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4章 3.25(一)


    半夜睡不著,隨便寫點。


    每天總有那麽幾分鍾,我會問自己,我期待的東西,它真實嗎?


    理智偏向於不真實。


    但我希望它是真實的。


    其實越想越覺得不真實。


    但誰讓我會自己騙自己呢。


    假如說,老天有眼,引天雷攢動,縱火光一掠,我這八尺多的身子,燒個半晌,大概也就剩下一搓自戀,一撮胡思亂想,還有一堆其他的,複雜的黑色不明渣滓。


    胡思亂想。寫小說需要胡思亂想吧,但生活卻又要無比的真實。


    什麽叫真實呢?


    生活就叫真實。


    我盡量去坦誠相待,正是因為,我似乎總有不切實際的想法。


    想讓真實的比例高一點。


    又沒辦法抹除那些幻想。


    隻能自己對自己坦誠些。


    就好像那幻想也很真實。


    自戀。又是個貶義詞,好像是一個嘲諷意味很重的詞。


    自信。對自己有合理的認知。


    自卑。對自己的判斷低於實際


    自戀。對自己的判斷高於實際


    (理科生,書上的東西學的不怎麽樣,但是留下了,喜歡瞎幾把定義的毛病。)


    其實隻要是人,都有點自戀。


    有些人,其實不太需要自戀。


    比如說,那些有人愛的人。


    每一個沒人愛的人啊,


    請自己愛自己吧。


    有些人會覺得奇怪,為什麽有些人又自戀,又自卑呢?


    這不矛盾嗎?


    其實並不矛盾。


    因為自卑,渴望被愛,但又沒人愛,所以自己給自己打氣。自己愛自己,自己吹捧自己。所以,漸漸的自我認知就超過了實際。


    有人喜歡抨擊自戀的人,姑且不說那人自己是否自戀。覺得別人自戀影響到自己的人,不也是在把自己的主觀意願強加給別人嗎?


    這樣的人甚至更為自我。


    別人可能是被動的影響,


    而那人卻是主動的幹預。


    原諒別人自戀,就像原諒自己自戀那樣吧,起碼可以少生氣。


    因為什麽也改變不了。


    自己愛自己,習慣了。


    貪心的想要被別人愛。


    胡思亂想,渴望被愛。


    極其自戀,需要被愛。


    我缺愛,很缺,很缺。


    愛這種東西,像是在男女之間,拋開欲望之外的那一部分。


    由愛催生的欲望,


    好像就沒那麽髒。


    或許欲望都很髒,


    隻是對的人不髒。


    說白了,還是在為自己狡辯。


    這種不真實的狀態,有時候會讓人有一種溺空感。周圍沒有水,沒有溫度的變化,懸浮在某個空間裏,持續著可以忍受的輕微窒息。


    寶兒,在你那個角度,也許不會窒息。因為我一直在重複著,我愛你。真的好多,好多遍了。


    有人說,謊話重複一千遍就成了真話。我當時就在想,那真話重複一千遍呢?會怎麽樣呢?


    當時,我不知道。


    現在我知道了。


    會變得很累。


    我不曾質疑過我對你的愛情,也不曾懷疑你會對你愛的那個人始終如一。我懷疑的是那個人,到底有沒有可能會是我?


    我不僅沒有判斷力,而且還很喜歡騙人。我騙不了別人,也就隻能騙騙自己。


    在最開始的時候,我的想法很明確。結果無非是成功或者是失敗,但是在過程中,起碼我可以堅持減肥,身體會變得更健康,繼續積極樂觀的生活,順便攢一攢錢。


    我隻是在用,我並沒有什麽價值的生命,去愛一個很可能沒結果的人,幾乎是沒有什麽可失去的。


    我想不到,我應該怎麽輸。


    最壞的結果就是恢複原狀。


    但是事實好像並非如此。


    我,開始產生了執念。


    習慣了,愛一個人。


    不知道別人如何。


    但對於我來說,


    就像談到糖,


    就想到甜。


    每次想到你,


    總想說我愛你。


    思維的肌肉記憶。


    如果停下,會很慌。


    靈魂被塞滿了緊繃著。


    突然少了一塊,會很亂。


    是很重要,很重要的東西。


    那個人是我嗎?我的寶貝。


    p.s.:


    我一直都認為你不喜歡我,是很正常的。因為這樣想,如果不幸言中了,也不至於太傷心。


    我多希望有人愛我啊。


    我多希望是你愛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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