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吉,字子陽,西漢大臣,經學家,始家皋虞,後徙臨沂都鄉南仁裏。年少好學,舉孝廉出身,起家若盧縣丞,遷雲陽縣令。漢昭帝時,舉賢良方正科,出任昌邑國中尉。劉賀即位後,入朝為官,敢言直諫。漢宣帝時,累遷五經博士、諫大夫,針砭時弊。其子孫世居琅琊國臨沂縣,以郡望為徽號稱“琅琊臨沂王氏”,王吉被視為該族始祖。


    昌邑王劉賀,貪酒好色,喜歡遊獵,不問政事,致使百姓勞役過重,怨聲載道,王吉上疏力諫,但未被采納。


    漢昭帝劉弗陵死後,大將軍霍光執政,劉賀被迎立為皇帝,王吉再次上疏規勸劉賀要敬重大臣,勤於國政,但仍被拒絕。劉賀在位27天,淫亂妄為,為霍光所廢黜,作為昌邑王時的臣僚,大多人受到株連被處死或下獄,唯有王吉與郎中令龔遂屢次進諫,幸得免死。


    漢宣帝時,王吉被起用為博士、諫大夫,針對皇室奢侈糜費、任人唯親等時弊,上疏力勸漢宣帝選賢任能,廢除蔭襲製度;提倡儉樸,愛惜財力,以整頓吏治,淳厚民風,使國家興旺發達。是中國最早的晚婚提倡者,在上漢宣帝劉詢言政事的本章中寫道:“夫婦,人倫之大綱、夭壽之萌也。世俗嫁娶太早,未知為人父母之道而有子,是以教化不明而多夭。”王吉主張晚婚的目的是要達到“不夭”和“明教化”,意即“優生優育”。


    王吉,為官十分清廉,住長安時,鄰家棗樹的枝葉伸入其院中,王吉的妻子隨意摘了幾顆棗子給他吃。事後,王吉得知棗子是偷摘鄰居家的,便將妻子趕走。鄰家聽說後,執意要把棗樹砍掉,後經再三勸說,王吉才將妻子招迴。因此當時流傳著“東家有樹,王陽婦去,東家棗完,去婦複還”的佳話,王吉辭官迴鄉時隻帶著自己的行裝,毫無積蓄,迴鄉後衣食亦如同平民百姓。


    王吉與貢禹情意相投,交往至深,所以後來有“王陽在位,貢公彈冠”的成語。漢元帝即位後,召王吉和貢禹同赴朝廷為官,王吉趕赴長安途中,病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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