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等葉默帶隊來到錢小佳家裏的時候,他的母親卻聲稱,錢小佳早就不在這座城市了。


    她說,他早就辭掉了中巴車司機的工作,說是有個朋友叫他去沿海城市打工,那裏的工資很高。


    隻不過,葉默一眼就發現,錢小佳的母親在說謊。


    直覺告訴他,錢小佳並沒有離開這座城市。


    葉默看著這位大娘,並沒有追問她,哪怕明知道她在說謊。


    這種母親保護自己孩子的意識,是本能。


    就算是死,她也不會說出來的。


    葉默來到外麵,隨後對另一名隊長道:“馬上安排更多的人來,對整個村子展開搜捕。”


    “葉隊,您發現什麽端倪了嗎?”這名隊長問道。


    “我剛才看了一下,這位大娘鍋裏煮著飯,飯是兩人份的,柴房裏還堆著很多新劈砍的柴,這大娘右手有殘疾,一個人是劈砍不了那麽多木頭的,所以,錢小佳應該就在這附近。”葉默道。


    “我明白了。”該隊長點了點頭,隨後立馬就去安排。


    沒多久,大批的特警趕到,還有警犬隊也相繼出動。


    果然,隻用了不到三個小時,辦案人員就在大山裏頭,將錢小佳給抓到了。


    見到錢小佳被抓,他的母親當即就癱軟在了地上,不停地跪地磕頭,請求葉默放了他兒子。


    對此,葉默也很無奈。


    他也希望,真正的兇手並不是錢小佳。


    審訊室裏,葉默坐在錢小佳對麵,錢小佳被手銬銬著,偏著腦袋,表情很是不爽。


    他看起來文質彬彬的,卻給人感覺有些不是特別靠譜。


    即便是到了審訊室,他似乎也不怕任何人。


    別的兇手被抓到,那都是汗流浹背,渾身發抖,可他卻跟個沒事人一樣。


    “錢小佳,知不知道我們為什麽抓你。”葉默問道。


    “你們抓人還需要理由嗎,想抓誰就抓誰,你們說我是殺人犯也好,強奸犯也罷,我有什麽辦法。”錢小佳不屑道。


    “你的意思是,你是清白的是吧。”葉默問道。


    “不然呢?”錢小佳滿臉不爽的看著葉默。


    “那我們去你家的時候,你為什麽要跑去山上躲起來?你的母親為什麽又要撒謊騙我們?”葉默問道。


    “我怎麽知道她為什麽要騙你們,我就是去山上放籠子抓野兔,這個不至於也犯法吧?”錢小佳看著葉默反問道。


    “你真的以為,我們沒有證據就隨便抓你?”葉默看著錢小佳道。


    “有證據就拿出來啊,唧唧歪歪幹什麽?我到底犯啥事了?”錢小佳依舊很囂張。


    “你無緣無故突然租一輛中巴車做什麽?”葉默問道。


    “我租著玩兒,有問題嗎?我證件齊全,租來練車,好找工作,難道不行?”錢小佳很是不爽的迴答道。


    “根據藍橋夜總會劉經理所說,五月八號那天,你搭載十八名乘客到藍橋夜總會,期間你還在夜總會大堂吃過東西,那十八名乘客,和你是什麽關係?”葉默問道。


    聽到這句話,錢小佳臉色有些變化了。


    果然,對方確實掌握了一定證據。


    “沒什麽關係啊,就是在夜總會玩兒的時候認識的,他們說想找個開中巴車的司機,我一聽給的價格還不低,所以就答應了。”錢小佳道。


    “你不是說你租車來練車嗎?為什麽剛才不承認?你在害怕什麽?”葉默問道。


    “我,我沒害怕什麽啊,我能害怕什麽。”錢小佳終於不像一開始那麽淡定了。


    “你嘴裏就沒有一句實話,你可以繼續瞎編,編的越多,嫌疑就越大。”葉默道。


    “那老子現在開始一句話都不說,拿不出證據,到時間就得放我,你要是不放我,你就等著坐牢吧。”錢小佳和其他進審訊室的人不一樣,他似乎看過不少電視劇,知道隻要對方沒有確鑿證據,就不能把自己怎麽樣。


    看著錢小佳的神態表情,葉默知道,這件案子的兇手,多半就是他。


    但是他說的對,目前為止,確實沒有確鑿證據證明他就是兇手。


    沒有監控錄像,沒有指紋和dna。


    唯一的目擊證人,就是藍橋夜總會劉經理。


    但這也隻能證明,錢小佳曾經開車接送過那幫被害人。


    並沒有直接證據,證明人就是他殺的。


    他可以說,自己把他們送迴去之後就走了,後麵的事情他一概不知道。


    麵對這種沒有證據的情況下。


    葉默能做的,隻有是使用能力,讓對方講真話。


    但這種行為,其實是屬於作弊。


    使用次數多了,遲早會出問題。


    對方既然如此倔強,不可能無緣無故突然一下就全盤招供。


    最有說服力的,還是找出相對應的證據。


    不到萬不得已情況下,葉默不會使用最後的手段。


    每次都用催眠方法,讓人講真話,久而久之,都會引起別人的懷疑。


    如果說你赤手空拳,能打贏持刀歹徒。


    這證明你格鬥能力強悍,應變能力迅速。


    但你哪天要是連子彈都能躲過,問題自然也就來了。


    葉默作為一名警察,職責是打擊罪犯,保護老百姓。


    但同時也要確保自身的安全。


    謹慎一些,對自己總有好處。


    “你不要認為這樣你就可以相安無事,我們有直接證據,證明你就是被害者遇害那天晚上,最後接觸他們的人,並且你和你母親三番五次撒謊,這都是你作為最大嫌疑人的證據,僅憑這一點,我們就可以對你進行37天的拘留調查。”葉默道。


    “三十七天就三十七天,還管吃管住呢,我怕什麽。”錢小佳滿不在乎道。


    “行吧,帶他去采集dna和指紋,和公安係統裏麵的其他懸案比對一下,說不定有意外收獲。”葉默淡淡道。


    此言一出,錢小佳明顯慌神了。


    葉默也察覺到了不對勁。


    或許,這個還真的是突破口。


    “你們采集我指紋和dna做什麽?我又沒犯法。”錢小佳開始拒絕采集指紋和dna。


    “我們這是走正常偵辦流程,請你配合。”葉默道。


    “我配合個毛,老子不去,你們這是非法拘禁,對我造成人身傷害,我不去。”錢小佳瘋狂掙紮。


    見狀,葉默揮了揮手道:“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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