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銀票


    萬俟陽喝完一杯茶後,就坐在椅子上閉目,看似在養神,其時他在想怎麽把這賞金弄到手。既然這府丞有這麽多錢,反正也不算是個好鳥,不拿白不拿。


    又過了差不多大約有一個時辰,這時突然聽到下人來報少爺醒了要喝水,府丞首先是太高興了,正準備去看看時萬俟陽說話了,


    “先別急著進去,去泡點蜂蜜水溫熱就可以,隻能少喝一點。府丞大人,令公子的危險期算是度過去了。你看這賞金?”萬俟陽此時直接提出來就是想看看這府丞是什麽態度。


    “哦,大夫,你看這賞金馬上給你準備,隻是不知道這後續的治療?....”府丞還是很擔心這點問題。


    “府丞根本不用這一點,如果是身體本來就很強壯的人,現在這發燒的問題解決了,連吃藥都不用直接三五天就可以下床了。令郎的身體需要休養一周時間就可以下床與以往一樣活潑聰明了,我還要在城內耽擱三五天的,所以府丞大人不需要擔心,不過我覺得還有一個原因不知道當說不當說。”萬俟陽自己覺得這冥冥之中還是有些關聯的,比如說為什麽老叫花子要讓自己來揭這懸賞告示,那就表明了我肯定能醫治好這府丞大人的兒子,那麽問題就來了,如果說是府丞大人是個惡貫滿盈的壞蛋,那麽肯定不會教出一個有能力有思想的下一代,那麽這樣的壞蛋老子的壞蛋兒子那醫治好做什麽,難道是治好了再來為禍百姓?所以反過來推想,那這個府丞大人應該屬於不算壞的那種人,至少沒有做得天怒人怨的事。而且這人還非常孝順母親,那麽就算是再壞也壞不了哪去吧。


    “哦?不知道大夫想說什麽,直接無妨。”府丞大人也想知道什麽原因。


    “府丞大人你想,為什麽我會來給令郎治病,而恰好我又有唯一的藥物,還能對症下藥,這都是緣於一個老叫花子,這家夥神出鬼沒,我懷疑這人是個高人,而且這人與你們家有緣,要不為什麽他會在這緊要關頭出現在我和師傅麵前。我若慢來一步,即便是我來了有藥也晚了,恰好這就這麽巧,不知道老夫人是否常在吃齋念佛?”萬俟陽在茶莊的時候也有聽說過這府丞大人的老母親經常吃齋念佛的,所以也有這方麵的推想。


    “對啊?老夫人經常在佛堂裏一念就是大半天啊,有時候連吃飯都不記得,大夫怎麽會知道?”府丞大人感覺很奇怪。


    “我也不知道啊,我猜的,我覺得這應該是老夫人經常吃齋念佛的誠心感動了上天,才會讓那位高人知曉然後這一環一環的聯係,就最後傳到我這裏來了。還有一點需要說明,我這專門配製的藥成本價比你的賞金高多了,隻是我師傅隻教了我一句,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所以說今後若有類似急症的病痛都可以找我,不過也得看天意了。忘記說了你得通知一下老夫人別讓她再掛念了,有希望就不要放棄。”萬俟陽這一套說得搞得他好像真是條神棍一樣。


    府丞平時也對老夫人相當孝順,也是很聽從老夫人的建議和意見的。他覺得現在既然兒子也沒危險了,老夫人心情自然就會好的。那麽他也就好過多了,說到底還是這大夫起了大作用了,至於是不是和上天有關係,反正不管那麽多了,先把這大夫打發了,反正這以後最好是用不著,不然還得又花費大價錢了。


    “大夫,辛苦你了,這是五百兩匯通錢莊通兌的銀票,足額兌換,信譽保證的,你收好,不知道大夫還有什麽需要注意治療的?”府丞也早就把銀票給準備好了看來還真不是那種說翻臉就翻臉的那種惡人。


    “多謝府丞大人,令郎隻需要用新鮮的魚肉雞肉之類白肉類熬粥就可以了,盡量在前三天少吃油膩的食物。以後就多喝水,多排尿。其它就沒有了,保證令郎好了以後還更加聰明健康。”萬俟陽對於小孩子發燒後就會增長智力的事現代社會都是知道的,當然在1626年的明代就不會有人明白這個道理的。“三天之後大人再派人過來取一付我親配的藥品,以免了府丞大人的後顧之憂。”


    在下人向老夫人報告這一好消息後,沒過一會就趕了過來,不過此時萬俟陽已經讓府丞大人派車送出了內城了。老夫人又專門進屋看了她寶貝孫兒,當時孫兒還在睡覺,但明顯頭不發燒了,睡得也很安穩。所以這老夫人就眉開眼笑了,就向府丞大人問起請的何方神醫來治好的,然後府丞就把萬俟陽給他講的一五一十的說了出來,這聽得本來就信佛的老夫人越聽就越是相信這大夫與他們家有緣,這老叫花子肯定是一高人,一時高興就說了下次再麵一定要再賞。


    坐在車上時,萬俟陽又拿出了銀票仔細地看了一遍,他還真沒有見過這古代的銀票是什麽樣的,隻知道這銀票的來曆和其發展的曆史,元及明初,政府欲專行紙鈔,民間仍用銀錠和銅錢,銀、錢、鈔三品並行,多種公私機構商號兼營兌換業務。明英宗正統年間(1436-1449),大明寶鈔貶值,政府放鬆用銀禁令,銀錢公開流通。此後幾代,由於私錢龐雜,銅錢輕重不一,成色各異,製錢、私錢、白錢三者之間的比價差異大,變動多,兌換業更為發達。如嘉靖時大開鑄爐,錢幣名類繁多,單是製錢就有金背、旋邊等幾十種名目。在此情況下,販賣銅錢和私鑄私熔更多,乃出現若幹專營銅錢兌換的金融組織,稱為錢店,又叫錢鋪、錢莊、兌店、錢肆、錢桌或錢攤。嘉靖八年(1529),私販銅錢猖獗,朝廷下令禁止販賣銅錢。導致經營貨幣兌換業務的錢桌、錢鋪等“私相結約,各閉錢市,以致物價翔踴“。明萬曆五年(1577),龐尚鵬奏準設立錢鋪,是為錢鋪法定之始,以市鎮中殷實戶充任,隨其資金多寡,向官府買進製錢,以通交易。


    從錢鋪發展到錢莊,開始的時候,許多錢莊並非單純做銀錢兌換,往往兼營其他行業。如上海錢莊的鼻祖為“浙江紹興人“,傳說“乾隆年間他在南市老城廂開設炭棧兼做銀錢兌換生意“;寧波錢業鼻祖稱“方七“者,原是個鞋匠。又如南京、九江錢莊有“兼做彩票“者;樂平地方有“布店兼營者“;在南昌、上海有些錢莊因兼營米業又稱“錢米店“。


    明末,錢莊已成為一種獨立經營的金融組織,不僅經營兌換,還辦放款,供給簽發帖子取款的便利,原來在兩地聯號匯兌的會票,也成為錢莊發行有鈔票性質的信用流通工具。此外,若幹小規模的兌錢鋪、錢米鋪等,在農村相當活躍。隨著錢莊的發展、家數增多,到清朝各地先後出現了錢莊的行會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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