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4章 3.25(一)
半夜睡不著,隨便寫點。
每天總有那麽幾分鍾,我會問自己,我期待的東西,它真實嗎?
理智偏向於不真實。
但我希望它是真實的。
其實越想越覺得不真實。
但誰讓我會自己騙自己呢。
假如說,老天有眼,引天雷攢動,縱火光一掠,我這八尺多的身子,燒個半晌,大概也就剩下一搓自戀,一撮胡思亂想,還有一堆其他的,複雜的黑色不明渣滓。
胡思亂想。寫小說需要胡思亂想吧,但生活卻又要無比的真實。
什麽叫真實呢?
生活就叫真實。
我盡量去坦誠相待,正是因為,我似乎總有不切實際的想法。
想讓真實的比例高一點。
又沒辦法抹除那些幻想。
隻能自己對自己坦誠些。
就好像那幻想也很真實。
自戀。又是個貶義詞,好像是一個嘲諷意味很重的詞。
自信。對自己有合理的認知。
自卑。對自己的判斷低於實際
自戀。對自己的判斷高於實際
(理科生,書上的東西學的不怎麽樣,但是留下了,喜歡瞎幾把定義的毛病。)
其實隻要是人,都有點自戀。
有些人,其實不太需要自戀。
比如說,那些有人愛的人。
每一個沒人愛的人啊,
請自己愛自己吧。
有些人會覺得奇怪,為什麽有些人又自戀,又自卑呢?
這不矛盾嗎?
其實並不矛盾。
因為自卑,渴望被愛,但又沒人愛,所以自己給自己打氣。自己愛自己,自己吹捧自己。所以,漸漸的自我認知就超過了實際。
有人喜歡抨擊自戀的人,姑且不說那人自己是否自戀。覺得別人自戀影響到自己的人,不也是在把自己的主觀意願強加給別人嗎?
這樣的人甚至更為自我。
別人可能是被動的影響,
而那人卻是主動的幹預。
原諒別人自戀,就像原諒自己自戀那樣吧,起碼可以少生氣。
因為什麽也改變不了。
自己愛自己,習慣了。
貪心的想要被別人愛。
胡思亂想,渴望被愛。
極其自戀,需要被愛。
我缺愛,很缺,很缺。
愛這種東西,像是在男女之間,拋開欲望之外的那一部分。
由愛催生的欲望,
好像就沒那麽髒。
或許欲望都很髒,
隻是對的人不髒。
說白了,還是在為自己狡辯。
這種不真實的狀態,有時候會讓人有一種溺空感。周圍沒有水,沒有溫度的變化,懸浮在某個空間裏,持續著可以忍受的輕微窒息。
寶兒,在你那個角度,也許不會窒息。因為我一直在重複著,我愛你。真的好多,好多遍了。
有人說,謊話重複一千遍就成了真話。我當時就在想,那真話重複一千遍呢?會怎麽樣呢?
當時,我不知道。
現在我知道了。
會變得很累。
我不曾質疑過我對你的愛情,也不曾懷疑你會對你愛的那個人始終如一。我懷疑的是那個人,到底有沒有可能會是我?
我不僅沒有判斷力,而且還很喜歡騙人。我騙不了別人,也就隻能騙騙自己。
在最開始的時候,我的想法很明確。結果無非是成功或者是失敗,但是在過程中,起碼我可以堅持減肥,身體會變得更健康,繼續積極樂觀的生活,順便攢一攢錢。
我隻是在用,我並沒有什麽價值的生命,去愛一個很可能沒結果的人,幾乎是沒有什麽可失去的。
我想不到,我應該怎麽輸。
最壞的結果就是恢複原狀。
但是事實好像並非如此。
我,開始產生了執念。
習慣了,愛一個人。
不知道別人如何。
但對於我來說,
就像談到糖,
就想到甜。
每次想到你,
總想說我愛你。
思維的肌肉記憶。
如果停下,會很慌。
靈魂被塞滿了緊繃著。
突然少了一塊,會很亂。
是很重要,很重要的東西。
那個人是我嗎?我的寶貝。
p.s.:
我一直都認為你不喜歡我,是很正常的。因為這樣想,如果不幸言中了,也不至於太傷心。
我多希望有人愛我啊。
我多希望是你愛我啊。
半夜睡不著,隨便寫點。
每天總有那麽幾分鍾,我會問自己,我期待的東西,它真實嗎?
理智偏向於不真實。
但我希望它是真實的。
其實越想越覺得不真實。
但誰讓我會自己騙自己呢。
假如說,老天有眼,引天雷攢動,縱火光一掠,我這八尺多的身子,燒個半晌,大概也就剩下一搓自戀,一撮胡思亂想,還有一堆其他的,複雜的黑色不明渣滓。
胡思亂想。寫小說需要胡思亂想吧,但生活卻又要無比的真實。
什麽叫真實呢?
生活就叫真實。
我盡量去坦誠相待,正是因為,我似乎總有不切實際的想法。
想讓真實的比例高一點。
又沒辦法抹除那些幻想。
隻能自己對自己坦誠些。
就好像那幻想也很真實。
自戀。又是個貶義詞,好像是一個嘲諷意味很重的詞。
自信。對自己有合理的認知。
自卑。對自己的判斷低於實際
自戀。對自己的判斷高於實際
(理科生,書上的東西學的不怎麽樣,但是留下了,喜歡瞎幾把定義的毛病。)
其實隻要是人,都有點自戀。
有些人,其實不太需要自戀。
比如說,那些有人愛的人。
每一個沒人愛的人啊,
請自己愛自己吧。
有些人會覺得奇怪,為什麽有些人又自戀,又自卑呢?
這不矛盾嗎?
其實並不矛盾。
因為自卑,渴望被愛,但又沒人愛,所以自己給自己打氣。自己愛自己,自己吹捧自己。所以,漸漸的自我認知就超過了實際。
有人喜歡抨擊自戀的人,姑且不說那人自己是否自戀。覺得別人自戀影響到自己的人,不也是在把自己的主觀意願強加給別人嗎?
這樣的人甚至更為自我。
別人可能是被動的影響,
而那人卻是主動的幹預。
原諒別人自戀,就像原諒自己自戀那樣吧,起碼可以少生氣。
因為什麽也改變不了。
自己愛自己,習慣了。
貪心的想要被別人愛。
胡思亂想,渴望被愛。
極其自戀,需要被愛。
我缺愛,很缺,很缺。
愛這種東西,像是在男女之間,拋開欲望之外的那一部分。
由愛催生的欲望,
好像就沒那麽髒。
或許欲望都很髒,
隻是對的人不髒。
說白了,還是在為自己狡辯。
這種不真實的狀態,有時候會讓人有一種溺空感。周圍沒有水,沒有溫度的變化,懸浮在某個空間裏,持續著可以忍受的輕微窒息。
寶兒,在你那個角度,也許不會窒息。因為我一直在重複著,我愛你。真的好多,好多遍了。
有人說,謊話重複一千遍就成了真話。我當時就在想,那真話重複一千遍呢?會怎麽樣呢?
當時,我不知道。
現在我知道了。
會變得很累。
我不曾質疑過我對你的愛情,也不曾懷疑你會對你愛的那個人始終如一。我懷疑的是那個人,到底有沒有可能會是我?
我不僅沒有判斷力,而且還很喜歡騙人。我騙不了別人,也就隻能騙騙自己。
在最開始的時候,我的想法很明確。結果無非是成功或者是失敗,但是在過程中,起碼我可以堅持減肥,身體會變得更健康,繼續積極樂觀的生活,順便攢一攢錢。
我隻是在用,我並沒有什麽價值的生命,去愛一個很可能沒結果的人,幾乎是沒有什麽可失去的。
我想不到,我應該怎麽輸。
最壞的結果就是恢複原狀。
但是事實好像並非如此。
我,開始產生了執念。
習慣了,愛一個人。
不知道別人如何。
但對於我來說,
就像談到糖,
就想到甜。
每次想到你,
總想說我愛你。
思維的肌肉記憶。
如果停下,會很慌。
靈魂被塞滿了緊繃著。
突然少了一塊,會很亂。
是很重要,很重要的東西。
那個人是我嗎?我的寶貝。
p.s.:
我一直都認為你不喜歡我,是很正常的。因為這樣想,如果不幸言中了,也不至於太傷心。
我多希望有人愛我啊。
我多希望是你愛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