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子雪地裏燔烤著野雞,正廳屏風後金暮黎正在試裝公主朝服。


    垂手侍立廊下、各懷心事的八九個江湖人互視一眼,麵露欣喜。


    流風國後宮不得參政的規矩依然有,但那主要針對妃嬪。


    能力強的公主不必遵循。


    同為皇嗣,公主會因性別不同,而沒有皇子身份那麽敏感。


    因為從古至今,篡位的都是王爺。


    女子懷著莫大野心圖謀自己老爹龍椅的事,亙古未有。


    所以無論是皇帝的女兒,還是皇帝的妹妹,有才學者,都更易被皇帝信任。


    公主一旦受賜朝服,便等於手中權力被肯定,是她執行任務成功的獎勵,以後迴京,是可以立在朝堂聽政的。


    這是一種特殊的榮耀。


    此時,長公主隻要穿上朝服,便可親自坐堂主審,替他們洗清身上所背負的冤情,而不是帶著尊貴身份旁聽,隻在必要時提醒示意。


    這對他們來說,乃大好消息。


    夜夢天已解下氅衣,充當貼身侍女幫金暮黎穿好端莊貴氣的金絲繡凰袍,又為她打理雪發,插上金玉鳳簪。


    “你這服侍人的手藝不太行啊,”金暮黎看著鏡子調笑,“頭發再給你多梳幾次,怕得掉光光,成有史以來第一個禿頭公主。”


    夜夢天連忙道歉並保證:“下次定能熟練,再也不扯疼你。”


    “幹什麽?你不會是要拿昱晴川練手吧?”金暮黎好笑道,“可別禍害人家。頭發拽光光,讓他上哪兒找媳婦兒?那憨貨已經夠遲鈍,再弄個禿子,得打一輩子光棍。”


    “不找他,”夜夢天溫笑,“喚幾個婢女小廝即可。”


    他矮身將自己也映在鏡中,看著美人藍眸:“暮黎……”


    一聲動情低喚,唇觸耳廓,吻了吻。


    金暮黎輕輕一顫,扭身就薅住他的衣領,拉他再下俯幾分的同時,自己抬臉迎上去。


    甫一相觸,唇齒便激烈糾纏。


    金暮黎愛極這種感覺。


    她不喜歡從始至終都綿軟無力的溫柔親密,夜夢天正合她的胃口,能滿足她的需求。


    夜夢天則是每每親她碰她,身體就立馬有感覺。尤其是莊重感極濃的公主朝服,更勾男人的心,有種想將它撕碎、打破禁忌的衝動。


    那是朝服獨有的極端誘惑。


    金暮黎一直仰著頸,脖子有些發酸。夜夢天善解人意,唇齒不離地將她抱起,攬在懷裏,繼續深吻間,手臂越箍越緊。


    兩人喉間逸聲,親得幾乎無法唿吸,身體已處在爆發邊緣。


    然而事情總不如人意。


    就在金暮黎被壓向妝台,兩人烈火欲焚一觸即發時,傻大個突然繞屏風闖了進來,粗聲嚷道:“公主殿下,長尾雞烤好了,還備有各種佐料,可以~~”


    眼珠子呆愣住,“你們……在做什麽?”


    夜夢天猛迴頭,厲喝:“滾出去!”


    傻大個頓時被嚇跑。


    金暮黎微惱之後,笑出聲來。


    興致被打斷,夜夢天隻好將她扶起,吻吻她的鼻,無奈歎氣。


    “走吧,先吃雞,”金暮黎走向堂廳,“正好跟我說說接任者的人選。”


    若是在野外,她自然是直接抱著整隻雞啃,可她現在套著個公主身份,那樣狼吞虎咽磣巴巴的,夜太難看。


    她這假公主囂張冒充也就算了,總不能還不幫人家兜著點兒體麵。


    烤熟的雞肉被片成小塊兒趁熱端上來,幾個白瓷碟裏備著調料或蘸醬,想吃什麽口味,可以隨便選、隨便更換。


    夜夢天本要按規矩隻站著伺候,金暮黎卻讓人另搬一張食案軟毯,和她一起享用。


    不過,在用之前,夜夢天先令所有經手之人都挨個兒嚐一塊,確認無毒,才讓金暮黎下筷。


    金暮黎就那麽穿著朝服吃東西。


    不是不想脫,而是不能脫。


    她處於一點即燃、一燃就炸的境界,脫衣服這種極具暗示性的曖昧舉動,還是別做了。


    雖然隻是最外一層。


    但經不住想象與撩撥。


    之前差點沒控製住,被無意打斷時卻覺很不妥。廊下院子那麽多人,她又是個憋不住激昂出聲的主兒,若讓眾多耳朵聽了去,以後真正的長公主咋辦?


    這些人可不是真正長公主的貼身丫鬟和近衛,還是給她留點兒臉吧。


    “全都下去,這裏不需要伺候,”身穿象征莫大殊榮服飾的金暮黎吩咐廝奴婢女,“讓傻大個把紀昌裕帶進來問話。”


    躲在廊柱後發愣的傻大個聽到喚聲探出頭來,將紀昌裕拖進正廳。


    紀昌裕跪在廳中,聞著烤肉香,眼睛發直。


    他原本就餓了一天一夜,那能吃能裝的肚子早就咕咕叫。


    此時別說烤肉,即便隻是蘸料的香味兒,都能讓他流口水。


    可惜沒他的份兒。


    隻能眼饞饞地望著,不斷做幹巴巴的吞咽動作。


    金暮黎沒有馬上問,先晾他一會兒:“誰來接手斑陸城事務?”


    “先由周廉使周誌通暫為接管,”夜夢天見她瞧著自己,立即解釋,“周誌通乃先皇朝臣,年輕時擔任過正七品大理寺評事,以善於斷獄而聞名,後改任禦史。他原本是個敢於諫言、不避權貴的正直廉潔之士,但直言賈禍,在百姓眼中無比珍貴的優點,最後卻害了他。”


    金暮黎自然知曉京都水深:“被爭權奪利的人誣告了?”


    夜夢天輕輕一歎:“並非在帝都出的事,而是去地方任按察使時,得罪了都指揮僉事派去的錦衣衛,招來禍端。”


    金暮黎挑挑眉:在爾虞我詐的京城平安無事,反而栽在了地方?


    夜夢天看出她的疑惑,便將自己聽來的這樁舊事說給她聽:“周誌通任錢江道按察使時,當時的禦前紅人~~都指揮僉事袁敬綱,派兩名錦衣衛指揮使和幾位千戶去錢江道緝事。那幾人到了地方後,成天作威作福,大肆收受賄賂。周誌通知曉後,將他們緝捕處治。可惜被其中一名千戶逃脫,那個漏網之魚日夜兼程趕迴京都,將此事稟報給了袁敬綱。”


    金暮黎微微搖頭:得罪錦衣衛,還是皇帝麵前的紅人,那肯定是沒好果子吃。


    “袁敬綱在先皇麵前誣告周誌通,先皇因寵信他,便聽了他一麵之詞,令錦衣衛拿人,”夜夢天繼續道,“押解迴京的路上,周誌通飽受淩虐與毆打,抵達京師時,體無完膚,慘不忍睹。”


    金暮黎瞟向眼盯烤肉、豎起賊耳的紀昌裕:“既然沒死,後麵的事就基本能猜到了。”


    她故意用筷子夾著一片肉,舉著不吃,衝紀肥豬揚揚下巴:“怎麽樣紀公子,想起你爹會往哪兒藏了嗎?”


    “我……”紀昌裕望著筷頭那塊肉,吞了吞口水,“書齋裏有個密道,連著紀府私人牢房,興許躲在了那裏。”


    這個常說“人生在世,當秉燭夜遊,及時行樂”的男人,此時最大的奢望,就是桌上那盤香噴噴的烤肉。出賣不出賣,出賣對象是不是自個兒親爹,已被完全拋之腦後。


    夜夢天站起身。


    金暮黎虛按手掌:“不用你動手,讓他們幾個去。”


    她哼了聲,“府外不能露臉,府內若不給點表現機會,如何答謝本殿為他們沉冤昭雪的恩德?”


    夜夢天明白她的言外之音。


    金暮黎並未完全信任他們。


    沒有分量很足的投名狀,僅靠一張嘴,任何人都不可能被重用。


    何況紀敏對他們還算有收留之恩。


    九個人,誰真心歸順願為公主牽馬墜鐙,誰假意混跡打探消息,未知。


    “可拿這件事試探他們,不太值得,”夜夢天道,“萬一將人救出……”


    金暮黎擺擺手:“書齋之前被我布了陣,能進不能出。”


    夜夢天臉上浮起笑容。


    如此,他不用去,也可忠奸立辨,敵我立分。除非密道或私牢裏根本無人,紀敏並不在裏頭。


    受隻有天魂珠、缺失地魂珠的影響,暮黎對事物的判斷已經失準,或者說,慮事不再像從前那麽周到。否則,在無需她幫忙打開城門的情況下,紀敏應該沒有逃脫的機會。


    然而,這麽大漏洞的事,卻發生了。


    所以從進駐城主府開始,暮黎的意見,便隻能作為一種參考,不能全部依照著執行。


    紀昌裕道出機關秘密,除傻大個之外的八個人都去了書齋。


    金暮黎賞給紀昌裕一盤烤肉:“紀公子能大義滅親,本殿很欣慰,但若想不被連累,留下一命,還得再立功勞。”


    紀昌裕餓狠了,一邊用手抓肉往嘴裏塞,一邊連連點頭:“但凡昌裕能做到的,公主殿下盡管吩咐!”


    他嘴裏塞著肉,無法清晰吐字,但夜夢天二人都知道他在說什麽。


    金暮黎道:“你要做的事很簡單,既不讓你挑,也不讓你扛,隻需告訴本殿,在斑陸城中,與你爹同流合汙的商賈有哪些?他們都有什麽弱點或嗜好,甚至說,有沒有把柄落在你或你爹手上。”


    “有有有,本城大名鼎鼎的財神莊昭曦就常請我爹吃酒,還送給我爹許多黃金白銀,絹帛玉器,”紀昌裕賣他爹賣得很徹底,“不過因為在本城,應該沒有書信之類的罪證。”


    “無妨,你繼續說,”金暮黎看夜夢天準備紙筆,親自動手錄供,便笑道,“完事兒畫個押就成。”


    夜夢天對紀敏千寵萬慣卻養出個白眼狼兒子,而深表同情。


    不過那老家夥應該也是個明哲保身的自私東西,獨子紀昌裕都被折磨得半死不活了,還都不出現。


    待把紀昌裕稀裏嘩啦倒出來的東西全部錄於紙麵,讓他簽字摁了手印,夜夢天才道:“公主殿下是要抄家麽?”


    金暮黎頷首:“我原本想把捉拿紀敏的功勞留給城主接任者,可後來又突然想到,若那樣做,我豈不是兩手空空,一文錢也拿不到?”


    “公主放任紀敏逃走,竟是這個原因?”夜夢天哭笑不得,“現在是要捉了他,供出有牽連的商賈?”


    “不然呢?”金暮黎理所當然,“若無好處,我費這個勁做什麽?”


    忽然想起公主身份在紀昌裕和傻大個麵前說這樣的話有些不妥,便補充道,“之前不是說斑陸城物價飛漲麽,傳本殿令,先把城主府的財物弄到鄰城換糧食,按照比京都糧價還便宜一半的價格賣給城內外百姓,讓他們過個好年。”


    微微頓了頓,“待抄了不良商賈的家,咱們就帶著昧良心黑心錢,沿著既定路線一邊走,一邊救濟吃不上飯的災民和窮苦百姓。”


    話音剛落,傻大個突然噗嗵一聲跪倒在地,紅著眼睛連連磕頭。


    金暮黎愣了愣,心道這是幹什麽?戳到他傷心事了?


    夜夢天正要問,傻大個已經抬頭哽咽道:“殿下若能早點來就好了,那樣的話,我爹我娘就不會餓死,我也不會為了搶個饅頭,而差點被人打成殘廢……”


    說著,這個近兩米高、讓人覺得有顆榆木腦袋的的強壯漢子竟嗚咽起來,“可我當時真的好餓啊!”


    金暮黎本不打算了解幾個江湖人都有什麽冤情,全部交給新城主處理,可既然話到這裏,就順便問了一句:“你的失手殺人案到底怎麽迴事?”


    傻大個正要細說,昱晴川竟背著受傷的善水迴來了。


    金暮黎立即疾步走出,皺起眉頭:“什麽情況?”


    昱晴川道:“善水道長為百姓免費診脈,開的藥又極其便宜,惹怒了幾家醫館,他們趕他不走,便動了手。”


    金暮黎怒道:“他們不知善水是本殿的人?”


    “不知,”昱晴川搖頭,“善水道長沒跟任何人說。”


    金暮黎氣道:“長嘴是做什麽的?你怎麽這麽笨?”


    罵完又連忙吩咐,“快背進去,好好瞧瞧傷在哪裏!”


    夜夢天也走了出來,還未說話,金暮黎便眸放獸光道:“夢天,去看看這些不長眼的人裏,誰跟紀昌裕的供詞有牽扯,來點兒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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