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兵沿長江南岸,一路攻城掠地。采石即下,再往東便是金陵府境。此時,趙匡胤便令王明為嶽州、池州巡檢,以為西路軍主帥,負責盯防唐軍湖口守軍;再以曹彬和潘美為中路軍主將、副將,會攻金陵。
在李叢益的算計下,與曆史相比,宋軍的進展雖然相當,但損失卻要大上一些。主要就是攻當塗時,遇到了當塗軍有準備的抵抗,曹彬比曆史上多付出了一倍多的時間,以及兩倍多的人員傷亡。
唐軍的損失減少,則是因為采石浮橋建成即毀,金陵朝廷就沒有急令潤州鎮海軍(水軍)和天德軍(步軍)水陸並進,會攻采石,從而這兩份軍未遭覆滅,此時暫在金陵。
金陵此時才全力動員,積極備戰,同時曉喻各地謹守防區,未經命令,不必進京勤王。
不過,這道命令實際上是下給湖口的朱令贇聽的。湖口的十萬大軍,是保障南唐江西穩定的柱石,也是南岸宋軍不得不防的一大壓力。若是倉促迴援,被此時鋒銳正健的宋兵殲滅,那這金陵保衛戰便沒法打了。因此,盡管李煜很想讓朱令贇來金陵,但一堆人攔著,李煜便也認了。
金陵朝庭沒有要求寧國軍進金陵,常州刺史禹萬誠便要求李叢益遵照承諾,率軍援常州。不這這時吳越軍還沒從杭州出發,李叢益自然也不急。
李叢益要充分利用這段時間推行新政改革。李叢益的新政改革,思路隻有兩條,一曰提升稅收汲取能力,二曰打造經濟有為政府。
北宋王安石變法,其目標也是上述兩個;但又有不同。王安石變法,本質是通過政府的有形之手介入經濟生活,從而全方位提升稅收汲取能力。王安石變法之後,稅收汲取能力確實大幅提升,有效解決了困繞宋朝的財政赤字問題。但王安石變法當然是不可取的,因為財政多出來的錢,是從底層民眾牙縫裏摳出來的,它使得宋朝的貧富差距進一步拉大。宋朝舊黨說王安石變法,是與民爭利,正中新法之要害。
因此,李叢益自然不會犯這方麵的錯誤。唐宋交戰之後,宣州府便接二連三的發布政令。不過此時,金陵朝庭自然是沒有心思來管的。
為提升稅收汲取能力,宣州府一方麵全麵推行稅製改革,取消苛捐雜稅如火耗、腳錢、倉稅等,徭役、攤派等非貨幣稅種。這些苛捐雜稅官府所得為一,豪強胥吏便能得十,這種惡政自然留它不得。同時建立了增值稅(包括消費稅、關稅)、所得稅(企業和個人)、財產稅(契稅、房產稅)、農業稅和人頭稅五大類稅種。農業稅(田稅)是當世最一大稅種,此時自然不可能取消,而且李叢益還要從嚴征收,防止地方豪強偷漏稅。人頭稅東西方皆有,若用得好,就是分家析族的好稅種,能夠逼著豪強不得不析族分家,沒有圍繞主幹的緊密大家族,隻有分散的大家族,那豪強大族的影響力自然就會大幅下降。另一方麵則是廣設鄉鎮。縣所轄地域太大,從縣治到鄉間,有的地方乘船騎馬幾天都走不到,在這樣的信息傳遞效率麵前,自然是皇權不下鄉。當世其實也有一種類似鄉鎮的設置,名為巡檢司,但職能實在太簡單,就是收稅和治安,而且隻在某些天然形成的重鎮才會有類似設置,然後往往掌握在地方豪強手裏。李叢益的鄉鎮則是縣府的派出機構。
在打造經濟有為政府方麵,一方麵是圍繞增值稅做考核,允許縣級政府設置土儲公司和投資公司,直接參與經濟活動;另一方麵則是對州縣鄉鎮進行定崗定編定員工作,核心則是設置副職以分權、設置部門以製衡。
為了配合上述兩方麵工作,李叢益又推行公務員考試。
整個十月和閏十月,作為試點的宣城縣,縣府人事一直亂糟糟的,但一些重點工作則在快速推進。道理很簡單,以前州府隻能找知縣,知縣找師爺,師爺找胥吏,胥吏找衙役,這麽套機製,幹點兒稍微複雜的事就不成。現在,侯弘業這個知縣,或者說縣長,看起來多了幾個副縣長分了他的權,但是有什麽事就可以找副縣長了。而副縣長又可以找他分管的這個局,或者把任務直接壓給鄉鎮。
在閏十月,宣州州府的改革也開始了。李叢益當然還是自任州長,任了唐浦澤為第一副州長,但是高景同則為常務副州長,又把徐建章和侯弘業也提拔為副州長。當然,這些職務名稱,也就是宣州內部應用,出了宣州那就沒人認了。不過這一套東西管不管用,身在其中的人最是清楚。
李叢益在州縣設了一堆機構,增加了大量官職,可以說是官帽大派送,本應是皆大歡喜的事,但也不是沒有雜音。比如宣州文化教育局的局長位置,本來應該是非文學博士周元基莫屬,但周元基完全不認可李叢益在宣州推廣國公府小學那一套。那也罷了,周元基還公開唱反調,便在競聘會上也出言不遜。 這書生脾氣上來,便是高景同也說服不了,最後李叢益惱了,直接把他一擼到底。周元基便欲去金陵告狀,不過黃光一的安保司早就盯著他了,離宣州境前就把他控製住。李叢益既不願意殺他,也對安保司的自作主張略有不滿,便放了他。不過此時唐軍連敗,宋軍兵鋒直指金陵,周元基倒也不敢再帶家人去往金陵了。
這空出來的宣州文教局局長位置,李叢益便著石俊弼來做。石俊弼初時也是震驚,但也是年少氣盛,便也答應。倒讓陳東頗為羨慕。
閏十一月,在全新的州府部門的組織和支持下,寧國縣和涇縣也開始進行新政落地工作。而李叢益也抽空再去了趟了涇縣。
“國公大人的改革,屬下總結了兩句話,曰‘專人負專職,專職責專人’。以前縣府辦事,不過逮住誰就誰去辦,何也?不外是縣府的職責有且僅有一條,就是收稅。隻要交給州府的稅足額,州府便不管縣府諸事。而國公大人對縣府的新要求,卻是要求縣府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為此縣府一是需創造公平公正環境,二是需積極引導地方優勢產業發展,三是必要時還要赤膊上陣以帶動地方經濟發展。”董涵娓娓而談。
“然則,國公大人的改革,對縣府諸人的要求便極高。誠然,有所謂士別三日、當刮目相看的說法,也確有一部分人能夠如大人所說的‘常學常新’,但這些人總是少數。因此,屬下建議國公大人的改革原則,當是‘整體要緩、局部要速’,整體要緩,是指從宣州來看,這個改革時長可以更長一些,改革時間跨度放到半年或一年;這個局部要速,是指具體到縣,則要集中州府力量,迅速完成縣府的改革。”
李叢益聽完,直是拍案叫絕!
這董涵不顯山不露水,受限於舉人身份,在舊官僚體製下也就隻能庸碌一生,老死於知縣任上。但是若論對新政的認知,便是高景同、侯弘業等人,亦不如董涵來的深刻。
董涵也是著意賣弄。董涵如今已是五十有三,仍為從七品知縣。上次趁江國公巡視各縣之機,董涵對樂水紙業耍了點兒手段,雖說惡了樂水紙業,但也得了江國公青睞。如此才有涇縣被納入第二批試點改革的機會,也才有江國公會在宋唐交戰時還專門前來指導涇縣的縣府改革事。
“凡是改革,則有激進式改革和漸進式改革的路徑爭議。激進式改革通常要求畢其功於一役,所謂快刀斬亂麻,這當中因為一刀切出現的問題,則謂之為改革陣痛,認為痛一陣就完事了。而漸進式改革則認為凡事均須試行、緩行,待見其利,並阻其害,方可推而廣之。但所謂激進派或漸進派,都有所偏頗。”李叢益頗為高興,便也和前來指導涇縣變革的高景同、侯弘業等人講這試點改革的深意。“凡為改革,必為利益之重分配,則必有諸多阻力,既有打破習慣的無謂阻力,也有利益受害者的瘋狂反撲,因此改革務得激進,否則拖拖拉拉,阻力就會越來越大,自至從上到下都覺不可行;但是改革又為破舊立新,然則這個新的東西會否一定就完美,就一定會無害,也不盡然,為防止無意鑄成大錯導致群起反起改革,這漸進改革便為必然,在漸進改革中不斷試錯、修正,直至使害處最小,益處最大。這就和董知縣所說的‘整體要緩、局部要速’異曲同工,就是說,我們在整體的改革計劃上,要做漸進派,在具體的改革落地上,要做激進派。”
“董知縣和國公大人關於改革模式的討論,當真是非常精彩,我意請董知縣寫一篇文章稍作論述,便發在宣州報上。”侯弘業兼了副州長,這報紙一事,便由他主管。
宣州報是李叢益早在八月份,在樂水紙業的紙張大量發售之後,即安排州府成立了宣州報社。目前宣州報按旬出版,強製各縣府訂閱,其餘人等也可以自行訂閱,全年36期,訂閱價為二枚銀元。
單算紙張、采編、印刷和派送等諸多成本,這二枚銀元自然不夠。目前,侯弘業在李叢益的指點下,營銷各公司在宣州報上作廣告,收廣告費;同時又在報紙上增設奇聞逸事、雜文小說版麵,便使得各縣酒館茶肆也紛紛訂閱宣州報。自宋唐戰起,宣州報便也每旬公布戰事情況,又使宣州報的訂閱量快速上升。
“敢不從命!”董涵也知宣州報的影響力,侯弘業請自己來寫這篇社論,也是示好之意。
在李叢益的算計下,與曆史相比,宋軍的進展雖然相當,但損失卻要大上一些。主要就是攻當塗時,遇到了當塗軍有準備的抵抗,曹彬比曆史上多付出了一倍多的時間,以及兩倍多的人員傷亡。
唐軍的損失減少,則是因為采石浮橋建成即毀,金陵朝廷就沒有急令潤州鎮海軍(水軍)和天德軍(步軍)水陸並進,會攻采石,從而這兩份軍未遭覆滅,此時暫在金陵。
金陵此時才全力動員,積極備戰,同時曉喻各地謹守防區,未經命令,不必進京勤王。
不過,這道命令實際上是下給湖口的朱令贇聽的。湖口的十萬大軍,是保障南唐江西穩定的柱石,也是南岸宋軍不得不防的一大壓力。若是倉促迴援,被此時鋒銳正健的宋兵殲滅,那這金陵保衛戰便沒法打了。因此,盡管李煜很想讓朱令贇來金陵,但一堆人攔著,李煜便也認了。
金陵朝庭沒有要求寧國軍進金陵,常州刺史禹萬誠便要求李叢益遵照承諾,率軍援常州。不這這時吳越軍還沒從杭州出發,李叢益自然也不急。
李叢益要充分利用這段時間推行新政改革。李叢益的新政改革,思路隻有兩條,一曰提升稅收汲取能力,二曰打造經濟有為政府。
北宋王安石變法,其目標也是上述兩個;但又有不同。王安石變法,本質是通過政府的有形之手介入經濟生活,從而全方位提升稅收汲取能力。王安石變法之後,稅收汲取能力確實大幅提升,有效解決了困繞宋朝的財政赤字問題。但王安石變法當然是不可取的,因為財政多出來的錢,是從底層民眾牙縫裏摳出來的,它使得宋朝的貧富差距進一步拉大。宋朝舊黨說王安石變法,是與民爭利,正中新法之要害。
因此,李叢益自然不會犯這方麵的錯誤。唐宋交戰之後,宣州府便接二連三的發布政令。不過此時,金陵朝庭自然是沒有心思來管的。
為提升稅收汲取能力,宣州府一方麵全麵推行稅製改革,取消苛捐雜稅如火耗、腳錢、倉稅等,徭役、攤派等非貨幣稅種。這些苛捐雜稅官府所得為一,豪強胥吏便能得十,這種惡政自然留它不得。同時建立了增值稅(包括消費稅、關稅)、所得稅(企業和個人)、財產稅(契稅、房產稅)、農業稅和人頭稅五大類稅種。農業稅(田稅)是當世最一大稅種,此時自然不可能取消,而且李叢益還要從嚴征收,防止地方豪強偷漏稅。人頭稅東西方皆有,若用得好,就是分家析族的好稅種,能夠逼著豪強不得不析族分家,沒有圍繞主幹的緊密大家族,隻有分散的大家族,那豪強大族的影響力自然就會大幅下降。另一方麵則是廣設鄉鎮。縣所轄地域太大,從縣治到鄉間,有的地方乘船騎馬幾天都走不到,在這樣的信息傳遞效率麵前,自然是皇權不下鄉。當世其實也有一種類似鄉鎮的設置,名為巡檢司,但職能實在太簡單,就是收稅和治安,而且隻在某些天然形成的重鎮才會有類似設置,然後往往掌握在地方豪強手裏。李叢益的鄉鎮則是縣府的派出機構。
在打造經濟有為政府方麵,一方麵是圍繞增值稅做考核,允許縣級政府設置土儲公司和投資公司,直接參與經濟活動;另一方麵則是對州縣鄉鎮進行定崗定編定員工作,核心則是設置副職以分權、設置部門以製衡。
為了配合上述兩方麵工作,李叢益又推行公務員考試。
整個十月和閏十月,作為試點的宣城縣,縣府人事一直亂糟糟的,但一些重點工作則在快速推進。道理很簡單,以前州府隻能找知縣,知縣找師爺,師爺找胥吏,胥吏找衙役,這麽套機製,幹點兒稍微複雜的事就不成。現在,侯弘業這個知縣,或者說縣長,看起來多了幾個副縣長分了他的權,但是有什麽事就可以找副縣長了。而副縣長又可以找他分管的這個局,或者把任務直接壓給鄉鎮。
在閏十月,宣州州府的改革也開始了。李叢益當然還是自任州長,任了唐浦澤為第一副州長,但是高景同則為常務副州長,又把徐建章和侯弘業也提拔為副州長。當然,這些職務名稱,也就是宣州內部應用,出了宣州那就沒人認了。不過這一套東西管不管用,身在其中的人最是清楚。
李叢益在州縣設了一堆機構,增加了大量官職,可以說是官帽大派送,本應是皆大歡喜的事,但也不是沒有雜音。比如宣州文化教育局的局長位置,本來應該是非文學博士周元基莫屬,但周元基完全不認可李叢益在宣州推廣國公府小學那一套。那也罷了,周元基還公開唱反調,便在競聘會上也出言不遜。 這書生脾氣上來,便是高景同也說服不了,最後李叢益惱了,直接把他一擼到底。周元基便欲去金陵告狀,不過黃光一的安保司早就盯著他了,離宣州境前就把他控製住。李叢益既不願意殺他,也對安保司的自作主張略有不滿,便放了他。不過此時唐軍連敗,宋軍兵鋒直指金陵,周元基倒也不敢再帶家人去往金陵了。
這空出來的宣州文教局局長位置,李叢益便著石俊弼來做。石俊弼初時也是震驚,但也是年少氣盛,便也答應。倒讓陳東頗為羨慕。
閏十一月,在全新的州府部門的組織和支持下,寧國縣和涇縣也開始進行新政落地工作。而李叢益也抽空再去了趟了涇縣。
“國公大人的改革,屬下總結了兩句話,曰‘專人負專職,專職責專人’。以前縣府辦事,不過逮住誰就誰去辦,何也?不外是縣府的職責有且僅有一條,就是收稅。隻要交給州府的稅足額,州府便不管縣府諸事。而國公大人對縣府的新要求,卻是要求縣府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為此縣府一是需創造公平公正環境,二是需積極引導地方優勢產業發展,三是必要時還要赤膊上陣以帶動地方經濟發展。”董涵娓娓而談。
“然則,國公大人的改革,對縣府諸人的要求便極高。誠然,有所謂士別三日、當刮目相看的說法,也確有一部分人能夠如大人所說的‘常學常新’,但這些人總是少數。因此,屬下建議國公大人的改革原則,當是‘整體要緩、局部要速’,整體要緩,是指從宣州來看,這個改革時長可以更長一些,改革時間跨度放到半年或一年;這個局部要速,是指具體到縣,則要集中州府力量,迅速完成縣府的改革。”
李叢益聽完,直是拍案叫絕!
這董涵不顯山不露水,受限於舉人身份,在舊官僚體製下也就隻能庸碌一生,老死於知縣任上。但是若論對新政的認知,便是高景同、侯弘業等人,亦不如董涵來的深刻。
董涵也是著意賣弄。董涵如今已是五十有三,仍為從七品知縣。上次趁江國公巡視各縣之機,董涵對樂水紙業耍了點兒手段,雖說惡了樂水紙業,但也得了江國公青睞。如此才有涇縣被納入第二批試點改革的機會,也才有江國公會在宋唐交戰時還專門前來指導涇縣的縣府改革事。
“凡是改革,則有激進式改革和漸進式改革的路徑爭議。激進式改革通常要求畢其功於一役,所謂快刀斬亂麻,這當中因為一刀切出現的問題,則謂之為改革陣痛,認為痛一陣就完事了。而漸進式改革則認為凡事均須試行、緩行,待見其利,並阻其害,方可推而廣之。但所謂激進派或漸進派,都有所偏頗。”李叢益頗為高興,便也和前來指導涇縣變革的高景同、侯弘業等人講這試點改革的深意。“凡為改革,必為利益之重分配,則必有諸多阻力,既有打破習慣的無謂阻力,也有利益受害者的瘋狂反撲,因此改革務得激進,否則拖拖拉拉,阻力就會越來越大,自至從上到下都覺不可行;但是改革又為破舊立新,然則這個新的東西會否一定就完美,就一定會無害,也不盡然,為防止無意鑄成大錯導致群起反起改革,這漸進改革便為必然,在漸進改革中不斷試錯、修正,直至使害處最小,益處最大。這就和董知縣所說的‘整體要緩、局部要速’異曲同工,就是說,我們在整體的改革計劃上,要做漸進派,在具體的改革落地上,要做激進派。”
“董知縣和國公大人關於改革模式的討論,當真是非常精彩,我意請董知縣寫一篇文章稍作論述,便發在宣州報上。”侯弘業兼了副州長,這報紙一事,便由他主管。
宣州報是李叢益早在八月份,在樂水紙業的紙張大量發售之後,即安排州府成立了宣州報社。目前宣州報按旬出版,強製各縣府訂閱,其餘人等也可以自行訂閱,全年36期,訂閱價為二枚銀元。
單算紙張、采編、印刷和派送等諸多成本,這二枚銀元自然不夠。目前,侯弘業在李叢益的指點下,營銷各公司在宣州報上作廣告,收廣告費;同時又在報紙上增設奇聞逸事、雜文小說版麵,便使得各縣酒館茶肆也紛紛訂閱宣州報。自宋唐戰起,宣州報便也每旬公布戰事情況,又使宣州報的訂閱量快速上升。
“敢不從命!”董涵也知宣州報的影響力,侯弘業請自己來寫這篇社論,也是示好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