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華在家準備收拾行李呢,過幾天要去香港了,要趁著這個機會,去太平洋大幹一場,至少在明年戰爭爆發的時候,自己可以捐獻一部分藥品,自己多捐獻一部分藥品,就可以多救一部分人都性命。
為了那些可愛的人,李家華打算血洗太平洋了,要把太平洋裏麵值錢的給搶光,反正馬上老美進行第一島鏈的封鎖策劃,中國人去了遠洋了。。
李家華聽到敲門聲,看到孫大虎和孟思遠兩個在門口,兩個人都是一副哭喪的表情,看來事情比較糟糕啊。
李家華給兩個泡了一杯茶,疑惑的問道:“孫大哥,孟大哥,怎麽了?”
孫大虎喪氣的說道:“軍管會已經發出通知了,樓震被槍斃,公開執行。”
李家華困惑的問道:“不是吧?一點緩和的機會都沒有,讓你去找那個女人的呢?你沒去嗎?”
孟思遠悲涼的說道:“找了那個女人,可是那個女人一口咬定自己是被迫的,她一點都不喜歡樓震,不願意改口。”
孫大虎也是無奈無助的表情,那個女人還說了很多難聽的話,她一點都不喜歡樓震,還怨恨樓震,怎麽可能改口呢?
李家華馬上也明白了,是自己想當然了,江海灘的時尚女郎,怎麽可能愛上樓震那樣的泥腿子呢?
樓震要錢沒錢,估計還靠那個女人養活呢,樓震他們可是供給製,每月200元補貼,一碗小混沌的吃不起,有哪個女人會愛上那種窮的要死的男人呢?
江海灘的男人什麽都可以沒有,就是不能沒錢,一個沒錢的男人,就算瞎了眼的女人,估計都不會會看上他,除非那個男人是小白臉。
問題是樓震和小白臉沾不上邊吧,樓震就是渾身上下,都是土巴拉幾的泥腿子,不洗澡不洗腳,渾身帶著臭味呢,隻有農村的女人,才能接受這樣的男人,你說說做敵特情人的女人,肯定不是一個安分守己的女人吧?
這種女人,要麽愛錢,要麽愛才,或者愛色,樓震有錢嗎?肯定沒有錢啊;樓震有才華嗎?能把自己的名字寫的出來就不錯了;樓震長的帥嗎?天天幹活農村的人,手腳粗糙,皮膚曬的黝黑,能小白臉靠邊嗎?
而且樓震家裏還有老婆孩子,你說說人家女人看中樓震什麽呢?居然還讓她出麵拯救樓震,救出來之後呢?讓那個女人繼續養著樓震?
樓震可是有點大男子主義的自卑,動輒還給那個女人兩個耳光,難道有那個女人喜歡這樣的日子嗎?喜歡一無所有,還鬧脾氣的男人嗎?
這種女人或許有把,但是江海灘肯定沒有?
孟思遠去找那個女人,孟思遠很少求人,可是為了樓震的小命,孟思遠苦苦求那個女人手下留情,就樓震一命。
可是那個女人的話,實在太打擊了,在她眼裏,她可是一點都不愛樓震,樓震就是利用手裏的權勢,逼迫那個女人。
那個女人說的太直白了,就算是窯子的女人,每次伺候男人之後,男人還要給幾個大洋呢,可是她費盡心思伺候樓震,結果樓震反過來還花他的錢,她跟著樓震圖什麽呢?
正常的女人,為什麽做那個敵特的情人呢?
還不是那個敵特有錢,那個女人就是依靠男人養活的人,怎麽可能還去養活樓震呢?就算養活男人,也要養活一個帥氣的吧?
那個女人聽說樓震要被槍斃,更加堅定了自己的想法,自己就是被迫的,樓震利用權勢強迫她的。
那個女人,想到樓震每次辦事前,從來不洗澡,那個腳臭味道,熏的整個房間都是臭的,樓震全身上下臭烘烘的,就像一條臭蟲,趴在她身上,每次惡心的她的要吐,可是這種臭蟲,還總是自以為是的樣子,以為自己真的是了不起的人物呢?
其實那個女人確實恨死樓震的,樓震死了,那個敵特也死了,然後她可以換個地方,沒人認識他的地方,重新做人。
所以孟思遠無論怎麽說,那個女人一口咬定,就是樓震強迫威逼的,她一點都不喜歡樓震。
孟思遠非常傷心,覺得那個女人太無情了,一日夫妻百日恩呢,樓震和他畢竟好過一段時間呢,怎麽一點舊情都不念呢?
李家華聽到孟思遠的嘮叨,被孟思遠的邏輯搞得笑出聲音來了,明明是樓震精蟲衝腦,逼迫那個女人,哪來一日夫妻百日恩的道理啊?
李家華聽到樓震被槍斃,心裏的震動還蠻大的,知道是一迴事,可是真正實行了,就是另外一迴事吧。
李家華感慨的說道:“這個紀律有點殘酷啊?你們不是去求情的嗎?”
孟思遠難過的說道:“盧書記把我們罵了一頓,說我們是非不分,覺悟太低,沒有明白樓震事情的嚴重性。這可是關係到黨紀國法的大事,樓震辜負了組織對他的信任,還給組織丟了臉抹了黑,關鍵是影響很惡劣,讓老百姓和江海灘的市民,不相信我們黨的公正和廉潔,會對我們政府產生信任危機,如果不嚴肅處理,會影響江海灘的穩定。”
切,一個漂雞案件,會影響江海灘的穩定?
這句說出來誰信啊?
不過這些都是借口而已,孟思遠估計心裏也明白,殺一儆百麽,誰讓樓震的運氣不好呢?那些進城的幹部,拋棄農村老家的老婆,找城裏嬌滴滴的小姐做老婆,這種事情太多了,多的數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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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他們相比,就是樓震找老婆時候,對象找的不好而已,要是那個女人和那個敵特有關係,樓震的事情本質上有什麽區別呢?
其實樓震的事情,本來是可大可小,那個女人雖然和敵特有關係,可是他們又不是明確的夫妻關係,隻是說不清的男女關係,那個女人本身可沒有什麽敵特嫌疑啊,這種女人江海灘太多了,沒必要上綱上線啊。
如果樓震利用權勢逼迫人家女人,難道其他人不是嗎?
人家女人看中你們這些泥腿子什麽呢?難道看中你不洗澡,渾身上下土不拉幾的嗎?
屁話,人家還不是看中你的位置,看中你手裏的權利嗎?
好像孟思遠也差不多啊?
有個資本家的女兒,看中孟思遠的,最近在追求孟思遠呢,不過孟思遠的自律性比較好,離人家遠遠的而已。可是盧書記還不是親切讓孟思遠主動點,不能拒人千裏之外,差點就當拉皮條了,也不嫌棄人家是資本家的女兒了?
孟思遠悲傷的說道:“軍令已經下來了,不可能更改了,可是樓震家裏的老婆孩子怎麽辦?你讓他孩子長大了,怎麽抬頭做人啊?”
其實對於樓震的事情,他們已經有心裏準備了,不過孩子是無辜的,樓震死了就死了,連累了老鄉,更連累了家裏的孩子,孟思遠現在擔心樓震的消息傳到老家,樓震的一家人,估計要被老鄉的吐沫淹死了。
李家華安慰的說道:“孟大哥,你不要難過了,樓震也是成年人,比你的年齡都大,肯定要為自己的事情負責啊?”
孟思遠歎氣的說道:“早知道他走到這條路上,當初在徐州的時候,我就不應該救他,讓他死在戰場上,還能以一個烈士的身份,死的光榮。”
沂蒙山區出來的這些男人,骨子裏麵都一股血性,覺得樓震死的窩囊,真的給老區人民丟臉,男人就應該死在戰場,而不是像樓震這樣,背著恥辱去死。
樓震被槍斃了,通告很快貼的滿大街都是,很多人都不相信,搞個敵特的女人,怎麽不是功勞呢,怎麽成為罪狀,還鬧到槍斃的地步。
樓震事件,是江海灘的第一起腐敗案,為了樓震該不該槍斃的時候,足足爭論了好幾天,可是樓震早就被槍斃了,人都死了,一幫無聊的人,還在爭論,樓震該不該死的問題。
不過樓震事件,確實給大家敲響一個警鍾,以前大家都以為,自己是革命同誌,犯了錯誤,也是同誌內部的矛盾,最多被罵幾句,屁事沒有。
江海灘這幾個月,那些進城的泥腿子,前前後後捅了多少簍子,鬧了多少笑話,屁事沒用,最多領導罵幾句,然後該幹麽幹麽。
自己這些人,提著腦袋,好不容易熬到革命的勝利,每一個人,都是組織寶貴的財富,怎麽可能嚴肅處理呢?
可是誰也沒有想到,樓震就是搞了一下敵特的情人,又不是什麽良家婦女,搞了就搞了,算什麽大事麽,結果卻要槍斃?
很多農村出來的人,非常難以理解,不就是搞了敵人的女人,怎麽算什麽事情啊?這個事情在農村非常普遍啊,以前都是既往不咎,怎麽到了江海灘,卻要槍斃呢?
很多南下團的幹部,都是老區出來,以前在老區的時候,那個時候流行打土豪分田地,地主被打倒了,可是他們的老婆和女兒不能浪費吧?
很多窮人都沒有老婆,地主的大老婆小老婆那麽多,浪費可恥啊,很多窮人之間,就把地主的大老婆,小老婆,姨太太之內的,幾個人商量著分一分,抱迴家就成了自己的老婆。
有的過分地方,連地主的女兒和兒媳都不放過,誰搶迴家就是誰的老婆,這種事情很普遍,領導都是鼓勵的,這叫窮人翻身當家做主。
怎麽到了江海灘,搶敵人的一個老婆,就淪落到槍斃的地步呢,很多老區出來的同誌們,都想不通,嚇得他們都不敢隨便找老婆了,萬一自己的老婆,有著其他的背景,自己不會也要被槍斃吧?
為了那些可愛的人,李家華打算血洗太平洋了,要把太平洋裏麵值錢的給搶光,反正馬上老美進行第一島鏈的封鎖策劃,中國人去了遠洋了。。
李家華聽到敲門聲,看到孫大虎和孟思遠兩個在門口,兩個人都是一副哭喪的表情,看來事情比較糟糕啊。
李家華給兩個泡了一杯茶,疑惑的問道:“孫大哥,孟大哥,怎麽了?”
孫大虎喪氣的說道:“軍管會已經發出通知了,樓震被槍斃,公開執行。”
李家華困惑的問道:“不是吧?一點緩和的機會都沒有,讓你去找那個女人的呢?你沒去嗎?”
孟思遠悲涼的說道:“找了那個女人,可是那個女人一口咬定自己是被迫的,她一點都不喜歡樓震,不願意改口。”
孫大虎也是無奈無助的表情,那個女人還說了很多難聽的話,她一點都不喜歡樓震,還怨恨樓震,怎麽可能改口呢?
李家華馬上也明白了,是自己想當然了,江海灘的時尚女郎,怎麽可能愛上樓震那樣的泥腿子呢?
樓震要錢沒錢,估計還靠那個女人養活呢,樓震他們可是供給製,每月200元補貼,一碗小混沌的吃不起,有哪個女人會愛上那種窮的要死的男人呢?
江海灘的男人什麽都可以沒有,就是不能沒錢,一個沒錢的男人,就算瞎了眼的女人,估計都不會會看上他,除非那個男人是小白臉。
問題是樓震和小白臉沾不上邊吧,樓震就是渾身上下,都是土巴拉幾的泥腿子,不洗澡不洗腳,渾身帶著臭味呢,隻有農村的女人,才能接受這樣的男人,你說說做敵特情人的女人,肯定不是一個安分守己的女人吧?
這種女人,要麽愛錢,要麽愛才,或者愛色,樓震有錢嗎?肯定沒有錢啊;樓震有才華嗎?能把自己的名字寫的出來就不錯了;樓震長的帥嗎?天天幹活農村的人,手腳粗糙,皮膚曬的黝黑,能小白臉靠邊嗎?
而且樓震家裏還有老婆孩子,你說說人家女人看中樓震什麽呢?居然還讓她出麵拯救樓震,救出來之後呢?讓那個女人繼續養著樓震?
樓震可是有點大男子主義的自卑,動輒還給那個女人兩個耳光,難道有那個女人喜歡這樣的日子嗎?喜歡一無所有,還鬧脾氣的男人嗎?
這種女人或許有把,但是江海灘肯定沒有?
孟思遠去找那個女人,孟思遠很少求人,可是為了樓震的小命,孟思遠苦苦求那個女人手下留情,就樓震一命。
可是那個女人的話,實在太打擊了,在她眼裏,她可是一點都不愛樓震,樓震就是利用手裏的權勢,逼迫那個女人。
那個女人說的太直白了,就算是窯子的女人,每次伺候男人之後,男人還要給幾個大洋呢,可是她費盡心思伺候樓震,結果樓震反過來還花他的錢,她跟著樓震圖什麽呢?
正常的女人,為什麽做那個敵特的情人呢?
還不是那個敵特有錢,那個女人就是依靠男人養活的人,怎麽可能還去養活樓震呢?就算養活男人,也要養活一個帥氣的吧?
那個女人聽說樓震要被槍斃,更加堅定了自己的想法,自己就是被迫的,樓震利用權勢強迫她的。
那個女人,想到樓震每次辦事前,從來不洗澡,那個腳臭味道,熏的整個房間都是臭的,樓震全身上下臭烘烘的,就像一條臭蟲,趴在她身上,每次惡心的她的要吐,可是這種臭蟲,還總是自以為是的樣子,以為自己真的是了不起的人物呢?
其實那個女人確實恨死樓震的,樓震死了,那個敵特也死了,然後她可以換個地方,沒人認識他的地方,重新做人。
所以孟思遠無論怎麽說,那個女人一口咬定,就是樓震強迫威逼的,她一點都不喜歡樓震。
孟思遠非常傷心,覺得那個女人太無情了,一日夫妻百日恩呢,樓震和他畢竟好過一段時間呢,怎麽一點舊情都不念呢?
李家華聽到孟思遠的嘮叨,被孟思遠的邏輯搞得笑出聲音來了,明明是樓震精蟲衝腦,逼迫那個女人,哪來一日夫妻百日恩的道理啊?
李家華聽到樓震被槍斃,心裏的震動還蠻大的,知道是一迴事,可是真正實行了,就是另外一迴事吧。
李家華感慨的說道:“這個紀律有點殘酷啊?你們不是去求情的嗎?”
孟思遠難過的說道:“盧書記把我們罵了一頓,說我們是非不分,覺悟太低,沒有明白樓震事情的嚴重性。這可是關係到黨紀國法的大事,樓震辜負了組織對他的信任,還給組織丟了臉抹了黑,關鍵是影響很惡劣,讓老百姓和江海灘的市民,不相信我們黨的公正和廉潔,會對我們政府產生信任危機,如果不嚴肅處理,會影響江海灘的穩定。”
切,一個漂雞案件,會影響江海灘的穩定?
這句說出來誰信啊?
不過這些都是借口而已,孟思遠估計心裏也明白,殺一儆百麽,誰讓樓震的運氣不好呢?那些進城的幹部,拋棄農村老家的老婆,找城裏嬌滴滴的小姐做老婆,這種事情太多了,多的數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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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樓震的事情,本來是可大可小,那個女人雖然和敵特有關係,可是他們又不是明確的夫妻關係,隻是說不清的男女關係,那個女人本身可沒有什麽敵特嫌疑啊,這種女人江海灘太多了,沒必要上綱上線啊。
如果樓震利用權勢逼迫人家女人,難道其他人不是嗎?
人家女人看中你們這些泥腿子什麽呢?難道看中你不洗澡,渾身上下土不拉幾的嗎?
屁話,人家還不是看中你的位置,看中你手裏的權利嗎?
好像孟思遠也差不多啊?
有個資本家的女兒,看中孟思遠的,最近在追求孟思遠呢,不過孟思遠的自律性比較好,離人家遠遠的而已。可是盧書記還不是親切讓孟思遠主動點,不能拒人千裏之外,差點就當拉皮條了,也不嫌棄人家是資本家的女兒了?
孟思遠悲傷的說道:“軍令已經下來了,不可能更改了,可是樓震家裏的老婆孩子怎麽辦?你讓他孩子長大了,怎麽抬頭做人啊?”
其實對於樓震的事情,他們已經有心裏準備了,不過孩子是無辜的,樓震死了就死了,連累了老鄉,更連累了家裏的孩子,孟思遠現在擔心樓震的消息傳到老家,樓震的一家人,估計要被老鄉的吐沫淹死了。
李家華安慰的說道:“孟大哥,你不要難過了,樓震也是成年人,比你的年齡都大,肯定要為自己的事情負責啊?”
孟思遠歎氣的說道:“早知道他走到這條路上,當初在徐州的時候,我就不應該救他,讓他死在戰場上,還能以一個烈士的身份,死的光榮。”
沂蒙山區出來的這些男人,骨子裏麵都一股血性,覺得樓震死的窩囊,真的給老區人民丟臉,男人就應該死在戰場,而不是像樓震這樣,背著恥辱去死。
樓震被槍斃了,通告很快貼的滿大街都是,很多人都不相信,搞個敵特的女人,怎麽不是功勞呢,怎麽成為罪狀,還鬧到槍斃的地步。
樓震事件,是江海灘的第一起腐敗案,為了樓震該不該槍斃的時候,足足爭論了好幾天,可是樓震早就被槍斃了,人都死了,一幫無聊的人,還在爭論,樓震該不該死的問題。
不過樓震事件,確實給大家敲響一個警鍾,以前大家都以為,自己是革命同誌,犯了錯誤,也是同誌內部的矛盾,最多被罵幾句,屁事沒有。
江海灘這幾個月,那些進城的泥腿子,前前後後捅了多少簍子,鬧了多少笑話,屁事沒用,最多領導罵幾句,然後該幹麽幹麽。
自己這些人,提著腦袋,好不容易熬到革命的勝利,每一個人,都是組織寶貴的財富,怎麽可能嚴肅處理呢?
可是誰也沒有想到,樓震就是搞了一下敵特的情人,又不是什麽良家婦女,搞了就搞了,算什麽大事麽,結果卻要槍斃?
很多農村出來的人,非常難以理解,不就是搞了敵人的女人,怎麽算什麽事情啊?這個事情在農村非常普遍啊,以前都是既往不咎,怎麽到了江海灘,卻要槍斃呢?
很多南下團的幹部,都是老區出來,以前在老區的時候,那個時候流行打土豪分田地,地主被打倒了,可是他們的老婆和女兒不能浪費吧?
很多窮人都沒有老婆,地主的大老婆小老婆那麽多,浪費可恥啊,很多窮人之間,就把地主的大老婆,小老婆,姨太太之內的,幾個人商量著分一分,抱迴家就成了自己的老婆。
有的過分地方,連地主的女兒和兒媳都不放過,誰搶迴家就是誰的老婆,這種事情很普遍,領導都是鼓勵的,這叫窮人翻身當家做主。
怎麽到了江海灘,搶敵人的一個老婆,就淪落到槍斃的地步呢,很多老區出來的同誌們,都想不通,嚇得他們都不敢隨便找老婆了,萬一自己的老婆,有著其他的背景,自己不會也要被槍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