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及下東西方王權的差異!此文摘抄於網絡上!
目的就是為了解釋下:為什麽此書會用西方體係的文明,目的就是為了避免主角一朝迴到解放前。
也為了更好的述說本故事中那些看似不符合東方理念的東西!(如果還有什麽意見的,可以留下您的評論,寫書、看書不過是尋找一群有共同愛好的人罷了!
討論討論也才熱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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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中國皇帝比起來,世界上其他君主都顯得小氣寒酸。要知道,歐洲最有權勢的皇帝——法國的路易十四,令他的臣民羨慕的不過是可以“毫無節製地吃青豌豆”。路易十四出行時,身邊帶著“瑞士百人警衛隊”,就以為排場大到了極點,殊不知隋煬帝楊廣每次出門,身邊盛裝的武士最少三萬人。與中國大內的禁嚴相比,法蘭西宮廷秩序簡直是玩笑。“應當說,什麽人都可以進凡爾賽宮,可以任意在各大套房之間遊玩,隻是不允許乞丐和僧侶進去。想觀看國王用膳的過往平民百姓,隻要佩帶一把寶劍,臂彎裏放一頂帽子就可以進宮,這些道具在王宮看守那裏能夠租到。”所以才鬧出了一個廚師化裝成貴族與法蘭西公主在宮廷舞會上跳舞的故事。
世界上其他統治者的權力都沒有中國皇帝這樣絕對、徹底、無所不及。與中國皇帝比起來,西方君主們的榮耀其實十分可疑。中國的皇帝頭上隻有一個虛幻的“天”,其他的一切都在他的腳下,而西方的君主頭上頂著三座大山。第一座是教皇。教皇格列高利七世曾在11世紀命令道:“所有的君主都必須親吻教皇的腳。”歐洲的君主登基之時,要向教皇行效忠之禮,然後由後者為他戴上王冠。在中國,皇帝既是“萬民之君”,又是“聖人”;既是凡人,又是“天子”;既管理政務,又壟斷意識形態,擁有“教化”百姓的天然權力。在歐洲,國王和皇帝們隻能掌握有限的世俗權力,卻無權染指臣民的精神世界,意識形態和教育是教士們的領地。第二座大山是法律。在中國,皇帝的話就是法律,而歐洲人明確宣布:“國王在萬人之上而在上帝和法律之下。”“國家本身並不能創造或製定法律,當然也不能夠廢除法律或違反法律。”因為法律的保護,一個窮人可以得意洋洋地宣布,他不歡迎國王進入他的房屋:“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第三座大山是貴族的約束。在中國,“君”與“臣”一個是天一個是地,而英語裏的“king”,除了“國王”之意外,還表示“大的”、“主要的”。事實上,英國的貴族一直認為國王是自己隊伍中的一員、“貴族中的第一人”。國王本身不過是最大的貴族而已,從一定程度上來講,他與其他貴族主要是朋友關係。他的那些哥們兒一不高興,就可以聯合起來,把他顛覆下王位,所以他不得不處處討好他們,盡量考慮他們的利益。
因此,歐洲的國王們權力的深度和廣度都遠不如中國皇帝,因此他們自然也遠不如中國皇帝那樣威風。1199年,理查德一世聽說他的一個貴族在城堡裏挖出一批古代金器,財政緊張的國王要求獲得這份寶藏。然而,在英國,國王卻遭到了毫不留情的拒絕。國王惱羞成怒,和這個貴族兵戎相見,不料卻命喪敵手。
英國貴族們就是這樣經常拒絕國王的命令。“無地王”約翰時期對歐洲大陸垂涎三尺,打算出征法國,然而英格蘭騎士們卻對大陸戰爭不感興趣,拒絕從命,約翰也無計可施。
相比之下,西方國王們的政務則相當輕鬆。因為麵積小,事務少,更重要的是,權力的範圍和深度遠不能和中國相比,所以英國的政府機構十分簡單,一直到13世紀,才形成了三個部門:一個是財務署,負責收稅;一個是最高法院;另一個是內務部,負責處理日常行政事務。由於國家主要是在法律的約束之下運轉,國王對國事用不著事必親躬。亨利二世在位期間三十四年,有二十一年生活在法國,但英國的社會秩序卻相當良好。在西方,國王們每天隻用很少的時間就可以處理完自己分內的工作,剩下大把時間,可以用來舉辦宴會和舞會,理直氣壯地玩。法蘭西國王路易十四每周至少打獵兩次,“寢宮之夜”娛樂晚會則每周舉行三次。“寢宮之夜”自晚7時到10時進行,“娛樂項目多種多樣:賭博、台球、跳舞,有時還有演出。各種酒菜台子都擺了起來。各種糕點、冰淇淋等隨時可用,各種飲料隨時可取”,“路易十四顯得和藹可親。在走到牌桌時他不讓別人起身相迎,他彬彬有禮地同每個人打招唿.
歐洲人認為,王位必須由有國王血統的人繼承。歐洲的幾十頂王冠,一直是在天潢貴胄間傳來傳去,還從沒有出現過哪個泥腿子揭竿而起、開朝立基的壯舉。在英國曆史上,雖然為了王位也曾多次展開過連綿的戰爭,但是戰爭的雙方都是法律意義上有權繼承者。另外,西方王位的產生,除了戰爭和繼承以外,還有非常重要的一種途徑,那就是選舉。在議會出現前,英國存在著由貴族、教士和高官組成的“賢人會議”(witan)。這個會議的明確職責之一就是選舉或者罷黜國王。當國王的繼承出現爭議時,這個會議便會從候選人中選出他們認為最合適的一個。英國從899到1016年間的十位國王中,僅有三位是僅憑血緣關係即位的,其他七位都是由賢人會議推薦的與國王血緣關係較近的貴族,由絕嗣的在任國王賜予王位繼承權。因此,一位大主教曾經說過,正如人們普遍認為的那樣,英國的君主實際上不是世襲的,而是選出來的。
西羅馬立國近千年,拜占庭帝國享國近千年。再看英國,自1028年威廉一世諾曼征服後至今,一共出現的四十一位國王,都是威廉一世的後人。從不嚴格的意義上說,英國王位,也可以說是千年一係了。隻不過英國的王位繼承不是中國式的嚴格的父死子繼,而是摻雜了父女關係、兄弟關係、外孫外孫女關係,以及堂兄弟關係。英國共經曆了九個王朝,然而,王朝更替多是由於上一個王朝的末代國王絕嗣,由親戚入繼大統,導致改換朝代名。歐洲其他國家的王朝更替,也都屬此種情況。
西方的統治者在王位之爭中卻表現出了讓中國政治家瞧不起的軟弱性、糊塗性和不徹底性。他們根本不懂“量小非君子,無毒不丈夫”的真理。在中國人看來,他們的王位之爭有時候簡直像小孩子過家家。
1135年亨利一世去世,他的外孫亨利二世和外甥斯蒂芬都認為自己有權繼承英國王位,斯蒂芬搶先一步登上了王位,亨利二世不服,從此領兵前來爭奪王位。在第一次王位爭奪戰中,年僅十四歲的亨利二世經驗不足,準備不充分,還沒開戰軍隊就沒有糧餉,陷入饑餓,困窘之下,他居然向敵人斯蒂芬請求支援。而斯蒂芬呢,居然也就慷慨解囊,借錢讓亨利二世把饑餓的雇傭軍打發迴家,第一次戰爭就這樣可笑地不了了之。
數年之後,亨利羽翼已豐,卷土重來,雙方再次展開大戰,這次亨利很快取得勝利,斯蒂芬俯首投降。然而,雙方談判後達成的結果卻讓人大跌眼鏡:雙方約定,斯蒂芬繼續做英國國王,不過宣布亨利二世為他的繼承人,一旦百年之後,由亨利二世登基。
另一場王位爭奪的結局更富於戲劇性。英國愛德華三世的兩個兒子蘭開斯特公爵和約克公爵的後代都對英國王位發生了興趣,兩個家族各帶一批貴族,發動了內戰。因為蘭開斯特家族的族徽是紅玫瑰,約克家族的族徽是白玫瑰,所以這場戰爭被稱為玫瑰戰爭。戰爭的結局是不打不成交,兩大家族在戰爭中打出了感情,蘭開斯特家族的亨利第七,娶了約克家族的伊麗莎白,宣布約克和蘭開斯特兩大家族合並,結束了玫瑰戰爭,也結束了蘭開斯特和約克王朝,開創了都鐸王朝。
雖然西方的權力爭奪中也不乏殘忍和血腥,但較之中國式的殘酷,也不可同日而語。畢竟,在西方,得到了王位並不意味著得到了一切,丟掉了王位也並不一定就意味著失去一切,人們不會像東方一樣不顧一切、偏執而瘋狂。歐洲政治中有一個傳統,那就是做過國王的人即使被從王位上推下來,也會受到必要的禮遇。這是騎士精神的表現之一:同情弱者,對失敗者寬宏大量。因此,歐洲權力鬥爭中的失敗者鮮有被處死的例子。在那個時代,人們無法容忍一個國王殺掉另一個國王。他們不是不知道養虎遺患的道理,卻寧肯承受失敗者卷土重來的後果,也不願破壞自己的騎士風度。1688年,威廉三世征討英國,從自己嶽父詹姆斯二世手中奪取了王位。之後他網開一麵,故意在囚禁嶽父的城堡前的大海上不設防備,讓他順利乘船逃到法國。第二年,他的嶽父就組織了一隻精良的雇傭軍在愛爾蘭登陸。威廉三世不得不從英法戰爭中騰出手來對付卷土重來的嶽父,雖然最後將詹姆斯趕迴了法國,卻因此在英法戰爭中失利。不過,似乎沒有人因此而批評威廉的不智。
在英國,雖然國王與貴族的鬥爭出現多次反複,但總的趨勢卻是*王權日益削弱,貴族和民眾的權利日益伸張,最終導致了君主立憲製的形成。英國人很早就意識到,不受約束的*權力必然給國家帶來動蕩和禍亂,所以貴族們總是不失時機地趁國王處於軟弱狀態時,把一道道繩索套到他的頭上。從《大憲章》到《默頓法規》再到《牛津條例》,英國人根據形勢的需要,一步步縮小國王的權力範圍,直至內閣製度成熟,王權對國家已經沒有任何意義時,通過君主立憲製,把國王架空起來。因此,英國國王權力範圍的變化史,也就是英國保守主義自由民主的發展史。
目的就是為了解釋下:為什麽此書會用西方體係的文明,目的就是為了避免主角一朝迴到解放前。
也為了更好的述說本故事中那些看似不符合東方理念的東西!(如果還有什麽意見的,可以留下您的評論,寫書、看書不過是尋找一群有共同愛好的人罷了!
討論討論也才熱鬧!
...................................
與中國皇帝比起來,世界上其他君主都顯得小氣寒酸。要知道,歐洲最有權勢的皇帝——法國的路易十四,令他的臣民羨慕的不過是可以“毫無節製地吃青豌豆”。路易十四出行時,身邊帶著“瑞士百人警衛隊”,就以為排場大到了極點,殊不知隋煬帝楊廣每次出門,身邊盛裝的武士最少三萬人。與中國大內的禁嚴相比,法蘭西宮廷秩序簡直是玩笑。“應當說,什麽人都可以進凡爾賽宮,可以任意在各大套房之間遊玩,隻是不允許乞丐和僧侶進去。想觀看國王用膳的過往平民百姓,隻要佩帶一把寶劍,臂彎裏放一頂帽子就可以進宮,這些道具在王宮看守那裏能夠租到。”所以才鬧出了一個廚師化裝成貴族與法蘭西公主在宮廷舞會上跳舞的故事。
世界上其他統治者的權力都沒有中國皇帝這樣絕對、徹底、無所不及。與中國皇帝比起來,西方君主們的榮耀其實十分可疑。中國的皇帝頭上隻有一個虛幻的“天”,其他的一切都在他的腳下,而西方的君主頭上頂著三座大山。第一座是教皇。教皇格列高利七世曾在11世紀命令道:“所有的君主都必須親吻教皇的腳。”歐洲的君主登基之時,要向教皇行效忠之禮,然後由後者為他戴上王冠。在中國,皇帝既是“萬民之君”,又是“聖人”;既是凡人,又是“天子”;既管理政務,又壟斷意識形態,擁有“教化”百姓的天然權力。在歐洲,國王和皇帝們隻能掌握有限的世俗權力,卻無權染指臣民的精神世界,意識形態和教育是教士們的領地。第二座大山是法律。在中國,皇帝的話就是法律,而歐洲人明確宣布:“國王在萬人之上而在上帝和法律之下。”“國家本身並不能創造或製定法律,當然也不能夠廢除法律或違反法律。”因為法律的保護,一個窮人可以得意洋洋地宣布,他不歡迎國王進入他的房屋:“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第三座大山是貴族的約束。在中國,“君”與“臣”一個是天一個是地,而英語裏的“king”,除了“國王”之意外,還表示“大的”、“主要的”。事實上,英國的貴族一直認為國王是自己隊伍中的一員、“貴族中的第一人”。國王本身不過是最大的貴族而已,從一定程度上來講,他與其他貴族主要是朋友關係。他的那些哥們兒一不高興,就可以聯合起來,把他顛覆下王位,所以他不得不處處討好他們,盡量考慮他們的利益。
因此,歐洲的國王們權力的深度和廣度都遠不如中國皇帝,因此他們自然也遠不如中國皇帝那樣威風。1199年,理查德一世聽說他的一個貴族在城堡裏挖出一批古代金器,財政緊張的國王要求獲得這份寶藏。然而,在英國,國王卻遭到了毫不留情的拒絕。國王惱羞成怒,和這個貴族兵戎相見,不料卻命喪敵手。
英國貴族們就是這樣經常拒絕國王的命令。“無地王”約翰時期對歐洲大陸垂涎三尺,打算出征法國,然而英格蘭騎士們卻對大陸戰爭不感興趣,拒絕從命,約翰也無計可施。
相比之下,西方國王們的政務則相當輕鬆。因為麵積小,事務少,更重要的是,權力的範圍和深度遠不能和中國相比,所以英國的政府機構十分簡單,一直到13世紀,才形成了三個部門:一個是財務署,負責收稅;一個是最高法院;另一個是內務部,負責處理日常行政事務。由於國家主要是在法律的約束之下運轉,國王對國事用不著事必親躬。亨利二世在位期間三十四年,有二十一年生活在法國,但英國的社會秩序卻相當良好。在西方,國王們每天隻用很少的時間就可以處理完自己分內的工作,剩下大把時間,可以用來舉辦宴會和舞會,理直氣壯地玩。法蘭西國王路易十四每周至少打獵兩次,“寢宮之夜”娛樂晚會則每周舉行三次。“寢宮之夜”自晚7時到10時進行,“娛樂項目多種多樣:賭博、台球、跳舞,有時還有演出。各種酒菜台子都擺了起來。各種糕點、冰淇淋等隨時可用,各種飲料隨時可取”,“路易十四顯得和藹可親。在走到牌桌時他不讓別人起身相迎,他彬彬有禮地同每個人打招唿.
歐洲人認為,王位必須由有國王血統的人繼承。歐洲的幾十頂王冠,一直是在天潢貴胄間傳來傳去,還從沒有出現過哪個泥腿子揭竿而起、開朝立基的壯舉。在英國曆史上,雖然為了王位也曾多次展開過連綿的戰爭,但是戰爭的雙方都是法律意義上有權繼承者。另外,西方王位的產生,除了戰爭和繼承以外,還有非常重要的一種途徑,那就是選舉。在議會出現前,英國存在著由貴族、教士和高官組成的“賢人會議”(witan)。這個會議的明確職責之一就是選舉或者罷黜國王。當國王的繼承出現爭議時,這個會議便會從候選人中選出他們認為最合適的一個。英國從899到1016年間的十位國王中,僅有三位是僅憑血緣關係即位的,其他七位都是由賢人會議推薦的與國王血緣關係較近的貴族,由絕嗣的在任國王賜予王位繼承權。因此,一位大主教曾經說過,正如人們普遍認為的那樣,英國的君主實際上不是世襲的,而是選出來的。
西羅馬立國近千年,拜占庭帝國享國近千年。再看英國,自1028年威廉一世諾曼征服後至今,一共出現的四十一位國王,都是威廉一世的後人。從不嚴格的意義上說,英國王位,也可以說是千年一係了。隻不過英國的王位繼承不是中國式的嚴格的父死子繼,而是摻雜了父女關係、兄弟關係、外孫外孫女關係,以及堂兄弟關係。英國共經曆了九個王朝,然而,王朝更替多是由於上一個王朝的末代國王絕嗣,由親戚入繼大統,導致改換朝代名。歐洲其他國家的王朝更替,也都屬此種情況。
西方的統治者在王位之爭中卻表現出了讓中國政治家瞧不起的軟弱性、糊塗性和不徹底性。他們根本不懂“量小非君子,無毒不丈夫”的真理。在中國人看來,他們的王位之爭有時候簡直像小孩子過家家。
1135年亨利一世去世,他的外孫亨利二世和外甥斯蒂芬都認為自己有權繼承英國王位,斯蒂芬搶先一步登上了王位,亨利二世不服,從此領兵前來爭奪王位。在第一次王位爭奪戰中,年僅十四歲的亨利二世經驗不足,準備不充分,還沒開戰軍隊就沒有糧餉,陷入饑餓,困窘之下,他居然向敵人斯蒂芬請求支援。而斯蒂芬呢,居然也就慷慨解囊,借錢讓亨利二世把饑餓的雇傭軍打發迴家,第一次戰爭就這樣可笑地不了了之。
數年之後,亨利羽翼已豐,卷土重來,雙方再次展開大戰,這次亨利很快取得勝利,斯蒂芬俯首投降。然而,雙方談判後達成的結果卻讓人大跌眼鏡:雙方約定,斯蒂芬繼續做英國國王,不過宣布亨利二世為他的繼承人,一旦百年之後,由亨利二世登基。
另一場王位爭奪的結局更富於戲劇性。英國愛德華三世的兩個兒子蘭開斯特公爵和約克公爵的後代都對英國王位發生了興趣,兩個家族各帶一批貴族,發動了內戰。因為蘭開斯特家族的族徽是紅玫瑰,約克家族的族徽是白玫瑰,所以這場戰爭被稱為玫瑰戰爭。戰爭的結局是不打不成交,兩大家族在戰爭中打出了感情,蘭開斯特家族的亨利第七,娶了約克家族的伊麗莎白,宣布約克和蘭開斯特兩大家族合並,結束了玫瑰戰爭,也結束了蘭開斯特和約克王朝,開創了都鐸王朝。
雖然西方的權力爭奪中也不乏殘忍和血腥,但較之中國式的殘酷,也不可同日而語。畢竟,在西方,得到了王位並不意味著得到了一切,丟掉了王位也並不一定就意味著失去一切,人們不會像東方一樣不顧一切、偏執而瘋狂。歐洲政治中有一個傳統,那就是做過國王的人即使被從王位上推下來,也會受到必要的禮遇。這是騎士精神的表現之一:同情弱者,對失敗者寬宏大量。因此,歐洲權力鬥爭中的失敗者鮮有被處死的例子。在那個時代,人們無法容忍一個國王殺掉另一個國王。他們不是不知道養虎遺患的道理,卻寧肯承受失敗者卷土重來的後果,也不願破壞自己的騎士風度。1688年,威廉三世征討英國,從自己嶽父詹姆斯二世手中奪取了王位。之後他網開一麵,故意在囚禁嶽父的城堡前的大海上不設防備,讓他順利乘船逃到法國。第二年,他的嶽父就組織了一隻精良的雇傭軍在愛爾蘭登陸。威廉三世不得不從英法戰爭中騰出手來對付卷土重來的嶽父,雖然最後將詹姆斯趕迴了法國,卻因此在英法戰爭中失利。不過,似乎沒有人因此而批評威廉的不智。
在英國,雖然國王與貴族的鬥爭出現多次反複,但總的趨勢卻是*王權日益削弱,貴族和民眾的權利日益伸張,最終導致了君主立憲製的形成。英國人很早就意識到,不受約束的*權力必然給國家帶來動蕩和禍亂,所以貴族們總是不失時機地趁國王處於軟弱狀態時,把一道道繩索套到他的頭上。從《大憲章》到《默頓法規》再到《牛津條例》,英國人根據形勢的需要,一步步縮小國王的權力範圍,直至內閣製度成熟,王權對國家已經沒有任何意義時,通過君主立憲製,把國王架空起來。因此,英國國王權力範圍的變化史,也就是英國保守主義自由民主的發展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