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統就是刑事法規匯編兼解釋。


    自大秦的商鞅變法之後,刑罰也就成為國家約束百姓,伸張正義的主要手段,大乾在製定法律就顯得有一些著急了。


    前後隻用了半年時間。


    所以也就是直接把前朝的律法抄錄了一遍,隻改了些需要避諱的字詞。


    如此也就形成了大乾律法。


    而蕭奕監國之後,就讓六部尚書和九卿卿正等朝中大臣們,還有一些大儒,對大乾律法進行了修正和編撰,並且規定大乾律法要因時而更正,要與時俱進。


    所以呢,在問罪那些蠻夷餘孽破壞水泥路之罪行,以及整治惠濟局的大管事趙嬤嬤私自販賣人口的最新的時候,要先一步修正大乾律法。


    就是說,大乾必須要踐行依法治國和有法可依的理念。


    當然,在事情發生之後,還是可以第一時間修正一下,這個修正,不是更改,如此一來就是朝令夕改了,而是說要加上一條,好對這種新發生的案件的犯罪者進行依法問罪處置啊。


    前世的大明王朝,就有著大明法典,更具係統性、整體性、統一性、規範性,更強調程序正義,更注重司法公正和官員廉潔。


    蕭奕要做的就是堅持程序正義,學習前世的大明開國皇帝朱元璋的一些好的做法。


    而如今,大乾的高層治理上麵,其實還是存在著很大的缺陷。


    現在是他這個有著五千年的文化教導下的人坐鎮,什麽缺陷都能被隱藏。


    可是下一代呢?


    下下一代呢?


    不能保證每一個坐在寶座上麵的帝王都是穿越者啊!


    所以,蕭奕就想到了八議製度。


    就是八種類型的犯人,比如皇親國戚,比如特殊人才,比如德高望重者,比如立有大功者。


    對於這些犯人,官員可以審判但不能執行,必須上報給中央朝廷,由中樞重臣進行商議。


    重臣商議出的判決結果,再呈交給皇帝進行裁決。


    這樣一來,也能夠極大地保證司法的公正性,也能夠安撫百姓,做到公卿犯法與庶民同罪。


    自然是無法做到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這種絕對的公正性。


    畢竟,皇帝這個身份的意義和特殊性,也是這個時代的產物,是時代的象征。


    蕭奕則是對八議製度進行嚴格界定。


    比如德高望重者,根本無法客觀判定,是人是鬼都可以德高望重。還有皇親國戚,不能說沾親帶故就算。


    就算是蓋文達這樣的人犯了法,那也是要問罪,隻是處罰的程度卻又要不同,不能真的就和普通大眾一樣。


    蓋文達這樣的名儒,雖然是儒家代表人物,雖然東南問政的時候,有意反對新學。


    可是不能就此而否定了此人對於社會的貢獻,教導出來許多有才能的人。


    就如今的大乾朝野,估計也有十幾位官員,都是蓋文達的弟子。


    再者是重臣們商議的判決結果,如果涉及死罪法律,天王老子也不能免除。


    畢竟,死罪肯定是犯了重罪。


    這種犯罪者若是得到了豁免,就是對朝廷公信力最大的挑釁。


    八議製度的寬恕條件,最多在流放罪以下,殺人者償命不得違背!


    當然啦。


    皇帝還是有豁免權的。


    如此一來,蕭奕直接縮減範圍成三議製度,且施行範圍和內容進行嚴格規定。


    有大功者和權貴,保留。


    譬如為國開疆拓土的大功之人,他牽扯到的各方利害關係太多。一旦給予司法部門判決權,可能引發非常嚴重的後果,甚至是成為政治鬥爭工具,必須由皇帝和中樞做出決策。


    又譬如一品爵和三品官以上,這些都屬於大員,必須中樞集體商議,再交給皇帝判定,否則會引起政治動蕩。


    這就很容易形成黨爭,大明後期的黨爭之禍,可是前車之鑒。


    大乾的那些大臣們不知道,蕭奕的心中可是十分清楚,什麽楚黨、浙黨、京黨,最有名、實力最大的還是東林黨。


    有時候更公正的法律,實際運用卻帶來不公正。


    同時,還有一個就是贖罪之法。


    自古以來就有的。


    前朝的大明皇帝朱元璋的對輕罪的贖罪條款,更像是一種變相的罰款和社區勞動改造。


    比如鞭刑和杖刑,有錢的出錢贖罪,沒錢的出力贖罪,幫官府運炭搬磚都可以抵罪。


    但是蕭奕覺得重罪是不能通過贖金來贖罪的,這一點,也必須寫到大乾律法之中,也必須進行一次完善和邸報上麵的科普。


    不錯。


    在雪災之後。


    整個大乾再一次按部就班地運轉。


    而一場雪災帶來的影響也有,不少工程都停工了。


    大乾要趁著年關之際,再一次休養生息。


    大冬天的。


    不是窩在暖閣的溫柔鄉之中,就是在書房之中寫一些東西。


    寫著寫著。


    也就想到了大乾律法。


    寫到最後,更像一篇簡略憲法,闡述大乾法統與國家屬性,論述皇帝—官—民的關係,以及定下“民為邦本”的基調,再論述編訂的意義所在。


    最後,又開始在政事堂上開課,闡述這些開創性的東西。


    大臣們聽完之後,都沉默了下來,似乎在消化新思想。


    蕭奕笑道:“孤查閱了自秦朝以來的所有律法之典籍。大秦王朝,官員所犯罪行當中,對待貪贓枉法是最嚴厲的。”


    “這也是大秦為何能夠強大起來的原因,因為秦法嚴苛,做到了絕對的令行禁止。”


    “再觀其他六國,道德敗壞、人心浮躁、國家法度聊勝於無、朝令夕改,連國主都是背信棄義之人。”


    “大秦之所以能夠一統六國,那是因為到了後來,那些個王佐之才、治世之才,隻有在大秦見到了公平、公正、公道。”


    狄晏覺得太子殿下說得很有道理,當即站出來表示支持。


    戴光等人也是一樣。


    大乾如今的依法治國、有法可依等理念,也已經是深入人心了。


    這並非是用法家之理念來治國。


    而是王朝發展到了現在,國法已經是必不可少的治國之道。


    國無法,必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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