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案動機有了,那麽作案手法呢?


    被害人黃玉玲當時死亡時間是三小時以內,身體都還沒涼透,六月份的氣溫不低,但根據老劉的描述,搬運屍體的時候,死者體內沒有一滴血流出來。


    也就是說,兇手為了防止死者血液滴落留下證據,是通過某種辦法將被害人的血放幹了的。


    從被害人遇害,到拋屍,這個過程,前前後後也就幾個小時。


    發現屍體的時候是在早上七點多,馮成剛喝醉酒侵犯屍體的時候,是在淩晨五點多。


    算上兇手放血的時間,那麽拋屍時間,大概就在四點半左右。


    由此可以得出,第一作案現場,距離拋屍地點是不會太遠的。


    但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兇手有交通工具,而且整個拋屍過程十分的迅速。


    大家都知道,當時附近有個肉菜市場,肉菜市場在淩晨四五點的時候,就已經有貨車進入開始卸貨了,而且案發地點人流量很大。


    兇手顯然不可能是就這樣背著一具無頭屍體過去拋屍。


    最準確的推理,那就是兇手開車來到附近,從後備箱將屍體搬出來扔在天橋下,隨後迅速離開。


    可是,這個邏輯也有問題。


    正常來講,你作為一名行兇者,你手頭上有交通工具,你殺了人,你會選擇把屍體就扔在這種人多的地方嗎?


    既然有車,為什麽不拉去大山裏埋了,或者扔到大河裏?


    所以,具體是個什麽情況,你還真得問一問兇手自己才知道。


    現在有了這張畫像,最直接的辦法就是進行全國通緝。


    不管兇手現在長什麽樣,他六年前的樣貌,總會給身邊的人留下印象。


    所以,葉默很快聯係到了新疆警方,將兇手張軍的樣貌傳真了過去。


    當地警方配合安京警方,在報紙,電視上,發布了懸賞通緝。


    知情人提供線索,可獲得一筆豐厚獎勵。


    懸賞通緝上,對張軍的描述很仔細,包括他去過海南,去過安京,這是他六年前長相等等。


    這時候每家每戶都有電視了,隻要每天在固定時間段插播懸賞通告,肯定會有知情人提供線索。


    前提是這個張軍確定是新疆人才行。


    果然,安京警方下達的要求,當地配合行動也是非常迅速。


    很快,懸賞通緝發布出去之後,當地警方就收到了各種各樣的舉報。


    這其中,有一名叫做阿西木的男子,聲稱他百分百確認,通緝懸賞上的這個人他認識。


    他說這個人叫麥蘇木,父母在安京開了一家迴民飯店,他是迴族人。


    阿西木一直就在他們的飯店打工,但這個人脾氣不好,對員工很刻薄,因為薪資問題,阿西木和他吵架,然後被他打了。


    因此,阿西木對他懷恨在心。


    麥蘇木的母親是迴族人,父親是漢族的,所以他的長相,也並不完全像迴族人。


    但因為考試可以加分,工作還有補貼,所以麥蘇木上的是迴族身份,但實際上,他的生活行為,幾乎和漢族無異。


    不同民族的公民結婚,所生子女或收養其他民族的幼兒,其民族成份在滿18周歲以前,由父母或養父母商定。


    也就是說,在通常情況下,迴族和漢族人所生孩子的民族身份,可以由父母雙方商定。


    現在大部分都漢化了,他們說的普通話比很多安京人都要標準。


    值得一提的是,麥蘇木的漢族名字,還真的叫張軍。


    這樣一來,各種條件都符合了。


    一個在安京開飯店的人,有車什麽的,那就再正常不過了。


    很快,這條線索就傳到了安京。


    經過調查,張軍(麥蘇木)實際年齡,竟然隻有30歲,六年前的他,才24歲。


    黃玉龍之所以把他當成了三十多歲的男人,那是因為他長的比較胖,胡子又多,顯老。


    於是,葉默立即讓人前往該飯店,對張軍進行逮捕。


    這時候的張軍,已經從老爸手裏繼承了飯店的管理權,並且結了婚,還有了兩個孩子。


    警察逮捕張軍的時候,他還在飯店裏招唿客人。


    見到一群警察進來,張軍也意識到了什麽。


    他沒有逃跑,而是直直的站在原地。


    似乎,這一切早就有預料。


    見到張軍被帶走,全家人都懵了,完全不知道發生了什麽事。


    支隊審訊室裏,葉默見到了張軍。


    現在的他很瘦,胡子也沒留了,外表看起來和漢族人基本上沒什麽多大區別。


    “認識黃玉玲嗎?”葉默直接問道。


    “認識。”張軍想都沒想就迴答了。


    這樣的情況在審訊室裏很常見,並不是所有的嫌疑人一進來都對自己進行辯解的。


    除了那種完全不把人命當迴事的變態。


    很顯然,張軍這些年被那件事折磨不輕。


    甚至被抓之後,他感覺自己解脫了。


    “你為什麽要殺她?”葉默問道。


    “我不是故意的,我是一時衝動。”張軍眼神漠然的看著前方。


    “黃玉玲從海南跟你私奔來到安京,這麽好一個女孩,你居然下得了手,你是人還是畜牲?”葉默質問道。


    一句話出來,張軍頓時就紅了眼睛。


    “我當時把她帶迴來,就是想和她結婚來著,但是……”


    “但是什麽?”


    “我不是人,我喜新厭舊,我爸媽給我找了個對象,長的又漂亮,家裏也有錢,各種條件都很好,我當時就想和黃玉玲分手,然後和新對象結婚,我騙她去把孩子打了,然後再告訴她分手的真相。”


    “她當時情緒特別激動,爭執過程中,她打了我幾個耳光,我當時一下子就起火了,我用手掐住她脖子,沒想到就這樣把她掐死了。”


    “掐死之後,我後悔極了,我意識到我殺人了,我很害怕,我為了不讓她的身份被發現,我於是用菜刀把她的頭砍下來,然後裝進車子裏,打算開去大山裏找個地方扔了。”


    張軍一五一十的迴答道。


    “為什麽你沒有扔到山上,反而把屍體拋在了天橋下?”


    “說出來你們可能不信,我當時開著車,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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