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場上騎自行車,上幼兒園的寶寶騎自行車很熟練了,一個男孩也在廣場上騎自行車,他媽媽說,我認識你,你家娃你一直自己帶,我說,是的。其實我不認識她。
另外還有一個小姑娘,三個人在廣場上騎自行車,很久了,相安無事。突然,那個男孩從側麵直接撞過來的,我眼睜睜看著那個上一年級男孩撞過來,我迅速的跑過去,看看寶寶有沒有受傷,沒有受傷,隻是自行車把手扭得厲害,車筐歪了。那個男孩從側麵撞後,自己沒有摔倒,在不遠處看著我們,他媽媽也走了過來,跟她兒子小聲說著什麽。我說,等著讓那個男孩給個說法,道個歉。她媽說他們比賽騎行車,我兒子罵她兒子。我說,不會的,我兒子從來不罵人。她說,小孩不說謊話。我說,我兒子從來不罵人,我兒子一直我帶。
我在等待她兒子過來道歉。我要個說法這句話是大聲說的,為了讓不遠處的她們娘倆聽到,畢竟需要道歉的是她們。他媽怒氣衝衝的說,小孩子能有什麽說法,碰撞太正常了,你說那麽多幹嘛?(都一年級了,不會說原因?太明顯的借口。)
我重複道:我需要你孩子給我們一個說法,為什麽撞過來,明顯是騎自行車熟手。在他媽媽的帶領下,她兒子沒道歉,因為她媽氣勢洶洶的走過來,對我破口大罵開始用手指著我,五官扭曲的對我說,你要什麽說法,小孩子能有什麽說法?因為她暴跳如雷,以至於她水杯掉在地上,她撿起來水杯,拿玻璃水杯指著我,繼續說,你要什麽說法?!她自己的兒子被她“氣勢恢宏”的架勢瞬時嚇哭了,她立馬改口說,看,你把我兒子嚇哭了。我有錄像,避免她歪曲事實。
其實,他兒子騎自行車比不過我兒子,直接從側麵撞擊,我親眼目睹,廣場還有攝像頭,所以,我所以端正自己的心態。不過,俗話說的好,改變別人是不可能的,特別是需要改變的是那個男孩的媽媽,一個成年人。我說,你兒子故意撞過來的,可以調攝像頭查看。她說,掉哪個小區的攝像頭,我陪你去,我說,廣場的攝像頭,現在下班了。她罵罵咧咧的,滿嘴髒話罵著我,拉著她兒子繞著廣場走半圈,一邊走,一邊見到帶娃的陌生人就說,不要和那個男孩玩(指著我兒子)時不時的。對於我索要道歉,她揚言要報警。趕緊報警唄。我等了半天,也沒等到警察來。我兒子被有意或者無意的傷害,我被辱罵,你不報警我報警了。
在我等待警察到來的時候,她和她兒子,另外一個寶媽和她女兒,四個人一起過來了,說要道歉,刹車失靈(失靈不失靈,看一下不就知道了,何必找借口)她所有的借口,是說給別人聽的,隻是證明自己無辜。但是我親眼,眼睜睜的看著他兒子怎麽撞過來的,連攝像頭都不需要。她媽過來,我就離她遠點,避免她手裏玻璃杯傷人。道歉不是她兒子一個人道歉,她自己也得跟我道歉吧?警察已經在路上,我此時不願意和她再有言語衝突,離開她一段距離,不言語。
到了警察局,他媽對於他兒子一個騎自行車熟手,從側麵撞過來的說法,叫作,碰了一下。避重就輕的說,而且不承認罵我了。說我咄咄逼人,個性太強。我孩子被撞倒,我為自己孩子,討個說法,就叫咄咄逼人;被罵,為自己討個說法,就叫個性強。
警察問那個小男孩,是不是貪玩,撞到人的,他說,是的。警察讓他道歉,他道歉了。我不跟小孩計較的,雖然我知道他好勝心太強,輸不起。教育是他媽媽的事。隻要道歉就行了,至於改不改正,與我沒關係。
他媽卻拒不道歉,說我罵她了。我真沒罵她,隻是她不想道歉的借口。警察說,成年人做了事就該為自己的言行負責。她才說,對不起。我選擇原諒。我想要的道歉她道歉了,雖然不真心也沒關係。到門口,她說,別跟我兒子玩之類的話,貌似過錯在於我方似的。我們還是遠離她,這種人,我也不願意打交道,以後山高水長,永不相見。
不要容不下肮髒,有唐僧,也有妖怪。做孫悟空是警察的職責,不要總說這裏有妖怪。能容忍的,就容忍,能繞過去的,就繞過去,勸自己別太天真。世界不是礦泉水,沒那麽純淨。
另外還有一個小姑娘,三個人在廣場上騎自行車,很久了,相安無事。突然,那個男孩從側麵直接撞過來的,我眼睜睜看著那個上一年級男孩撞過來,我迅速的跑過去,看看寶寶有沒有受傷,沒有受傷,隻是自行車把手扭得厲害,車筐歪了。那個男孩從側麵撞後,自己沒有摔倒,在不遠處看著我們,他媽媽也走了過來,跟她兒子小聲說著什麽。我說,等著讓那個男孩給個說法,道個歉。她媽說他們比賽騎行車,我兒子罵她兒子。我說,不會的,我兒子從來不罵人。她說,小孩不說謊話。我說,我兒子從來不罵人,我兒子一直我帶。
我在等待她兒子過來道歉。我要個說法這句話是大聲說的,為了讓不遠處的她們娘倆聽到,畢竟需要道歉的是她們。他媽怒氣衝衝的說,小孩子能有什麽說法,碰撞太正常了,你說那麽多幹嘛?(都一年級了,不會說原因?太明顯的借口。)
我重複道:我需要你孩子給我們一個說法,為什麽撞過來,明顯是騎自行車熟手。在他媽媽的帶領下,她兒子沒道歉,因為她媽氣勢洶洶的走過來,對我破口大罵開始用手指著我,五官扭曲的對我說,你要什麽說法,小孩子能有什麽說法?因為她暴跳如雷,以至於她水杯掉在地上,她撿起來水杯,拿玻璃水杯指著我,繼續說,你要什麽說法?!她自己的兒子被她“氣勢恢宏”的架勢瞬時嚇哭了,她立馬改口說,看,你把我兒子嚇哭了。我有錄像,避免她歪曲事實。
其實,他兒子騎自行車比不過我兒子,直接從側麵撞擊,我親眼目睹,廣場還有攝像頭,所以,我所以端正自己的心態。不過,俗話說的好,改變別人是不可能的,特別是需要改變的是那個男孩的媽媽,一個成年人。我說,你兒子故意撞過來的,可以調攝像頭查看。她說,掉哪個小區的攝像頭,我陪你去,我說,廣場的攝像頭,現在下班了。她罵罵咧咧的,滿嘴髒話罵著我,拉著她兒子繞著廣場走半圈,一邊走,一邊見到帶娃的陌生人就說,不要和那個男孩玩(指著我兒子)時不時的。對於我索要道歉,她揚言要報警。趕緊報警唄。我等了半天,也沒等到警察來。我兒子被有意或者無意的傷害,我被辱罵,你不報警我報警了。
在我等待警察到來的時候,她和她兒子,另外一個寶媽和她女兒,四個人一起過來了,說要道歉,刹車失靈(失靈不失靈,看一下不就知道了,何必找借口)她所有的借口,是說給別人聽的,隻是證明自己無辜。但是我親眼,眼睜睜的看著他兒子怎麽撞過來的,連攝像頭都不需要。她媽過來,我就離她遠點,避免她手裏玻璃杯傷人。道歉不是她兒子一個人道歉,她自己也得跟我道歉吧?警察已經在路上,我此時不願意和她再有言語衝突,離開她一段距離,不言語。
到了警察局,他媽對於他兒子一個騎自行車熟手,從側麵撞過來的說法,叫作,碰了一下。避重就輕的說,而且不承認罵我了。說我咄咄逼人,個性太強。我孩子被撞倒,我為自己孩子,討個說法,就叫咄咄逼人;被罵,為自己討個說法,就叫個性強。
警察問那個小男孩,是不是貪玩,撞到人的,他說,是的。警察讓他道歉,他道歉了。我不跟小孩計較的,雖然我知道他好勝心太強,輸不起。教育是他媽媽的事。隻要道歉就行了,至於改不改正,與我沒關係。
他媽卻拒不道歉,說我罵她了。我真沒罵她,隻是她不想道歉的借口。警察說,成年人做了事就該為自己的言行負責。她才說,對不起。我選擇原諒。我想要的道歉她道歉了,雖然不真心也沒關係。到門口,她說,別跟我兒子玩之類的話,貌似過錯在於我方似的。我們還是遠離她,這種人,我也不願意打交道,以後山高水長,永不相見。
不要容不下肮髒,有唐僧,也有妖怪。做孫悟空是警察的職責,不要總說這裏有妖怪。能容忍的,就容忍,能繞過去的,就繞過去,勸自己別太天真。世界不是礦泉水,沒那麽純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