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文濤本來是想以故意傷人,打算先報警,讓他們把郭亮抓到牢裏的。


    但監控顯示,楊文濤也打郭亮了。隻是打不過人家,自己隻虧了而已。


    不知道是當地的警察,有意偏袒自己的城市居民?還是他們對這個海外迴來的人,實在不喜?


    所以在把郭亮帶到警局,例行詢問做完筆錄後,就把人放了。


    案件正好由張健負責,在經過他的調查取證後,最後判定兩人為雙方打架鬥毆。


    獲勝的那一方,賠償受傷嚴重的那一方醫療費。


    並因受傷者沒有家屬照料,住院期間,由另一方派人在醫院照顧他。


    而他也受到了張健警官的嚴厲批評:這裏是中國,是法治社會。不要把國外那一套拿到國內來用,你隨便誣陷人名譽,人家是可以起訴你的。


    楊文濤目瞪口呆,在他的記憶裏,國內的人對於海歸不都是敬著,讓著嗎?什麽時候態度已經變成了這樣冷酷無情?


    難道是看自己沒錢,所以才想合起夥來拿捏自己?


    這麽一想,就更堅定了他要奪迴家產的決心!


    等自己拿到房子,就把它賣了,作為自己的啟動資金,重新開展自己的中醫事業。


    他相信當年的事情已經過去那麽久了,肯定不會再有人記得了!


    但看著事情以一種非常滑稽的方式結束,楊文濤心裏又覺得憋氣。


    但他也知道,再鬧下去,自己目前也討不到好。那就不如,自己找補迴來了!


    於是,郭亮不僅要負責他在醫院的一切開銷,還要找個護工照顧他。


    但問題是,這個楊文濤有意想折磨他,他不用護工,隻要郭亮親自照顧他。


    不僅如此,他還同時向法院起訴郭亮,蠱惑老人,霸占別人的家業,等同詐騙。


    如果不是有公安局的檔案,明明白白記錄著王秀英為自然死亡,他甚至都要再告郭亮一條“蓄意謀殺”的罪名!


    而郭亮原本就沒有,要占有王大媽房子的打算。更談不上什麽蠱惑老人,詐騙,甚至殺人的狗屁事了!


    他雖算不上特富有,但他沒有任何經濟負擔,家庭壓力,光棍漢一個。


    火鍋店的收入,不僅能讓他生活無憂,還能過得很不錯。


    加上他基本沒有太多用錢的地方,所以對朋友向來大方,從不跟人斤斤計較。


    別看他曾是打打殺殺過來的人,但在朋友眼裏,他是大家公認的坦坦蕩蕩又仗義的大哥。


    說他去算計別人家產和生命,簡直是無稽之談!是對他人品的最大挑釁!


    士可忍,孰不可忍。一怒之下的他,從小養成的那股狠勁又出來了:你想要,但又不講武德,這房子我還偏不給你了!


    但現在,張健告訴他,他吃虧就吃虧在隻有物證,沒有人證。


    老太太身前也沒有去做公證,更沒有找個見證人。


    事情真假,隻有他們二人知道。而他作為當事人,說的話是不能當做證詞的。


    所以,如果法官強行按繼承法來判的話,這個房子給楊文濤的幾率可能會比給他大。


    雖然對於那個房子,他也看不到眼裏。但一想到楊文濤那一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嘴臉,他就不想讓他痛快,不想讓他如意。


    反而非常想看到他求而不得,打不過他又幹不掉他的無奈氣憤樣!


    楊芷萱聽完郭亮講述了事情的經過後,一時沒有說話,好像在沉思什麽……


    郭亮看她皺眉想事的神態有點凝重,以為她在為自己的事心煩,就說道:


    “沒事,你也不用煩這個。反正官司打不打得贏,我都無所謂。也沒啥損失,無非就是生點閑氣而已。沒啥大不了的,我就是不想讓楊文濤太痛快了……”


    但沒等他說完,楊芷萱突然問道:


    “你說那個人叫楊文濤?”


    “對,叫楊文濤。因為他住院的信息都是我填的,所以,名字絕對不會搞錯。”


    楊芷萱一聽,立馬站起來說道:“你帶我去看看那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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