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城市不管它有多麽的繁華,都會有一處不為世人所知道的陰暗角落,更何況是在民國初期這個混亂的時代。在靠近八大胡同處的一個院落裏,一群男子正赤身裸體地被綁在柱子上,從地上的衣服上可以看出,這些人是軍人。沒錯,被綁住的這幾個人就是白天槍殺吳克己的那群軍人,至於為什麽一個營的兵力隻剩下這麽點?那是因為抓他們的人嫌麻煩,將那些無關緊要的小兵給直接突突了。


    “老大,模範團來了個參謀,說是奉命協助抓捕,您看這些人是不是”


    正在擺弄刑具思考著待會用那一個為好的頭領聽見屬下稟報後,哐啷一聲將手上的火鉗往地上一丟“真是掃興的很,好不容易待到一群肥羊正準備練練手藝呢!嘖嘖,來的是模範團啊!這可有點不好辦,嗯,你這樣,我桌上有一張寫滿名字的紙,你拿著交給模範團的人就好,至於這幾個我還有大用。”


    “屬下這就去。”


    一聽見有辦法後,屬下就迫不及待的離開。他對於自己的上司可是了解的很,典型的屬於又菜又愛玩的那種,隻要是抓到的人送到他這裏就沒有見過能夠活著出來的,這還就算了,哪怕躺著出來的不是少了這個部件就是多了那個部件,你見過身上長三隻手的屍體嗎?他就見過,說是自己是前清刑部行刑師傅的傳人,但這手藝確實有點潮.為了自己的身心健康,還是躲著點為妙!


    待屬下走開以後,領頭的繼續擺弄著火鉗,眼中看著火鉗越燒越紅,嘴上也開始自言自語這俗話說的好,學得文武藝賣與帝王家,我不像那些讀書人滿腹經綸,但是咱有咱的用處。我自小就跟著師傅學手藝,師傅可以將一個活生生的人割上千刀而不死,我隻能割上百刀。這大清亡了,我這學來的手藝也沒有了用武之地,好在叫袁大人看得起,給了我碗飯吃,不然啊,隻怕墳頭草都有三尺高咯!


    自打進了這情報處後,咱就發過誓,誰與袁大人過不去就是與我過不去。現在給你們兩個選擇:一,就是這樣死扛著,我會在你們身上連連手藝,最後就是將你們喂狗吃。二,在這張紙上簽字畫押,我答應給你們一個痛快,死後還是喂狗!就這兩條,你們選一條吧!


    都不說話是吧!好!都是硬漢子!我就喜歡你們這樣的人!那就讓你們嚐嚐當年刑部的家法,算你們有福氣,這套家法據我師傅說還必須是當朝三品以上的大員才有資格享受!\"


    如果能將這群被綁住的人嘴裏將抹布拿開的話,保準都會選擇第二條,但是很遺憾,他們的嘴巴被堵住了,所以他們沒得選,隻能夠用嗚嗚聲來表達自己的情緒!


    領頭人所說的手藝其實就是淩遲,淩遲“儼然是為中國刑罰係統中最典型的懲罰。


    雖然\"淩遲\"一詞最早出現在第十世紀,但直至十三或十四世紀才正式編入刑律。此外,1905年法學史家沈家本奏請刪除淩遲等極刑獲準,也是以此作為論據之一。畢竟\"淩遲\"不合乎中國的法學精神、刑罰特性以及應用方法,看起來比較類似\"特殊法”


    的懲戒類型。當然,這項特殊法是隸屬於帝王的司法係統,《元律》有記載執行。不過,經過仔細觀察之後,建立非刑之正的處罰,畢竟違反正常的法學精神,從建立到廢除為止,文人始終稱之為殘酷、不人道的處罰。


    淩遲,是一種肢解的懲罰,支解後的屍體殘骸放入簍子裏,頭顱則公開示眾,期限不定。這是清朝末年的做法,一般俗稱為“十六刀\"、“三十二刀”、“三百六十刀”


    不過我們不清楚是否真有這些數目,或隻是虛構的數目。明朝時期的\"刀,有切傷和\"多\"之意,數目累加,行刑時間延長。


    清朝初年,淩遲之刑曾廣泛推行,行刑的刀數、延續時間等均作了改變。需要注意的是,淩遲行刑並沒有固定的手法,各朝各代以及不同時期方式不同,輕者僅“分裂四肢\",重者則“千刀萬剮\"。清朝初由於“圈地\"投充逃人剃發易服\"等一係列野蠻的統治政策,激起了漢民的強烈反抗,此時加大淩遲的行刑殘酷程度,目的便是要起到震懾作用。此外,淩遲還往往與其他刑並用,施行極為頻繁,以至於文字獄嚴重的康乾時期,文人僅因一句詩詞而被定“大逆“之罪,並處以淩遲,其子孫則發配為奴,甚至還未出世的子子孫孫也要世襲奴籍!


    戊戌變法後,清廷受內外各種矛盾的衝擊,不得不順應潮流對傳統的弊政作些改革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修訂法律大臣沈家本奏請刪除淩遲等重刑,清廷準奏,下令將淩遲和梟首、戮屍等法“永遠刪除,俱改斬決。從此,淩遲非人的酷刑才從法典中消失,被斬首代替。


    但是這是哪裏?這是一個官方記載都不存在的情報處,他們根本就不受民國法律的約束,對於情報人員來說,隻有結果沒有過程!


    拿到抓捕名單的模範團也開始了行動,按照情報處所提供的名單,整個團分成數十隊開始分頭抓捕。


    在一處看似平常的宅子前,士兵們直接將門踹開後就魚貫而入,巨大的響聲讓正在床上玩遊戲的男子嚇得一哆嗦,還沒有等他反應過來,一束燈光就打在了他的臉上,“你是趙德海?\"


    “你們是什麽人?要知道我可是國會議員,是革命黨的人,我一定要去告你們私闖民宅。”


    “那就沒錯了,帶走!\"


    趙德海就這樣被人從床上拉走了,不知是有意還是無意,這群士兵甚至連衣服都沒有給他穿。在趙德海被架走後,床上的女子這才迴過神來。她沒有大喊大叫,隻是默默地將衣服給穿好後,再將趙德海的衣服給收刮了一遍後便徑直離去。雖然是收刮,但是女子還是有職業道德的,隻是收取了她那一份應得的,至於房間裏其他的錢財分文沒動。這種場麵對於女子來說,這隻是小意思罷了。想當年,她正在和客人玩遊戲時,客人的大婦破門而入當場抓了個現行,那個場麵才叫刺激。


    不僅僅是趙德海,隻要是平時極力鼓吹民主維護共和的那群人一個不拉的全部被模範團的來了個一鍋端。如果是像趙德海這樣隻是嘟囔幾句發發牢騷士兵便不會理會,但是這個世界上總有頭鐵的,碰見這種人那就沒什麽好說的,一律按拘捕處理,輕則子彈在身上留幾個貫穿傷還可以活一陣,重則直接見閻王爺。


    就連段總長的府邸外麵都特意安排了一個連的士兵在把守,美其名曰是保護段總長的安全,但是明白人都知道,這哪裏是保護,更為確切的說是軟禁。段總長製止了府中親衛要教訓教訓外麵那群人的舉動,別人或許不知道,但是他可是很清楚外麵那些人的身份,這是\"模範團”,用前朝的話來說這就是禁軍,這世上除了他袁大總統還有誰能夠調動這支隊伍?


    在段總長看來,這不僅僅是對自己白天行動的反擊,更是一次收網行動。至於這網裏麵的魚是哪個品種?這根本不需要問,和尚頭上的虱子——明擺著!


    “慰庭啊慰庭,沒想到你還是那個想法。那個位置到底有什麽好的?為了那個位置將天下黎民百姓棄置不顧,值得嗎?”


    段總長呢喃完以後,披上他最喜歡的禪衣在一張信紙上慢慢寫到“慰庭吾兄:吾自幼熟讀五經,自以為天下之大勢當順應民意。天之生民,非為王也;而天立王,以為民也。故其德足以安樂民者,天予之;其惡足以賊害民者,天奪之。


    愚弟以為,當今世界乃風雲變幻之時,我民國初見萬象更新,當以國事為重,萬不可做非分之想。如複辟帝製,南有革命黨,外有東洋等列強,戰端一起,萬事皆休。還望兄謹慎為之。


    另,愚弟近日身體抱恙,恐耽誤國事,望大總統能批準屬下之辭呈!”


    段總長在紙上改改畫畫總算將這份辭職信給寫好了,與其說這是份辭職信還不如說是個保命信。事事多疑的他總認為有人要加害於他,現在外麵袁大總統又在收網,現在還不遠離的話,隻怕下一步刀子就會到朝他落下。


    將信件交給屬下要他送往總統府處後,段總長又將革命黨人寄來的勸說合作的信件給一把燒了。其實這些信件他連看都沒有看過,不僅沒時間看心裏也不想看。他和誰合作也不會和那些成事不足敗事有餘的革命黨人合作,當然還有一個更深層的原因就是,革命黨人後麵的支持者是東洋人。當年他跟著大總統總督朝鮮的時候就發過誓,“他日必抬頭與日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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