毛瑟步槍,在雪地上爬了一百多米,直到爬到它的死角中去,我才起身跑步......


    在零下18度的寒冷天氣裏,我能感覺到我唿吸出來的氣體都結成了冰,從口罩中出來後,就在向下變成冰凝細末落在雪地上。


    我麵上罩著白色的棉布罩子,隻是露出帶著防風的白色眼睛框,睛框上麵一圈都結滿了冰茬子。


    我事實上用一根汽車的大號橡皮油管,連接在唿吸麵具上,在向外一側引導我鼻孔唿吸出來的熱氣。


    不然,我的眼睛絕對會被厚厚的冰層模糊視線。


    我不能露出我的麵部,在這樣寒冷的夜裏,何況很遠都能在雪地反應出來係人臉。


    在雪地裏我還有一公裏要走。


    畢竟步行在雪地中深一腳淺一腳不是那麽容易的事實。


    雖然自己帶了雪地靴,細用小樹枝編織的,但是還是走得很慢。


    我知道德軍的指揮部有軍用摩托,迴來時我會用到它。畢竟撤離的一公裏太遠,要是步踱,我會被警覺起來的德軍發現,要是追上的話,我會麵臨整團建製的德軍包圍。


    我很遠能聽到狼狗的叫聲。果然,蓋世太保凱斯勒中尉沒有欺騙我,他事實上加強了夜間和白天的巡邏隊的力量。


    狼狗能嗅到兩公裏以內上風位子敵人的氣味。


    所以我辨別了自己是屬於下風位子,才敢大步的潛行。


    人的步行速度不是很快的,平均一小時7公裏,還是平地,雪地最多五公裏,還得小跑。


    但是我能以12公裏的速度行動這是來自一種訓練和特殊的技能。


    難道說行軍時走路還有技能?


    其實是的,人類的自身是一個技術的寶庫,如果真的懂得應用自己的肢體和器官協調能力,你能做到比別人的耐力更持久,行動更快捷。


    因為人走路的形式其實不一樣的,有的人足尖落地,有的拖著足跟走,而我是平行地麵大步的邁進,這樣來計算,步幅一分鍾會比尋常人快12步,因為腳掌不脫離地麵節省很多運動的無用功。


    跨距大5公分,這樣12步出去就等於是比尋常人多走出來0.6米。加上比尋常人走得跨度大,一分鍾最少是60步的話,我就多走出去3.6米。


    所以一小時後,我能把身邊的人丟出去兩百多米。


    這還是步行速度,如果我是慢跑的步幅,則速度快一倍不止了。


    這就是步行耐力的一種訓練,同樣我的行走力量,比別人一小時多走出去半公裏,慢跑是1.5公裏,快跑是3~5公裏。


    穿著雪地靴子我在負重75斤慢跑。


    唿吸還得均勻,平均跑三步唿一下,跑三步吸一口空氣。


    這樣不增加肺部的壓力,還充分提供了有氧運動。


    等接近德軍指揮部時,我看到了太多的機槍暗堡和巡邏隊在附近。


    我隻能等,白天看清楚了位子,夜裏我才知道從哪裏的死角繞。


    帶著迅捷的速度,我在指揮部外圍的農舍房屋裏來迴的輾轉。


    我總算是來到了指揮部的高牆下,把麵前的德軍十一個人外帶一條狼狗的巡邏隊讓過去後,我從一個比較高的後麵地勢爬進去......


    來到白天打開地庫窗戶插銷的位子,趴在黑暗裏聽了聽裏麵的動靜。


    然後把四塊炸藥從背包拿出來,接著我把所有的槍械放在牆角雪地裏,用積雪雪掩埋。


    身上僅僅帶著魯格手槍、勃朗寧手槍和一把匕首滑進窗戶。


    拿著炸藥,找到雷管,把它們立刻安裝起來。


    把用手表指針啟動的定時炸彈,放在地下室酒窖的兩個對角,然後門口聽聽動靜出來,黑暗中進去地下的機要室,在一個垃圾桶丟一顆,另一個放在檔案室。


    我不可能從下麵2.6米再爬上地窗,所以得從地下室的樓梯出去。


    進入不好進,還是因為門口站著一個拿著mp40的士兵。


    但是出來很容易......


    我用匕首撥開木門,在外麵沒有動靜時,一把從後麵用我的披風布捂著此人的嘴,把刀側麵刺進他的脖子,從右邊根部刺進,能感覺到脖子一半都通透了......


    他的喉管被頸部動脈湧現的血給灌滿,嘴裏都湧出血漿來。


    我把他的屍體拖到身後酒窖的暗處。帶著他的mp40和鋼盔走向麵前的走道。


    走道對麵有一個,但是看到我並沒有表情。


    我的半個臉在頭頂的油燈下看不太清楚。


    “又要去廁所麽?你個懶驢。”


    在他話沒有說完時,我撲上去對著正麵的喉管就是一刀......


    我背著兩把mp40,兩個子彈帶,用披風包裹著,從側麵的地下室木門走出來。


    這裏是後院的位子。我迴到最初的地方,把mp40拆卸了彈夾放進我的補給背包,子彈帶裏的十個mp40滿彈夾放進去,空肩帶丟棄......


    我背著槍袋、補給背包,手裏端著98k毛瑟步槍,大大咧咧的在後門兩個站崗時聊天的士兵麵前走出後門。


    他們以為我是換班的士兵。更不會問什麽。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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