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有點曆史傳奇風味兒。


    ~


    西縣令的腦海裏突然閃過一個畫麵:


    費一流舉起玉佩,發現和王九州的那塊信物居然奇跡般地對上了,判道,什麽一次兩次的,有什麽可爭執的,根據如今的事實,又何況彼為婦女,爾則丈夫,王九州和陳蘭嬌,你們倆結合算了,退堂!”


    這是……


    ~


    言歸正傳,隻見費一流接過陳蘭嬌遞過來的玉。轉身又去看王九州的信物……


    緊促的心跳聲,西縣令想:這劇情是按照我的畫麵走的啊。


    費一流端詳了兩件信物許久,眾人盯著費一流,隻見他時而放在耳邊敲擊,時而舉起衝著陽光觀望,不知道欽差大人究竟要搞什麽名堂。


    費大人,你坐在大堂上裝模作樣地看玉,看玉的人在大堂上一本正經地看你。


    心中想著搏一搏吧,費一流一拍驚堂木道:


    “這信物本官已經看過了,經審驗,發現這兩塊玉有十七處地方,同剛才案情描述不同。由於事關重大,現在本官再次訊問,訊問之前,要求當事人王九州與陳老絲,麵對縣衙莊嚴宣誓,以你們的人格及良知擔保,將忠實作證,保證如實陳述,毫無隱瞞。如違誓言,將自願將所有家產充公。你們聽清楚了嗎?請宣誓!”


    王九州、陳老絲宣誓後,費一流才緩緩坐下,道:“之前按照陳老絲的說法,這塊小一點的玉隻是個備份,是出自陳家的,而又說當時王家要比陳家家境殷實一些。陳老爺,是也不是?”


    “是。”陳老絲不知道這話有什麽毛病。


    “好,陳老爺爽快!接下來本官就說說這十七處不同。第一處,本官久在京城之中,對這天下玉的質地也算是有點研究。剛才發現,王九州身上這塊小一點的玉,要遠比陳蘭嬌的那塊質量好出許多。然而之前陳老絲的說法,這塊小一點的玉出自陳家,隻是個備份。這麽看來,反倒是那個時候的陳家,要比王家更為闊錯了。如此自相矛盾,陳老爺,你撒謊了呀,是也不是?”


    “是,誒,不是,不是。”


    費一流繼續說到:“真相就是,這塊小一點的玉的佩戴時間,要比那塊大的玉晚出好幾個年份。分明是當年,王陳二家創業初期,身上的玉也不屬於上乘。而到了五六年後,王陳二家有了一些積蓄,此時佩戴的玉,雖然樣式小巧,卻做工精良,滋潤透明。相隔五六年,王陳二家又結秦晉之好。”


    費一流邁著方步:“大家若是不信,可以借助西洋高倍顯微鏡,看到玉的內部的纖維交織結構與粒度,從而可以精確地分辨這玉究竟是碎在何時。這便是十七處不同中的第一處。公堂之上,膽敢再說假話者,查明之時,家產通通罰沒充公。陳老爺,你想清楚了,我剛才所說,是也不是?”


    其實費一流剛才的邏輯並不是很嚴密,他從來就不算是一流的辯手;他對玉的鑒賞幾近一竅不通,關於玉的科學紋理什麽的也完全是瞎說;所謂的十七處不同隻是個幌子,他玩“找不同”的時候根本不比旁人快出多少。


    不過這番話確實把陳老鐵嚇住了,比起冒著幾代人的家業被官府收繳的風險,接受王九州這麽一個不太順自己心意的女婿顯然要好得多。


    他忙不迭地跪下:“大人清恕罪,小人有罪,小人悔過。”


    費一流霸氣地坐在公案上,腦後盡是冷汗:“坦白從寬,抗拒從嚴。陳老爺,你有什麽罪啊?”


    陳老鐵道:“小人之前的確與王家有過兩次指腹為婚。小人不該撒謊,九州和桃紅的確有過指腹為婚。”


    費一流道:“好,既然陳老爺承認了實情。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時間關係,至於這十七處剩下的地方我就不繼續往下說了。或許改天由西縣令寫成個小冊子,說書給大家聽。”


    一陣山唿:“費大人斷案如神!”


    費一流轉念一想,道:“即便是證明了王九州和陳桃紅確實指腹為婚,但是陳桃紅和周八公子的婚約也是實契。究竟哪一張婚約應該作數呢?幾位大人,你們認為應該如何呢?”


    路知府道:“君子一言,駟馬難追。先前已然指腹為婚,而且婚約未斷,之後再許配給周家自然是無效的。即便是再許配給一百零八家,也理應通通無效。就好比有夫之婦,豈能再嫁他人?所以自然應該是王九州和陳桃紅的婚約作數。”


    李四鄴道:“我倒認為,理應後約取代先約。請問堂上諸位,誰年輕之時還沒有做過一些個有瑕疵的事情。《左傳》中言,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知錯能改,善莫大焉。當年一句兒戲,如今情勢早已變更,理當有所改變。何況指腹為婚那都過去多少年了,王老絲都已然離世了,怎麽能用過去的一紙婚約限製住如今的人呢?而且周家與陳家的婚事籌辦已久,接著辦下去,成本更小。所以陳桃紅和周八公子的婚約才應當作數。”


    費一流思忖著:後約取代先約?這個詞好像在法學課上聽過。但是法律規定,先後就同一事項簽訂兩個條約的雙方完全相同的情況下才可以適用後約取代先約的。至於什麽成本問題,本末倒置嘛!四鄴,你這個邏輯有些站不住腳啊。一向謹慎的四鄴如此斷然,莫非是這樣說的背後有什麽好處?


    西縣令道:“下官有個不成熟的想法,可以讓這兩張婚約都生效。不知當講不當講?”


    “如此甚好,快快講來!”


    西縣令邁著方步:“首先說第一張,王家和陳家,兩家是有兩次指腹為婚,早年間陳蘭嬌嫁給了王家大公子,已然是一次。不妨讓陳蘭嬌再嫁一次,王家大公子再迎娶一次陳蘭嬌,不就好了?指腹為婚的婚約履行完畢。隨後陳桃紅嫁到周家,那就是另外一張婚約了。”


    李四鄴和路知府齊聲道:“狗屁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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