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8章 故地之人
天降長生道果,我苟道躺平修仙 作者:荔枝自由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當然,若是能借助李誌時不時的抽空指點,讓這兩位後輩,在符道上取得長足進步,就更符合兩位道友的心意了。
對於李誌來說,收為記名弟子後,借助符籙殿副殿主的職權,再安排他們進入符籙殿任職,在殿內輪值之時,抽空指點一二,便也算對得起兩位真人的道友情誼了。
隻需順手而為,並不費時費力。
還能提前完成,今後一百年內,作為日南宗金丹長老的收徒義務。
此外,這兩名新收的記名弟子,各自在宗內擁有二階洞府,無須李誌再安排在楓落山。
另一方麵,這兩位記名弟子,既然願意聽從各自族中金丹老祖安排,選擇一向苟在山門內的金竹長老作為師尊,又在尋求符籙殿內的執事職務。
想必,並非是那種不知天高地厚、到處惹是生非的世家紈絝子弟,連累他們“便宜師尊”的可能,不說微乎其微,也是概率極低。
左思右想,李誌都覺得收下這兩人,並不算自尋兩個拖油瓶。
況且,若是真到了,局勢大變、宗門有傾覆之危的萬分危急時刻。
泥菩薩過河之下,以李誌保全自身仙路為先的性子,不要說是區區記名弟子,就連血脈後裔、道侶侍妾,也可以快速拋之腦後,悄悄地獨自爭先跑路。
而且,不像傳承衣缽的親傳弟子,記名弟子隻需要抽空指點一二,指點時間、頻次,也全在為人師者的一念之間。
李誌給記名弟子提供庇護的同時,也在符籙殿內,收獲了兩位堅定擁躉(跑腿跟班)。
還能鞏固與兩位親近同階修士的道友情誼,他怎麽算,都覺得這筆賬,不能說穩賺不賠,也肯定虧不到哪裏去。
偏殿內。
見旁人、弟子們皆已遠去,李誌掐訣念咒,在偏殿內布置了一層隔音法罩後,便將此處作為臨時招待之所。
另取出一些上好的三階靈茶葉,在三位道友的期待目光注視下,以精細法力控製著,煮水烹茶、斟茶倒盞。
“茶香透齒、水碧凝霧、靈氣濃鬱,李師兄的楓露靈霧茶,果然別出心裁、極為不凡,堪為同階靈茶中的珍品!”
接過茶盞品茗過後,一位方臉短須的中年道士,率先開口讚揚道。
與羅秉承、肖瀟不同,這位出身古羅州唐林仙城林家的雲渺真人,確實是第一次見識到,來自金竹真人的精湛茶藝。
這一番讚美,倒也並非刻意奉承,而是出於真心實意。
“林師弟,紛亂局勢下,道友之間難得一聚,師姐就直言快語了,還望莫要怪罪?”
“不知你當日“離開”唐林仙城時,古羅州局勢如何?”
結丹前後、百餘年間頻繁四處奔波的肖瀟,麵容高冷依舊,性格上更顯風風火火、坦率直接。
再加上,臨時迴宗、時間有限,她不等李誌出言客套兩句,當即開口詢問道。
不比“仙一代”李誌無事一身輕,肖家、羅家雖已早早將大量核心族人,陸續遷往愛州地界,卻還是有數量不少的遠方旁係族人、世俗凡人,滯留在妖獸肆虐前的古羅州家族祖地。
此番問詢,倒不是肖瀟在事後假仁假義。
實在是,作為一方興旺發展的修仙家族,勢力盤根錯節、人口延綿不絕。
就算有金丹老祖相助,想要遷徙到十萬裏之遙的安全地界,哪怕不考慮,有沒有足夠廣闊的安置區域,也很難在短時間內做到。
因此,人丁興盛、傳承久遠的築基層次、金丹層次修仙家族遷徙,大多數時候,能穩穩地被捎帶上,跟著遠走四方的,隻有靈根在身、仙路入門的那些核心族人。
至於數量以“十萬”、“百萬”起步的無靈根凡俗族人,大多隻能滯留原地、聽天由命。
畢竟,以蒼山雪嶺數千丈高的冰寒險峰、以及婆羅海海麵常年累月的狂風大浪,築基期修士也要法力比較精純深厚,擁有飛行靈器,方能尋機通過。
總不能讓家族中的金丹老祖、築基長老們,放下自身修行、宗門任務,沒日沒夜地不停長途駕馭法寶、靈器,就為了運載壓根叫不出名字的旁係族人。
專門用於運送成千上萬人的大型飛行法寶、飛行靈器,不是沒有,隻不過,修士個人可不會花這個冤枉錢,大多也出不起這個冤枉錢。
很顯然,以古羅州靈弱之地的底蘊,肖、羅兩家族中,並沒有這種價格高昂、用途有限的“傳家寶”留下。
相比起來,如今的廣誌山羅家,從上一代家主青焱真人開始,便以每次數百人、幾十人的量級,經年累月地奔赴廣誌山,長途跋涉、遷徙不停。
經曆近二百年歲月演變,該遷徙的核心族人、血脈較近族人,都遷徙得七七八八了。
而肖家的族地變遷,還要從肖瀟拿下雪蘭穀這塊靈地,在愛州有了安置族人的根基後,才開始有序地逐步遷徙。
隻可惜,搬遷之路隻維持了數十年光陰,便遭遇人族妖族兩族大戰爆發。
不要說大量血脈較近的凡俗族人,可能那些相對不受重視的遠脈廢靈根族人,都還未遷徙完畢。
如今,麵對從開戰後的古羅州,成功逃得一命的駐守修士雲渺真人,肖瀟作為家族現任老祖,自然十分想知道,那些遠支族人的後續遭遇。
麵對肖瀟的焦急打探,以及羅秉承、李誌的探尋目光。
困在金丹初期境界的雲渺真人,雖對此早有準備、心有腹稿,也還是沉默好一會兒,又疊加釋放了一層隔音護罩後,才開始字斟句酌地開口:
“二年多前,在唐師兄的拚死殿後、不畏犧牲之下,林某得以帶著部分唐、林兩家的核心族人,逃脫妖修的後續圍剿,往東深入婆羅海,在一座低階靈島上,逐步安頓下來。”
“一直到傷勢好轉,族人安頓妥當,妖修不再繼續追來後,林某方才迴宗述職,得以剛好和幾位道友一聚,此皆是我等之緣法。”
對於李誌來說,收為記名弟子後,借助符籙殿副殿主的職權,再安排他們進入符籙殿任職,在殿內輪值之時,抽空指點一二,便也算對得起兩位真人的道友情誼了。
隻需順手而為,並不費時費力。
還能提前完成,今後一百年內,作為日南宗金丹長老的收徒義務。
此外,這兩名新收的記名弟子,各自在宗內擁有二階洞府,無須李誌再安排在楓落山。
另一方麵,這兩位記名弟子,既然願意聽從各自族中金丹老祖安排,選擇一向苟在山門內的金竹長老作為師尊,又在尋求符籙殿內的執事職務。
想必,並非是那種不知天高地厚、到處惹是生非的世家紈絝子弟,連累他們“便宜師尊”的可能,不說微乎其微,也是概率極低。
左思右想,李誌都覺得收下這兩人,並不算自尋兩個拖油瓶。
況且,若是真到了,局勢大變、宗門有傾覆之危的萬分危急時刻。
泥菩薩過河之下,以李誌保全自身仙路為先的性子,不要說是區區記名弟子,就連血脈後裔、道侶侍妾,也可以快速拋之腦後,悄悄地獨自爭先跑路。
而且,不像傳承衣缽的親傳弟子,記名弟子隻需要抽空指點一二,指點時間、頻次,也全在為人師者的一念之間。
李誌給記名弟子提供庇護的同時,也在符籙殿內,收獲了兩位堅定擁躉(跑腿跟班)。
還能鞏固與兩位親近同階修士的道友情誼,他怎麽算,都覺得這筆賬,不能說穩賺不賠,也肯定虧不到哪裏去。
偏殿內。
見旁人、弟子們皆已遠去,李誌掐訣念咒,在偏殿內布置了一層隔音法罩後,便將此處作為臨時招待之所。
另取出一些上好的三階靈茶葉,在三位道友的期待目光注視下,以精細法力控製著,煮水烹茶、斟茶倒盞。
“茶香透齒、水碧凝霧、靈氣濃鬱,李師兄的楓露靈霧茶,果然別出心裁、極為不凡,堪為同階靈茶中的珍品!”
接過茶盞品茗過後,一位方臉短須的中年道士,率先開口讚揚道。
與羅秉承、肖瀟不同,這位出身古羅州唐林仙城林家的雲渺真人,確實是第一次見識到,來自金竹真人的精湛茶藝。
這一番讚美,倒也並非刻意奉承,而是出於真心實意。
“林師弟,紛亂局勢下,道友之間難得一聚,師姐就直言快語了,還望莫要怪罪?”
“不知你當日“離開”唐林仙城時,古羅州局勢如何?”
結丹前後、百餘年間頻繁四處奔波的肖瀟,麵容高冷依舊,性格上更顯風風火火、坦率直接。
再加上,臨時迴宗、時間有限,她不等李誌出言客套兩句,當即開口詢問道。
不比“仙一代”李誌無事一身輕,肖家、羅家雖已早早將大量核心族人,陸續遷往愛州地界,卻還是有數量不少的遠方旁係族人、世俗凡人,滯留在妖獸肆虐前的古羅州家族祖地。
此番問詢,倒不是肖瀟在事後假仁假義。
實在是,作為一方興旺發展的修仙家族,勢力盤根錯節、人口延綿不絕。
就算有金丹老祖相助,想要遷徙到十萬裏之遙的安全地界,哪怕不考慮,有沒有足夠廣闊的安置區域,也很難在短時間內做到。
因此,人丁興盛、傳承久遠的築基層次、金丹層次修仙家族遷徙,大多數時候,能穩穩地被捎帶上,跟著遠走四方的,隻有靈根在身、仙路入門的那些核心族人。
至於數量以“十萬”、“百萬”起步的無靈根凡俗族人,大多隻能滯留原地、聽天由命。
畢竟,以蒼山雪嶺數千丈高的冰寒險峰、以及婆羅海海麵常年累月的狂風大浪,築基期修士也要法力比較精純深厚,擁有飛行靈器,方能尋機通過。
總不能讓家族中的金丹老祖、築基長老們,放下自身修行、宗門任務,沒日沒夜地不停長途駕馭法寶、靈器,就為了運載壓根叫不出名字的旁係族人。
專門用於運送成千上萬人的大型飛行法寶、飛行靈器,不是沒有,隻不過,修士個人可不會花這個冤枉錢,大多也出不起這個冤枉錢。
很顯然,以古羅州靈弱之地的底蘊,肖、羅兩家族中,並沒有這種價格高昂、用途有限的“傳家寶”留下。
相比起來,如今的廣誌山羅家,從上一代家主青焱真人開始,便以每次數百人、幾十人的量級,經年累月地奔赴廣誌山,長途跋涉、遷徙不停。
經曆近二百年歲月演變,該遷徙的核心族人、血脈較近族人,都遷徙得七七八八了。
而肖家的族地變遷,還要從肖瀟拿下雪蘭穀這塊靈地,在愛州有了安置族人的根基後,才開始有序地逐步遷徙。
隻可惜,搬遷之路隻維持了數十年光陰,便遭遇人族妖族兩族大戰爆發。
不要說大量血脈較近的凡俗族人,可能那些相對不受重視的遠脈廢靈根族人,都還未遷徙完畢。
如今,麵對從開戰後的古羅州,成功逃得一命的駐守修士雲渺真人,肖瀟作為家族現任老祖,自然十分想知道,那些遠支族人的後續遭遇。
麵對肖瀟的焦急打探,以及羅秉承、李誌的探尋目光。
困在金丹初期境界的雲渺真人,雖對此早有準備、心有腹稿,也還是沉默好一會兒,又疊加釋放了一層隔音護罩後,才開始字斟句酌地開口:
“二年多前,在唐師兄的拚死殿後、不畏犧牲之下,林某得以帶著部分唐、林兩家的核心族人,逃脫妖修的後續圍剿,往東深入婆羅海,在一座低階靈島上,逐步安頓下來。”
“一直到傷勢好轉,族人安頓妥當,妖修不再繼續追來後,林某方才迴宗述職,得以剛好和幾位道友一聚,此皆是我等之緣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