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一幕,袁守為忽然有所頓悟。


    袁天罡:道心不滅。


    趙義:七情六欲。


    忠清:應與人為善。


    武瞾:執念在心。


    這四個人的一聲猶如走馬燈一般在袁守為的眼前飄過......


    袁守為忽然仰頭大笑,仰頭看著虛空道:


    “不管我是什麽身份,螻蟻也罷,餓鬼也可。”


    “就看我怎麽破了你這殘破的六道輪迴。”


    說完,毫不猶豫的大步踏入集市之中。


    ......


    再睜開眼睛,他已經是一個貧困家庭的孩子。


    父親早逝,母親含辛茹苦的帶著他和一個弟弟,艱苦求生。


    而此時的他早就忘了自己真實的身份,隻是按照現有的軌跡艱苦的生活著。


    等他到了十多歲的時候,母親患病成為了一個聾啞人,基本失去了工作的能力,一下把生活的重擔全部壓在了他的身上。


    他白天去給人打工,晚上還要母親和弟弟。


    日子雖然過的艱難,但生性善良袁守為每天都帶著笑容,善待家人,善待自己、善待他人。日子就這樣痛並快樂的往前走著。


    直到有一天,他遇到了一個女孩,女孩的微笑讓他感受到了一絲久違的溫暖。


    兩人開始交往,女孩被他的善良、責任感而吸引,不但不嫌棄他的貧窮,反而願意和他一起扛起家庭的重擔。


    而他也被女孩的漂亮、善解人意所吸引,兩個人陷入了甜蜜的愛情之中。


    可幸福的日子總是短暫的。


    當女方的父母知道他們家庭情況的時候,毅然而然的拆散了他們,並把女孩遠嫁。


    袁守為第一次感到了生命的無奈,感受到了家庭帶給自己的拖累,終日借酒消愁。


    一天,喝醉了酒的他看著熟睡中的母親和弟弟,心裏升起一股惡意:


    這個世界太苦了,還不如死了的好,死了一切也就解脫了,帶著母親和弟弟一起死了吧。


    他舉起了身邊的枕頭,想把母親活活悶死。


    幾番猶豫,他終於下定了決心。


    可就在他要把枕頭按倒母親臉上的一瞬間,忽然心中一個聲音響起:做個好人,與人為善。


    他猛然醒悟,大汗淋漓的把枕頭扔到了一邊,跌跌撞撞的衝出了房間。


    自認沒有臉再見母親的他,把身上所有的錢都留在了家裏,遠赴京城,成為了一名潛火軍。


    在一次火災中,他救出了一個小女孩,自己卻不幸生死,被無常接引到了陰間受審。


    為善,則可轉生為人。


    為惡,則要轉生為牲畜。


    第一重審判判斷袁守為是否有過殺人的罪行。


    就在無常以為袁守為這一關沒有任何問題的時候,負責審查的判官則是問出了一個問題:


    “袁守為,你為什麽在一次撲滅火災中,將受傷的同伴遺棄在火場之中,最後導致同伴喪身火海?”


    愧疚的袁守為一言不發,判官看到這裏的時候,以為他已經是無言申辯,就要把他棄入畜生道中。


    就在他要認命的時候,心中的那個聲音響起:


    “好人受了委屈,也要大聲的說出來,好人並不代表任人欺淩默不作聲。”


    聽到這裏的袁守為仰頭看著判官,眼神清澈的大聲申辯道:


    “大人明鑒,當時火場情況緊急,我同伴的腿被木柱壓死,需要工具才能救援。”


    “而此時樓內還有很多人需要救助,同伴讓我去救其他人,最後在救他。”


    “我那天救了六個人,等最後去救同伴時,時間已經來不及了。”


    “還請大人調查真相,還我袁守為一個清白。”


    判官立刻著人去調查事情的真相,事實果然如同袁守為說的一樣。


    判官隨即宣判袁守為無罪,安全度過了第一重審判。


    第二重的審判是審判生前虛度光陰的人。


    聽完這話的袁守為鬆了一口氣,自信的笑了,他的字典裏就沒有‘懶惰’二字。


    他雖然活的清貧,但是為了家庭,從來不敢懈怠,最多的時候他要做四份工,根本沒有時間虛度光陰。


    聽完了這一切的判官很是滿意,準備讓他通過自己的審判。


    也就在這時,判官好奇的詢問他為什麽要同時做這麽多工作?


    袁守為實話實說道:“為了錢。”


    聽了這話的判官立刻拉下了臉,他決定重新審判。


    因為錢在陰間被稱為偽神,信奉他的人就要受到懲罰。


    這次沒用心底的聲音提醒,袁守為主動開口道:


    “大人,我相信大人不會冤枉一個好人,能給我一個解釋的機會嗎?”


    判官看他鎮定自若的樣子,心中此中必有隱情,便點了點頭,讓他講來。


    袁守為開口道:


    “大人,我白天要在衙門當值,防止火災。不當值的時候,我要去飯店端盤子、去澡堂給人搓背......”


    “這一切的原因都是因為我缺錢,我的母親是個盲人,我的弟弟還在上學,他們需要我掙錢維持生活,沒有錢他們可能就活不下去。”


    “金錢固然是偽神,但對人類的容忍度很高,它不會嫌棄擁有人的身份,隻是按照自己的價值辦事。為了家人,信奉偽神又有什麽罪過呢?”


    “請大人明鑒。”


    最終判官認可了他的舉動,讓他通過了審判。


    第三重審判。


    凡是身前說過謊話的人就要經受拔舌之苦,之後扔到餓鬼道。


    而判官已經查明,袁守為生前常年針對兩個人說謊,所以必須要嚴加懲處,給世人以警戒。


    此時的袁守為不知為何,每當他通過一層審判,心中的膽氣就壯了幾分,好像體內還住著另外一個膽大包天的靈魂。


    他大聲的申辯道:


    “還請大人查明真相,還袁守為一個清白。”


    “我承認說謊,但是謊言分為善和惡。我的謊言都是為了讓他人生活的更好,我何罪之有?”


    接著就說出了事情的真相。


    原來他離開母親和弟弟,到了京城之後。


    為了不讓母親擔心,他每次給家裏寫信的時候都是報喜不報憂。


    還告訴母親,自己已經在京城結婚生子了,生活的特別好。


    而母親知道他生活的很好,也就放下心來,可以好好的照顧自己。


    對第二個撒謊的人是他那個,犧牲在火場裏麵的同伴的女兒。


    他冒充同伴給女兒通信,讓她一直活在希望裏麵。


    這樣善意的有錯嗎?


    聽完了這話的判官讓人查明了真相之後,也是沉默了好久,並最終讓袁守為通過了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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