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我們剛剛都有些激進,應該再冷靜些,不論是無罪還是死刑都有些誇張,現在需要磋商一個最為中肯的處罰。”一號做了些讓步,但語氣裏還是夾雜著些不服氣。

    “你不是懂法律嗎?繼續說說你的看法。”二號看向一號。

    一號露出不解的表情:“我沒有說過我懂法律啊,我隻是有些興趣,了解過一些。”

    “就是個啥也不懂的人,剛剛還扯東扯西覺得自己很有道理。”四號終於找到機會反諷。

    “我從來沒說過自己很懂。”一號有些生氣,“我隻是希望大家參考一下現實世界的法律法規,現實世界設定這樣的法律法規一定是有相關道理的。”

    “所以剛剛六號說得好嘛,說什麽你說的話是你的客觀別人的主觀,你話最多,但說了半天都是現實世界別人的想法。我倒是想問問你,要是被捅死的是你的閨女,你還能不能說出來那個男孩是無罪的?”五號也攻擊開一號,“要是我閨女被捅死了,我管他媽的什麽法律,這男孩不被我弄死我這輩子算白活!”

    “胡攪蠻纏!”一號狠狠瞪了四號、五號一眼。

    三號見狀連忙擺了擺手讓大家別激動:“好好談嘛,別介又吵起來,誰也不希望大家都死吧?咱們都是想活下去的,那就相互理解一下對方的想法,做一些退讓嘛!”

    短短十幾分鍾裏,七人組成的審判團已經劃分成了多個陣營。

    一號、二號自詡為理性的一隊。

    三號的中立方。

    四號五號較為激進的一隊。

    張亦弛和莫測始終沒有表達立場的一隊。

    當同一結果的投票有超過四位審判員支持時,該結果成立,審判結束。現在分成了四個陣營,誰也無法獲取到四人及以上的投票來支持自己的想法。

    尤其是一號、二號的無罪決定和四號、五號的死罪決定衝突激烈,雙方誰也不服誰,這兩方如水火不容,無法說服對方,也勢必無法獲得對方的支持。

    一號剛剛嚐試做讓步,和四號、五號達成共識,但沒有效果。現在他不打算繼續做讓步了,計劃堅持原有結論,和四號、五號進行對抗。

    審判團一共有七人也就是七票,隻要獲得四票就得順利通過提案。所以在一號看來,四號、五號不同意也無妨,隻要獲取了三號、六號、七號其中兩個人的支持,這事兒就成了。

    於是一號轉變思路,不再做退讓苦口婆心地說服四號、五號,而是把目標轉移向了保持中立的三號以及始終沒有明確立場的張亦弛、莫測。

    “既然如此,很顯然我沒有和你們二位深入探討的必要了。”一號不做忍讓,登時重新神氣起來,“其實我還是覺得無罪最為合理,之前做了退讓希望可以達成一些共識。既然你們依然覺得應當死刑,那就隨你們便,自己想死就去死。”

    “神看到你這種人在放縱溜進人間的小惡魔,應該會把你抹除了吧?”五號不甘示弱。

    “神把我們這麽多人玩弄於股掌之間,就不必還幻象祂心懷善意了。”二號看來也是對輪迴世界頗有微詞,“我們理解不了神,那就不要站在他的角度來思考問題了,那樣隻會讓答案越來越偏。既然是出給我們的問題,那肯定我們的意見才是最重要的。”

    這一點張亦弛和莫測都挺認同的,於是都點了點頭。

    一號講六號、七號的動作都看在眼裏,視這位可以拉攏到二人的良好信號,跟著道:“要我看,我們自己的答案才是真正的答案。五號自認為自己嫉惡如仇,我是放縱惡意的人,又覺得神會和你想法一致,在座的我看就你最自大。”

    “一號、四號是怎麽活到現在的啊……一個喜歡亂扣帽子一個意氣用事。”莫測低聲道。

    “各有各的生存之道。”張亦弛不會因為性格、人品方麵問題就看低別人。能在輪迴世界裏活到現在的,一定有著過人的長處。

    “這麽沒完沒了吵吵下去我可遭不住,得想辦法讓他們閉嘴。”莫測也不是脾氣好的人,能坐在這裏看兩撥人吵十多分鍾已經很難得,更何況這事還關乎他的性命,再這麽任由他們吵下去怕不是待會兒要打起來,“都多大的人了,你們吵吵什麽呀?看對麵兒不爽等迴了現實世界單練去,擱這兒吵架不丟人嗎?”

    莫測是一號的拉攏對象,所以盡管他勸架語氣不善,但也沒說什麽。

    四號就不同了,正在氣頭上的他見七號敢插嘴,上來照懟:“你牛逼?再怎麽著我想辦法了,我給出意見了,你呢?坐這大半天就光看戲?看得有意思了拍手叫好,看著沒意思了就一副聖人模樣來拉架?”

    “神給了咱們三個小時的商量時間,你是嫌太長?二十分鍾連題目都沒看完就寫答案,還覺得自己倍兒有理?”莫測眼睛一瞪,不慣著別人的臭脾氣。

    “是啊。”一號心裏暗喜,四號說話不過腦子惹到了七號,這下子把六號、七號拉攏過來不是難事了,“距離審判時間還早,我們完全可以好好研究一下目前掌握的信息,進行充分討論後再給出一個穩妥的結果。”

    四號被頂的說不出話,但又覺得一號這裝腔作勢的姿態太過令人討厭,隻得惡狠狠地瞪他一眼不再說話。

    “那我們好好討論一下吧。”二號覺得局麵好多了,深吸幾口氣舒緩了情緒,“叛無罪,確實難以服眾。這是一起惡性殺人事件,不能因為兇手是孩子,就可以免除懲罰。這是輪迴世界,這裏沒有保護法,也沒有刑事責任年齡限製,所以不必拘泥於現實世界的法律。至於死刑,殺人償命天經地義,但我們也要考慮到這起案子裏的諸多特殊情況。說了這麽多,主要就是我個人覺得不論是無罪還是死罪都是太過極端的選擇,我們應該選取中間的處罰,至於究竟是如何的,這就需要我們好好討論了。”

    二號否定了一號、四號主推的兩個結果,建議大家向這兩個結果的中和地帶進行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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